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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十年与五千年:传统文化对当代中国农业发展的影响1
送交者: tangtang 2006年03月11日19:16:26 于 [史地人物] 发送悄悄话

五十年与五千年:传统文化对当代中国农业发展的影响

http://agri-history.net/scholars/zxs/culturalroots.htm

——以大跃进、人民公社和农业学大寨为例

曾雄生

摘要:本文将建国五十年(主要是前四十年)来,在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上所出现的一些重大问题,如大跃进、人民公社,以及农业学大寨运动等,与历史上某些提法和做法进行了比较,认为五十年来在三农问题上所出现的偏差,并非仅仅是左的错误造成的,实际上也与传统文化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文章中论述了大跃进、人民公社和农业学大寨的发动与中国传统文化的渊源,并进而提出应如何对待传统文化的问题。

关键词:传统文化 当代 中国 农业

对于近五十年来中国农业和农村的发展,政治经济学学者们更多的是从政治和经济的角度去加以就事论事的研究。以1959年至1961年的所谓“三年困难时期”来说,早就有种说法称为“三分天灾,七分人祸”,也就是说,人祸的因素要大于天灾,近年更有学者从气象水文等方面对那三年进行研究,得出的结论是那三年风调雨顺。[1]看来三年自然灾害的说法并不成立,而人祸还不止于七分。那么,人祸又出在那里呢?有认为“计划错误才是重要原因。”(尼古拉斯.R.拉迪:《中国现代经济发展中的农业》,1983,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有认为,三年大饥荒源于大食堂。(《中国经济时报》1998年2月27日报道)近年来西方学者(包括旅美中国学者)又提出了这样的一些观点,如,“过量的粮食统购”,“公社化、退出权和生产滑坡”,“公共食堂与非理性消费行为”等等。[2]且不说这些观点是否成立,也不去讨论大跃进和人民公社与大饥荒的关系。作为历史学者,这里我们所要问的是导致大跃进和人民公社运动的原因是什么?是毛泽东及其领导的中国共产党人一时心血来潮,还是我们民族的传统文化中本身就具有发动大跃进和人民公社运动的潜在因素?本文对五十年(主要是前四十年)来,中国在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上所出现的一些重大问题,如大跃进、人民公社,以及农业学大寨运动等,与历史上某些提法和做法进行了比较,认为五十年来在三农问题上所出现的偏差,并非仅仅是左的错误造成的,实际上也与五千年来的传统文化有千丝万缕的联系。提出应如何对待传统文化的问题。

一、八字宪法与传统农法

1957年冬天以来,毛主席抓农业,除了十分重视指标以外,还非常重视农业的增产措施和群众的干劲。著名的“农业八字宪法”(土、肥、水、种、密、保、管、工),就是毛主席在1958年致力于抓农业增产措施基础上总结概括而成的。“八字宪法”成了后来指导中国农业技术发展的一个总方针。而这个八字宪法正是传统农法的总结。1959年出版的《中国农学史(初稿)》在其第一章“绪论”中就敏锐地指出,八字宪法集中表现我国精耕细作传统的特点,书中还简要地叙述了“八字宪法”的历史特点。[3]不过这本书限于当时的历史条件,只能从正面去阐述“八字宪法”的正确性具有深刻的历史依据。今天看来,在执行“八字宪法”时所出现的偏差,也与历史传统有某些关联。这里以“八字宪法”中的“土”和“密”二字来加以说明。

自“八字宪法”提出之后,在实践中,围绕着“土”字,主要做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深耕;二是改土;三是推行“三三制”。其中深耕的影响最大。毛泽东听说山东有个农业生产合作社,因为深翻土地增产,就鼓励各省搞深翻。河南省长葛县提出了“土地大翻身,黄土变黄金”的口号,要求各地深翻土地1尺5寸以上,得到了毛泽东的肯定,认为是一大发明,号召全国推广,1958年7月农业部在长葛县召开现场会议,要求全国立即掀起深翻和改良土壤的群众运动,把全国耕地普遍深翻和改良一遍。一般土地深翻要达到1.5尺上下,丰产田要达到2-3尺以上。8月下旬,中共中央发布《关于深耕和改良土壤的指示》,除了强调各地必须把一切可能深翻的土地,全部深翻一遍之外,还提出深耕的标准是1尺以上,丰产田2尺以上。土层太薄,不能深翻的田地,要在两、三年内采取“借客土”的办法,把土层加厚到1尺以上。由于自上而下的推行,全国掀起了“让土地大翻身”的群众运动。[4]

