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三億現金千古奇案時效已過 松本清張用小說破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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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當時進行搜查的警察
1968年12月10日,一名偽裝成騎白摩托警察的男子,從裝載着約3億日元現金的運鈔車
上搶走巨額現金後逃逸,這就是震驚日本社會的“3億日元事件”。犯人最終未被逮
捕,公訴時效成立後成為未解破案,今年正好是時效成立50年。
事情要從1968年12月6日說起,一封速遞郵包寄到日本信託銀行(後來的三菱UFJ信託
銀行)國分寺支店,內容是一封勒索信,要求在次日(7日)下午5點之前,由一名女
性行員將300萬日元送到指定地點,否則就要引爆支店長的住宅。翌日,警方讓一名女
警扮成銀行女職員,按照勒索內容指示行事,並在交付現場周邊部署了約50名警察,
但犯人始終沒有出現。
四天后的12月10日上午9點15分,日本信託銀行國分寺支店派出一輛裝載三隻鋁合金
箱、內含發放給東京芝浦電氣(現·東芝)府中工廠職工的冬季獎金——共2億9430萬
7500日元現金的運鈔車(日產 Cedric 1900 Custom),從銀行出發。運鈔車先穿過國
鐵中央線高架下,沿國分寺街道往南行駛,在“明星學苑前”路口右轉,進入府中監
獄後方、俗稱“學園通”的府中市榮町一帶。

犯人用來作案的假警摩托車
運鈔車在“學園通”行駛到一半時,突然有一輛警用白摩托從後方高速逼近,以反向
車道強行超車,並在前方舉手示意攔停運鈔車。奇怪的是,這輛白摩托的尾部竟掛着
一塊小型汽車用的座椅套,一路被拖行。
司機以為自己“是不是超速了”,但車速明明遵守時速30公里的限制,因此心生疑
惑。這時,白摩托上的警察跳下車小跑上前,司機降下車窗詢問情況。警察說:“我
是小金井署的。巢鴨警察署剛來緊急通報,你們銀行的巢鴨支店長住宅被炸了。這輛
運鈔車也可能被裝上炸藥,請立刻檢查。”
司機回答:“昨天才檢查過,沒有異常。”後座兩名行員也檢查了車內,未發現可疑
物品。於是白摩托警察說“可能在車底”,行員們只好下車查看。司機下車時熄了
火,但鑰匙留在點火孔上,而這把鑰匙同時也能打開車尾箱以及現金箱。
白摩托警察先查看發動機蓋內,再到車底搜查。
由於四天前剛收到過“支店長住宅將被炸毀”的恐嚇信,銀行已下達“嚴防可疑物”
指令,因此行員們對所謂炸藥搜索格外緊張。白摩托警察爬到車底查看時,突然從運
鈔車下方冒出白煙和紅色火光。他大喊:“找到了!是炸藥!要爆炸了!快逃!”並
命令四名行員撤離。
行員們為了躲避爆炸,向東跑了約100米,躲在民宅的圍牆或樹籬後方。其中一名行員
還跑到道路中央,攔停後方車輛,提醒爆炸危險。一名駕駛陸上自衛隊車輛的自衛官
看到對向車底冒煙起火,正準備拿滅火器衝上前。
就在這時,白摩托“警察”突然鑽進運鈔車駕駛席,發動引擎,直接開着運鈔車往府
中街道方向猛衝離去。在“刑務所角”路口闖紅燈右轉,險些與大型自卸卡車相撞,
隨後快速消失。整個過程僅約3分鐘。
當時行員們還以為白摩托警察是為了避免爆炸而移動運鈔車,暗想“真是勇敢的警
官”。然而,運鈔車連同白摩托警察一起從現場消失不見。地面上冒煙的所謂“炸
