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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 - 破神,袁崇煥之失
送交者: 匪連長 2006年09月07日09:08:30 於 [史地人物] 發送悄悄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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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sonicbbs.eastday.com/topicdisplay.asp?BoardID=16&Page=1&TopicID=1652160

破神,袁崇煥之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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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表時間: 2006-9-5 16:40:48編輯引用回復留言舉報 樓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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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6-7-26 5:16:15 發帖人: 馬甲之King 網友評論 859 條 進入歷史風雲之中國史

最近一直在看各種關於明朝末年歷史的書籍和資料,甚至網上一些高手的文字,得益非欠,看崇禎朝的歷史,有一個人不能不說,那就是袁崇煥。我想綜合各種資料,和網上高手論戰的文字來說說這個問題,這篇文章絕對不是原創,算是自己學習那段歷史的一個心得。

在我看來袁崇煥是一個愛國的軍人,但是也是一個有着嚴重失誤的軍人,甚至極端點說崇禎殺袁並沒有冤枉他。

先看《明史》裡記載的袁崇煥的罪名;“擅主和議 專戮大帥”,可是《崇禎實錄》“崇禎三年八月”條目下有“癸亥 殺督師兵部尚書袁崇煥 處以殊死 上御煖閣 輔臣成基命等入對 久之 出御平臺 文武諸臣俱入 諭曰 袁崇煥付託不效 專事欺隱 市粟摯畈粦 散遣援兵 潛移喇嘛僧入城 卿等已知之 自當依律正法 今特流其妻子 兄弟 餘不問 輔臣頓首謝 崇煥 藤縣人 萬曆己未進士 素以韜略自詡 迨督師出鎮遼東 其入援時 三日五賜金 幣宣勞 親為飲至 而遷延不戰 至擅殺毛文龍 朝議紛紛 以致殺身”字樣。

而《崇禎長編》更是明確指出袁的罪狀:

“諭以袁崇煥咐托不效,專恃欺隱,以市米則資盜,以謀疑則斬帥,縱兵長驅,頓兵不戰,援兵四集盡行遣散,又攜潛喇嘛,堅請入城,種種罪惡,令刑部會字磔示。依律家屬十六以上處斬,十五以下給功臣家為奴。今止流其妻妾子女及同產兄弟二千里外,余俱釋不問。”

這就叫人奇怪了,怎麼不一樣。

而結合三本書背景,可以說《崇禎長編》、《崇禎實錄》可信度很高,也就是說崇禎殺袁的真正原因,或者說官方公布的認為殺袁寵煥的理由應該是“付託不效 專事欺隱 市粟摯畈粦 散遣援兵 潛移喇嘛僧入城”。

我們可以把這些罪名,分開來一個個看,看看到底這些罪名能否成立。

首先看“付託不效 專事欺隱”這八個字能否成立(論袁崇煥遼東失誤一覽):

說這個問題,首先要看看天啟末年,崇禎初年時明朝財政狀況,在天啟初年,國家的財政收入不超過330萬兩,再加上賦稅連年拖欠,實際的收入只不過二百餘萬兩,而支出卻達到了五百餘萬兩!為了填補巨大的虧空,尋找更多的軍費,天啟朝幾乎年年加遼餉,到了天啟六年,遼餉已增至7714121兩。可縱然是如此,在天啟七年,大明朝的財政還是有1646575兩的虧空。(數字來源:《明史記事本末》崇禎治亂)

甚至〈明史記事本末〉里還記載了戶部給事中黃承昊上言:……今出數共五百餘萬,而歲入不過三百二三十萬,即登其數,已為不足,而重以逋負,實計歲入僅二百餘萬耳!(《明史記事本末》崇禎治亂)

而黃仁宇也認為明帝國首先是經濟崩潰,其後才是政治崩潰,由此我想大家可以理解為什麼明朝末年各軍皆欠餉了,其實別說軍隊,就是明朝皇室那些藩王的年俸,明朝政府也是長期拖欠的,(詳參見〈萬曆十五年〉)因此儘管明朝政府拖欠軍餉是很惡劣的行為,但是不得不說在那個時期,這又是無可奈何的很正常的現象。理由很簡單:朝廷沒那麼多錢。