深耕改土这正是传统农法的继承,中国传统农法的最显着的特点之一是深耕。中国古代对于植物生长有个基本的观念,这就是“根深叶茂”,为了追求根深,采取了许多措施,其中最主要的一条就是深耕。[5]自战国时期提出“深耕”的口号以后,经过秦汉一直到明清,人们对深耕的强调丝毫没有减弱,相反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即以翻土的深度而言,很早就有了以尺寸为计量单位的量化标准。如宋人提到湖南南部的桂阳,其民“拙而惰,耕器绝苫窳,耕刃入土才三四寸。”[6]显然这三四寸的入土深度在宋人看来是很浅的。明代马一龙《农说》提出的深耕标准是“三寸为浅,九寸为深”,实际上明清时期的深耕标准是一尺左右。[7]而在此之前,南宋陆九渊家里治田“每用长大镢头,两次锄至二尺许深”[8];清代潘曾沂《区种法》中提到:“田要翻得深,垦得碎耙得细。又要通身周遍,不许一处不深,不许留一块细实粗泥。深到二尺外头,又极松细;苗根直生向下,着土必牢,行根周身适意,不怕不好。”而河南扶沟县则利用“挑深数尺,或多牛深耕”。近代引进西方的一些农业机械,也是为了“导农深耕”。因此,在大跃进中开展深耕运动并非空穴来风,它正是中国农业历史传统的延续。

不仅如此,某些深耕改土的办法仍然是沿用历史上的祖宗成法。如大寨在加工改造耕地时,“结合运用‘八字宪法’,把过去的四千七百块土地弄成了二千九百块,并且都建成为旱涝保收,稳产高产农田。”[9]后来这种经加工改造过的农田被称为“大寨田”。实际上,类似大寨这样改造耕地的事情在历史上早已发生。大寨田首先是梯田,梯田早已存在,梯田之名也在宋代已出现。由于梯田是依山造田,一般面积都很小。如宋代徽州“大山之所落,深谷之所穷,民之田其间者,层累而上,指十数级不能为一亩,快牛剡耜不得旋其间。”[10]宋代梯田最多的福建,由于梯田面积狭小“人率危耕侧种”[11]。为了改善耕作条件,特别是适应牛耕的需要,宋朝的时候就采用了“并垄”的作法。《陈旉农书·地势之宜篇》中就提到:“若其塍垄地势,高下适等,即并合之,使田坵阔而缓,牛犁易以转侧也。”近代大儒曾国藩祖父曾星岗在从事农耕时,有见“垄峻如梯,田小如瓦”,觉得不便耕作,便领着耕夫“凿石决壤”,“开十数畛而通为一”。田制的改变以适应耕作的需要。二十世纪七十年代在农村中推广园田化运动在很大程度上也是从实现农业机械化的角度提出来的。

再如“借客土”的办法也是历史上早已有之。英国著名的人口学家马尔萨斯就曾提到中国的耕地“多数情况下每年可种植二季庄稼,这是由于能因地制宜,在一处土地中混入他处泥土来补其不足,采取施肥、灌溉以及其它种种谨慎而又聪明的措施。”[12]这种客土法最少在宋代即已出现。宋代的农学家陈旉在阐述如何保持地力的问题时说:“凡田土种三、五年,其力已乏。斯说殆不然也,是未深思也,若能时加新沃之土壤,以粪治之,则益精熟肥美,其力常新壮矣,抑何敝何衰之有?”指出只要重视施肥,或掺用客土,土壤是可以改良的,地力是可以提高的,而且能保持地力常年新壮。这其中就提到客土的使用。

三三制是一种土地利用制度。一九五八年在在竞放高产卫星和浮夸虚报粮食产量的情况下,中共中央一些领导人认为不需要保持太多的粮食种植面积。8月4日、5日毛泽东视察徐水、安国。在安国提出:粮食多了,第人每年可吃六七百斤,土地实行轮作。[13]对耕地的利用可以采取“三三制”重新布局农业,即用土地的三分之一种庄稼,三分之一休闲,三分之一种树种草,发展林牧业。十一月底至十二月初召开的中共八届六中全会肯定了这种做法,致使不少地区在一九五八年秋冬种和制订一九一九年生产计划时,开始实行“三三制”,争取“少种、高产、多收”。湖北少在一九五八年秋种中推行“少种”,全省少种了66.67万公顷粮食,结果使一九五九年夏粮减产近50万吨。由于推行“三三制”种植波及到全国大多数省、自治区、直辖市,使一九五九年全国粮食播种面积比上年减少1160万公顷,这是造成当年粮食大减产的重要原因之一。[14]历史证明,当时推广“三三制”肯定是错误的,特别是随后出现的大饥荒现象,更是难逃其咎。

