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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毛文龍的“抗清” zt
送交者:  2006年08月31日10:40:06 於 [史地人物] 發送悄悄話

關於毛文龍的“抗清”


有些學者之所以對袁崇煥斬帥持否定的態度,無非是說毛文龍開闢東江、牽制後金有功。下面,僅就這兩點作些辨析。


天啟元年八月,毛文龍乘虛襲據東江,這對抗清是利是弊?當時就很有爭議。遼撫王化貞、本兵張鶴鳴對此詡為奇功,大事張揚;而遼東經略熊廷弼則認為:“三方兵力未集,文龍發之太早,亂三方並進之謀,誤屬國聯絡之計,”[23]責之為奇禍;首輔葉向高則說:“功雖難言,罪於何有?”[24]其實,葉是化貞座主,他的話明似折中,實暗右化貞。因為熊廷弼在復任經略之初,即上“三方布置之策”:廣寧用馬步兵,列壘河上,以輟奴兵;天津、登萊各置舟師,乘虛入南衛,使奴兵反顧;經略座鎮山海,節制三

方,統一調度,[25]接着又上疏:“三方建置,須聯絡朝鮮,……我兵與麗兵相倚,與登萊音息時通,斯於援助有濟。”[26]這些決策均已稟明朝上,獲得允准,葉、張、王等人對此當然是清楚的。熊廷弼為此還專門警戒過王化貞,勿輕戰示瑕,待各方布置就緒,“一舉復遼”。然而,正當熊廷弼與所司籌議兵餉之際,毛文龍卻在“朝鮮聯絡未成,江淮召募未旋,水兵望洋未渡,千里孤懸,鞭難及腹”[27]的情況下,奉王化貞之命,搶先襲取鎮江。當時河南道御史何薦可就指斥此役“如小兒做戲”。不管毛文龍在主觀上是否意識到這一點,它在實際上破壞了熊廷弼的“三方布置之策”,這是無庸置疑的。事後,王化貞曾揚言:“不必籌登萊水師也,有皮島毛文龍在,”[28]其針對性也是很清楚的。難怪熊廷弼憤憤不平地上疏陳說:“臣初三方布置,必兵馬器械舟車蒭茭無一不備,而後尅期齊舉,進足戰,退亦足守。今臨事中亂,樞臣主謀於中,撫臣決策於外”,“臣有經略名而無其實,遼左事聽樞臣撫臣共為之。”[29]熊氏的鬥爭矛頭,雖說是指向張鶴鳴、王化貞,但毛文龍對於這一事件是難辭其咎的;對其後王化貞的廣寧師潰也不無影響。由此可見,毛文龍的東江之役,對當時整個抗清戰局來說,是弊而不是利,是過而不是功。 