而就在這樣的情況下,崇禎依然全力支持袁崇煥,遼東軍餉幾乎是悉數撥給,在袁之前,遼東的軍事預算是一百六十萬,由於袁的請求,遼餉增至二百八十萬,多了整整一百二十萬.(崇禎元年,遼餉為6831133兩;崇禎元年至二年,國家的正常賦稅是二百五十萬,遼餉是6831133兩,朝庭的虧空是一百五十萬。除此之外,崇禎還有內孥可支配,崇禎元年從內孥抽調了差不多一百萬填補各地所欠的軍餉,崇禎二年則缺具體數字。《明史研究論叢》第二輯226頁,《熹宗實錄》卷十七卷二十九卷四十二;《明史》卷七十八;《崇禎長編》卷三十八;畢自嚴所寫《度支奏議》新餉司六。)請注意,這還是在崇禎減免賦稅,削減開支,與民休息的政策的前提下。

也許我們今天的人看來給軍隊發薪水是天經地義的事情,但是在崇禎朝朝野每一個人看來,這是皇恩浩蕩,是崇禎給予了袁崇煥極大的信任和支持。要知道即使是宣、大這樣的重鎮士兵的薪水也是照樣欠着的。

可是袁崇煥回報給崇禎的是什麼呢?“五年平遼”,平成後金騎兵殺到了北京城下。而只是崇禎二年的事情。

崇禎與他的哥哥天啟皇帝,爺爺萬曆皇帝相比,對遼東最關注,政策也最傾斜,給遼東諸軍的待遇也最好,可是他得到的回報是什麼?萬曆、天啟朝即使拖欠餉銀,權閹當道時女真人都沒有殺到北京城下,可是惟獨就在他這個最支持、最看重遼東的皇帝治下,滿人打倒了北京。那年,他18歲。他為什麼沒有理由怨恨,惱怒袁崇煥?袁崇煥真的沒有一點責任?

任誰都知道,遼東明朝軍隊軍力不如後金,要想打敗後金必須聯合朝鮮、蒙古。而當女真人在皇太極的率領下,於天啟七年攻擊朝鮮時,時任遼東巡撫的袁崇煥卻為皇太極的議和所迷惑,這從他給朝廷的奏摺可以看出:袁一方面說滿人似真有輸款厭戰之意,可乘其不備起兵攻之;一方面又說滿人將三路攻錦州,他將嚴陣以待。到了事後,袁又說早就知道滿人會攻朝鮮的了。(《熹宗實錄》天啟六年十二月,遼東巡撫袁崇煥奏言:奴遣方金納,溫台什二夷奉書至臣,恭敬和順,三步一叩,如遼東受賞時。書封稱大人,而猶書大金字面,一踵老酋故智,臣即封還之。潛偵其意,則深悔奴之悖逆,來文差誤者。竊念兵連十載,中空外竭,鬼怨神愁,乘此逆夷厭兵之時,而制其死命,俾不得再逞,以休息天下…… 《三朝遼事實錄》天啟六年十二月,遼東巡撫袁崇煥奏言:奴酋要三路出兵,一往三岔河;一往黃泥窪;一往紅羅山。我兵固守如鐵桶,而以精騎為奇游,備賊敗歸截擊……卷三三, 遼東巡撫袁崇煥仰仰遵明旨飛報軍情疏曰:隨奉明旨云云,該臣看得夷兵東犯朝鮮,臣久已知之.)

朝鮮衰弱,加之內亂初息,自然無法抵擋滿人的狂攻,只得向大明求救。此刻,縱然是反應遲鈍的朝庭也意識到了局勢的嚴重,“朝鮮不支,折而入奴,奴勢益張,亦非吾利。”於是下旨令袁崇煥自西策應,援救朝鮮。(《熹宗實錄》卷八十二。天啟七年四月塘報。《三朝遼事實錄》天啟七年三月)