但是三三制的提出和推广也有其深刻的历史根源。在此五十年以前,罗振玉就主张:“试分农地为二,半植牧草,半种谷类。”通过这样的方式来改良土壤。[15]明代耿荫楼提出的“亲田法”,将大块土地,分出一部分来,如五分之一,进行人力和物力的倾斜投资,做到小面积上夺高产。宋陈旉 XE "陈旉" 在《农书》 XE "《农书》" “财力之宜 XE "财力之宜" 篇”中借用当时的谚语说:“多虚不如少实,广种不如狭收”,“虽多其田亩,是多其患害,未见其利益也。”提出:“农之治田,不在连阡陌之多,唯其财力相称,则丰穰可期也审矣。”在“地势之宜 XE "地势之宜" 篇”中,提出把高田上十分之二三的土地面积“凿为陂塘 XE "陂塘" ”,用于畜水,并且要求“高大其堤,深阔其中,俾宽足以有容,堤之上,疏植桑柘,可以系牛。”宋元时期在水乡采用的柜田也在一定程度上保留了区田的特点,以对付水灾。[16]今本《齐民要术·杂说》正文伊始便强调指出:“宁可少好,不可多恶。……每年一易,必莫频种。”追根溯源,三三制还与中国在先秦和秦汉时期就已形成的集约经营思想有关。战国时期,李悝就提出了“尽地力之教”的主张,汉代发明区田法,“区田不耕旁地,庶尽地力”,意即不耕区外的土地,充分发挥区内土地的增产替力,以对付旱灾。代田法将土地划分为沟垄两部分,作物种于沟中,今年的沟明年成垄,今年的垄明年成沟,逐年轮换使用。

从科学上来说,三三制的确有其合理性。它可以在一定程度上保证良性循环,做到可持续发展。只是它必须在粮食生产得到充分保障的前提下才能够实行。宋代苏轼就从富人之家和自家的两种土地利用方式中,看到了休闲耕作的好处。他说:“曷尝观于富人之稼乎?其田美而多,其食足而有余。其田美而多,则可以更休,而地力得完。其食足而有余,则种之常不后时,而敛之常及其熟。故富人之稼常美,少秕而多实,久藏而不腐。今吾十口之家。而共百亩之田。寸寸而取之。日夜以望之。锄耰铚艾。相寻于其上者如鱼鳞。而地力竭矣。种之常不及时。而敛之常不待其熟。此岂能复有美稼哉。”[17]从这个历史经验来看,近来年由于粮食问题得到了一定程度的缓解,在一些生态脆弱区实行退耕还林还牧和退田还湖是有道理的。但是,假如人多地少的所引发的粮食问题没有得到真正的解决,盲目地实行的休闲耕作是不现实的。1958年所实行的三三制,就是在浮夸风吹拂之下,头脑发热的产物。

休闲耕作存在的另一个前提条件是单产的提高,即一亩能有二亩的产量,这样才能让一亩去休闲。为了提高单产,当时也采取了一些措施,“密”即其中之一。密,指的是密植,即作物在田间的密度。毛泽东发现南方某些高产地区水稻每亩植3万蔸,就号召各地根据不同情况合理密植。[18]古人也认为一定的密度可以提高产量,明马一龙的《农说》中就有:“地肥而密,所收倍于疏者矣。”清初陆世仪也提到过这样的例子,他说一般情况下,株距是八寸,但是由于采取换工或代莳包莳的办法,有些人偷懒,株距变成一尺或一尺多,每亩株数减半,产量减少。而采用秧绳(秧弹)来加以约束,使株距不过五寸,株密行整,结果是收获也倍。[19]也就是说在传统农业,也认为密植有助于增产。

但在大跃进中,在“八字宪法”中,合理被忽视了,剩下来的只是个“密”字,一九五八年八月中共中央转发山西省洪赵县委《关于就实论虚的报告》,认定“密植是保证小麦生产飞跃的中心点”,要求“以密植为统帅,实行以最高度的密植为中心的一系列技术革新,跨上密植跃进马,突破百万株穗关。”[20]结果合理密植变成了“高度密植”,在一些地方变成越密越好,一亩地下种几百斤,湖北省的一些地方采用“碉堡式”、“宝塔式”、“波浪式”等办法,把平整的土地做成“包包”、“坎坎”,一亩田下种1000斤,施用几百亩地的肥料。结果是适得其反,不仅严重地浪费了种子、肥料,而且导致减产。[21]

二、大跃进和三才理论

有一种比较流行的说法,认为西方人强调人类对自然的征服,中国人“依靠自然,超过依靠他们自己的主动性”,“死生有命、富贵在天”。[22]实际上,传统中国人在处理人与自然关系问题时,既有顺应自然,听天由命的一面,同时也有与天抗争,征服自然,改造自然的一面,即所谓“听天命而尽人事”,一方面谋事在人,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以达到目的;一方面,成事在天。当目的未能达到时便归之于天。传统哲学中的天人合一,也并不是像人们所说的在于追求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而只是说,天人相通,天以某种方式谴告人类,人必须按照天的旨意,去尽自己最大的努力。所谓“天行健,君子以自强不息”是也。在尽人事,或者说在谋事方面,东西方并无二致。这在三才理论中得到最好的反映。