藥”一直沒有爆炸,行員們上前查看才發現,那只是普通的信號照明筒(發煙筒)。
路面上只剩被遺棄的白摩托,尾部仍掛着那塊被拖行的座套。
等發煙筒自然熄滅後,熟悉摩托車的司機才看出,這輛所謂“白摩托”其實是偽裝的
贗品。至此,行員們終於意識到:所謂的“勇敢白摩托警察”其實是假冒的,而約3億
日元現金已被劫走。
犯人劫走現金已過去10分鐘。銀行員們朝附近府中監獄的警戒塔大喊“車被偷了!快
報警!”隨後又跑到附近加油站借電話向銀行報告。接報後的銀行由代理支店長向110
報警。
但由於最初報警內容是詢問“是否有警察對運鈔車進行路檢”,警方一度誤判情況,
導致初動稍有遲延。警方確認“現場並不存在真正的警察路檢”後,於9點50分對東京
都全域(除伊豆與小笠原群島)發布緊急布防。
巧合的是,這天正好是警視廳一年一度的“歲末特別警戒”初日。警方在要道設立檢
查,但最初並未想到犯人會換車,因此重點尋找的是與被劫運鈔車型號相同的黑色
1964年式日產 Cedric 1900 Custom。得知犯人已換車後,警方改為在主要道路對所有
車輛實施詳細檢查,引發嚴重交通堵塞,導致難以有效篩查車輛。
隨着堵塞愈發嚴重,警視廳只得在傍晚停止檢查。夜間搜查仍持續,但既未找到犯
人,也未找到現金,當天未能逮捕任何嫌疑人。
之後雖歷經搜索,但都沒能逮捕嫌疑人,讓這起案件成迷。
案件既然破不了,寫偵探小說的作家們閒不住了。以此為原型的故事、影視作品紛紛
出現。作為昭和時代最具代表性的作家之一,松本清張在以此案為原型的短篇小說
《小說·3億日元事件》中,試圖追索案件真相。他提出了一個與負責偵辦的刑警意見
不同的“全新犯人像”。

著名偵探小說家松本清張在案發現場找靈感
短篇《小說·3億日元事件》發表於1975年《周刊朝日》,刊載時間正是12月,與1968
年12月10日發生的戰後最大未解破案之一——3億日元事件的公訴時效相對應。
作品帶有副標題“美國保險公司內部調查報告書”,設定為美國某家私家偵探事務所
所長G·塞耶斯,寫給“史密斯火災海上保險株式會社”部長的一份關於3億日元事件
的調查報告書。
既然標題中寫有“小說”,這份調查報告書以及偵探事務所所長顯然都是虛構的,但
報告中調查分析的核心內容,基本上是基於當時已公開事實的松本清張推理,這一點
應無疑問。此外,這部作品在2014年被改編成電視劇(朝日電視台開局55周年紀念節
目)。
這筆3億日元按照如今的價值,換算後被認為相當於20億日元以上。警方為追捕這場行
雲流水般的大型搶劫案的犯人,展開了世紀規模的搜查:投入搜查費用9億7200萬日
元,動員累計17萬1346名警力(搜查員步行的總距離達76萬8150公里,相當於繞地球
約20圈)。但在11萬7950名調查對象中,仍未能找到真正的犯人。
隨着事件發生後數年的時間流逝,相關報道一度趨於平靜,但隨着時效臨近,再度掀
起高潮。在時效成立前的半年裡,作家、前搜查員、記者等各界人士紛紛提出各種
“犯人畫像”的推理。清張的《小說·3億日元事件》正是在這一“追查真相”熱潮中
問世的作品之一。
如前所述,這部作品採用了“由偵探事務所所長提交給美國保險公司的調查報告書”
這一設定。
事實上,在真實的3億日元事件中,確實為這次現金運輸投保過。就在運輸開始前僅5
分鐘,日本信託銀行國分寺支店致電當時的日本火災海上保險株式會社,簽訂了“現
款運輸保險”。保險費用僅1萬6000日元。
日本火災海上與國內20家公司有再保險合同,而這20家公司又進一步與包括勞合社
(Lloyd’s)在內的海外100家保險公司簽訂再保險協議。藉此,遭劫的3億日元最終
