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宪法第一修正案。第一修正案就宗教方面规定:“国会不应制订任何有关设立或禁止某个宗教的法律。”该修正案存在很多误解。一方面,教会和国家的功能是分开的,但这不意谓着要把神或基督教和国家分开。另一方面,第一修正案真正的目的不是用来鼓励推翻基督教,更不是为了促进回教或犹太教或不信者的兴盛;而是要排除(当时)基督教教派之间的对抗,并防止任何教会国家化所引发的成就,以免造成教会国家化所带出的排他阶级制度的产生。十九世纪最高法院法官斯托里指出“第一修正案”能够解决几世纪迫害基督徒的问题,“它(第一修正案)因此除去了宗教迫害的手段,以及从使徒时代至今都被践踏的宗教意识权利。”
事实上被自由主义视为人类第一部人权法案的英国《自由大宪章》,首先是一份基督教文献。1215 年总主教兰顿(Stephen Langton)使用以圣经为基础的英国法律,拟成了英国大宪章——也就是美国宪法的始祖,它维护了神所赋予英国百姓以及基督教会的权利,在今日它则被记念为是一本对促进法律保护下之自由有极大贡献的著作。从摩西到查士丁尼(Justinian),从阿尔弗烈德大帝(Alfred the Great)到布莱克史东(William Blackstone)和格老秀斯的《战争与和平法》(De Jure Belli et Pacis)。在法律的历史中,圣经思想一直是所有法律的基础。
路兹和韩门(Donald S. Lutz & Charles S. Hyneman)两位教授回顾了1760和1805年之间大约一万五千件政治文献,他们发现,最常被开国元祖们引用的是圣经,占所有引文的百分之卅四。最常被引证的思想家不是自然神教信仰者和哲学家,而是保守的法律和政治思想家,他们全都是基督徒。
自由的历史向人们证实的正相反,并不是所谓政教分离或无神论能保障自由,而是只有在正确地把信仰放在政治之上,才能拥有自由。对美国人来说,“抵挡专制就是顺服神” 。接下来我们看看美国的一些著名人物是怎样说的——他们与杜威不同,但显然,他们更有理由成为美国理想的解释者。
美国革命之父亚当斯(Samuel Adams)是一位基督徒。他写道:“乃是借着阅读和仔细查考伟大的律法颁布者,和基督教会的头所颁布的理论而有的,而这些都清楚地记载并公布在新约里,人们可以从当中了解到这些权利。”当 1776年签署独立宣言时,亚当斯宣告道:“我们把这一天交还给掌权者,所有的人都应该顺服祂。祂掌管天地,从日出到日落,愿祂的国度降临。” “独立宣言第一次以救赎主在世上的使命为基础,组织了社会的协议,也是将人类政府的房角石立基于基督教的训言上。”
派崔克-亨利(Patrick Henry)宣告说:“不自由,毋宁死!” 作为一位基督徒,亨利说:“我们不可能不强调这个伟大国家的建基,乃是根源耶稣基督的信仰,是因着福音而兴盛的!为了这个原因,其它那些没有信仰的人,亦能在这里享受被保护和敬拜的自由。”
约翰威瑟斯庞牧师是《独立宣言》的签署者,曾任纽泽西大学(现在的普林斯顿大学)的校长。他对詹姆斯麦迪逊(James Madison,编按:美国第四届总统,美国宪法主要起草人)有很大影响。麦迪逊在立宪运动中说:“我们没有把美国文明的未来下注在政府的权利上,而是在我们每一个人根据神的十诫管理我们自己的能力上。”
