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明清時期紅夷大炮的興衰與兩朝西洋火器發展比較 (下) |
| 送交者: ZTer 2006年11月28日09:20:41 於 [史地人物]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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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紅夷火器在明清之際此衰彼興的原因 紅夷火器在明清兩朝發展的概況:1626年明軍獨恃西洋大炮取得寧遠大捷,到1643年在關外以1∶10的火器劣勢處於“茫然無恃”的境地,此令生前的徐光啟是萬萬意料不到的。無論從文化傳統、技術力量和外部援助等各方面來說,八旗軍的條件均不如明軍,但明軍坐失良機,清軍後來居上,這是值得深思的。 其一,從根本上講,紅夷火器在明清之間興衰的實質,是彼此間新舊事物較量的結果。明末社會危機嚴重,階級和民族矛盾尖銳,其軍隊在後金的進攻下節節敗退,明統治者不得不引進紅夷大炮來解燃眉之急。然而,圍繞着紅夷大炮輸入明朝這一事件,反映着明統治階級內部矛盾之深。在朝廷內部,朋黨之間爭鬥不已,對於西方火器技術中一些較先進的成果,常常拘泥於迂腐的“華夷之見”,不能夠充分加以利用。在這種情況下,縱然有徐光啟等一批有遠見、有學識、一心報國的士大夫也與事無補。據載:明亡後,徐光啟關於引進紅夷大炮的《徐氏庖言》一書留存於欽天監內,順治帝看後,“讀不釋書,嘆曰:‘使明朝能盡用此言,則朕何以至此也!’”(註:徐宗澤:《明清間耶酥會士譯著提要》,中華書局1989年版,第6頁。) 可見,明朝的失敗首先是因為內部腐敗所致。與此相對照的是,清朝作為新生力量,在入關前後,隨着清太宗皇太極統治政策的調整,清朝已顯出蓬勃向上的活力與對明人的征服力。他們征朝鮮,綏蒙古,擊明軍,占有關外遼闊的疆土,已與明朝形成新的南北對峙局面。他們的社會經濟發展經歷,若以文明程度而言,尚處封建制的初步階段,而漢族已有了幾千年的文明史了。若以人才而論,他們起初沒有一個稱得上精通紅夷大炮原理和製造的人,西洋傳教士也從未去過遼東。然而,清統治者內部比較統一,政治也相對清明一些。事實證明,他們採取的許多內外政策是成功的(註:張小青:《明清之際西洋火炮的輸入及其影響》,中國人民大學清史研究所編:《清史研究集》第4輯,四川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第99頁。)。 其二,西洋火器在明清兩朝的推廣受到傳統的社會制度、軍事制度的制約。我們知道,中國封建社會的“華夷意識”和長期視技術為“奇技淫巧”的傳統,使得明清之際的許多士大夫對西洋火器採取排斥的態度。他們的理由是:天主教惑世誣民,夷人不可用。此“華夷爭辯”的實質是明末中西文化兩極遭遇之後的第一次大衝突。同時,由於明代重文輕武的制度以及衛所制下的軍籍制度,軍隊缺乏有效訓練,士氣低落,使西洋火器的掌握和應用受到嚴重製約。可以說,紅夷火器的擁有固然重要,但訓練和掌握更加重要,而這種訓練和掌握又與文化形態、社會激勵機制、軍事制度等密切相關。相對而言,(後金)清的社會與軍事制度與明朝相比要合理一些,如對紅夷大炮的重視、製造,對質與量的孜孜以求,招降納叛,組建炮隊,以最快的速度建立起以瀋陽和錦州為中心的軍工基地,實屬獨具慧眼。 其三,早期西洋火器的自身缺陷,直接影響到它在明軍中的推廣和使用。在明季,無論是明廷自製的火炮還是從澳門買自葡萄牙人所制的紅夷大炮,畢竟還有許多缺陷,它自然影響在敵我作戰中的推廣。紅夷大炮與傳統火器相比也不例外,臨陣時如果沒有步騎兵和配合和保護,還不足以穩操勝券。所以,儘管從它鑄造所遵循的“模數”、施放時的“炮表”化、輔助設施的配備、炮彈的多樣化、射程的遠近、爆炸力的高強度中可看出,其威力着實驚人。