可是這個時候,袁寵煥的綏靖毛病犯了,當然在以後我們也可以看到他這點。他並不想出兵自西線攻瀋陽以救朝鮮。朝庭再次嚴令袁崇煥出兵,趁滿兵精銳東調,“且令以關寧之師直搗虎穴”。袁上疏抗辨:“聞奴兵十萬掠鮮,十萬居守,何所見而妄揣夷穴之虛乎?我縱傾伍搗之,無論懸軍不能深入,縱深入奚損於逸待之夷?”事實上,在當時滿人的全部正規兵力也只不過八萬餘人,能動員的兵力也只不過十餘萬,長期與滿打交道的袁因何會不知?皇太極以八萬攻朝鮮,再加上分駐各地的滿兵,守瀋陽的兵力確是不多;而袁所控制的義州距離瀋陽也不過三百餘里,何來深入?迫於朝庭壓力,拖延甚久的袁終於出兵了。三月,先派水軍五百支援東江,再以“關外三軍營及前鋒三營,撫鎮標下四營,每營選精兵九百”,合兵九千,“進逼三岔河,為搗巢之舉”。此後這九千兵馬便一帶停滯在三岔河,也不知道幹什麼,從此西線無戰事,直至四月十八朝鮮戰事結束。事後,曾做過遼東經略兵部尚書的王在晉質疑道:“遼撫援鮮,布置極其可觀。乃官兵望河而止,此真為紙上之兵也。遼兵果可用耶?”袁崇煥於遼東統兵近七萬,卻只派出區區九千,到了三岔河又停滯不前,消極避戰之意非常明顯。(《熹宗實錄》天啟七年四月塘報。《熹宗實錄》天啟七年四月塘報。巡撫遼東袁崇煥疏奏《兩朝從信錄》卷三十三,天啟七年三月塘報,登萊巡撫李嵩奏言:正月十四,奴兵八萬餘眾犯搶。《兩朝從信錄》卷三三,遼東巡撫袁崇煥仰仰遵明旨飛報軍情疏曰:臣已發水營都司徐永曾先出,張斌良繼之,汪翥勁後,各舟二十隻,兵士合五百人。……《三朝遼事實錄》卷十七,遼東巡撫袁崇煥奏言《三朝遼事實錄》卷十七《三朝遼事實錄》卷十六。)

而且從八旗構成看,後金為攻打朝鮮傾巢而出也是可信的。
滿清的兵力情況:
八旗制度本以五五制為基礎的,但後來滿人人口增多,打破了五甲喇為一固山(旗)的建制,但甲喇仍是由五牛錄為建制。
公元1635年(崇禎八年,)時,滿軍八旗共有牛錄270,總計兵力為81000人;
公元1642年(崇禎十五年)時,滿軍八旗共有牛錄319,總計兵力為95700人;
二, 蒙軍八旗:
公元1635年(崇禎八年)時,蒙軍八旗的組成為:
1, 正黃旗,旗主阿岱,兵力1356人;
2, 鑲黃旗,旗主達賴,兵力1425人;
3, 正紅旗,旗主恩格圖,兵力800人;
4, 鑲紅旗,旗主布亦岱(額附),兵力為1016人;
5, 正白旗,旗主伊拜,兵力8090人;
6, 鑲白旗,旗主蘇納(額附),兵力960人;
7, 正藍旗,旗主武賴,兵力860人。
8, 鑲藍旗,旗主瑚什布,兵力913人。
合計:15420人。
在丁卯年,滿人的正規兵力只能是比上述數字更少。

這次的朝鮮戰事將袁在戰略上的短視表露無疑,而他所津津樂道的議和不但為自己日後的慘死埋下伏筆,還直接讓所有大明的臣蕃屬國心寒(《三朝遼事實錄》卷十六。遼東經略王之臣奏疏:年來奴酋求和於西虜,而西虜不從;屈服於朝鮮,而朝鮮不受。一旦議和,彼必離心,是益敵以自孤也!近日,都官過通令處,虜鞭其背云:“汝漢人全無腦子,終日只說我等不助兵,汝卻馱帶許多金帛,着喇嘛替他弔孝求和,反倒教別人與他為仇,我等不如也投順罷了。”據此,我將何辭應之?……注:虜指蒙古人;奴指滿人.),造成了惡劣的影響。很多人都說議和自崇煥起,甚至將議和視為袁崇煥戰略上高瞻遠矚的英明決定。這其實很荒謬,表面上看來--儘管皇太極極盡謙恭之詞---而實際上卻是笑裡藏刀暗伏殺機,和平—並不是野心勃勃的皇太極所渴求的。我很不明白,如此簡單的道理,現在居然還有人信?!所謂聽其言觀其行,可以毫不誇張地說—從行動上說--皇太極從來就沒有過誠意與大明議和,當第一次由袁崇煥主持議和之時,皇太極悄悄地將刀口對準了東江朝鮮;當第二次由袁崇煥主持議和之時,皇太極實際上正準備着南下征明。議和—在皇太極看來只是可供利用的棋子---緩兵之計!袁崇煥此時也做了一件比較天真的事,面對着袍澤和屬國的淪喪,他並非是第一時間出兵策應,而是“遣方金納貽書於奴酋,令其急撒犯鮮之兵。”很可惜,皇太極並不領令。

