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黃河的變遷zt |
| 送交者: 一葉扁舟 2006年10月27日08:59:18 於 [史地人物]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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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河的變遷
1.古代“河出崑崙”及“伏流重源”的臆說 《尚書·禹貢》最早就有“導河積石,至於龍門”的記載。說明遠在公元前五至三世紀,當經濟文化發展較高的中原地區與西部河源地區還沒有發生直接聯繫的時候,我國人民就已經知道黃河是發源於今青海東部積石山一帶。成書於《禹貢》之前的《山經》說:“崑崙之丘,……河水出焉”。《爾雅·釋水》:“河出崑崙虛。”《淮南子》:“河水出崑崙東北陬,貫渤海。”據胡渭考證,“自漢以前,但知崑崙在中國西北,終未明在外國某地也”。說明人們對當時為戎羌諸族所占居的黃河上源一帶的真相,還不很清楚,所云黃河出於崑崙,可能來自間接傳聞或是一種臆度。 漢朝通西域後,“而漢使窮河源,河源出于寘,其山多玉石采來,天子案古圖書,名河所出山曰崑崙雲。”從此,將今新疆西部的于闐河當作黃河源,于闐河所出的于闐南山稱為崑崙山,成了河出崑崙說的根據。 張騫向漢武帝匯報在西域的傳聞,于闐河“東流注鹽澤,鹽澤潛行地下,其南則河源出焉”。其後,班固更進一步加以引申說:“蒲昌海,一名鹽澤者也。去玉門、陽關三百餘里,廣袤三百里。其水亭居,冬夏不增減,皆以為潛行地下,南出於積石,為中國河雲。”古代“導河積石”和“河出崑崙”的傳說,便這樣與西域流傳而來的“潛流復出”的說法揉合在一起,發展成為“伏流重源”的謬說。 2.晉、唐時期對青海河源地區的初步認識 魏、晉時期,內地人民從對吐谷渾所據青海地區的密切往還中,逐漸了解到河源不在新疆,而在青海境內。晉代張華所著《博物志》第一次提出“源出星宿”。隋煬帝大業五年(609年)平定吐谷渾後,在今青海貴德以西黃河上源地區設置河源郡,也表明了當時人們對河源所出地區的確認。及至唐代,和青海、西藏等地的羌、藏族人民交往頻繁,唐太宗貞觀九年(635年),侯君集與李道宗到達河源地區:“閱月,次星宿川,達柏海上望積石山,觀河源。”按星宿川唐《十道圖》別作“星宿海”。柏海當即今黃河源上的扎陵湖。藏語扎陵系白而長之意,“白”與“柏”同音。後吐谷渾為吐蕃所並,唐蕃之間來往不斷,貞觀十五年(641年),文成公主入藏時,松贊干布曾“率其部兵次柏海,親迎於河源”。穆宗長慶元年(821年),大理寺卿劉元鼎作會盟使出使吐蕃,進入黃河上源“虜曰悶摩黎山”。據吳景傲《西垂史地研究》考證,悶摩黎山即今巴顏喀拉山,對河源的認識又進了一步。可見唐代對處於入藏通道的河源地區已有所了解。 3.元、明、清三代對河源地區的考察與成就 元朝至元十七年(1280年),元世祖派滿族人都實“為招討使,佩金虎符,往求河源”。都實所率領的河源勘察隊進行了我國歷史上對河源地區的第一次大規模考察。潘昂霄著《河源志》一書,記載此行時曾越過黃河上源的兩巨澤“阿剌腦兒”(指扎陵、鄂陵二湖),及“粲若列星”的“火敦腦兒”(指星宿海)。