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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县惨案”探讨 ZT
送交者: FUUNNY 2006年03月25日08:08:00 于 [史地人物] 发送悄悄话

摘要:“深县惨案”是指抗战期间“磨擦专家”张荫梧率河北民军惨杀河北深县八路军400余人一案,对此八路军愤而反击,重创河北民军,张荫梧只身逃走。此说法在大陆史学界早成定论。然查其史料来源,多有出入。经深入考查,“深县惨案”与八路军消灭张荫梧一事并无联系,且并不存在。“深县惨案”这一说法的形成与八路军所采取的斗争策略有关。


  “深县惨案”在根据地史、抗战史、国共关系史、中共党史、中国革命史、中国现代史以及民国史中均有记载,[1]即抗战期间,河北民军总指挥张荫梧残杀八路军驻深县后方机关400余人一案。众所周知,张荫梧是毛泽东亲自点名的华北两大“磨擦专家”之一。他的本质是反共反人民的,而“深县惨案”则无疑是他这一反动本质的有力注脚,同时也是抗战期间国民党顽固派制造反共摩擦的一个铁证。这在大陆史学界已成定论。
  然而,不难看出,史书对惨案的叙述有一些出入,单从其发生时间来看,即存在着1938年6月、1939年6月11日和1939年6月21日三种版本。也就是说,关于“深县惨案”的记载有着不同的史料来源,而有关史书在选材上出现了分歧。那么,这些史料都是从何而来?究竟哪一种更可信呢?遗憾的是,除了魏宏运、左志远的《华北抗日根据地史》,其余各史均未标明出处。因而,欲辨“深县惨案”之真伪,必须另寻出路。
  谢忠厚“1938年6月”之说[2],最不成立。因为,其时张荫梧身在山西陵川经营河北民军,至9月方随河北省府主席鹿钟麟一道返冀,所以不可能“率部”袭击河北深县八路军。更兼其时国共合作正处蜜月,种种矛盾尚未激化,张没有理由制造如此大规模的屠杀行为。至于“1939年6月11日”与“6月21日”两说,有关史书多从前者,比如《中共七十年》、《晋察冀抗日根据地》、《中华民国史大辞典》、《中日战争史》、《抗日战争时期国共关系纪事》等等。此说从何而来,因未有出处,笔者不得而知。然查由原晋察冀日报工作人员主编《〈晋察冀日报〉大事记》也所此记载。继而考诸《晋察冀日报》(前身为《抗敌报》),不要说案发近日了无消息,即便到1939年年底,也始终没有关于“深县惨案”的只字报道。而同时发生在6月份的“平江惨案”,新四军仅有数人牺牲,却屡屡见诸报端。“深县惨案”中,八路军遭残害者达四百多人,如此大的动作,《晋察冀日报》不可能不有所耳闻。时该报有关河北问题即河北国共磨擦的报道连篇累牍,先是3日、5日、7日、9日、11日连载彭德怀坚持河北抗战与巩固团结的谈话,后是15日报道彭鹿关于河北问题的会晤及转载《论磨擦》社论,继而19日又转载《再论磨擦》社论并发表冀中民军王长江部宣布脱离张荫梧之河北民军的通电声明。从中可以看出,共产党八路军方面有意将河北磨擦公之于众,乃至对张荫梧等人做了十分严厉的点名批评。既如此,又何以惟独对“深县惨案”避而不谈,讳莫如深?据此推断,“深县惨案”并非发生在1939年6月11日。实际上,1986年出版的《〈晋察冀日报〉大事记》既有据该报材料所成者,又有纯属个人回忆所成者,[3]事隔多年,回忆是否准确,大成问题。“6月11日”之说,似乎即有关人员记忆不清所致,而上面所列《晋察冀抗日根据地》等书,其出版时间均晚于《〈晋察冀日报〉大事记》,因而不排除其错误均系源自该大事记。
  接下来,“6月21日”之说又如何呢?上文已提到,直到1939年底,《晋察冀日报》并无“深县惨案”的一字报道。但是,魏宏运、左志远的《华北抗日根据地史》却明确主明了它的出处,即1939年8月13日的《新华日报》(太行版),原文标题为《张荫梧祸国殃民 残杀民军》。由于该报不曾到手,所以对其内容无从知晓。但是,在章伯锋、庄建平主编的《抗日战争》第三卷(下),笔者发现了援引自《解放》杂志1940年106、107期的一篇通讯,题目为《张荫梧之真面目》。该文对“深县惨案”做了明确的记载,现抄录如下:

  去年6月21日更大的阴谋暴露了,这就是深县惨案。关于这段惨案的经过,吕正操将军电呈蒋委员长的报告中说说得很详细,兹援引如下:“正当武邑、衡水、束鹿等县之敌分路大举向职部进攻‘扫荡’之际,深县南之陈二庄、各家庄驻军,于6月21日夜12时半突闻枪声四起,同时附近蔡家庄以北之程家、芦家庄亦均发现枪声,当职等人从梦中惊醒,而我刘家庄之驻军已陷于严密的包围中。经探悉为张荫梧亲率河北‘民军’向我攻击,及派员持函交涉,请首先停止军事行动,有何问题,自可相互开诚布公协商,共同解决。乃张氏不问来由,不分皂白,竟惨杀我派去之人员,反集中兵力,进攻益急,我刘家庄驻军在猛烈炮火下死伤过半。职闻警立即饬部□救,不意途中‘民军’伏击,经高呼口号要求停战无效,为自卫计,不得已乃出于抵抗。故在张家寺、北马庄一带发生接战。张氏亲饬所属占据附近村落,向职部施行包围,企图全部歼灭,情况万分紧张。迄翌日黄昏,幸张氏部中有不少深明大义之士,经我宣传,士气顿挫,至此刘家庄乃解。……”[4]

  由此可见,“深县惨案”发生于6 月21 日。事发之后,吕正操即致电蒋介石说明经过。该文系1940年1月寄自冀南,与事发仅有半年之隔,其记忆之精确性非《〈晋察冀日报〉大事记》所能比。其中的关键之处更在于,作者援引的是吕正操(时任冀中公署主任,八路军三纵队司令)呈给蒋介石的电文。那么,吕正操有没有给蒋拍过这样的电报呢?从吕正操《冀中回忆录》的一段话里可以发现端倪:

  消灭了张荫梧的部队以后,我们就利用“第一战区游击第一支队”的牌子,向蒋介石、第一战区、十八集团军总部、重庆东北救亡总会发电,说明张荫梧袭击我部队,杀害我们的干部,企图吞并游击第一支队,抢占地盘,破坏抗战。那时,我们还没有和国民党正面磨擦,为了照顾国共合作统一战线关系,说明消灭张荫梧这一仗是张荫梧挑起的。[5]

  从吕正操所述通电内容来看,与《张荫梧之真面目》中所引电文相当吻合。那么,吕回忆文章中“消灭了张荫梧的部队”又是指什么呢?它与“深县惨案”有什么关系?据《聂荣臻回忆录》记载:

  “深县事件”发生后,边区军民无不义愤填膺。冀中军区和正在冀中军区的一二0师,火速调来部队,对张荫梧及时进行了反击。除张率几名亲信侥幸突围外,其部队二千五百多人全被我们解决。