其次,關於毛文龍在東江牽制後金的問題,看來也應該打上個問號。《明史》就曾經明確指出:“顧文龍所居東江,形勢雖足牽制,其人本無大略,往輒敗衄。”[30]這種只肯定東江其地而否定文龍其人的分析,我認為是相當辯證的和客觀的。事實上朝中確有不少官員,早已對毛文龍的牽製作用表示懷疑,並不斷提出質問。天啟六年,兵科薛國觀就指出過:“今歲正月,敵傾巢入犯,雖稍挫凶鋒,而攻圍屠掠逍遙內地者直二十餘日,迨班師而東,操演瀋陽,復圖再至,文龍一似不知有牽制者。”[31]崇禎元年,兵部尚書閻鳴泰也認為文龍之牽制,“終屬虛着”,從而提出了移鎮的動議。[32]工科給事中潘士聞更指劾毛文龍說:“故智將動有成算,勇將所向無敵,未有翱翔海上八年,未復一城一池而可以言智;敵來深慝窮島,敵去仍言牽制而可以言勇。”[33]山東總兵楊國棟曾列舉文龍十大罪,其中第二條是:“設文龍於海外,原為牽制不敢西向也,數次過河,屢犯寧錦,全不知覺,牽制安在?!”[34]如果說,對明朝官員上述彈劾疑有黨爭成見的話;那麼,十分熟悉毛文龍內情的朝鮮,他們的看法當可作為佐證。早在文龍入據東江不久,朝鮮備邊司即上啟說:“毛將所為,不思甚矣。賊沖宣川,不過數百騎,曾不發一隻箭,駢首就戮,有同群羊之見猛虎,其無膽勇,據此可想。為今計莫若藏蹤秘跡,使虜不得窺覘去留。” [35]當時毛文龍連藏身之所尚且不得安穩,那裡談得上牽制。其後的情況,也並不見得有什麼根本的好轉,天啟三年六月,柳公亮自毛營還,向朝鮮國王李倧匯報說:“以其兵力觀之,似無剿胡之勢。張晚去時結陣以見之,而軍皆疲劣。雖或見小利而動,恐難舉大事耳。”[36]直到文龍被誅的崇禎二年,特進官李景稷仍然說:“毛之軍勢疲甚,其意只欲安座島中,享其富貴而已。”[37]所以《李朝實錄》對毛文龍開鎮八年總的評價是:“蟄居孤島,徒事張皇,” [38]“今則徒享富貴,無意進取。識者皆憂其終不利於中原,而為我國之深患。”[39]談遷撰《國榷》,對於“斬帥”是持非議的;然對文龍的所謂牽制,卻不敢恭維,他說:“將東江偏隅果足懾建虜之魄乎?曰:非也!皮島去建虜較遠,牽制本影響,而建虜善疑,得略為瞻顧,或未即決計而南響也”。他還特地引用姜曰廣的話說:“其言牽制,非也,鞭長不及馬腹也。……東江之師,非荒忽苑在,胡馬久蹴之,同鐵山盡矣。”[40]即使是後來以“擅殺大帥”的罪名,參與迫害袁崇煥的王永光,也曾不得不承認:“海外之師為牽制也,有須彌島之退,又有攻掠海州之報,以牽奴者而牽於奴,文龍伎倆已窮。”[41]由此可見,毛文龍的“牽制”,只不過是有名無實的虛套罷了。 3

三、關於毛文龍是否當殺

之誅毛文龍,到底是功、是罪、是過?最關鍵的問題,當然是在於毛文龍是否當殺。大量事實證明,文龍自據有東江後,獨霸一方,驕橫跋扈,其後更背着朝廷,一再進行通敵叛降活動。袁崇煥在斬毛文龍時所宣布的十二大罪,並非什麼憑空捏造或隨意上綱,而是經得起歷史檢驗的。下面,準備擇其中之主要者,略作考辨。


罪之一:“專制一方,軍馬錢糧不受核。”毛文龍自稱擁兵二千餘萬。[42]朝中對此極表懷疑,天啟六年,姜曰廣、王夢尹奉詔出使朝鮮,準備到毛營閱視,毛文龍卻口出悖言說:“閱不閱在我。不惟閱不閱在我,並他去不去亦不由他也。”[43]姜、王回朝後疏言:“文龍兵冊十五萬,能用者只二三萬;”[44]登萊道王廷試則額定為二萬八千人,[45]兩者的意見是大體相同的,但毛文龍對此卻大為不滿。對於這一點,《國榷》也承認:文龍“漸驕恣,所上事多浮誇,索餉又過多,歲百二十萬,兵二十萬,朝論多疑而厭之,以身握重兵,又居海島,莫能難也。”[46]朝鮮方面也曾指責說:“毛都督欲使我國稱頌其功,虛張軍兵之數雲,無理甚矣。” [47]由此可見,毛文龍之不受節制,當是事實。有些學者引《崇禎二年六月薊遼督師題本》曾經提到:毛文龍“毅然願編營伍受節制”一語,認為文龍“既然有所轉變,何必吹毛求疵非殺不可。”[48]但考諸《題本》,此語只不過是敘述事件之發展過程,緊接此語之後,即有“(袁)曰:營伍定,則年終必行甄別,祖宗自有法度,不得假也。文龍於是悔其言之失,私對副將張翥曰:我姑以此了督師之意,其實營制難,我只管包完東事便了。臣於是悉其狼子野心,終不可制”等語,這分明是揭露毛文龍在督師面前耍手腕,怎能說是毛文龍已“有所轉變”呢?! ]