是我國最早的一部河源考察的珍貴文獻。 與都實同時期的臨川人朱思本,得帝師巴爾濟蘇所藏梵文圖本,譯為漢文,其內容與潘昂霄的《河源志》互有詳略。但他提到河源“水從地湧出如井,其井百餘,東北流百餘里,匯為大澤,曰‘火敦腦兒’”。已明確指出河源來自星宿海西南百餘里,正是今天卡日曲的位置。 明洪武十五年(1382年),僧侶宗泐往返西域,途經河源,在其所作《望河源》詩序中自記:“河源出自抹必力赤巴山,……其山西南所出之水則流入氂牛河,東北所出之水是為河源”。按藏語“抹必力赤巴山”就是黃河與長江上源分界之山,即巴顏喀拉山。氂牛河即長江上源通天河。今卡日曲和通天河支流正是一山之隔,兩源相去僅十多公里。由此可見,宗泐所見的河源,也是卡日曲,和朱思本所指河源是一致的。 清康熙四十三年(1704年),以拉鍚、舒蘭為首的考察團,在探尋河源後,所進呈的《星宿海河源圖》中,發現星宿海以西黃河有三條源流,“三河往東順流入於扎陵”。五十六年(1717年)清政府在全國進行大規模測量後所繪《皇輿全覽圖》,和乾隆二十六年(1761年)完成的新《皇輿全圖》,以及當時人齊召南所著《水道提綱》,都誤將三條上源的中支“阿爾坦”認作黃河正源。 乾隆四十七年(1782年),遣“阿彌達前往青海,務窮河源”。據《湟中雜記》記述,阿彌達“查看鄂墩他拉共有三溪流出。自北面及中間流出者,水系綠色;從西南流出者水系黃色;……西面一山,山間有泉流出,其色黃。詢之蒙、蕃等,其水名阿勒坦郭勒,此即河源也”。阿彌達所見到的阿勒坦郭勒,據傅樂煥考證,和朱思本、宗泐的發現是一致的,都是黃河正源“卡日曲”。藏語“卡日”意為銅色,“曲”為河的意思。因其流經第三紀紅色地層,洪水期河水呈銅色,故名。阿彌達所發現的另外兩支相匯於星宿海的源流,北面一支較小,今名扎曲;中間一支即《皇輿全覽圖》和《水道提綱》所說的“阿爾坦”,今名“約古宗列曲”。 4.解放後對黃河河源的考察及其再認識 解放後,根據國家大規模建設以及開發和治理黃河的需要,1952年8月,派遣一支河源查勘隊對河源地區進行了實際考察。由於準備工作不夠充分,調查也欠周密,在其報告中誤將約古宗列曲認作黃河正源,及在其西北三十公里處的海拔五千二百一十四點八米的雅合拉達合澤山為黃河發源地。他們並輕信當地藏民的稱呼,提出黃河源上的兩湖應鄂陵湖在西、扎陵湖在東,以致1953年以後的出版物和地圖,都根據他們的報告作了錯誤的修訂。並由此而引起學術界的爭議。 1978年7月,青海省組織專業人員,深入河源地區進行實地考察。考察隊根據十萬分之一航測地圖進行測量的結果,卡日曲比約古宗列曲長約30公里。其源頭有五條來自各姿各雅山的泉水,流量比後者豐富,流域面積達三千一百二十六平方公里,也遠比後者為廣。根據源遠流長,水量豐富及流域寬廣等原則,黃河正源應為發源於巴顏喀拉山脈的各姿各雅山的卡日曲。同時,根據實地調查和對照歷史文獻,重新確認了黃河源上的兩湖應為“西扎東鄂”。 以上歷史證明,我們的祖先,通過長時間的實踐與探索,早在元代對黃河發源地即有了比較全面正確的認識。都實、朱思本、宗泐和阿彌達等,對探明黃河源曾作出了卓越的貢獻。