美国的国父乔治-华盛顿是一位被“遗忘”的基督徒。华盛顿是一位在圣公会地位很高的教区代表,他以他属神的情操和他热切的祷告生活出名。华盛顿在1778 年 8 月 20 日写信给纳尔逊(Thomas Nelson)时说道:“全能者的手对这一切的带领是这么地显著,如果人们不够感恩到知道自己的责任的话,他一定比缺乏信心的异教徒更糟、更邪恶。”当华盛顿离职时,他在告别辞中说:所有导致政治兴盛的性质和习惯之因素,宗教和道德是不可或缺的其中支柱。如果某人企图推翻这些,而认为人类仍能获得伟大和快乐的支柱,那么这人自称爱国是徒然的……。我们必须小心,不要耽迷于某种以为离了宗教和道德还能维持的假设里面。”
约翰亚当斯(John Quincy Adams,亚当斯之子,美国第六届总统)说:“美国革命的最高荣誉,是它连结了一项永远不变的原则,亦即公民政府连结基督教的原则。”这与所谓的「政教分离」相差了十万八千里远。
林肯总统是美国精神另一位代表人物。他说:“邦国和人的责任是要依靠神掌管的大能……,并认识圣经所宣告与历史所证明的崇高真理,那就是认识耶和华是神的,那邦国是有福的。”林肯对圣经作了一项令人难忘的告白: “关于这本伟大的书,无庸我再置喙了!它是神赐给人类最好的礼物。救主给予这个世界所有的美事尽在于斯,没有它,人类将浑然不知是非对错。” “我们认为,在这位被触犯的全能者面前谦卑我们自己。坦承我们国家有罪,以及祈求仁慈和赦免是恰当的。”他所下达的最后一个法案是,硬币上必须刻着“我们相信神”(In God We Trust)的字样。被暗杀那一夜,他和他的妻子玛丽前往福特戏院(Ford's Theater)。他向前靠近,对玛丽说出了他在世间最后的留言:“你知道我现在想做什么吗?我想带你到中东去旅行。」”“我们要去祂诞生的伯利恒。”当凶手布斯静静地走进总统包厢时,林肯继续说:“我们要拜访伯大尼,随着那条圣洁脚踪所行过的路途走。”布斯举起枪,朝着林肯的头部——林肯的话在继续: “然后我们上耶路……”
在美国始终有一群基督徒反对蓄奴 。威伯福士(William Wilberiorcc)终生反对奴隶制度,并坚决反对大英帝国贩卖奴隶,其主要动机根源来自圣经。1835 年废奴社团的成员里,有三分之二的会员是牧师。《黑奴吁天录》(Uncle Tom's Cabin)的作者斯托小姐(Harriet Beecher Stowe)是一位牧师之女,斯托在整个故事结尾时说:“不管是南方或是北方,每个人都在神的面前有罪;教会对于响应这个问题,已是责无旁贷!”黑人民权运动领袖马丁-路德-金是另外一位著名的基督徒。
富兰克林在起草美国宪法的时候,发表了一篇著名的演说: “阁下,我已年迈,但当我活得越久,我越相信一项真理——神掌管人类的事务。如同麻雀一般,若没有祂的许可是绝对不会落地的,一个国家的兴起能够缺少祂的帮助吗?阁下,我们坚信圣经所言:‘非耶和华建造,建造的人便枉然劳力。’”
爱因斯坦说,相对论应该是用在物理世界中,而非伦理情境里。人不能活在道德或文化相对论中。在二次大战后的纽伦堡大审中,纳粹领袖在法庭上为自己辩护说 “我们并没有作错任何事情,我们只是按照我们的文化、道德和法律行事,他们说犹太人该杀。而你们是谁,胆敢从另一个文化、社会的角度把你们的道德强加在我们身上?”爱因斯坦说:“科学只能确定怎样,而不能确定该怎样。其范畴之外,各种价值的判断仍是必需的。最美丽的东西是神秘的。它是艺术与科学的根源。我们对生命只有两种看法:全非神迹,或都是神迹。我相信后者。”
……
四、不知道感恩和内省的评论
最后我们可以谈谈谈所谓政教分离的问题,并简单分析一下基督教历史上的罪恶。