罪之二:“說誑欺君,”殺降冒功。這是毛文龍利用其遠據海島而慣用之伎倆,但其實也是漏洞最多、暴露最早的問題。文龍入據鎮江之初,即遭後金還擊,“斬游擊劉某及兵千五百級,文龍僅以身免。”[49]但文龍匿敗不報,為登萊通叛王一寧所告發,由於文龍“媚魏忠賢為奧援”,一寧反被誣,逮治論死。[50]天啟四年,“時秀水譚昌言為登萊參政。毛文龍藥遼人舌獻俘,昌言廉得之,密與解藥湯,旬日舌清乞命,皆遼人也,言其實,編為農。”[51]同年七月文龍又報三捷,“獻浮十二人,而稚兒童女居其八,(袁)化中力請釋之,因言文龍敘功之濫,忠賢素庇文龍,益不悅。”[52]後來,袁化中被拷死獄中,這是因素之一。天啟五年八月,戶科楊文岳曾就毛文龍獻俘七名,途至廣鹿島又換回六名一事,上疏參駁說:“臣聞之不勝驚疑。夫獻俘一事,奏之皇上,告之祖宗,用以遠播威德,昭示寵靈,此何等大事,乃忽然解來,忽然解去,前解者,不知何以遽發?後換者,不知何處解來?支吾不一,真假莫知。以報功則涉混,以對皇上則似欺。乞嚴敕該部查審真偽,仍諭毛文龍,以後開報軍情務從真實。”[53]兵部在覆文龍疏中也指出;“外議嘖嘖,猶有不敢盡言者”。對於毛文龍的冒捷獻俘,不僅“中朝頗知其妄”,[54]朝鮮方面的記載也是明確的:“(李)廷龜曰:(毛)都督不修兵器,不煉軍士,少無討虜之意,一不交戰,而謂之十八大捷;僅獲六胡,而謂之六萬級,其所奏聞天朝,無非皆欺罔之言也。”[55]


罪之三:“剛愎撒潑,無人臣禮。”這顯然不是指毛文龍所轉呈的後金書信中有冒犯語言;而是指文龍本人的真意。對於這一點,《督師題本》講的是清楚的,即:“近且有牧馬登州,取南京如反掌等語,據登萊道申報,豈堪聽聞。”聯繫到毛文龍曾於崇禎元年春突然擁兵至登州,聲言索餉;以及他致皇太極的私通信件中有“爾取山海關,我取山東”之語,[56]可見事情並非偶然的巧合。

罪之十:“交結近侍。”這也不是指魏忠賢專權時期的一般應酬,而是指派遣心腹,“輦金京師,拜魏忠賢為父,”實質是結為團伙,即所謂“文龍與魏忠賢相因而相藉者也。”[57]這一點,從魏閹對待毛文龍與袁崇煥一親一惡不同的態度,可以看得很清楚,因崇煥“為人疏,於大璫少所結好,”[58]魏忠賢曾“使其黨論崇煥不救錦州為暮氣,”[59]迫使崇煥不得不乞休致仕,只是在忠賢伏誅後才得以復用。而毛文龍的情況卻完全不同,他“務結中貴,以為自固之計,”[60]故“東江歲餉百萬,大半不出都門,皆 .R2K:z:@&o)

C 入權宦囊中”。[61]事實上,在王化貞被處死之後,魏忠賢便成了毛文龍的後台,不僅冒捷冒餉得以通行無阻,而且誰參劾毛文龍,誰就得遭殃,象王一寧、劉之鳳、夏之令、袁化中、姜曰廣、王夢尹等,或被論死,或被斥逐,這都是魏忠賢庇護毛文龍的結果。甚至在魏閹伏誅之後,仍出現了“內官王國興擅到海上,稱密旨召毛文龍,蹤跡詭秘”[62]的情況。可見毛文龍與宦官的關係,實在並不尋常。 )}


罪之十一:敵攻鐵山,“逃竄皮島,且掩敗為功。”這當然不是指戰術上的避實擊虛,而是指毛文龍常常臨陣逃竄,不敢接戰,即《李錄》所說的“有同群羊之見猛虎”。至於掩敗為功,那也是事實,別的用不着多說,就在鐵山慘敗之後,毛文龍即上報宣州、義州等處“五捷”,但考之《東華全錄》,後金在破鐵山後,並無與毛文龍交戰之事,所謂五戰五捷,實皆虛冒。當時袁崇煥即已指出:“鐵山一攻即破,毛不能以一矢加遺,而朝夕報功。”[63]可見崇煥對文龍此種所為是深知的。