據文獻資料記載,從先秦時期到解放前約三千年間,黃河下游決口泛濫達一千五百九十三次,平均三年兩次決口,重要的改道二十六次。清初學者胡渭從古代黃河上千次改道的記載中,予以整理歸納,在《禹貢例略》裡提出五大徙之說。後咸豐五年(1855年)銅瓦廂決口改道,加上一徙,統稱“六大徙”。再加上戰國初期前原有故道,概括為七個階段。分述於下: 1.戰國初期以前河道 見於先秦文獻而為人們所熟悉的古黃河下遊河道“禹河”,也就是“禹貢大河”,根據《禹貢·導水》章的敘述是“東過洛汭,至於大伾;北過降水,至於大陸;又北播為九河,同為逆河入於海”。“洛汭”為洛水入河處,“大伾”在今河南濬縣,說明古河水東過洛汭後,自今河南滎陽廣武山北麓東北流,至今濬縣西南大伾山西古宿胥口,然後沿着太行山東麓北行。“降水”即漳水,“大陸”指大陸澤。說明大河在今河北曲周縣南,接納自西東來的漳水,然後北過大陸澤。“九河”泛指多數,是說黃河下游因遊蕩不定在冀中平原上漫流而形成的多股河道。“逆河”則是在河口潮水倒灌下,呈逆流之勢而在今天津市東南入於海。 另一條見於先秦文獻的古黃河下遊河道“山經大河”,由於《山經》中不見關於河水徑流的記載,一直為世人所忽視。近年譚其驤根據《北山經·北次三經》所載入河諸水,與《漢書·地理志》、《水經注》所載的河北水道相印證,發現“禹貢大河”流至今河北深縣後,“山經大河”即由此分道北流,會合虖沱水,又北流至今蠡縣南,會合泒水、滱水後,繼續北流至今清苑縣折而東流,經今安新縣南、霸縣北,東流至今天津市東北入海。 2.戰國中期至西漢末河道 第三條見於文獻記載的黃河下遊河道是《漢書·地理志》及《漢書·溝洫志》的河水,也就是《水經·河水注》的“大河故瀆”。胡渭說:“周定王五年(前602年),河徙,自宿胥口東行漯川,右逕滑台城,又東北逕黎陽縣南,又東北逕涼城縣,又東北為長壽津,河至此與漯別行而東北入海,《水經》謂之‘大河故瀆’”。認為是大禹治水以後黃河的第一次改道。 這條“大河故瀆”的具體徑流是:宿胥口以上與《山經》、《禹貢》河道同,自宿胥口東北流至長壽津(今河南滑縣東北)的一段,胡渭敘述較詳;過長壽津後,河水折而北流,至今館陶縣東北,折東經高唐縣南,再折北至東光縣西會合漳水,復下折而東北流經漢章武縣(今黃驊縣伏漪城)東入海。 譚其驤考訂,認為這條河道始於周定王五年河徙說雖不足憑信,但這條“大河故瀆”的形成很可能早於《禹貢》、《山經》河,在春秋戰國時代,它們曾長期並存,造為主次。“約在前四世紀四十年代左右,齊與趙、魏各在《漢志》河東西兩岸修築了綿亙數百里的堤防。此後,《禹貢》、《山經》河即斷流,專走《漢志》河,一直沿襲到漢代”。 戰國中期下遊河道全面築堤後,發揮了蓄洪攔沙作用,因而河床比較固定。其間雖曾決溢過九次,最著名的是漢武帝元光三年(前132年),“河決於瓠子(今河南濮陽西南),東南注鉅野(巨野澤,在今山東西南部),通於淮、泗”。這是歷史記載黃河奪淮入海的第一次。洪水“汜郡十六”,歷時二十餘年,直至元封二年(前109年)始予堵塞。以後的幾次決口大多經過數年即被堵住,河復故道。這條河道穩定了四百七十五年。但到西漢末年,由於泥沙長期堆積,“河水高於平地”,重大改道,已勢不可免。 3.東漢至宋初河道 王莽始建國三年(11年),發生第二次大徙。“河決魏郡(治鄴,今河北臨漳縣西南),泛清河以東數郡。先是,莽恐河決為元城(今河北大名東)冢墓害,及決東去,元城不憂水,故遂不堵塞”。