有些无神论知识分子坚持他们的二元论,他们认为宗教无权越界讨论政治。我不知道他们这样说是根据康德的壁垒还是美国宪法第一修正案。如果是后者,他们误读了美国宪法。如果是前者,他们不了解康德是怎样在休谟的绝境中为宗教划出地盘,并勉为其难地阐述他的实践理性的。康德的实践理性是“不理性”的,它的绝对命令不过是自然神论中的的上帝的哲学化装而已。没有上帝的命令,康德的实践理性一步也走不动。这种二元论的逻辑也不能面对这样的质问:你不要批评北京的专制,因为他们也不信仰你所信仰的自由。没有绝对标准就不存在任何对话的可能性。所以说,相对主义是一种精神自杀。他们宣称,所有的事情都是相对的。但同时又说,所有的事情都是相对的,这一判断是绝对的。
坚决要民主和科学却拒绝上帝的观念,是一种不知道感恩的观念。一方面,他们不清楚美国式民主或科学是基督教之根上结出的果实,另一方面,他们在拒绝上帝的同时也必然将拒绝民主和科学。中国20世纪没有证明别的,不过是一个只想享受福利却不想倾听福音的民族再次跌到的记录而已。他们在自由中,在妇女解放中,在儿童中心主义中,大学教育中,却不纪念这一切是怎样来的。他们妄想,这一切现在没有基督也行。事实否定了这种傲慢。
反对宗教和政治的相关性,更主要是一些信徒的观点。著名的甘-雅各 (D.James Kennedy)牧师的就此批评说:有人认为,圣经和基督教只谈属灵的事务。吉斯特梅克(Simon Kistemaker)曾指出,教会体制里只能讨论某些议题,然而圣经所谈论的范围却是无限,其中政治正是范围之内的课题之一。加尔文强调,三位一体的真神超越普天之下万事万物以及所有人间王国——不仅是教会,也涵盖生命中每一个层面。政治更是不能自外于基督了,因为神是一切政治力量的来源。圣经上说,所有的权能来自神。人所行使的权力是神所委托于人的。了解这一点是相当要紧的,因为历史明白地告诉我们,任何独揽大权,管理国家、人民的人本主义国家,或是非基督教国家,最终的结局便是极权主义。从神是政治权力来源的角度,神限定了国家的权威和权力。限制意味着一旦执政掌权者逾越他们的权限时,基督徒自有义务予以抵抗。如果国家命令基督徒从事和神话语教导相反的事情时,基督徒所要顺从的是神,不是人(徒五 29)。“我相信教会和国家之间必须有所区隔,如同加尔文所教导的那样。但是,教会和国家的区隔并不意味着,神和国家分开……圣经清楚地指出,‘忘记神的国家,都必归到阴间(诗九 17)’。美国建国者无意建立一个与神分离的国家。独立宣言承认神赋予人类不可剥夺的人权。”主张信徒远离政治的人,实际上是真正的私意解经,而且狂妄地给神的无所不在划定了一个界限,那个界限是他们给法老留下的自治领地。
关于基督教历史上的罪恶,已经是一个老生常谈了。前不久刘晓波先生在《民主中国》上发表了一篇文章,《基督教历史上的迫害异端》。坦率地说,除了一些神学概念上的错误(如“基督教对人文主义的贡献”等词语),他所罗列的一些案例并非不是事实。不过需要说明的是,这一评论与刘晓波先生一贯的立场有一种矛盾。刘的政论文章很多具有论战性,论战的主要对象是“爱国贼”,论战的主要内容是批判“美国也有缺点”这种犬儒论调。晓波在这个问题上是正确的。他常说:“美国当然有缺点,但这用不着你说,美国的媒体天天在说!相对来说,美国是一个伟大的国家,它更值得中国学习和尊敬!”“不能利用美国也有缺点拒绝美国式民主”。“中国尤其没有资格指责美国,美国有缺点,而中国的缺点则是罪恶了。”(大意)然而,我们发现,晓波在美国式民主和美国式宗教信仰的问题上“采取了两个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