由海外保險公司承擔賠付,因此被稱為“一樁沒有人蒙受損失的事件”。另外,在其
他銀行的協助下,次日便籌集到同額現金,順利向東芝府中工廠的員工發放了冬季獎金。
向日本信託銀行支付賠款的日本火災海上本應擁有向犯人提出損害賠償的權利,但根
據民法第724條規定,該權利已於事件20年後的1988年12月10日失效。
作品中所引用的這份“報告書”也對案件的“真犯人”提出了見解,其中最具特色的
結論是——“此案並非單獨犯案,而是多人共同實施的犯罪。”
在事件發生一段時間後開始主導偵查的昭和名刑警平塚八兵衛,一直堅持“單獨犯”
說法,並始終未改變這一偵查方針。然而,清張在此作品中,正面反對了警視廳的官
方見解“單獨犯理論”,提出了完全不同的看法。
事實上,清張對平塚八兵衛的偵查曾提出異議,這並不是第一次。
有一項證言也顯示出清張對平塚的推理以及媒體報道中的信息始終抱持懷疑。
1975年11月,在公訴時效即將成立之際,清張與當時以銳利調查報道聞名的新銳記者
立花隆,在《周刊文春》上進行了一場對談。
就在前一年,立花以“金脈與人脈”一文揭露田中角榮的資金問題,使田中被迫下
台,引起社會巨大震動。在那次對談中,清張這樣說道:
“最初偵查當局其實傾向於多人犯案說,但從中途加入的一名資深刑警(註:即平塚
八兵衛),強行主張單獨犯案理論。隨後偵查方針便完全轉向了單獨犯。這其中有許
多地方根本難以自洽。那時犯人非常走運——雖然有目擊者,卻未受到懷疑;也沒有
發生任何碰撞事故。反過來說,沒有‘走運’是不可能完成這次犯行的。換言之,他
是個非常樂觀的犯人,自信滿滿,從不認為執行途中會發生任何阻礙,我想他就是這
種性格。”
松本清張在說明了事件的發生與經過之後,寫下了如下內容:
“在這樣的情況下,出現了一件值得注意的情況。那就是在強奪事件發生後的第一
周——1968年12月17日早晨,在三鷹市,一名22歲的青年自殺了。他當天凌晨把氰化
鉀倒進紅茶里喝下。三鷹市緊鄰府中市的東側。
這名青年與姐姐夫婦同住在三鷹市內的一間公寓裡。父母早已去世。
姐夫當時29歲,在東京某家警備公司任職。該公司的社長是他的伯父,而這位社長曾
是警察官僚,負責公安領域的高層幹部。”
這裡所登場的22歲青年“濱野健次”,正是一直以來被人悄聲議論、可能是“三億日
元事件”真正犯人的人物。
但實際上,“濱野”是一名19歲的少年。他的家在國分寺市,同住的並不是姐姐夫
婦,而是他的父母。自殺時間也不是12月17日早晨,而是在12月15日深夜。而且,少
年的父親是現役白摩托車隊隊員。
清張之所以故意更改這些事實關係,被認為是出於對尚在人世的相關人士的照顧,以
及對訴訟風險的考量。
在真實的偵查過程中,主張“單獨犯行說”的平塚八兵衛很早就將這名19歲的少年判
斷為“白”(即無嫌疑)。因此,也有人悄悄傳言,作為不良少年團伙成員的這名少
年,其周邊關係沒有被偵查進一步深入。
清張提出的四個推理依據
清張在承認濱野健次“參與了犯行”的前提之上,進一步主張:他並非單獨犯案,而
是“多人共同犯案”,並據此展開推理。
其主要依據如下:
(1)關於“徒步21分鐘卻無人目擊”的不自然
按照警視廳方面的推理(具體說來,是指揮偵查的平塚八兵衛的推理),犯人為了在
案發當天早晨布置逃跑用的卡羅拉小轎車等車輛,在事前準備階段,必須在雨中徒步
合計21分鐘,在附近多個地點之間來回走動。然而,竟然沒有任何關於這一路上行走
身影的目擊證言,這一點極不自然。若是假定為“多人犯案”,就不需要由同一個人