但其局限性有:(1)它是西歐16至19世紀之間的前裝滑膛炮,與19世紀中葉以後所用的後裝線膛炮相比,無論從形制上還是從製造工藝上都要簡單得多。其內裝火藥為黑火藥,與其後所用的無煙火藥相比,威力上差距懸殊。(2)它長於攻城,拙於野戰,裝填發射的速率不高,且炮體笨重,無法迅速轉移陣地,故在野戰時,明軍每役所能動員的火炮數尚不足以構成有效的火網,多只能在開戰之先就定點轟擊,當敵我情勢發生逆轉,則往往無法機動反應。因此,明末在遼東的多次戰役中,明軍雖擁有紅夷大炮,但卻無法有效壓制以“騎射見長”的滿蒙的重鎧鐵騎的勇猛衝殺。這種尷尬打擊了明作戰官兵應有的熱情。 四、紅夷大炮在清中後期由盛而衰及其原因 清軍於1644年入關後,農民軍、南明政權和各地反清武裝,雖然還能利用原有的不成規模的火炮與精於騎射、擅長野戰與炮戰的清軍抗衡,但是他們再也無法阻擋以先進的紅夷炮群裝備為主的清軍統一全國之勢。清軍入關前後,攻城略地,皆依賴火炮。清順治年間,出於鎮壓農民軍和消滅南明政權的需要,火器生產的勢頭有增無減。清廷在北京設立炮廠、火藥廠,由兵仗局統一管理,由此導致了清代第二次紅夷火器生產的高潮。 康熙初,因戰事減少,造炮規模一度銳減。但1673—1681年間為消滅三藩之亂,1681—1683年間為統一台灣,1685—1686年間為同沙俄侵略軍開戰,清軍掀起了第三次造炮的高潮。此時乃至以後清代火炮的發展趨向,是在明末偏重發展重炮的基礎上,逐漸向輕型火炮方向發展的。如平定三藩之亂,因為戰場在西南和東南山地,重炮運動不便,乃側重發展輕炮。《清聖祖實錄》卷49記載,康熙帝諭示兵部:“大軍進剿,急需火器,着治理曆法南懷仁鑄造火炮,輕利以便登涉。”據《清朝文獻通考》卷194《兵16》載:比利時傳教士南懷仁(1623—1688)1659年來華,從康熙十三年(1674)到二十八年(1689),為清政府製造火炮共計566門,隨後,清政府在紫金城內的養心殿造辦處、景山和鐵匠營設立炮廠,所制槍炮專供皇室和滿八旗之用。康熙一朝共造炮900多門,工部下設的火藥廠每年的生產量達50餘萬斤。這些炮藥裝備於清軍中,在幾次關鍵性的戰役中,均起了巨大作用。 康熙三十年(1691)建立了專門裝備鳥槍、火炮的火器營練習火炮,掌皇帝的守衛扈從。營兵從滿州八旗中抽調,共轄官兵近7800餘人。它的建立,標誌着清代炮兵兵種的正式成立。此時紅夷大炮在中國的發展無論是造炮規模、數量、種類,還是火炮的性能和製造技術,都已登峰造極。如1689年鑄造的61門武成永固大將軍紅夷炮,體型碩大,花飾精美,別具特色,代表了當時鑄造火炮的最高水平(註:舒理廣等:《南懷仁與中國清代鑄造的火炮》,《故宮博物院院刊》1989年第1期。)。 但是,三藩之亂平息後,清朝利用紅夷大炮定台灣、逼沙俄,平噶爾丹,並西藏、青海,周圍已無敵手。自以為八旗軍驍勇無比與火炮技術天下無敵,此後就不再注意武器的改進和發展。此後各屆朝廷都沿襲康熙朝之例,對火器製造進行專橫的控制。《清史稿》卷14《兵志》中記載:雍正即位後,“以滿州夙重騎射,不可專習鳥槍而廢弓矢,有馬上槍箭熟習者,勉以優等”。重新強調刀矛弓箭的作用,使火器製造技術更加衰落。至乾隆年間,火器製造更是墨守成規。乾隆二十一年頒布的《欽定工部則例造火器式》中,列舉了85種炮名,但沒有創新的炮種。 1792年英使馬葛爾尼奉英王喬治三世之命使華,自此揭開了近代中英兩大帝國相互接觸、認識的序幕。在帶來英王送給乾隆的禮物中,就有顯示英國軍事力量的艦炮模型及槍支,但乾隆對此毫無介意,着人送人圓明園車庫封存。直到1860年英法聯軍焚毀圓明園時,侵略分子們見到英王送給乾隆的馬車和榴彈炮,仍然零件俱全堆積着,他們驚詫清政府據有這些火炮,卻從來沒有設法改善它的性能(註:陳亞蘭:《清代君主集權政治對科學技術的影響》,《自然辯證法通訊》1983年第3期。)。紅夷火器知識和技術的傳承失調,也顯露在許多方面。如嘉慶四年(1799)曾改造160 門前朝的“神樞炮”,並改名為“得勝炮”,經試放後發現其射程竟然還不如舊炮。 