  通过上下文,不难发现“深县事件”就是通常所谓的“深县惨案”。这也就是说,因为张荫梧制造了“深县惨案”,所以遭到八路军“解决”。关于“解决”的时间,一般认为是案发后的第二天,即6月22日。但实际上,还在21日夜间,八路军便完成了对张荫梧的分割包围并开始发动进攻。[7]
  这里有一个问题:张荫梧21日制造“深县惨案”,21日夜间即遭包围,八路军的行动何以如此“火速”?一方面,在“深县惨案”的诸多记载中,多指出时八路军正在前方与敌作战,所牺牲者为八路军后方人员,那么前方之八路军究竟活动于何地?它与后方保持了多大距离?如果近了,张荫梧何敢下此毒手?如果远了,前方八路军何能如此迅速返回并完成对张荫梧的分割包围?另一方面,张荫梧残杀八路军400多人,动作不可谓不大,八路军的报复性打击是必然的,那么,他为什么没有加强警戒,小心提防,从而导致自己轻易就困?实际上,充分的证据表明,八路军此次包围袭击是有备而来,而张荫梧则并未料到会遭此厄运。
  应该注意到,早在1938年5月,八路军与河北民军便结下了宿怨。张宗瀚领导的冀中民军与张荫梧河北民军有着很深的渊源,抗战初期,张荫梧退至山西陵川,张宗瀚则就地发展,并且事实上接受了共产党的领导。1938年5月张荫梧策反未遂,此即博野兵变。1938年12月,张荫梧派往冀中意图接管冀中民军的王长江部突然倒戈,投靠了共产党,此即冀中事变或民八事件,这无疑加深了双方的仇视。1939年6月,张荫梧亲率部队进入冀中。加之1938年12月的进入,恰巧都赶上日军对冀中的扫荡,这不能不引起冀中八路军的猜疑和警惕。彭德怀就此事发表看法时即说:“两次大规模的行动,无独有偶的都发生在敌人猛攻冀中的时候,敌人从正面进攻,张荫梧从侧面配合,同时下手,遥相呼应。不论张荫梧的主观愿望如何?企图如何?客观事实明显摆出在这里的是配合敌寇作战,分散牵制八路军对敌作战的兵力,打击八路军。”[8]在此情况下,消灭张荫梧便进入了八路军的考虑范围。6月初至6月21日的《晋察冀日报》(即当时的《抗敌报》)突出反映了这一事实。该时期大量关于磨擦文章被登载,其中多次对张荫梧作指名道姓的批评,此前河北的国共磨擦,基本上是处于一种半公开状态。现在共产党八路军开始不断地将磨擦公之于世。这可以看作是消灭张荫梧之前的舆论上的准备。曾在河北民军王子耀部就职的尹汝谦当时似乎就嗅到了这股火药味,他在回忆录写到:“这时河北民军已有与八路军发生磨擦的迹象,民军前脚走后,第二天八路军即接踵而来,统一战线濒于破裂。”[9]这即表明一种可能,八路军在6月21日之前已在寻机消灭河北民军。与此相佐证的是河北民政厅关于事件的一段陈述:“事后,据其下级士兵,对民军被俘人员宣称,该部对民军企图包围解决者,已不只一次,但均为达到目的,直到六月二十二午夜乃得如愿以偿。”[10]与尹汝谦的模糊与委婉形成对比的是任职于八路军一二九师的李达的一段材料:

  “五月下旬,张荫梧、赵云祥、乔明礼、王子耀等部麇集在深县、束鹿之间的磨头、南北马庄一带,扬言要以武力取缔我抗日政权机关。他们一面和皇协军谈判,以获得他们的暗中支持,一面威逼我冀中部队让出阵地,暗中准备袭击我冀中部队。刘师长和邓政委抓住这个机会,决定狠狠地回击一下。二十二日,我早有准备的冀中七支队,突然将这些”磨擦专家“们包围。经过一昼夜激战,将诸部击溃,俘敌七百余人,获长枪三百余支。乔明礼负伤被活捉。张荫梧和赵云祥见势不妙,化装逃走。”[11]

  上述记载,除去一些记忆错误之处,显系6月21日八路军包围并突袭张荫梧事件。其中一条信息不容忽视,即八路军包围张荫梧是“早有准备”的。在这里还有一个问题,一般认为八路军方面参加该行动的为贺龙一二0师及吕正操三纵队。刘邓所部为一二九师,与事件有何干系?据河北民政厅的证实,一二九师之一部确实参加了行动。[12]需要注意的是,一二0师与吕部驻冀中,一二九师在冀南,三放能够共同投入战斗,如此懂得兵力配备,如果没有充分准备,是很难想象的。
  与此同时,在河北民军方面,张荫梧显然对八路军向其发动进攻的可能性估计不足,以致突然遭袭时,措手不及。据张本人称,6月12-19日,民军与日军多次交火。民军“精疲力竭,正准备转移地点休息时候。八路军趁我们疲惫,极度喘息未定之际,吕正操及贺龙两部,召集四五万人,突于六月二十一日夜间一时,将荫梧及民军总部包围于被马庄,将某某民军司令之乔明礼等包围于张骞寺,以泰山压顶之势,向民军猛扑。”[13]张荫梧以所谓的“精疲力竭”、“极度喘息未定”为自己声辩,来表明被八路军突袭得手乃系连日抗战队伍“疲惫”所致。实际上,更主要的原因还在于他本人的判断失误,即对八路军过于有恃无恐,失于防范。如河北民政厅所言:“总上各种原因,则八路军之企图解决民军,固有其必然性,染在民军当局,却只防其零星侵蚀,未防其大动干戈,尽坚信其在抗战旗帜下,不敢冒此之大不韪也。”[14]
  由上可见,“深县事件,在民军为意外之浩劫,在八路乃预定的计划。”[15]又由此可进一步断言,“深县惨案”与八路军突袭张荫梧一事并无因果联系。那么,“深县惨案'到底是怎么一回事?进而说,它究竟存在与否呢?
  从前文中我们早已知道,6 月21日之前没有该惨案的报道,而6 月21日之后,就《晋察冀日报》而言,非但不见该惨案的片言记载,反倒连关于国共磨擦的内容也长时间的销声匿迹。如果惨案确乎于21日发生的话,那么这一现象不就太过离奇了吗?
  其实,早在1995年,就有杨静、朱树长二人著《关于“深县惨案”》[16]一文,针对该惨案的流行说法提出质疑。该文指出,不但报纸上找不到相关记载,就连曾在张荫梧手下任职之人员及深县的老党员老干部也未闻其事,更有意思的是,1949年张荫梧被捕入狱后,公安人员在对张的审讯过程中,也从未涉及“深县惨案”一事,这难道仅仅是工作上的疏漏?既如此,“深县惨案”的提法又是如何形成的呢?该文作者在河北省档案馆发现一本1942年由晋察冀边区汇编的《国内外大事记》,其上册提到“深县惨案”,兹叙述如下:

  “正当冀中武邑、衡水、束鹿等县敌人分路大举扫荡冀中一分区时,张荫梧亲率八、九两旅五千余人对驻深县八路军之纵队赵承金、赵东环两部突然包围猛攻,经赵部竭力避让,并派员前往交涉,张将我派去人员惨加杀害,经两昼夜之围攻,赵部始得脱险,但我将士牺牲于张荫梧毒手者,竟达四百余人。”

  这段材料,与前文所引吕之电报内容何其相似乃尔,只不过事件发生时间稍稍推后一天,吕电文系21日,而此系22日(据《关于“深县惨案”》中的说明)。这一天时间的误差导致了杨朱两作者的迷失。因为更多的证据表明22日是八路军围攻河北民军而不是相反。面对这一史料矛盾,作者似乎无能为力,终至未加任何解释说明便将《国内外大事记》中八路军被围攻的记载等同于其它材料中“八路军对张荫梧搞的一次反击”。在进一步分析“深县惨案”张荫梧惨杀八路军官兵400余人这一说法的形成时,该文给出下面两种可能:

  第一,当时张荫梧制造“深县事件”,我方对抗日军民被害数目缺乏精确的统计,1942年11月,晋察冀边区《国内外大事记》出版后,有人把该书中我方牺牲人员的数字嫁接到“深县事件”上了。
  第二,把“深县事件”和“安平惨案”搞混淆了。