洪水在今魯西、豫東一帶泛濫了近六十年,直至東漢明帝永平十二年(69年)“王景修渠築堤,自滎陽東至千乘(今山東高青縣東北)海口千餘里”,始形成東漢大河,也就是《水經注》以及唐《元和郡縣誌》所載的大河。 東漢大河的位置較西漢大河偏東,從長壽津自西漢大河故道別出,循古漯水河道東行,復蜿蜒於今黃河與馬頰河之間,至今濱縣之南入海。距海里程比西漢大河短,河道也比較順直,東漢以後河水含沙量又相對有所減弱。由於以上這些原因,這條大河穩定了八百多年,一直沒有發生大的變動,其間很少有決溢發生,也無大的改流。因此,魏、晉、南北朝各史多不志河渠,《隋書·地理志》也沒有黃河經行的記載。 唐末宋初,由於下遊河口段淤高,排泄不暢,曾出現多次決口。其中比較重要的有唐景福二年(893年)黃河在河口段“自厭次縣界決而東北流,逕勃海縣(今山東濱縣)西北,又東北至無棣縣(今縣同)東南而東注於海”。又宋景祐元年(1034年),河決澶州橫隴埽(今河南濮陽東),在其以下至長清一段河道南移,形成一條橫隴河。但長清以下河道沒有變化,只是小規模的改道。 4.北宋慶曆以後河道 北宋慶曆八年(1048年),第三次大徙。黃河在澶州商胡埽(今濮陽東昌湖集)決口,便由此改道折向西北,經河南內黃之東、河北大名之西,經今滏陽河和南運河之間,沿着南宮之東,棗強、武邑之西,獻縣之東,至青縣匯入御河(今南運河),經界河(今海河)至今天津入海。宋人稱這條河道叫“北流”或“北派”。 十二年後,嘉祐五年(1060年),黃河又在大名府魏縣第六埽(今南樂西)向東決出一支分流,東北流經一段西漢大河故道,由今山東堂邑、夏津等地,下循篤馬河(今馬頰河)在冀、魯之間入海。名為二股河,宋人稱它為“東流”或“東派”。 此後,黃河有時單股東流,有時單股北流,也有時東、北二流並行。由於東流所經冀、魯邊界,兩漢以來河道歷經泛濫,地勢淤高,不若御河以西地區“地形最下,故河水自擇其處決而北流”。當時宋統治階級內部在維持北派或回河東流問題上爭論不休。前者主張維持北流,以憑藉黃河天險阻御契丹的南侵;後者則“獻議開二股以導東流”。神宗採納後一意見,於熙寧二年(1069年)將北流封閉。但同年黃河即在閉口以南潰決。熙寧十年(1077年),從澶州決口後,匯入梁山泊,隨後分為兩支:一支由泗入淮,謂之南清河,一支合濟至滄州入海,謂之北清河。經過幾次決溢之後,終因“東流高仰,北流順下”,先後於元豐四年(1081年)及元符二年(1099年)在澶州及內黃潰決,恢復舊日的“北流”。三次北流所經路線略有不同,或向西潰決漫入漳水,或向東決漫入御河。從慶曆八年起,到南宋建炎二年(1128年)的八十年間,強行封閉北流,逼水單股東流僅十六年,而單股北流的時間,卻達四十九年之久,另有十五年則為東、北二流並行。因而,這一時期黃河的主流,基本上還是保持在縱貫河北平原中部至天津入海一線上。《宋史·河渠志》所記載的就是這一河道。這一時期,由於黃河泥沙使“河底漸淤積,則河行地上”由東北流向渤海的古河道帶再也維持不下去,“水勢趨南”已不可免。 5.金章宗明昌五年至明弘治初河道 金章宗明昌五年(1194年),第四次大徙,河決陽武(今河南原陽縣)光祿村。