歷史到了1840年左右,中國在此時的火炮,與明末清初的紅夷大炮相比,並無實質性變化,只是一味加大重量,以求增加射程。但從總體上講,第一次鴉片戰爭時的中英雙方火炮沒有決定性的差距,只是在火炮的製造工藝方面有精密和粗糙之分。由於製造工藝的粗糙,導致清軍只能使用較小之彈,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大炮的威力,使當時同屬前裝滑膛炮的中英火炮性能存在某種差距。然而這種差距卻並非實質性的,而只能屬於數量意義上的。清軍的大炮雖不及西方68磅級別之威力,但對於彼之中小型火炮而言至少不相上下。當然存在的問題還有:中方紅夷大炮發射的球形實心彈侵徹力不夠和命中精度不高。侵徹力不夠的原因是火藥不好;命中精度不高,原因是火炮笨重,缺乏可以靈活轉動的炮架(註:呂小鮮:《第一次鴉片戰爭中英兩軍的武器和作戰效能》,《歷史檔案》1988年第3期。)。 在18世紀末和19世紀前期,歐洲火炮的技術原理在19世紀中葉以前也尚未進入後裝線膛階段,仍舊屬於以黑火藥做發射藥的前裝滑膛槍炮時代,這與當時的清朝火炮並無本質的區別。但是,由於18世紀末以後的歐洲火炮,在火炮理論、炮身鑄造、炮膛精度、發射藥、炮彈、射程、機動性、炮車等方面均優於中國,如在製造工藝和爆炸彈方面取得了重大的技術突破,遂使鴉片戰爭時的雙方火炮技術存在着某種實質性的差距。此是中國人驚呼英人“炮利”的秘密之所在,也是導致清軍所以敗績的一個重要原因(註:潘向明:《鴉片戰爭前的中西火炮技術比較研究》,《清史研究》1993年第3期。)。在一些戰役中英軍使用了一種球形空心爆炸彈,殺傷力十分大。而當時仍沿用實心球形彈的中國軍隊,對此“多駭為神奇,不知如何製造”(註:黃一農:《紅夷大炮與明清戰爭——以火炮測准技術之演變為例》,《清華學報》(台灣)新竹,新26卷,1996年第1期。)。稍後,林則徐(1785—1850)命火器研製家黃冕仿製成功,但卻少有人知道早在康熙二十九年(1690)鑄成的“威遠將軍炮”上即配置了概念相類的炮彈,可惜其形制在中國罕見流傳,連同其所匹配的“威遠將軍炮”一直都被塵封於清軍武庫之中(註:黃一農:《紅夷大炮與明清戰爭——以火炮測准技術之演變為例》,《清華學報》(台灣)新竹,新26卷,1996年第1期。)。 可以說,中國從1620年在徐光啟倡導下引進紅夷大炮開始到第一次鴉片戰爭期間,歐洲16世紀末至17世紀初的火器理論與製造技術,在中國得到了廣泛的流傳。同時,從15世紀到19世紀,雖然歐洲火器技術的發展相對於中國來說要快一些,但就歐洲火器技術發展的絕對速度來說,這一時期歐洲“火器的改善進行得非常慢”(註:杜普伊:《武器和戰爭的演變》,軍事科學出版社1985年版,第215頁。)。但是,西洋火器的東漸,儘管使中國的火器界有機會較系統地接觸了西方火器,使在走向衰落過程中的中國火器科技出現了一次復興。但是,從它引進後的200年間,紅夷火器從本質上沒有大的發展,並在近代火器化軍事革命過程中,中國已漸漸落後於西方。此是由下述一系列因素使然。 其一,從根本上講,中國封建社會後期長期落後的生產方式制約了火器技術向更高階段的推進。16世紀以來的歐洲,資本主義生產方式較快地成長起來,手工工場成為當時工業生產組織的基本形式,並在17、18世紀逐漸過渡到機器大工業生產。工業革命引發的技術變革和社會變革,為火器的軍事變革創造了更好的發展條件。唐宋以來中國得占火器化軍事革命先機,受益於比較發達的社會生產力。宋元明和清初各代火器有所發展,都和當時不斷發展的手工業生產有着密切聯繫。但是這種工場手工業始終處在強大的封建生產關係嚴密包圍當中,全國範圍內的小手工業生產方式很難轉化為大工場手工業。明末天啟年間(1621—1627)至清康熙時期(1662—1722),在長期小手工業生產的基礎上,中國火器界部分地吸收了國外的先進技術,但落後的生產方式最終不能推動火炮製造業向近代化方向發展。