  如果说第二种推测过于牵强附会的话,第一种推测更是让人不知所云。这里的“深县事件”系出自《聂荣臻回忆录》,如前文所引。但是,聂的“深县事件”自是指“深县惨案”无疑,而“深县惨案”则显然系指张荫梧屠杀八路军400余人一事,其过程如上文吕之电报所述。然杨、朱认为,八路军方面对受害者数目缺乏精确统计,400余人这一数字是从《国内外大事记》中“我方牺牲人员的数字嫁接到”“深县惨案”上的。那么,“我方牺牲人员”又是在哪一事件中牺牲的呢?通过与吕电文对照,我们已经发现,这一事件就是我们通常所指的“深县惨案”。也就是说,“深县惨案”的牺牲人员的数字是从“深县惨案”本身“嫁接”过去的。这也就意味着“深县惨案”是存在的。这与此前二位作者的调查结果出入之大,无异于天上地下。前后结论如此矛盾,症结何在?
  简单做一回顾,我们不难发现,问题就出在该文对《国内外大事记》中材料的处理上。究竟是张荫梧包围八路军抑或相反?在这一问题上的含混不清是其论证失败的根本原因。既然已经把材料中的事件看作是“八路军对张荫梧搞摩擦的一次反击”,那么就应该大胆断定该材料所叙述的内容与事实不符,进而否定“深县惨案”的存在,而不是不加考证地再造一个“深县事件”以取而代之。如此一来,问题便迎刃而解。即所谓的“深县惨案”是八路军方面在消灭了张荫梧部之后,为了应付蒋介石可能的质询而使用的托词。诚如前文吕正操所言:“那时,我们还没有和国民党正面磨擦,为了照顾国共合作统一战线关系,说明消灭张荫梧这一仗是张荫梧挑起的。”河北的国共磨擦是在统一战线的框架下展开的,因而,磨擦双方在呈送中央电文中普遍存在的各执一词现象是可以理解的。八路军此次对张荫梧动作幅度之大,在第二次国共合作以来尚数首次。(这也是张荫梧未加提防的原因之一)因此,肯定要对中央政府做一交代。为了表明事件的地方性色彩,由吕正操来出面承担责任是最合适的。而吕正操则打起“第一战区游击第一支队的牌子”进一步淡化冲突的政治和意识形态色彩。[这大概也是《新华日报》(太行版)中《张荫梧祸国殃民 残杀国军》中“国军”的由来]出于战略方面考虑,国民党并没有将事态扩大化,而是采取了冷处理的方式,使事件不了了之。至于共产党方面自然乐得这一结果,也没有理由继续拿“深县惨案”做文章,因而在当时的报纸杂志上很难找到相关的记载。
  综上所述,“深县惨案”并不存在,它的提出是八路军方面在政治斗争中所采用的一种有效策略。后来学者囿于史观所限,多以想当然视之而未加详察,终使该说流传多年。现笔者将史实予以澄清,但愿“深县惨案”一说能以此文止。

  注释:
  [1]参见谢忠厚著:《河北抗战史》,北京:北京出版社1994年版;高凯等主编:《中共七十年1921.7-1991.3》,北京:中国国际广播出版社1991年版;张宪文、方庆秋、黄美真主编:《晋察冀抗日根据地》、《中华民国史大辞典》,南京:江苏古籍出版社2001年;胡德坤著:《中日战争史:1931-1945》,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黄修荣编著:《抗日战争时期国共关系纪事:1931-1945》,北京:中共党史出版社1995年版;魏宏运、左志远主编:《华北抗日根据地史》,北京:档案出版社1990年版。
  [2]谢忠厚:《河北抗战史》,北京出版社1994年版。
  [3]晋察冀日报大事记编写组编:《〈晋察冀日报〉大事记》,群众出版社1986年版。
  [4]柳君廉:《张荫梧之真面目》,《解放》,第106、107期。见:《抗日战争》政治(下)第三卷,成都:四川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第876页。
  [5]吕正操:《冀中回忆录》,北京:解放军出版社1984年6月第一版,第109页。
  [6]聂荣臻:《聂荣臻回忆录》,北京:解放军出版社,1986年3月第二版。
  [7]郑一民:《张荫梧与河北民军》,《河北党史资料》第四辑,1986年4月,第163页;《河北民军总指挥张荫梧针对毛泽东谈话说明河北摩擦真相》(1939年10月),《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第五编《中共活动真相》(二),第267 页;《河北省政府鹿钟麟呈报八路军袭击我张荫梧部经过电》(1939年7月1日),同上,第260页。
  [8]《十八集团军副总司令谈坚持河北抗战与巩固团结》,《新华日报》1939年6 月13日。
  [9]尹汝谦:《抗战初期——河北民军的兴起与溃散》,《河北文史资料选辑》第四辑,河北人民出版社,1981年10月第一版,第163页。
  [10][12][14][15]《国民参政会华北慰劳视察团报告书中所述共军在河北省不法情形摘要》(1940年4月),《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第五编《中共活动真相》(二),第303页,第303页,第302页,第303页。
  [11]李达:《磨擦与反磨擦的斗争》,《近代史研究》1982年第2期,第24页。
  [13]《河北民军总指挥张荫梧针对毛泽东谈话说明河北摩擦真相》(1939年10月),《中华民国重要史料初编——对日抗战时期》第五编《中共活动真相》(二),第272-273页
  [16]杨静、朱树长:《关于“深县惨案”》,《历史教学》1995年第6期。

  作者:杨雄威,河北师范大学中国近现代史专业研究生,徐进,河北师范大学中国近现代史专业研究生 地址:石家庄市红旗大街105号,历史文化学院 邮编:050091 电话:0311-6209267,13315110140 Email:19803018@sina.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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