罪之十二:“開鎮八年,不能復遼東寸土。”這幾乎是所有參劾毛文龍者的共同看法,如崇禎元年,山東總兵楊國棟就曾指出:毛文龍“專閫海外八年,糜費錢糧無算,今日言恢復,明日言搗巢,試問所恢復者何地?所搗者誰巢?”[64]這些都是明擺着的事實。可是有些學者卻撒開毛文龍本身的問題不談,認為這“應首先找督師是問”。[65]我們說,作為統籌全遼戰局的督師,對此當然是要負責的。袁崇煥對毛文龍的所作所為,經過查證、並在開導無效之後,毅然斬之,這難道不正是一種負責的表現嗎?!


在毛文龍的十二條罪狀中,我認為最關鍵的一條是罪之五:“私通外夷。”這不僅僅是“擅開馬市”,即“文龍在島中廣招商賈,販易禁物,名濟朝鮮,實闌出塞,”[66]“私通粟帛,易敵參貂,藉是苞苴,為安身之窟”[67]的問題;更為嚴重的是通敵叛降。袁崇煥在當時雖然未能看到毛文龍與皇太極的往來書簡,但對於個中的一些情況是知道的,其中最有可能的是獲得了已歸正明朝的劉興祚的告密,只是由於劉興祚的身份關係,袁崇煥在當時對此事不便明說罷了。《崇禎紀事》載:崇煥奏報中有“文龍逆跡昭然”之語;《蔣錄》則載:“明袁崇煥以總兵毛文龍據南海皮島與我國私通,殺之;”崇禎帝在覆旨中也明確指出:毛文龍“通夷有跡”。這些都證明了毛文龍之通敵,是導至督師斬帥的重要原因。關於毛文龍通敵叛降的問題,因已有學者作了專文論證,[68]我完全同意,在此不準備多說。但僅憑毛文龍在致皇太極信中提出的:“爾取山海,我取山東,若從兩旁夾擊,則大事成矣,我不分疆土,亦不屬爾管轄;” [69]“結局之期,你如何待我,如佟、李之隆我不肯,如西夷之頭領隆我,我亦不肯;”[70]以及他準備拿已歸正明朝的劉興祚兄弟與後金作交易等等,就足證毛文龍確是罪在當誅。

程本直在《漩聲紀》中對斬帥問題有一段總結性的評論:“客亦聞夫年來國中所議文龍乎?否也。曰虛兵也;曰冒餉也;曰假俘假捷以騙功騙賞也;且曰尾大也;曰鞭長也;曰一跋扈將軍也。自武登撫相與爭而去,其欲得而甘心於文龍者,非一日也,非一人也。辱白簡、掛彈章可數百計也。是左右諸大夫皆曰可殺,國人皆曰可殺也。其不殺也,非不殺也,不能殺也,不敢殺也。是故崇煥一殺之而通國快然。……是文龍之殺,文龍之罪也,而非崇煥罪也。”程氏的這番評論,是在袁崇煥蒙受種種不白之冤,而“擅殺大帥”之說又甚囂塵上的時候提出來的,在當時,如果沒有一種為公理而抗爭的捨身精神,是不敢講這樣的話的。它不僅代表着當時真正的輿論,而且也是經受了歷史的檢驗的。


四、關於黨爭

毛文龍既然罪在當誅,崇禎帝在事後亦有明旨頒示中外予以確認,那末,為什麼事隔不久,在朝中竟為此而掀起軒然大波,袁崇煥更因此而惹來殺身之禍?看來,這確實是與明末複雜的黨爭有關,但決不是黨爭導致袁崇煥錯殺毛文龍,恰恰相反,是袁崇煥因黨爭的牽扯而被冤殺。