袁崇煥對此也有自己的考慮,對於滿人的議和—袁並沒有全信—或是說姑且信之,在袁的想法里—加強錦寧一線的防禦才是當務之急!他也想趁滿兵無法東顧之機抓緊時間修繕錦義凌松諸城,這才是袁所希望的。無論袁持何種想法---只着眼於一地利益而忽視大局發展----甚至故意拖延而不肯出兵---這種戰略上的短視---是建立在損害國家利益之上的---最終的後果是--朝鮮被征服了---大明的對滿人的經濟封鎖破產了。也許有人會振振有詞得反駁,正是袁及時地修繕好了錦寧防線,才有可能取得後來錦寧之戰的勝利---這又是袁在戰略上的高瞻遠矚的體現之一。表面確是如此,可是,長遠考慮一下,若非朝鮮被征服,滿人獲得了大量的糧食財富,因長期征戰造致經濟凋零供應匱乏的狀況得到改善,並使朝鮮在以後都成了滿人的後勤糧倉,那麼,正物資缺匱的滿人又用什麼來發動一次又一次的大規模作戰?正處於大饑荒的滿人還能有什麼手段擺脫困境?若袁肯早出兵,皇太極又用什麼來進行兩線作戰?皇太極進行了一次賭博,他把所有的家底都押在了西線—急於解決的饑荒和日益缺乏的軍糧迫使他這樣做,這一把他押中了。可以這麼說--袁崇煥的綏靖和短視促使了皇太極的成功。(以上摘錄於瘋行烈〈對袁崇煥的質疑II〉原帖見春秋戰國網站)

這當然不能作為崇禎殺袁寵煥的理由,畢竟是天啟年間的事情,可是從這裡可以看出袁崇煥作為重鎮統帥是有嚴重失誤和不足的。

現在回過頭說袁崇煥託付不效,首先看崇禎二年皇太極的軍事行動,這不是一、兩千人的小規模偷襲,而是十萬大軍有詳細計劃的南侵。作為防守後金第一線的最高軍政長官,薊遼督師袁崇煥對此真的一無所知嗎?

實際上並不是這樣的,《明史記事本末補遺》中記載:“(崇禎)二年三月,朵顏三衛半入於建州。束不的求督師袁崇煥開糴於前屯之南台堡,互市貂參,邊吏俱不可,獨崇煥許之。蓋是時建州亦飢,束不的為窖米謀攻薊西也。雖有諜報,崇煥不之信”。 崇禎二年,蒙古古(哈)刺慎部曾密報,指蒙古朵顏部首領束不的“為建虜窖米,謀犯薊西,”“雖有諜報,崇煥不為信!”(《國榷》卷九十)

崇禎二年六月,翰林院編修陳仁錫出使遼東,"至南台堡,聞朵顏束不的為賊漢賣婦女,為建州積穀.寧遠武進士王懷達陳國威入謁仁錫,曰:束不的居關外,陽仇賊漢,其實妮之,為滿州嫻也。部落不滿萬,駐寧遠關外者六七千,此地間市止二千人。卒不及備。可乘夜掩而殺之。……”

另外,王懷達和陳國威又說道,寧遠南台堡一帶“建哨在束不的部內計四百餘人,不持弓矢……”(寧遠一帶居然有這麼多滿人的諜哨……)

最後,王陳二人又指出了滿人可能準備南下:“……四月間四汗先至,秋冬諸王子盡入,必舍遼而攻薊矣!”

陳仁錫聞報大驚,“仁錫言於關內道,甚壯之,竟不果。後建州兵入口,俱如二生言” —《明史記事本末》。(說句題外話,雖然這些我都是在網上找來的,可是《明史記事本末》我確實也找來看過,看過原書更是感嘆,後金要入侵的消息連遼東士紳都知道了,可奈何袁督師卻不相信)

由此可見袁崇煥不是不知道後金準備南下,而是知道了卻不相信。這先不說,作為對敵最前線,袁崇煥即使是不相信後金入侵,至少也該派出斥候吧?難道派出一些斥候就會使得遼東難以運轉嗎?會比袁築城還花錢?