據胡渭的記述是:“是歲河徙自陽武而東,歷延津、封丘、長垣、蘭陽、東明、曹州、濮州、鄆城、范縣諸州縣界中,至壽張,注梁山濼,分為兩派:北派由北清河入海,今大清河自東平歷東阿、平陰、長清、齊河、歷城、濟陽、齊東、武定、青城、濱州、蒲台,至利津縣入海者是也;南派由南清河入淮,即泗水故道,今會通河自東平歷汶上、嘉祥、濟寧,合泗水,至清河縣入淮者是也”。此次河決以後,黃河河道南移,分別進入泗水及濟水故道,而形成新的南、北兩派。河水十之二、三由北清河(今黃河)入海,十之七、八由南清河(泗水)入淮。南派水勢大於北派,這是黃河流行於山東丘陵以南的開始。 黃河入淮並非自明昌五年始,早在南宋建炎二年(1128年)冬,東京留守杜充在滑縣以上,李固渡(今河南滑縣南沙店集南三里許)以西,決堤阻遏南下的金兵,即已使黃河發生了一次重大的改道,向東流經豫、魯之間在今山東巨野、嘉祥一帶注入泗水,再“自泗入淮”。以後金世宗大定六年(1166年)五月,河決陽武,由鄆城東流,匯入梁山泊。大定八年(1168年)六月,“河決李固渡(今河南滑縣南),水潰曹州(今山東菏澤)城,分流於單州(今山東單縣)之境。”從曹、單南下徐、邳,合泗入淮。但其時宋代的“北流”故道未斷,黃河仍處於南北分流的局面。及至“金明昌中,北流絕,全河皆入淮。”黃河從此不再進入河北平原達六百多年,這是黃河史上的一個重大變化。 金明昌五年前後,黃河幹道也有着逐漸南擺的趨勢。天德二年(1150年),“河水湮沒巨野縣”,河道幹流即自豫東北的滑縣、濮陽南移至魯西南地區;大定十九年(1179年),“河決入汴梁間”,幹流又南擺進入開封府境;大定二十九年(1189年),河溢於曹州小堤之北,幹流已進入歸德府(今商丘地區)境。金末時黃河幹道大致由陽武出封丘,經曹、單而合泗入淮。 黃河自奪泗入淮以後,每有決徙,常分成幾股入淮,相互迭為主次,河道非常紊亂。經常表現為枯水季節以一股為主,洪水季節數股分流,由淮入海。至元代,從歷次決口中形成汴、渦、潁三條泛道入淮。至正十一年(1351年),賈魯治河,自儀封的黃陵岡引河至歸德的哈只口,把黃河幹道挽向歸德出徐州。所謂“河復故道”,大致上還是恢復金末的故道。賈魯堵塞了分流入渦、潁的河口。但這樣黃河失去宣泄的路徑,僅僅隔了十四年,至正二十五年(1365年),便河決東平,復進入大清河了。 明代黃河的決溢改道更為頻繁,以汴道幹流為主體的河道上,在原陽、封丘一帶決口時,大多北沖張秋運道,挾大清河入海;在鄭州、開封一帶決口時,多南奪渦、潁入淮。但是,這一時期的黃河幹道比較長的時間,還是保持在開封、歸德、徐州一線上。 6.明弘治中至清咸豐的河道 明弘治八年(1495年),築斷黃陵岡,以一淮受全河之水,為第五次大徙。 明政府為了保持京杭大運河漕運的暢通,派副都御史劉大夏築塞黃陵岡、荊隆等口七處。並於北岸築長堤,起胙城,歷滑縣、長垣、東明、曹、單諸縣抵虞城,凡三百六十里,名“太行堤”。復築荊隆等口新堤,起北岸祥符於家店,歷銅瓦廂、陳橋,抵儀封東北小宋集(今蘭考東北宋集),凡一百六十里。使黃河河道由蘭陽、考城,逕歸德、徐州、宿迂,南入運河,會淮水東注於海。築斷黃陵岡和興建太行堤的結果,“北流於是永絕,始以清口一線受萬里長河之水。”胡渭因而將它視為黃河史上的第五次大變。 弘治年間治河的目的在防止黃河北決影響漕運。治河工程主要在加強北岸堤防。南岸既未築堤,也不堵口。因而睢、渦、潁等股分流仍有時並存,影響了徐州以下幹道的水源。