有這樣一種說法:當時的一些黨人,把迫害毛文龍的希望寄托在袁崇煥身上,誅帥方案早已和錢龍錫等人私下定好,崇煥只不過是按既定方案行事。[71]我認為這種說法是難以成立的:第一,當時東林黨與閹黨的鬥爭雖很激烈,但奉命主定逆案的韓爌、錢龍錫等人,並不想籍機擴大其打擊範圍,“方忠賢敗時,莊烈帝納廷臣言,將定從逆案,大學士韓爌、李標、錢龍錫不欲廣搜樹怨,僅以四五十人上。帝少之,令再議。又以數十人上,帝不懌,令以贊導擁戴頌美諂附為目,且曰:內侍從惡者亦當入。爌等以不知內侍對。帝曰:豈皆不知,特畏任怨耳。閱日召入便殿,案有布囊,盛章疏甚夥,指之曰:此皆奸黨頌疏,可案名悉入。爌等知帝意不可回,乃曰:臣等職在調旨,三尺法非所習。帝召吏部尚書王永光問之,永光以不習刑名對。乃詔刑部尚書喬允升、左都御史曹於汴同事,於是案名羅列,無脫遺者。崇禎二年三月上之,帝為詔書,頒示天下。”[72]可見,當時打擊閹黨,本出自崇禎帝的主動,而韓爌、錢龍錫等黨人,在這個問題上反而顯得有點保守和被動,如果他們果真要“迫害”毛文龍,那可說是易如反掌,而不必假手於不是黨人的袁督師,即使是由於毛文龍手握重兵,遠居海島而想藉助袁崇煥的力量以除之,也應先將毛文龍列入逆案,以便師出有名,但事實上毛文龍並不在逆案之列。第二,袁崇煥在出關赴任前,確曾與錢龍錫談論過毛文龍的問題,但那是袁崇煥從復遼的角度主動提出來的。“大學士錢龍錫,以崇煥召對時有‘五年復遼’語,因造寓詢方略。崇煥曰:‘恢復當自東江始,文龍可用則用之,不可用則處之易耳。”[73]從錢、袁談話的內容來看,既不是什麼迫害,更與黨爭毫無關係。第三,毛文龍雖說是曾經攀附過魏忠賢,但從朝內黨爭的角度去衡量,他並不是一個什麼了不起的人物。當時在朝中的重要的閹黨分子如周延儒、溫體仁等,尚且沒有受到衝擊;東林黨人更沒有必要把遠處海島的毛文龍視作大敵,以至假手督師置之於死地而後快。第四,袁崇煥對毛文龍其人,雖然早就有些看法,但也並非在復出時就立定了必殺之心。這一點,除上述提到的“可用則用之”一語外,在《斬帥題本》中更是多次提及。如:“每章奏必及之,收其心冀其改也。”“為文龍者,束身歸命於朝廷,一聽臣之節制,其能為今是昨非,則有生無死。”當文龍抵寧遠時,“臣體皇上生之之意,此時仍未有必殺之之心”;其後又“決意東響,深入其地,尚望所見不知所聞,開文龍以有生之路”;甚至在抵達雙島,獲悉“文龍之惡,高積如山,向所傳聞,不及什一”後,仍“令其親信,往復開導”,只是在這一切挽救工作失效後,才不得不毅然斬之。那末,袁崇煥是否為了開脫而編造謊言呢?看來也不是,即使是極詆袁崇煥的《明季北略》,也引用了袁氏的話:“與汝談三日,誰知狼子野心,一片欺誑。”[74]再者,按一般情理說,若是蓄意殺害毛文龍,當以在督師之駐地寧遠下手最為穩當,不會愚蠢地跑到毛文龍勢力範圍內的雙島動手。然而事實是毛文龍死於雙島,而非死於寧遠,這正說明袁崇煥之誅毛文龍並非預謀,而是情勢急迫,不得不作斷然處置。