可是事實上我們沒法從任何一本記載那個時期歷史的書籍資料中找到袁崇煥派出斥候的記錄

而對於遠在北京的朝廷來說,後金正面就是遼東錦寧防線,而西面是察哈爾蒙古的古刺慎部,這是個親明的部落,與袁的關係也非常的好,袁在崇禎二年初甚至還為其上奏請封。後金南下,是不可能瞞得過這個部落的,而這個親明的部落雖說是末必肯為大明出力,但通風報信的事還是會做的.在這樣的情況之下,袁居然讓十萬人從容的南下,這讓朝廷上下怎麼看袁崇煥?崇禎說袁崇煥“付託不效”有錯嗎?

當然有一種聲音認為後金南下並不是通過遼東,而是繞道攻破薊鎮,甚至袁本人還上書朝廷希望朝廷加強薊鎮的守備。

先不說袁崇煥的頭銜就是薊遼督師,我們來看看袁崇煥到底能不能管薊鎮:崇禎二年五月十六日袁呈至兵部奏摺有其中的內容:“……惟備行關內永平二道,清汰去後,據永平道右布政鄭國昌呈,稱灤州訓導三員,內多一員,永平盧龍二衛知事二員,俱應減去……“這是關於栽減亢員的奏摺,都是蘚鎮境內的,袁根據永平右布政鄭國昌的報告而上奏朝庭減亢員的,這說明了袁對薊鎮擁有一定程度的管轄權。或者說薊遼總督和薊遼督師在管理薊鎮上權利是有重疊,可是結合袁的地位和受寵信的程度,沒有任何理由說袁根本管不到薊鎮。

“崇禎二年春,袁崇煥上奏,說山海關一帶防務鞏固,已不足慮,但薊門單弱,須防敵人從西路進攻.這時薊遼總督是劉策,懦弱而不懂軍事.袁崇煥看到了防務弱點的所在,第一道奏章上去,朝廷沒有多加理會,他再上第二道、第三道.崇禎下旨交由部科商議辦理,但始終遷延不行.拖到十月,清兵果然大舉從西路入犯,正在袁崇煥料中.首當其衝的,正是剛剛發生過索餉兵變的遵化.……”——摘錄〈袁崇煥評傳〉

這封奏摺一直是為袁辯護的鐵證,可是誰又知道袁奏摺的核心內容是要舉薦部下林遠為總兵官。之前袁已請奏祖大壽為錦州總兵,何可綱為寧遠總兵,趙率教為山海關總兵,並應袁的要求撒了遼東巡撫和登萊巡撫,如今袁還要再加多個薊鎮裡的總兵,這就意味着畿輔盡在袁一個人的掌握之下,這樣過分的請求誰敢答應他?別說崇禎皇帝,就是現代社會,國防部長這樣安排人手,國家主席肯與不肯也還是未知數。

結合上面遼東關於後金入侵消息袁不相信,我完全有理由相信袁實際目的只是希望朝廷任命林遠為總兵官,而所謂“須防敵人從西路進攻……”不過是袁為達到目的的託詞而已。不然很難解釋為什麼蒙古人、自己人關於後金南侵的報告袁不相信。

遼東是袁的防區,薊鎮也是他的半個防區。滿人饒過遼東,遼東西面又是親明且和袁關係很好的古刺慎部,攻破薊鎮,崇禎罪袁託付不效有錯嗎?

以市米則資盜,以謀疑則斬帥,
鑑於鐵血有些網友歷史知識有欠缺,所以在分析袁這兩項罪名時我還是先把這兩段罪名解釋解釋,簡單說就是資敵,擅殺大將。而這兩項罪名無論在中國任何一個王朝都夠的上斬首了。

先說以市米則資盜:
在說這個罪名的時候,然則我又要解釋兩個在明朝時的常識,在明朝不管是文官也好,武將也罷,向朝廷要餉要糧都是分開呈奏的。要餉就是要餉,要糧就是要糧,絕無可能要一樣,而兩樣皆至的道理。因此遼東欠餉不等於遼東欠糧。

第二個常識,由於明朝人不可能去蒙古清查戶口,因此明朝人在記載蒙古人數的時候都是以丁來計算(也就是成年男子),婦孺是不計算在內的。

說了這麼多,說到正題,袁到底有沒有以以市米則資盜(後金),從我掌握的資料看,我可以很肯定的說有!甚至可以說後金南侵的軍糧是袁提供的。儘管這不是袁主觀意願,但確是客觀事實。