三才理论是关于人与自然的理论,具体说来就是关于天、地、人及其相互关系的理论。就农业而言,三才理论就是关于人与作物及其自然环境的理论。《吕氏春秋· 审时》将这种理论定义为“夫稼,为之者人也,生之者地也,养之者天也”,也就是说,天、地、人对于农业生产来说是缺一不可的,只有“顺天时,量地利,则用力少而成功多,任情返道,劳而无获”(贾思勰:《齐民要术·种谷》)但这并不表明,古人认为三才的作用是等量齐观的。实际上,古人认为三才的作用大小不同,人是其中的决定因素。人可以“盗天地之时利”(《列子·天瑞篇》;《陈旉农书·天时之宜篇》),可以“制天命而用之”(《荀子·天论》),天定可以胜人,人定也可胜天。明代马一龙《农说》:“知时为上,知土次之。知其所宜,用其不可弃;知其所宜,避其不可为,力足以胜天矣。”明代吕坤提出“人定真足胜天”,他举出的例子是“夫冬气闭藏,不能生物,而老圃能开冬花,结春实;物性愚蠢,不解人事,而鸟师能使雀弈棋,蛙教书”(《呻吟语摘》卷上)。

农业生产主要是与土地打交道,人地关系最密。古人认为土地的性质是决定作物种类的主要因素,气候因素也是通过土地来作用于作物的,人们经常提到的例子是:“桔逾淮而北为枳,鸐鹆不逾济,貉逾汶则死。”[23]“菘菜不生北土。有人将子北种;初一年,半为芜菁,二年,菘种都绝。有将芜菁子南种,亦二年都变。”[24]前者说“此地气然也”,后者说“土地所宜”。但古人同时也认为土地的性质是可以通过人力加以改变的。战国时期,就提出了所谓“地可使肥,亦可使棘”的主张(《吕氏春秋·任地》),明代学者邱濬说:“土性虽有宜不宜,人力亦有至不至。人力之至,亦或可以胜天,况地乎?”人力尚且可以胜天,土地更不在话下。也就是说,通过人的努力可以改变土地的性质,使之适合于作物生长。

在这种思想的指引之下,中国历史上虽有所谓“野禁”和“四时之禁”,以及“数罟不入洿池……斧斤以时入山林”(《孟子·梁惠王上》)的自然资源保护思想,但行动上中国人很早就开始了改天换地的努力,以期征服自然和改造自然。如传说中的大禹治水、精卫填海、移公移山等。历史上一些著名的水利工程,如都江堰、大运河等都是征服自然改造自然的杰作。在农业方面,从刀耕火种到精耕细作,从“田尽而地”到“地尽而山”,梯田、圩田、架田等各种土地利用形式的出现,无不是征服自然和改造自然的结果。中国农民以自己的勤劳不断地向自然索取资源,满足日益增长的人口需要。结果是中国人以并不优越的自然条件养活了世界上最多的人口,并且使中华文明屹立不辍。

但有所得,则必有所失,中国人也尝到了其背后的恶果。由于滥垦乱伐所导致的水土流失,以及盲目围垦所引发的水旱灾害,很早就开始困扰着中国农业的发展。但在传统的三才理论和人定胜天思想指引之下,在历史的成绩面前,这一切并没有动摇中国人改天换地的决心。

大跃进就是传统的人定胜天思想在当时的政治背景下,所引发的一场旨在征服自然,改造自然,最终导致自然灾害的运动。大跃进中的口号和历史上的人定胜天思想是一脉相承的。大跃进中,毛泽东所说的“人是世界上最宝贵的,只要有了人,什么样的人间奇迹都可以创造出来”成为时代最强音。人的作用被无限地放大了,其中最有名的一句就是“人有多大胆,地有多大产”[25],那时,盛行的一首歌曲写道:“天上,没有玉皇/地上,没有龙王/我就是玉皇,我就是龙王/喝令三山五岳开道,我来了!”。三才变为一才,人成了万物的主宰。党领导一切。大跃进时陕西流传着这样的歌谣,“跟党走,万年福。山低头,河让路,天塌能顶住,家家金满斗。”[26]到处呈现出战天斗地的场面。“一群群农民实际上没有休息地、不可思议地投入大量时间,连续几周维持着令人极度疲劳的进度”[27]

听天命而尽人事。如果说大跃进是尽人事的表现,那么随后出现的三年困难,我们又不知不觉中归之于天命。听天命并不是完全消极的,有时只是在尽人事之后对待结果的一种态度,一种自我安慰。就象楚霸王项羽在战败时所说:“天之亡我,非战之罪”。在相当长的时期里,人们总是把59-61年出现的饥荒,称为“三年自然灾害”。也是“听天命”思想的表现。

三、人民公社和“人和”思想

解放以后,农业和农村的发展为什么选择走社会主义集体化道路?还有学者作过这样的比较,为甚么‘小私有’的中国农民会比俄国的村社农民更易于被集体化?[28]在理论界有种观点认为,这是由于毛泽东接受了马克思的经典理论,以及列宁、斯大林在俄国的革命实践经验,认为封建主义的小农经济是停滞的,而资本主义的商品经济又会导致两极分化,只有社会主义的集体化才是避免资本主义的社会弊端,同时又使小农经济现代化的唯一途径。[29]在谈到人民公社为什么能运行20年之久时,有学者认为以“队为基础”的公社延续了中国的“村落传统”,是公社得以运行的原因。[30]但是纵观中国农业发展所走过的道路,集体化的提出和实施也符合中国传统文化的理念。这个理念便是三才理论中的人和思想。村落传统也是人和思想的产物。