為了保證漕運,嘉靖十六年(1537年)和二十一年(1542年),先後從丁家道口及小浮橋引水至黃河入徐州的幹道,以接濟徐、呂二洪。繼又堵塞南岸分流水口,至嘉靖二十五年(1546年)後,“南流故道始盡塞”。於是“全河盡出徐、邳,奪泗入淮”。從此黃河成為單股匯淮入海的河道。 黃河幹道固定後,河床因日久泥沙堆積淤高,成為高出地面的“懸河”。洪水決溢日益頻仍。嘉靖後期,決口多在山東曹縣至徐州河段。到隆慶以後,向南發展到徐州以下至淮陰段。因而,河工的重點已“不在山東、河南、豐、沛,而專在徐、邳”。工部左侍郎潘季馴根據“束水攻沙”及“蓄清刷黃”的方針,於萬曆七年(1579年)完成黃河兩岸的遙堤以及洪澤湖以東的高家堰堤等治河工程,也就在這一河段上。其故道大致即今地圖上的淤黃河。 入清以後。因長期施行“束水攻沙”的結果,泥沙大量排至河口,“以致流緩沙停,海口積墊,日漸淤高。”康熙十六年(1677年)起,靳輔治河的重點就放在淮陰以下至河口段上。他採取以疏浚為主的方針,從清江浦歷雲梯關至海口,“挑川字溝”,把河床挖深。但也只能收效於一時。日久之後,河底又淤墊日高。嘉慶以後,政治黑暗,河政廢弛,決口泛濫的情況與日俱增,特別是下遊河淮並槽入海的沙床,淤塞的程度更為嚴重,造成“水在地上行”的局面。黃河以及淮河本身已不得不放棄這條水流下泄不暢的下遊河道而另找出路了。 7.清咸豐五年以後河道 清咸豐五年(1855年)六月,黃河在蘭陽銅瓦廂(今河南蘭考附近)決口,在山東壽張縣張秋鎮穿過運河,挾大清河入海,是為第六次大徙。 決口之初,漫注於封丘、祥符、蘭儀、考城、長垣等縣,後“復分三股:一股由趙王河走山東曹州府迤南下注,兩股由直隸東明縣南北二門分注,經山東濮州范縣至張秋鎮匯流穿運,總歸大清河入海”。從此,黃河下游結束了六百六十年由淮入海的歷史,又回到由渤海入海的局面。當時翁同龢、李鴻章等代表安徽、江蘇地主階級的利益,不同意堵口。山東巡撫丁寶楨代表山東地主階級的意見,則要求堵口歸故。雙方爭執不休,而清政府正面臨太平天國革命的風暴,“軍事旁午,無暇顧及河工”。因而在二十年間,聽任洪水在山東西南泛濫橫流,直至光緒元年(1875年)始在全線築堤,使全河均由大清河入海,形成了今天黃河下遊河道。 今黃河下遊河道形成以後,直至解放前的七十多年裡,河患仍連年不斷,從1855年至1938年,決口達一百二十四次,有時向北侵入徒駭河或向南侵入小清河,同治七年(1868年)河決滎澤房莊及光緒十三年(1887年)河決鄭州漫及淮河的兩次,危害較大,但都隨時堵塞,沒有構成河道大的改變。本世紀內曾發生二次較大的決口:一次是1933年遇到特大洪水,在河南境內溫縣至長垣的二百多公里內決口五十二處,造成極大災難;一次是1938年國民黨政府為阻止日軍西進,炸開鄭州花園口大堤,河水亂潁、渦入淮,形成經歷九年之久的改道,至1947年3月,始堵口,恢復今黃河故道。 歷史上黃河下遊河道變遷,總的趨勢是決口改道越來越頻繁。除第一、二兩次大徙後,長達數百年間,決徙次數甚少,有一個較長的穩定時期外,慶曆、明昌改道後,連三十年固定的河道都沒有出現過,弘治改道後,入淮之水仍數股並存,流程紊亂,主流也時有變更。明、清統治者為了“挽黃保運”,不惜逆河之性,強使“全河盡出徐、邳,奪泗入淮”,但最終仍不免回到渤海灣入海。整個歷史時期,黃河下游泛道更迭演變的過程極為複雜,胡渭所舉只不過代表其變遷大勢而已。