我們來看文獻資料是怎麼記載的:
《明史記事本末補遺》中記載:“(崇禎)二年三月,朵顏三衛半入於建州。束不的求督師袁崇煥開糴於前屯之南台堡,互市貂參,邊吏俱不可,獨崇煥許之。蓋是時建州亦飢,束不的為窖米謀攻薊西也。雖有諜報,崇煥不之信”。 崇禎二年,蒙古古(哈)刺慎部曾密報,指蒙古朵顏部首領束不的“為建虜窖米,謀犯薊西,”“雖有諜報,崇煥不為信!”(《國榷》卷九十)

崇禎二年六月,翰林院編修陳仁錫出使遼東,"至南台堡,聞朵顏束不的為賊漢賣婦女,為建州積穀.寧遠武進士王懷達陳國威入謁仁錫,曰:束不的居關外,陽仇賊漢,其實妮之,為滿州嫻也。部落不滿萬,駐寧遠關外者六七千,此地間市止二千人。卒不及備。可乘夜掩而殺之。……”

另外,王懷達和陳國威又說道,寧遠南台堡一帶“建哨在束不的部內計四百餘人,不持弓矢……”(寧遠一帶居然有這麼多滿人的諜哨……)

最後,王陳二人又指出了滿人可能準備南下:“……四月間四汗先至,秋冬諸王子盡入,必舍遼而攻薊矣!”

陳仁錫聞報大驚,“仁錫言於關內道,甚壯之,竟不果。後建州兵入口,俱如二生言” —《明史記事本末》。

我想這些資料足夠說明問題了吧?根據《明史記事本末》記載,束不的部不滿萬人(應該是成年男丁),可是在寧遠邊市內就有2000人,外面有6、7000人,甚至在邊市內的2000蒙古人里有四百滿人。(請注意,根據明朝人的記載習慣,這些人都是成年男子),束不的部可以說傾巢而出的來買米,甚至隊伍里還有滿人。他為誰買米?不言自明。而束不的部降清,可以說天下皆知,甚至連遼東的士紳都知道:……至南台堡,聞朵顏束不的為賊漢賣婦女,為建州積穀.寧遠武進士王懷達陳國威入謁仁錫,曰:束不的居關外,陽仇賊漢,其實妮之,為滿州嫻也。部落不滿萬,駐寧遠關外者六七千,此地間市止二千人。……(《明史記事本末》)

而談遷(《國榷》作者)就此事說道:秦飢晉閉之糴,同好猶然,況屬夷為異類,狡計叵測,而高台之粟轉市塞外,我輓輸之難,車殆馬煩,十致其五。彼貂參無限,而又無濟於急緩,罄民脂以誘之,為建虜玩弄於股掌之上。明確無誤的指出袁賣的就是大米!

而為什麼束不的要為後金“積穀”呢?我們來看文獻記載:《清史稿 太宗本紀》:“是歲,大飢,斗米值銀八兩,銀賤物貴,盜賊繁興”。而被後金征服的朝鮮自身也陷入了災荒,八道糧倉全空,傾盡國有,後金也只得區區二千石。(朝鮮〈李朝實錄〉)

不管是穩定國內還是為南侵籌集糧草,皇太極必須多方面購買糧食,而遼東袁督師手上有多少糧食呢?我們再來看資料:

《三朝遼事實錄》天啟六年六月的袁奏摺內容曾說道:總兵趙率教初守前屯,收未附虜之遼人為兵,明關外初復,無多官多人有餘地。率教得以盡力屯種,三年積糧十餘萬石。

月餉歲銀一百六十餘萬零,米三十五萬一千零石,草料四十七虧四千八百石零。兵馬錢糧駐為定額。《兩朝從信錄》天啟六年八月袁崇煥奏言。

崇禎元年七月十七日的時候,戶部尚書王家貞亦說道:“北直隸糴價遼米遼豆”(《今史》)。崇禎二年袁說有糧食“貯十萬石待支”。

從上面也可以看出來,遼東,或者說袁督師他不缺糧,糧食多的很,他缺什麼?銀子,馬匹!那麼他學毛文龍和蒙古人做做買賣,換點銀子、馬匹、貂參,順便籠絡一下蒙古人是完全可能的,換我也這麼幹。儘管他殺毛文龍其中一個罪名就是說毛擅自和蒙古人交易。