對於督師斬帥,崇禎帝在事後曾有明旨覆示。“此則決策弭變,機事猝圖,原無中制,……仍着安心任事。”[75]可見此事本已了結,其後之所以驟起變幻,原因固然是複雜的,其中有皇太極行反間所造成的巨大陰影;亦有崇禎帝的猜忌多疑,但這些只不過是閹黨餘孽可以利用的有利時機和條件,問題的實質是閹黨藉機翻案。因為“逆案之定,半為龍錫主持,奸黨銜之切骨,”[76]而袁崇煥在《斬帥題本》中適有“輔臣錢龍錫為此一事低回,過臣寓私商”一語。這樣,閹黨便死死抓住這一條不放,把所謂通敵、斬帥、脅款等等罪名串在一起,以便從袁崇煥開刀,達到攻倒錢龍錫,推翻逆案的目的。正如《國榷》所載:“初,逆璫一案,諸奸憾龍錫,欲借袁崇煥亦起一逆案以相報,因龍錫以羅及諸臣。周延儒、溫體仁實主之。”[77]《明史·韓爌傳》亦載:“時逆黨雖定,(王)永光及袁弘勛、(高)捷、(史)()輩,日為翻案計。……初,袁崇煥入朝,嘗與錢龍錫語邊事,龍錫,東林黨魁也。永光等謀因崇煥興大獄,可盡傾東林,倡言大清兵之入,由崇煥殺毛文龍所致。捷遂首攻龍錫,逐之。”又“以爌崇煥座主也,”“宜與龍錫並斥,”迫使“爌三疏引疾”告退。再看看當時閹黨餘孽所上的奏疏,情況就更加清楚,“御史高捷劾大學士錢龍錫曰:袁崇煥罪案已明,臣不必言,獨發縱指示之錢龍錫,不勝傷心之痛。……崇煥之殺毛文龍也,龍錫密語手書不一,崇煥疏有龍錫低回私商之語,可覆按也。……崇煥效提刀之力,龍錫發推刃之謀,宜今日龍錫皺眉疾首,不得不作同舟之救也。”[78]但他們第一疏未能奏效,“捷再疏攻,帝意頗動,龍錫再辯,引疾,遂放歸。”“至(崇禎)三年八月,()復疏上,言龍錫主張崇煥斬帥致兵,倡為款議,以信五年成功之說,賣國欺君,其罪莫道。”[79]結果,錢龍錫被逮了獄,甚至曾一度論死。可見,閹黨餘孽所炮製的“擅殺大帥”論,其矛頭不僅指向袁崇煥,同時也指向錢龍錫等人。“時群小麗名逆案者聚謀,指崇煥為逆首,龍錫等為逆黨,更立一逆案相抵,謀既定,欲自兵部發之,尚書梁廷棟憚帝英明(其實是梁廷棟聽了余大成的警告,怕事有反覆),不敢任而止。”[80]在這裡還應該指出,高捷、史()之流,只不過是前台走卒,整個事件的真正策劃者,實為溫體仁。劉宗周在其後有疏說:袁案之後,“小人競起而修門戶之怨,舉朝士之異己者,概坐煥黨,次第置之重典。自此小人進,君子退。……臣不能為首揆溫體仁解矣。[81]溫體仁在給其弟幼真家書三則中也透露了個中秘密,“崇煥之擒,吾密疏實啟其端”;“(後金)入犯,皆由袁崇煥以五年滅(虜)欺皇上,而陰與華亭奸輔(指錢龍錫)、臨邑罪樞謀款議,遂引之長驅,以脅城下之盟。及敵逼潞河,華亭猶為大言,視逆督如長城,奸黨交口和之,吾不得不密疏特糾,以破群欺。及逆督既擒,奸輔落膽,復挑祖大壽引兵東行,以為怙逆之地,吾不得不再疏以堅聖聽。” [82]其後,崇煥部將祖大壽、何可綱等奮力作戰,擊退後金,收復四城,捷聞,帝以“所復地方皆遼兵之力,復欲用煥於遼,又有守遼非蠻子不可之語,”[83]從而使袁案一度出現轉機,但“體仁前後五疏,力請殺煥,”[84]遂使轉機化為泡影,袁崇煥也終於含冤被殺於市。可見袁案發展的每一個關鍵時刻,溫體仁的密疏都起着主導的作用。

五、關於斬帥後的戰局


過去,有些論者之否定斬帥,還有兩條理由:一是使後金解除了後顧之憂,得以入圍北京;二是造成皮島無主,內部互相攻殺,導致孔有德、耿仲明、尚可喜等先後投降後金,從而使整個東北戰局改觀。對於這些看法,我認為也是值得商討的。