三才理论中的“人”除了表述为“人力”之外,更多的时候表述为“人和”。人和是手段,人力是目的。古人是从人力的角度,来强调人和的重要性的。《荀子•王制》说:“(人)力不若牛,走不若马,而牛马为用,何也?曰:人能群,彼不能群也。”就是说个人的力量比不过禽兽,可禽兽却被人所利用,原因就在于人和(即众人的合力)。在这里,“人”是被作为群体对待的。它不但看到人的自然性,而且看到人的社会性,懂得通过调整社会关系以充分发挥人类群体的合力。

人们在进行农业生产时,首先要用到的便是力。[31]农业收成的多少取决于力的大小,要想取得最大的收成,必须投入最大的人力。但是个人的力量又是有限的,只有将有限的个人力量联合起来才是无限的。因此,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关系,发挥集体的力量对于农业生产来说是极为重要的。孔子曰:“和为贵”。孟子在论述战争胜败的因素时提到,“天时不如地利,地利不如人和”,明末清初的思想家陆世仪说:“天时、地利、人和,不特用兵为然,凡事皆有之,即农田一事关系尤重。……三者之中,亦以人和为重,地利次之,天时又次之。……所以必贵于人和也。”[32]

农业生产中强调人和,目的就在于把分散的个体农民的力量集中起来,提高劳动生产率。元代北方村落之间,多结为锄社,就是在中耕作业中临时组建的一种互助合作组织。[33]江南地区在使用铁搭整地的过程中,也“尝见数家为朋,工力相助”。类似的互助合作方式还广泛地存于插秧、耘田、车水、收获等时间紧任务重的南方稻作农业之中,称之为:换工或伴工。更为值得注意的是,元代还通过行法制的方式在农村中推广立社。“五十家立一社,……不及五十家者,与近村合为一社”,社除了具有互助合作的经济性质之外,还具有一定的行政职能,如“社长以时点视劝诫,不率教者,藉其姓名,以授提点官责之”,“如终岁不改,罚其代充本社夫役。”[34]这和后来的人民公社就具有一定的相似之处。

尽管“公社”这一名词可能是西方的舶来品。[35]但从其发启的初衷来说,我以为人民公社的出现和中国传统文化也是一脉相承的。1955年法国《新政治家与民族》杂志记者加罗尔(K.S.KAROL)在对萨特进行采访时说:“在欧洲,农民的心态被证明是集体化的最大障碍,在中国,这种农民心态是否引起许多困难。在萨特看来,中国农民的心理、传统和习惯是与欧洲的农民很不相同的。”[36]言下之意是中国农民的心理、传统和习惯并不会成为集体化的障碍。我以为如果的确存在这种传统的话,那就是中国农民固有的合作精神。

早在人民公社的构想提出以前,在共产党领导的根据地和解放区就出现了一些集体经济组织,如江西的劳动互助社和耕田队,陕北的变工队,华北、华东和东北各地的互助组,陕北安塞县的农业生产合作社。[37]这些集体经济组织不仅是后来人民公社的滥觞,而且和历史上的互助合作组织具有相同的性质。以互助组和合作社为例。土地改革完成之后,70%以上的农户的生产条件和生活水平都有了明显的改善,但也有一部分贫雇农仍缺少牲畜、农具、资金和技术,其中有的农户由于天灾人祸或其它原因,生活水平下降,开始出卖土地,借高利贷或外出当雇工。为了帮助这一部分农民克服生产和生活上的困难,是有互助组和合作社的出现。在此基础上出现的农村人民公社,正是传统的人和思想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的产物。

如果说大跃进是对三才理论中“人力”学说的一种发挥,那么,随后出现的人民公社则是对于三才理论中“人和”学说的运用。人民公社最初的出发点就是集中力量办大事。这种需要随着大跃进时期大规模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的上马而变得迫切。1957年冬到1958年春,全国出动几千万到上亿的劳动力,大搞农田水利基本建设,由于农田水利基本建设要求在大面积土地上统一规划,修筑长达几公里、几十公里、甚至上百公里的灌溉渠系,一些较大工程的建设需要大批的劳动力和资金,建成后的使用又要求做到大体与受益单位的投入(劳动力、土地、资金等)相适应。当时想到的办法就是扩大合作社规模。是有人民公社的出现,即把原来小型的农业合作社合并为大社。第一个人民公社河南省遂平县嵖岈山卫星公社,“他们这里并大社,原来也只是为了并大一点,好搞建设。”[38]也就是说,人民公社建立之初也是一种经济协作组织,就是在其迅速发展为政社合一的基层政权以后,仍然保留着经济协作的性质。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树立的人民公社的榜样——山西省昔阳县大寨公社大寨大队,就是一个完全依靠人民公社集体力量,自力更生地进行农业建设,发展农业生产的先进典型。

