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戮大帥,是指袁崇煥在半年前以閱兵為名,乘舟至雙島,祭出尚方劍,斬鎮守皮島的左都督毛文龍於帳前。金庸對此頗有微詞,認為毛文龍不該殺,殺的方式也不對頭。袁崇煥歷數毛文龍的十二罪狀,確有湊數之嫌,但不服節制、虛報兵額、中飽關銀、擅開馬市私通外番這幾條,在當時確實都是死罪。後人查閱清宮檔案,更發現毛文龍當時確實與清人私通(《近世中國秘史》),足見其死有餘辜。至於袁崇煥採用那麼戲劇化的手段殺他,也是萬不得已。皮島孤懸海外,如果靠下詔擒拿,只能逼反了毛文龍。朝中大臣並非沒有不想除去毛文龍的,只是除不了,不敢除,奈何他不得:“是左右大夫皆曰可殺,國人皆曰可殺也。其不殺也,非不殺也,不能殺也,不敢殺也,是以崇煥殺之而通國快然。”(程本直《漩聲記》)。朝鮮深受毛文龍荼毒,其國王聽到文龍被誅的消息,大喜:“為天下除此巨害。”(《朝鮮仁祖實錄》),可為毛文龍該殺的佐證。但毛文龍殺敵無能,拍馬有方,領來的餉銀,倒有一大半沒有運出京城,而是用於行賄。私開馬市,用戰略物資向清人換來的人參貂皮,也多拿來向朝廷大官上貢,因此朝官喜歡毛文龍的很是不少。袁崇煥把毛文龍殺了,這些朝廷顯貴斷了一大財路,無不深恨袁崇煥,最恨的是毛文龍的同鄉、大學士溫體仁。正是這位溫體仁,當崇禎閃過復用袁崇煥的念頭時,他趕緊連上五疏,請速殺袁崇煥。殺毛文龍,這時便被拿來作為袁崇煥通敵的證據,因為據說清兵最忌憚的倒不是袁崇煥,而是毛文龍,因此便要袁崇煥殺了他作為議和的條件。袁崇煥既然被當成了秦檜,毛文龍也就被捧成了岳飛,《天啟實錄》中記載毛文龍的罪惡本來不少,這時候的文獻反而都頌揚起毛文龍來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