對於所謂“解除後顧之憂”的問題,程本直在《漩聲紀》中專門有一段評論說:“客曰:姑舍是。敵之欲走薊門者非一日而不敢者,毛文龍牽制之也。文龍殺而牽制廢,而敵乃得逞焉於薊也。何曰非崇煥罪也?曰時之遇也,數合也,而謂毛文龍之故也,非也。敵固曾攻寧遠於丙寅也;敵固曾圍錦州於丁卯也,藉非崇煥死戰死守,敵不逮己巳而始縱橫於神京之下也。而文龍當日固居然島上帥也,未聞其提一旅、渡一騎以牽制之使之不來也,烏在今日必其能牽制之而使不來也?!”程氏這一連串的質問,是針鋒相對的,也是切中要害的。那末,皇太極為何恰在毛文龍被殺不久即入圍北京?考其原因,我認為這主要是當時和議破裂造成的。漢臣高鴻中在事前曾向皇太極建議:“若此時他來講和,查其真偽如何,若果真心講和,我以誠心許之。……(若)是要人要地,此和不必說。他既無講和意,我無別策,直抵京城,相其情況,或攻或圍,再作方略。”[85]正在這個時候,袁崇煥在議款中堅持以“歸叛人,還侵地”為條件,而皇太極則認為“遼東土地天授,不可還。”[86]並諭貝勒大臣說:“我屢欲和而彼不從,豈可坐待”,“我故興兵由捷徑而入,破釜沉舟,斷不返旆。”[87]據此足證已巳之師,是按高鴻中的建議進行的;而高氏奏本,主要是針對和議之進展情況,根本就沒有考慮毛文龍的所謂牽制。至於說到皇太極的“後顧之憂”,這倒是有的,但後金所害怕的並不是毛文龍,而是袁崇煥。當後金師次青城,“大貝勒代善、三貝勒莽爾古泰晚詣御幄,……謂此行深入敵境,若糧匱馬疲,何以為歸計?!縱得入邊,若明人會各路兵來圍,為之奈何?!倘從後堵截,致無歸路,何由返國?!”[88]並曾密議班師。這都說明後金是有後顧之憂的,而他們所憂的,舍袁督師外,還能是誰呢?!

至於其後東北戰局的改觀,更不能歸咎於袁崇煥的斬帥。事實上,袁崇煥在斬帥時即當眾宣布:“臣今誅文龍以肅軍,諸將中有若文龍者悉誅。臣不能成功,皇上亦以誅文龍者誅臣。”[89]這表明他對於整治東江是下了很大的決心的,並且切切實實地作了一系列的部署:“分其卒二萬八千為四協,以文龍子承祚(祿)、副將陳繼盛、參將徐敷奏、游擊劉興祚主之。收文龍敕印尚方劍,令繼盛代掌,犒軍士,檄撫諸島,盡除文龍虐政。”[90]不久又上言:“東江一鎮,牽制所必資,今定兩協,馬軍十營,步軍五。”[91]最後又把東江、寧錦、登萊、天津的防務聯為一體,總兵力達到十五萬三千有奇。[91]只是在數月後的已己之變中,崇煥被逮下獄,並被磔死,才使整治東江的一切努力化為泡影。因而造成皮島無主的真正原因,不在於袁崇煥的斬帥,而在於袁崇煥的被冤殺,這是很清楚的。其後東江內部的互相攻殺及諸將的先後叛降,自然有其具體原因,而且是與當時急劇變化的形勢有關,在這裡不想作過多的論述,但有一點必須指出,如果這些攻殺與叛降是發生在袁督師任內,他當然要負責;但這一切卻是發生在袁崇煥被殺之後,一切條件和情況都改變了,若仍歸罪於袁崇煥,這能說是公平的嗎?!對於這個問題,孟森先生有一段評論說:“崇煥斬文龍,編制其兵,核實其餉,東江正有所為,乃身既被戮,毛兵亦無所依賴,自相屠殺,相率降清。論者又以此為崇煥之罪,不以為殺崇煥者之罪,至今尚糾紛不已。”[92]這一意見,我認為是很值得考慮的,看來,現在該是我們正視“殺崇煥者之罪”的時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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