近年鄒逸麟以河道主要流向為據,提出按宋代以前由渤海入海,金元以後數股匯淮入海,明嘉靖後期單股會淮入海及清咸豐五年以後由山東利津入海四個階段的分期主張,似更簡明而條理清晰,頗有獨到之處。 黃河改道以下游為主,但上、中游也有改道。上游主要發生於河套平原的後套地方,據《水經注》的記載:河水“北過朔方臨戎縣西,……河水又北,屈而為南河出焉。河水又北迤西,溢於窳渾縣故城東,……其水積而為屠申澤,澤東西百二十里”。河水又“屈從(臨戎)縣北東流,……為北河”。河水“東逕高闕南……臨河縣故城北”。說明現在後套北面的黃河支流五加河,古代稱作“北河”。是黃河的正流,而稱作“南河”的今河道,卻是支流。因此,《水經注》直呼北河為“河水”。秦漢時,今後套地方也稱為“河南地”。直至清初,北河河口日漸淤塞,近河口的屠申澤(因在窳渾縣城東,亦稱窳渾澤,後世改稱騰格裏海)到清中葉以後由於黃河河道東移,屠申澤因失去水源,已淤塞成沙阜,北河也就逐漸縮小成為分流的“五加河”(烏加河),黃河主流始改行南河。 至於蜿蜒於陝晉之間的黃河中遊河道,局部地區因洪水的沖刷而呈左右擺動,如原位於黃河西岸的大慶關(古名臨晉關)以南的河道在明成化年間(1465—1487年)偏向西流,使自古“入渭”的洛水,改為入河。到萬曆年間(1573—1619年)大慶關以北一段河道也改為偏西流,直達朝邑縣治,大慶關遂被隔於河東。到清咸豐年間(1851—1861年),大慶關南段又變為偏東流,洛水又改入渭。到光緒二十年(1894年)左右,洛水又因此段河道偏西而重又入河。1934年大水,河又向東偏,洛水又入渭,大慶關也恢復到河西的位置。
從整個歷史時期黃河決徙改道的情況來看,可以公元10世紀為分界線。在此以前的二千年間,大改道共有兩次,其它決徙的記載也很少,黃河基本上是安穩的,平靜的。這是因為古代黃河上、中游高原地帶的森林、草原還比較完整。如山陝峽谷和涇渭北洛上游基本上是畜牧區,原始森林、草原未被破壞。唐代以前的三千多年,大部分時間的平均氣溫都比現在高2℃,也有利於植被的生長,這種良好的植被狀況,足以保持水土;中、下遊河谷平原地帶,古代人民在黃河兩側挖了無數的灌溉渠道和溝洫,其中著名的如戰國時魏引漳水溉鄴、秦開鄭國渠引涇入洛,漢武帝開白渠引涇入渭等。《史記·河渠書》說,當時的灌溉渠要“以萬億計”,這些渠道溝洫把河水夾帶的泥沙引入農田,作為肥料。此外,古代黃河下游有名的濟、汴、濮、漯等大川和密如蛛網的支津,以及散布在大河兩側眾多的湖泊,也直接或間接相通,為黃河流沙的淤積和洪水的宣泄起了分擔作用。因此,千年以前,黃河流域作為我們祖先定居生息的地方,它灌溉了億萬畝農田,它和它的支津有幾千里通航路線,那時候的黃河是利多害少。 黃河為患嚴重只是近千年來的事。公元10世紀以後,也就是從唐末五代開始,黃河的情況發生重大的變化,它已不再是一條安穩平靜的大河,而以決徙為常態,安流為變態了。而且決徙的頻率和破壞程度隨着時間的推移而日益增加。東漢至唐末的八百多年中,黃河僅有四十個年份有決溢的記載,唐末至近代的一千多年中,大小決溢達一千五百餘次,清代二百六十九年中即達六百次,辛亥革命後1912至1933年的二十二年中,決口達九十二次。這主要由於人為的原因。首先,從唐代後期開始,黃河上中游的大片原始森林,遭到盲目濫伐,廣大牧場被墾為耕地,自然植被遭到破壞,引起嚴重的水土流失。