追究公社二字的历史是先有社,后有公。公社之前就已有所谓“合作社”、“初级社”、“高级社”和“大社”等称呼,58年以后,迅速地都被“公社”所取代。“公社”二字的出现既有经典作家理论和国际共产主义运动的实践为依据,也符合中国传统文化的一贯追求。公社的公,其含义就是《礼记·礼运篇》中孔子对子游所说的“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的“公”。中国人(特别是中国农民)心目中的,或者是被宣传的共产主义更多像中国古人所设想的“大同世界”:即所谓“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矜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己。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己。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是谓大同。”(《礼记·礼运篇》)

应该说,人民公社是一种创造,它的性质(土地集体所有,实行政社合一)和规模及普遍性与历史上曾有过的互助合作组织不可同日而语。但通过协作方式来进行生产建设,在历史上也是早已有之。经济史家傅衣凌教授指出,自原始社会崩溃之后,乡村公社残余曾长期的存在,交织于各个社会阶段中。在东方国家中,这种村社残余对于人民的经济生活,特别是对于巩固封建经济起着重大的作用。他还对这种乡村公社残余长期存在的原因进行了分析。[39]这里要掻出的是,人民公社和历史上乡村公村有共通之处。人民公社的本义在于集中力量搞建设,而历史上的乡村公社也是着眼于互助合作。以兴修水利为例,宋人朱熹《劝农文》:“陂塘之利,农事之本,尤当协力兴修”。何以协力兴修,也是宋人的袁采提出:“池塘陂湖河埭,有众享其溉田之利者,田多之家,当相与率倡,令田主出食,佃人出力。遇冬时修筑,令多蓄水。及用水之际,远近高下分水必均,非止利己,又且利人。其利岂不溥哉。”兴修水利如此,其它亦莫不如此。历史上提出并实施的义仓、义桑等都具有互助合作的性质。义仓始设于隋朝,是根据其赈给而无酬报之性质而得名,[40]又因其所贮藏的地点则为所在社,所以又称为“社仓”。金元时期,在北方出现了所谓“义桑”。“义桑”指二家以上合作,共筑桑园围墙,既省工省费,又便于协作举事。[41]

传统社会的互助合作是以家庭为基本单位。中国传统文化中重视家庭也是强调“人和”的必然结果。“家和万事兴”是从一个家庭来说,团结就是力量。因此,维持一个大家庭往往被视为美德。“四世同堂”、“五代同室”也是中国人的理想。《宋史》记载池州青阳的方纲一家“八世同爨,家属七百口,居室六百区,每旦鸣鼓会食”,受到了政府的表彰和奖励。[42]这一传统影响至今。大跃进时代“共产风”的泛滥,表现看来,是与传统的家庭观念格格不入,但共产风在反传统的同时,又陷入了另一种传统,特别是公共食堂的兴办,俨然又将亿万农民在一夜之间带进了“社会主义大家庭”。随后“三级所有,队为基础”的人民公社,仍然保留了一些传统的家族特点,因为生产队在组建过程中也基本上是以大家族为基础,[43]生产队的领导也被称为“当家人”。人民公社实现了中国农民数千年来“等贵贱,均贫富”的理想。即便是大食堂解散之后,公社的社员们还在一定程度上吃着所谓“大锅饭”。

不仅如此,无论是大跃进时的大食堂,还是后来的人民公社,它的结局也和中国传统的大家族一样,最终免不了解散的命运,这也正应验了中国的另一句古训:树大要分杈,人大要分家。但这并不否认中国传统文化本身就具有某种集体化的倾向和一定程度的共产主义精神。

合作只是一种形式,但合作并不一定取得令人满意的结果,有时适得其反。典型的例子就是在中国家喻户晓的寓言,“一个和尚挑水喝,二个和尚抬水喝,三个和尚没水喝。”在农村中流传着这样的一句话:“共屋漏,共牛瘐”,要使合作真正发挥作用,做到一加一等于或大于二,则必须“以和为贵”。《荀子•王制》又说: “人何以能群?曰:分。分何以能行?曰:义。故义以分则和,和则一,一则多力,多力则强,强则胜物。故宫室可得而居也;故序四时,裁万物,兼利天下。无它故焉,得分义也。”在荀子看来,要做到人和,发挥群体的作用,使各个单个的人的分散的“力”变成强大的“合力”,就必须做到“义”和“分”。分,指的是社会分工;义,指的是公平合理。只有公平合理的分工,才能使群体和谐一致。

在农业社会里,社会分工主要是由土地所有制来决定的。中国历史上存在着两种形式的土地所有制,即国有制和私有制。在这两种土地所有制形式下,人与人之间的生产关系大致可以分为君与民、主与佃、父与子、人与神、邻与我。[44]人民公社实行土地集体所有,人与人之间的生产关系也被简化为干部与群众的关系,如何处理干群关系,成为调动农民生产积极性的一个重要问题。