當然,袁確實上報朝廷的,可是崇禎一開始並沒有答應他,反而嚴厲指責他“據報西夷市買貨物,明是接應東夷,藉寇資盜。豈容聽許?!你部一面行督撫官,加緊提防,仍着袁崇煥俞安性詳加計度奏。”然而在袁的堅持下,崇禎妥協了,他改變了主意,可是他也把話說的很明白:“西夷通虜,譏防緊要。奏內各夷市買於東,明是接應,何以制奴?着該督撫嚴行禁止!其招來屬夷,其有飢困,查明部落多少,計口量許換米,不得賣與布帛米糧及夾帶禁品。路將等官,倍加偵察,如有疏違,以通夷罪論處!”

這話說的很直白,簡單點說就是:你要救濟也好,做買賣換銀子、馬匹也好,可以,但是如果糧食、布匹這些物資一旦落入後金手上,這責任就是你自己的!我就要治你的罪,你可別喊冤。

因此“以市米則資盜”這條罪名袁督師是跑不了的,儘管這確實不是他主觀意願,可是畢竟他造成了客觀事實,且崇禎並不是以結果推過程來給袁套這個罪名,而是之前就明明白白告訴了袁:“你一定要這麼幹可以,出了事全算你的。”

而資敵這個罪名,往嚴重點說,就這一條按照大明律歷,可以滅袁三族了。

附件:袁與朝廷就開市公文來往原文
《明清史料》

兵部行《督帥袁崇煥題》稿:
兵部為夷情事,職方登吏司案呈。奉本部送兵科抄出督帥尚書袁題請:准兵部咨該本部題前事等因。

奉聖旨:據報西夷市買貨物,明是接應東夷,藉寇資盜。豈容聽許?!你部一面行督撫官,加緊提防,仍着袁崇煥俞安性詳加計度奏。欽此。欽遵。

抄出到部,備咨到臣,臣會同薊遼總督俞,查得哈刺懼三十六家原在薊遼撫賞,仇於虎而未與奴通。自去年虎酋攻伯彥黃台吉,據此故穴,彥死之而我不能為各夷之依。夷遂依奴而自固。且夷地荒旰,粒食無資,人俱相食,且將為變。夫遼已能抗奴,夷即變奚為?惟薊門陵京肩背,而兵力不加,萬一夷為嚮導,通奴入犯,禍有不可知者。臣是招之來,許其關外高堡通市度命,但只許布米易換柴薪,如違禁之物,俱肅法嚴禁,業責無與奴通。各夷共謂:室如懸磬,不市賣一二布匹於東,何由藉其利而糊口?寧願以妻子為質,斷不敢誘奴入犯薊遼。哀求備至,各置妻子與高台堡外,歷歷也。臣親出諭之,見其窮迫所為,若絕其活命之方,則立斃之也。夷肯坐而待斃乎?即飢之窘之可空其類乎?不可空則不必府怨而驅其與奴合。況我天啟二年敗回,關內外告飢,督撫王象乾行臣撫三十六家,令其糧來市賣,每日百車而數十車,軍民利之。我歉曾因其食,彼歉而我屯其膏,於義未愜。不如因而樹德,存數種於外,他夷入犯,我得藉其藩籬。總能駕馭有法,若能去其暴而柔其心,彼將為我用之,寧有他心?今諸夷指天說誓,必不忘中國。此夷受撫多年,一向相信,即今一冬以來未嘗生事。此時我兵馬未備,只合籠絡,俟修飭即周,且驅夷而用之,如不為我用,另有法以處,何敢以虜遺君父而貽畔封疆也?事屬軍情,不敢發抄,合詞奏聞等因。

奉聖旨:西夷通虜,譏防緊要。奏內各夷市買於東,明是接應,何以制奴?着該督撫嚴行禁止!其招來屬夷,其有飢困,查明部落多少,計口量許換米,不得賣與布帛米糧及夾帶禁品。路將等官,倍加偵察,如有疏違,以通夷罪論處!

該部知道,欽此,欽遵。

抄出到部,送司案呈到部,擬合行為就此一咨。

順天巡撫合咨前去,煩為遵照明旨內事理,欽遵查照施行。

崇禎二年三月

郎中方孔照抄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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