唐以後的氣溫也有了明顯而持續的下降,一般平均氣溫比現在約低1℃左右,也影響了植物的生長,再加上五代以後,封建統治中心東移,上中游的渠道逐漸湮廢,泥沙畢集於黃河。統治階級不知治本,只知治標,硬想用堤防來解決一切,於是兩岸支津全被堵塞。與這些支津相溝通的天然湖泊也日漸淤廢。既無支津湖泊來分泄洪水,堤防儘管逐漸加高,河床填高得更快,洪水一到,終不免潰決。而每次決徙、改道,河水所挾帶的泥沙大量淤積。尤其是到了元、明以後,黃、淮兩大流域合成一處出口,更易發生壅塞潰決,這也是促使後期黃河決徙愈益嚴重的原因。 歷史時期黃河的長期決口、泛濫和改道,對下游華北平原地區的地貌和社會經濟生活造成巨大的影響。 首先,黃河的決口和泛濫,在北至津沽南達江淮的二十五萬平方公里的廣大範圍內,曾製造了無數次田園、城鎮和人口被吞噬的慘劇。據歷史記載,三千多年來因黃河決口而造成的一般性水災,共五千九百六十三次,平均每一年半即有一次。西漢武帝元光三年(前132年)瓠子決口,洪水泛濫所及達十六郡,相當今豫東、魯西南、淮北、蘇北等廣大地區,歷時二十餘年,“城郭壞沮,稸積漂流,百姓木棲,千里無廬。”直至元封二年(前109年),始堵住決口。西漢末,王莽始建國三年(11年)的一次決口,洪水在河、濟之間泛濫達六十年之久,給人民帶來的深重災難,可以想見。北宋大觀二年(1108年)的一次河決,河北巨鹿整個城市被泥沙埋入地下,直至1919年當地人民掘井時,才在地下六米處發現這座古城。又政和七年(1117年)的一次水災,僅河間、滄縣被淹死的居民即在一百萬以上。明、清兩代河患愈演愈烈,統治階級不僅不重視河防,有的為了維護其統治,甚至扒開河堤,以水代兵,製造人為慘劇。如明末崇禎十五年(1642年),李自成起義軍圍攻開封城。河南巡撫高名衡扒開河堤,想淹起義軍,結果開封全城被淹沒,僅露鐘鼓樓、相國寺頂及周王府紫金城,全城三十七萬八千餘人,被淹死者達三十四萬人。1938年,蔣介石炸開花園口河堤時,洪水淹沒了豫、蘇、皖三省五萬四千平方公里的土地,受災人口達一千二百五十萬,八十九萬人死亡,更造成慘絕人寰的浩劫。 其次,黃河決口還帶來嚴重的沙災。由於每次決口都將大量的泥沙沉積於土地上,水退沙留,以至沙崗遍地。如明正統十三年(1448年)河決大洪口,泛濫二十餘府縣,“沒田數十萬頃”。水退以後,留下大量泥沙和潭坑。1938年花園口決口,到1947年堵口,黃水在黃泛區內泛濫了九年的結果,把一百億噸泥沙帶到淮河流域,以致沙崗起伏,蘆葦叢生。黃河每次改道後留下的枯河床和自然堤上的沙質沉積物,經長期風化作用,形成綿延不絕的沙丘。一些沙灘地因長期排水不良而引起鹽鹼化,嚴重破壞了農業生產。 黃河的不斷決口和改道,還破壞了黃淮平原上原有的水系面貌。古代黃河下游平原上河網交錯,湖泊群立的自然景象,由於黃河大量泥沙的輸入,而發生了根本變化,它淤塞了河流,填平了湖泊。近代黃河自洛口、沁口以下,兩岸都是大堤,幾乎無支流存在。黃河的流沙不僅破壞了黃河水系自身,而且還給淮河和海河造成了嚴重的災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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