在人民公社时期,流行着这样的一句话“村看村,户看户,社员看干部”,社员如何看干部?干部又如何看行动?我以为这又受到了传统文化的影响。这个传统文化就是平均主义思想。孔子说∶“不患寡而患不均”。平均主义要求“等富贵、均贫富”,要“有福同享,有难同当”。用近代农民领袖洪秀全的话来说就是“有田同耕,有饭同食,有衣同穿,有钱同使,无处不均匀,无人不饱暖也。”(《天朝田亩制度》)有学者认为,人民公社的实行,“表面看来,这种制度转变背后所依据的是规模经济(economies of scale,虽然毛泽东没有使用这个字眼)的逻辑。一方面,大型农村机构能更有效动员农民和承担大规模水利建设及其它工程;另一方面,是藉此制度转变在成员众多的单位中推行平均主义。”[45]为了迎合这种思想,提出了社会主义社会“只有分工的不同,没有高低贵贱之分”,干部和群众都是“社会主义的主人”等等宣传口号,在行动上则提出了干部参加劳动的主张。1963年5月,毛泽东亲自对《浙江省七个关于干部参加劳动的好材料》加了批语,指出干部无例外地参加生产劳动,“是使共产党人免除官僚主义,避免修正主义和教条主义,永远立于不败之地的确实保证”。号召干部“上山下乡”,到基层与农民群众实行“三同”(同吃、同住、同劳动)。毛泽东等领导人还身体力行,仅在1958年就曾多次到到农业生产第一线,视察农业,并亲自参加生产[46],同时保持与工人、农民、解放军的联系。1964年的岁末,毛泽东在自己71岁生日这一天,用自己的稿费,邀请钱学森、邢燕子、董加耕、王进喜和陈永贵等工农兵代表,与刘少奇、周恩来、邓小平、各大区的书记和少数部长在人民大会堂一起吃饭,用毛泽东的话来说:这既不是做生日,也不是祝寿,而是实行“三同”。上行下效,1964年毛泽东生日受请人之一陈永贵后来当上了副总理,但他不拿国家工资拿工分,平时依然是一身农民打扮,他还是大寨公社的社员,回到大寨,还和社员一起下地劳动。

这些主张和作法也与历史上的某些传统是一致的。早在周朝,周公作《无逸》,提出“君子所,其无逸。先知稼穑之艰难,乃逸,则知小人之依。”周公还批判了 “生则逸,不知稼穑之艰难,不闻小人之劳,惟耽乐之从”之辈,而赞赏周“文王卑服,即康功田功。”(《尚书•无逸》)要求统治者要参加农业生产。周公的主张与后来许行、陈相的主张有相同之处,许行等主张“贤者与民并耕而食,饔飧而治”。即使是在孟子提出了所谓“有大人之事,有小人之事”的社会分工理论之后,统治者仍然将躬亲劝农作为自己的一项任务,每年都要留出一些时间去“观稼”,有时还亲自下田干农活。这样的例子史不绝书。

由于中国传统文化中,本来就存在人民公社的因素,因此,就很难说公社化是“群众首创”的“自下而上说”。还是“中层、基层干部首创说”;还是完全是自上而下“布置”下来的。只能说,传统的类似于人民公社的因素在当时的政治历史条件下,发展到了极致。

四、农业学大寨和愚公移山

愚公移山是《列子·汤问篇》中的一则寓言,说的是愚公因太形、王屋二山阻碍出入,想把山移平,却遭到其妻和河曲智叟的质疑和嘲笑,但他不为所动,每天挖山不止。1945年6月11日,毛泽东在中共第七次全国代表大会上所作的闭幕词就以《愚公移山》为题,并引述了这则寓言,[47]后来这个闭幕词连同毛泽东的另外两篇文章《纪念白求恩》和《为人民服务》,在二十世纪六、七十年代,被尊奉为“老三篇”,广为流传,以致家喻户晓,愚公成为全中国人学习的楷模。

上世纪六、七十年代,全国农业学习的榜样大寨便是愚公移山的现代版本。大寨人自许为愚公。在第一个十年造地运动中,“他们选择一处又长又高的坡面,用石灰写上了‘愚公移山,改天换地’八个大字”[48]。1965年12月初,郭沬若在太原参观大寨展览馆,在题写馆名之后以七律一首咏怀:其中便有“大寨人人是愚公”一句。

陈永贵是大寨人的代表,他和愚公有许多相同之处。愚公的第一个特点便是愚。愚公之所以称为愚公,是因为他从来就没有象他的妻子和河曲智叟一样去考虑移山的可行性。陈永贵虽然不像愚公那么愚。但他这个半文盲,用当时的话叫做“大老粗”。据熟悉他的原新华社驻大寨记者冯东书估计,他会写的汉字不超过五百个,认得的汉字不超过一千个,这离一千五百字的脱盲标准还有一段距离。为此还闹了许多笑话。[49]冯还专门写了一本书名为《“文盲宰相”陈永贵》[50]。