徒步往返奔走,這個不自然之處便消失了。
(2)關於“第三現場的假白摩托車”與目擊證言的矛盾
用於作案的偽裝白摩托車,在案發當天早晨,被人目擊停在案發地點附近榮町的一塊
空地上(被稱作“第三現場”)。目擊者包括送牛奶的大學生(上午6點左右)、以及
另一名男子(上午9點5分左右)。送牛奶的大學生作證說,“摩托車在發動着,引擎
開着,只是罩上了座椅套”。然而,7點5分前後來到同一空地取車的那名男子卻說:
“我去把自己停在空地里的車開走,既沒聽到引擎聲,也沒注意到那裡停有摩托車。”
在“單獨犯”這一假說下,由於犯人需要去安排逃跑用卡羅拉等車輛,就不可能在那
段時間裡從第三現場把摩托車移走。因此,這一段目擊證言顯得非常矛盾。但如果認
為是“多人犯案”,就可以推定當時還有其他同夥可以去移動摩托車,從而解釋這段
證言中的不自然之處。
(3)關於“盜品準備量”超出單人能力
對用於犯案的摩托車、逃跑用車輛以及70件以上的遺留物進行仔細檢視後可以發現,
其中幾乎全部都是贓物(偷來的東西)。要由一個人單獨準備、盜取並整合如此數量
與種類的盜品,在常理上難以想象。
(4)關於“多摩農協恐嚇狀”與“日本信託銀行支店長恐嚇狀”的關係
在案發之前,案發地點附近的多摩農協曾收到恐嚇信,對方要求支付現金並揚言將實
施爆破。而在此之前,日本信託銀行支店長也收到過恐嚇信,兩封信的筆跡被鑑定為
一致。由此推定,多摩農協恐嚇事件與“三億日元事件”的實際實施者系同一人。
然而,濱野健次的筆跡與恐嚇信上的筆跡不同,而且在多摩農協收到恐嚇信的那段時
間裡,濱野因其他案件被逮捕、關在警察看守所。加之信封郵票上殘留的唾液血型為B
型,而濱野的血型是A型,因此堅持“單獨犯”理論的警視廳否定了濱野為犯人的可能性。
但是,如果從“多人犯案”的角度來看,只要假定“負責寄出恐嚇信的是濱野以外的
某個共犯”,上述矛盾便不復存在。
如前所述,實際上在偵查人員當中,認為“三億日元事件是多人犯案”的人並不在少
數。清張的推理,可以說是在最大限度地承接並展開這種“多人犯案說”的心理與傾
向。那麼,在濱野健次之外,還有哪些人參與了這起犯行呢?
清張推理認為:與濱野關係密切的不良少年團伙中一名年約三十歲左右的男子,以及
與濱野同住的“義兄”、還有該義兄任職的警備公司社長,都是這一“犯人集團”的
成員。
然而,清張所設想的那位“約30歲的男人”、“義兄”、“義兄任職的警備公司社
長”,在真實的偵查線上並不存在對應人物。自殺的少年“濱野健次”實際上與父母
同住,如前所述,少年的父親是一名現役白摩托車隊隊員。
清張對於“犯人集團”提出了以下推理。從實際情況來看,其中不乏唐突、跳躍之
處,但由於他已把作品定位為“小說”,因此仍在可以接受的範圍內。
“我(註:指撰寫調查報告的偵探事務所所長G·塞耶斯)現在推測,立川的美軍空軍
基地設施可能被犯人當作據點。此處是立川不良少年集團的根據地。不良少年和基地
里的不良雇員容易交往。濱野健次或許也曾和這類基地里的人員接觸。美軍基地作為
日本警方眼線無法伸及的治外法權空間,是最安全不過的據點。”
“調查員(註:偵探事務所成員)中有人帶回消息稱,在立川周邊的不良團伙里,確
實有一個摩托車駕駛技術高超、年齡約30歲的男子,和健次特別要好,卻與其他成員
不太親近。此人在事件後失蹤,或許就是共犯。警方在走訪中,除蒙太奇圖像外,也
屢屢出現‘約30歲男子’的傳聞。主張單獨犯行的警方甚至把此人視為強奪案的犯人。”
“我推測,這個男子正是向農協、派出所等單位打恐嚇電話、寄恐嚇信的人,他應是