明中期以來,中國雖然也有一些資本主義的生產方式和這方面的科學知識,但從全國範圍來看,還是零星的,更缺少近代科學的試驗方法,冶金、機械、化學等工業尚未發展起來,這就決定了時代未能為火器技術提供必要的技術和物質條件。火器在此時的發展幾乎是孤立進行的,缺乏協同技術,火器的製作看不到技術組合的痕跡,性能的改進沒有相應的機械實驗設備,這就阻礙了對兵器性能的精確測量,導致火炮在質的飛躍方面缺乏動力(註:徐新照:《文化價值觀與古代兵器》,《自然辯證法通訊》2003年第2期。)。 其二,從主體的能動性方面來看,火器製造受到了最專制的封建王朝的嚴重束縛。從明清之際的東西方火器交流史的角度來看,鴉片戰爭以前的明清兩朝似乎有一個追趕世界火器革命的機會。因為此時歐洲的第一次技術革命的發生就是在清乾隆朝後期,東西方人科技的頻繁交流以及中國強大的君主政權政治,似乎應該將火器科技的發展再向前推進一步。然而,“透過各種偶然性來為自己開闢道路的必然性,歸根到底仍然是經濟的必然性”(註:《馬克思恩格斯選集》第4卷,人民出版社1964年版,第506頁。)。因為火器的改進、生產和用於裝備部隊是離不開科學的,提高火器水平、改進大炮構造、提高射擊精度不僅需要化學和數學知識,而且這些需要所提出的問題又反過來成為科學發展的焦點。可以說,物質文明和科學技術的背後,有更重要的東西,那就是政治制度的開明。而這一點,作為中國最專制的明清兩朝的統治階層是最不願看到的。鴉片戰爭以前的明清兩朝處於自然經濟的汪洋大海之中,君主集權政治是建立在落後的地主制基礎之上的,皇帝是落後階級的總代表。皇權政治代表着落後的生產關係對新生產力的束縛。君主個人的品格和才能“可能改變事物及事變的局部後果的個別外貌,但終究不能改變事物發展的一般方向”(註:普列漢諾夫:《論個人在歷史上的作用問題》,讀書·生活·新知三聯書店1965年版,第30頁。),因為他們自己就是這種趨勢的產物。因此,君主集權政治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成為火器科技的推動力,但卻是整個近代意義上的火器科技產生和發展的主要障礙。 其三,從火器理論的重要性來看,受明清兩朝的火器界沒有理論、實驗、技術這三者之間循環加速的內在機制的制約,是其發展緩慢的重要原因。西歐軍事科學的發達源於科學理論、實驗、技術這三者之間循環加速的內在機制的促進,自15世紀末以後,科學理論和實驗首先出現了加速發展,技術則於18世紀開始起飛。科學理論、實驗、技術三者趨於一致,成為一個不斷加速發展的整體。而西方槍炮技術也從15世紀末就開始了科學、理論和實驗三者的研究,到了17、18世紀近代自然科學確立以後,真正得以有了長足的進展(註:戴逸:《18世紀的中國與世界》,遼海出版社1998年版,第176頁。)。 其四,清統治者長期對中國火器持夜郎自大的心態,也是其得不到發展的一個原因。清八旗軍崛起於遼東的後金,幾經征戰殲滅關外明軍主力,也獲得了對關內明軍作戰的火力優勢。清軍入關後,火器都處於優勢地位,農民起義軍、南明政權以及各地抗清民眾都不能抵擋清軍統一全國之勢,清軍長時間在統一戰、割據戰和農民戰爭中的火力優勢和一連串的勝利使清朝統治者滿足於現有的火炮鳥槍和弓箭刀矛等冷兵器,自詡“以武功開國,弧矢之利精強無敵”,反覆強調騎射“乃滿洲之根本”(註:轉引自蕭大維等《火藥化軍事革命在古代中國的沉浮對我們的幾點啟示》,《中國國防報》2003年12月25日。),不願組織研製新型火器,改善軍隊裝備和國防設施。之後由於對外封閉,不了解世界的另一端所發生的巨大變革,危機意識淡漠和戰略需求不足,幾乎使古代中國的火器業軍事革命難以開展下去。同時,這種對火器持夜郎自大心態的背後,必然伴隨輕視發明創造和閉關鎖國的政策,隔斷東西方火器理論與製造技術的交流渠道。這就使得在清代許多火器研製者創造性的工作得不到政策上的扶持和社會尊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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