愚还不仅简单的只是说他是个文盲,更主要的还在于政治上的盲从,经济上的冒进和行动上的蛮干。愚公的第二个特点是公。人老称为公。愚公“年且九十”,却并不因此而动摇他的权威。当愚公领着他的子孙开始移山的时候,有智叟对他的能力表示怀疑,愚公感叹地说:“虽我之死,有子存焉,子又生孙,孙又生子,子又有子,子又有孙,子子孙孙,无穷匮也,而山不加增,何苦而不平?!”智叟竟然无言以对。愚公何以会有这种自信,智叟又何以理屈辞穷呢?其前提就是中国尊老敬老的传统,以及由此而产生的盲从行为。很难设想,愚公的家人及子孙中,对于移山这样一个大是大非问题,都会象愚公一样有移山的想法,他们对于移山或许会有不同的意见,但恭敬不如从命。于是当愚公在决定移山之后,“聚室而谋……杂然相许”。个人意愿变成集体行动,正是尊老敬老以致盲从的结果。尊老敬老的传统延伸到社会生活中,就是对领袖、对领导、对上级的无限忠诚和无限拥护。大跃进和人民公社时期,“瞎指挥”何以能够行得通?从被指挥的对象来说就是由于盲从。当时的一首民谣:“毛主席真伟大,叫咱干啥就干啥。他说人民公社好,咱们就搞公社化。”[51]就是这种盲从的真实写照,而这正是遵老敬老的传统文化在现实社会生活中的反映。

对于领袖的盲从也在陈永贵身上得到体现。传统文化中,老(年龄)是一种资格。陈永贵就相信毛主席他老人家的,而在大寨人看来,陈永贵也具备这样的老资格。他把大寨当成自己的家,而他就是这个家的当家人。在他72 年的生命中,他有党龄38年,在京做副总理8年。这是他能够带领大寨人改天换地的资本。但他骨子里还是一个传统的农民,他对领袖的忠诚和他对上级的服从,并不会因个人际遇的改变而改变。相反他的“愚忠” 使他在执行上级政策时往往是有过之而无不及。后来作为分管全国的农业的国务院副总理,陈永贵天天要处理各种文件材料。好多事,他弄不懂,但划圈却划得很快。这是怎么回事呢?他的亲密战友张怀英曾问过他:“你怎么划圈这么快?”他说,他看华国锋、李先念划圈,他也就划圈。他信得过他们。

对于领袖和上级的忠诚与服从,使他积劳成疾,最终因病医治无效去世。大寨人为他在虎头山上修筑了气势磅礴的墓地。墓顶的墓主人是坐在花岗岩的大圈椅上的,用大寨人的话说是陈书记太累了,就让他坐下歇会儿吧。有人分析陈永贵太“累”的原因有二,一是主动的,五二年开始当村书记,风风雨雨带领父老乡亲开山劈石,战天斗地,洒尽了全身血汗毫无半句怨言;二是并非主动的,公社、县委、行署、省城、中央,人家需要咱做什么就做什么,人家不需要了也别去问为什么,要不更累。[52]而这正是愚公及其子孙的必然遭遇。

愚公及其子孙们要把方七百里高万仞的太形、王屋两座大山移平,陈永贵和他的社员们则要将七沟八梁一面坡改造成稳产高产的海绵田。为此,他们都付出了艰苦的努力。愚公“寒暑易节,始一反焉”,领着他的子孙和邻居们每天挖山不止。同样,陈永贵也是和社员们一道,首战白驼沟,大战狼窝掌,经过十多年造地,搬掉了十几万立方米的石块,筑起了180条石坝,把一块块瘐土薄田变成了肥沃的海绵地,使亩产不到100斤的山坡地变成了旱涝保收的稳产高产田。[53]

愚公成功了。因为他的精诚不仅感动了“邻人京城氏之孀妻”,还感动了天帝,帝“命万蛾氏二子负二山,一厝朔东,一厝雍南。”陈永贵也成功了。他以他的忠诚,感动了邻近的乡亲,也感动了毛泽东和他的领导集体,是有“农业学大寨”运动的出现。

农业学大寨运动的出现也与传统的人才观有关。在三才理论中,人,有时表述为“人和”,强调协作精神,更多的时候表述为“人力”,强调人的能力。力分为体力和智力(脑力),但是,从整个中国历史来看,对体力的重视要远胜过对智力重视。用寓言故事中的人物来说,人们更推崇愚公,而鄙视智叟。愚公就是一个“重体轻智”的典型,他从来就没有象他的妻子和河曲智叟一样去考虑移山的可行性。其妻献疑曰:“以君之力,曾不能损魁父之丘,如太形、王屋何?且焉置土石?”而智叟也笑而止之曰:“以残年余力,曾不能毁山之一毛,其如土石何?”而在愚公看来,这些都是不用考虑的问题,只要自己每天挖山不止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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