血型B型的持有者。從1968年8月22日至12月5日之間,約三個月的恐嚇中斷期,說明他
其間遭遇某種狀況。”
濱野健次確實是所謂“立川集團”不良少年成員之一。然而,“30歲男子”的出現則
顯得相當突兀。
在此,清張真正想強調的,與其說是共犯的身份,不如說是“美軍基地”這一絕對安
全、無法觸及的藏身處的存在。
“日本戰後史中的謎團背後常有美國、美國軍隊”——這是典型的清張式史觀。“立
川集團犯行說”“美軍介入說”在清張之前即已存在,本身並非異端;但把GHQ與美國
情報機構暗示為日本無法觸碰的聖域,這種敘述方式在此處也能看到。
清張還注意到案發當天(12月10日)下午1點左右,在阿佐谷附近青梅街道上,有一輛
真實存在的輕型廂式貨車闖過警方檢問並逃逸。他據此推理:裝滿現金的物品被運進
了濱野健次義兄所在的警備公司。
在小說中,濱野健次與義兄確實存在共犯關係,但為了徹底封口、確保犯行秘密,義
兄夫婦最終用氰化鉀毒殺了濱野健次,而這一行為被偽裝成了“自殺”——這便是清
張在小說里描繪的“真相”。
清張所關注的“立川集團犯案說”與“美軍涉入說”,其實在現實中也具有相當程度
的可信性。
首先關於“立川集團”:如果說自殺的濱野健次是“嫌疑人第一號”,那麼在時效即
將到期前、被警方以別案逮捕的“最後的嫌疑人”,就是案發當時18歲(逮捕時25
歲)的Z氏。
“濱野”與“Z氏”都屬於由當地不良少年組成的“立川集團”成員。換句話說,從案
件最初到最後,始終被警方盯緊、被視為“三億日元事件的震源地”的,就是這個立
川集團。
為何這個團體會被重點關注?原因在於,本案中事先準備了大量“作案用車輛”,因
此普遍認為是某個組織性的偷車集團介入了案件。
關於三億日元事件,有許多種推理和解謎嘗試,但完全忽視“立川集團”的觀點幾乎
不存在。在當時的多摩地區,如果問“誰最能迅速盜取大量車輛”,答案只能是他們。
立川集團與案件具有以下交集:
(1)1968年3月3日,集團里一名18歲與一名19歲的成員闖入立川站北口的超市‘稻毛
屋’實施搶劫。他們投擲了發煙筒,喊着‘是炸藥’,偽裝成爆破手法,與三億日元
事件的手段高度相似。
(2)成員們平時頻繁偷車,慣用手法是敲碎三角窗,然後將發動機與起動機‘直接連
接’,而三億日元事件中用於逃走的被盜車亦使用了同樣的方法。
(3)大部分成員都來自當地,對地形非常熟悉,完全了解逃跑路線與道路狀況;此外
無論汽車或摩托車的駕駛技巧都十分嫻熟。
進一步地,被警方在時效前夕(1975年11月)以別案逮捕的Z氏,也具有以下可疑點:
(1)從東京的高中退學後,他頻繁更換工作,但案發次年便購買新車、經營咖啡店,
甚至設立金融公司,在短短三年內運作了數千萬日元。
(2)他曾在案件中現金運送車被遺棄的現場附近吸過稀釋劑玩(“嗨稀釋劑”)。
(3)案發當時因“沒有駕照”而被排除嫌疑,但後來查明,他的駕駛技術非常高超。
對Z氏的偵查,是警方的“最後一場賭博”。時效前的10月,他因別案的恐嚇嫌疑被警
方問話,但隔天便飛往美國參加自己的婚禮。
突如其來的發展讓媒體紛紛飛往美國展開報道攻勢,但此時距離時效屆滿已所剩無幾。
次月,Z氏以“既然被懷疑,我願意主動說明”為由回國,並在機場被埋伏的警視廳搜
查四課逮捕。然而他堅決否認與三億日元事件有關,而警方也找不到推翻其供述的證
據。最終,案件迎來了時效。

這樁三億日元案看來將成為日本的千古奇案了。這是根據目擊者口訴拼湊出的犯人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