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伏羲与龙虎文化考 .3 |
| 送交者: TheTime 2006年12月05日09:10:32 于 [史地人物] 发送悄悄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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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史料中有关龙的一些解释 下面再用“龙的观念来源于鼍说”来解释史料中与龙有关的问题: 1、关於“伏羲氏有天下,龙马负图出于河”: 这里的龙或“龙而形象马”就是扬子鳄。“龙马负图出于河”则可简单解释为六千五百多年前,伏羲在黄河发现一头身体藏在泥沙中的扬子鳄,在它附近的泥沙中有一个刻有符号及图案的球形玉石,伏羲获得後,根据他已有的天文学和数学知识,根据他平日仰观俯察所得,知道这是一个远古人类所刻的星象记录。这就是天球、河图或太极。伏羲将此作为观象授时和立周天历度的根据和祭祀天地的用品。这也就是伏羲领受了天命,而应成为天子。因为在那个时代,谁能授民以时并有天赐的瑞符,谁就接受了天命,谁就是天子。大约于公元前4530年春分时,伏羲登基称太昊帝,建立了伏羲王朝,成为华夏的“百王先首”。 由於那时已经有对龙的崇拜,由於天球与扬子鳄同时出现在黄河的泥沙中而被伏羲所获,这就等于天意驱使龙来引导伏羲获得天球,因而龙被说成是为天传达天命,进一步又将龙神化成苍天之子,因而龙是天子;天子也是龙,伏羲帝也是龙就是不足为奇的了。 由於这是伏羲王朝的头等大事,所以将此事件用蚌壳摆塑在伏羲墓南面,使龙、“蜘蛛”和圆球的摆塑成为西水坡第二组摆塑的一部分。其中的“蜘蛛”和圆球的寓意已在《殉人考》作了解释。因此这部分摆塑既是“伏羲氏有天下,龙马负图出于河,遂法之画八卦”的考古文物证据,也是45号墓墓主是伏羲称帝的证据。无疑,西水坡遗址就是伏羲遗址。 可见天球、河图、龙图、马图都是在黄河中和“龙而象马”的鼍龙同出的刻有远古星象图案的玉石。 2、关於“太昊氏以龙纪,故为龙师而龙名”和“有龙瑞”: 龙对伏羲王朝的重大意义不仅是因龙的引导而使伏羲获得了天球,而使伏羲得“九五之尊”,故以龙为师,号曰“龙师”。而且在伏羲王朝建立时,龙还以其他的形式还表现出一系列的瑞祥之兆:在立春和春分之间,东方的雷泽上已是春雷滚滚,不时还有闪电,草木开始萌发。更明显的是,在雷泽出现了多条不同色彩斑纹的扬子鳄。我猜想,那年春天来得较早,扬子鳄在雷泽中交配时发出了闷雷般的声音,不久雌鳄就上岸来产卵。在当时看来,这就是“有龙瑞”或曰有“景龙之瑞”,故“以龙纪官”。因而有“青龙氏”、“黄龙氏”、“黑龙氏”等官名。这就不难理解伏羲与龙为何有如此密切的关系! 但由於龙的概念是不断变化的,继其与马综合後又与蛇综合,自然伏羲与龙的综合形象也在变化中,太昊伏羲氏也由“龙师而龙名”进而演变成“蛇身人首”了。这就不难理解东汉武梁祠的石刻画(公元147 年)将伏羲与女娲刻画成人首蛇身状了。在长沙马王堆一号西汉墓出土的帛画上部当中也有一“蛇身人首”的形象,有伏羲、女娲、烛龙、羲和各说,迄今尚无定论(请阅《中华文史论丛》1979年第二辑“马王堆汉墓帛画的神话意义”、“马王堆汉墓帛画日月神话起源考”等文)。不过我认为,从他在帛画中顶部正中的位置看,应为最高的天神,根据本项研究结论看,他只能是伏羲。不过,这时已距伏羲的称帝时间四千三四百年了。 据我所知,更早的伏羲女娲“蛇身人首”画是湖北随州曾侯乙墓中出土的漆衣箱上的漆画(请阅郭德维:“曾侯乙墓中漆箱上日月和伏羲、女娲图象试释”载《江汉考古》1981年第一期)。该墓建于战国早期,铭文纪年为楚惠王五十六年,即公元前433 年,比帛画早两百多年。 无论马王堆西汉墓的帛画或曾侯乙墓的漆画其共同点是:伏羲是“蛇身人首”;都与日月有关。前者暗示伏羲王朝的建立与龙的关系,即伏羲因扬子鳄的引导获得天球建立了伏羲王朝,因而伏羲也变成了龙,进而与蛇综合变成了“蛇身人首”;後者则暗示他建立了阴阳历法。这就象山东嘉祥县武梁祠的石刻画中伏羲、女娲手执规矩准绳暗示伏羲已创造了科学的天文测量和几何测量方法而被45号墓的数据所证实一样。 看来在由无文字记录的史前史到有文字记录後的一段很长的时间内,有一个将真实历史转化为神话的过程。只有将史料、神话与考古发现结合起来,才能对无文字记录的那段历史有所了解,决不能轻易否定神话。 3、关於《说文解字》中的龙: 东汉许慎在《说文》中的解释是:“龙,鳞虫之长,能幽能明,能细能巨,能短能长,春分而登天,秋分而潜渊,从肉,……肉飞之形”。这种解释应该是权威的。先分析《说文》中篆体“龙”字的结构:右边为具有长尾的爬行动物,为侧视图,其中的三划为足,这与殷周古文字中龙的无足形象完全不同,从篆字形象看其顶部不象角而象张开的大嘴,颈部弯曲,此似为“亢龙有悔”之意。左边为“立”与“月”,为俯视图,从篆字形看,其顶上的两横,似为的俯视其上下颚张口状,“立”的中间两点为头部的轮廓,下部向上弯曲的一划为前肢。“月”为其胸、腹部,其右下的一长划为尾部;其中间的两划,似为鳄背的环纹;按古文之原意“月”就是“肉”,故龙“从肉……肉飞之形”,反映了龙从可食的鳄肉变成肉飞上天而成为星象的过程,当然也说明了龙是由扬子鳄演变而来。而且“龙”字的左右两边都是鳄的象形字,可视为两鳄相并,一侧一俯,似雌雄二鳄交尾状。可见造“龙”字之初就参照了扬子鳄的形象和特性。 据冯时先生的《中国早期星象研究》认为:“殷周古文字的形象与”濮阳蚌龙似乎“毫无关涉”。但从以上分析看,篆体的龙字似乎更接近濮阳蚌龙的形象。看来《说文》中篆体“龙”字比卜辞和金文中的“龙”字的起源更早,更原始。唐代的韦续在《墨薮》中云:“太昊庖羲氏获景龙之瑞,始作龙书。”我猜想,最早的“龙”字可能是伏羲因扬子鳄引导而得天球时所创,这就是最早的书体“龙书”。 下面根据龙源于鼍说再来作点说明以期获得些新理解。 首先许慎肯定了龙为“鳞虫之长”,而非实际不存在的神物;正如虎为“百兽之王”并非想象中的神物一样。其次,龙是鳞虫,也符合扬子鳄有鳞的特点。至于言龙之“能幽能明,能细能巨,能短能长”则可认为是“龙”被神化後,人们在想象中赋予它的特性。正如“风从虎”是人们赋予虎的特性一样,实际并不存在。 对“龙”的这些特性,也可用鳄的习性来解释,如“能幽能明”可解释为昼夜都能活动;特别是在它的求偶时由腹部鼓胀振动而发出的闷雷般的低频声,使古人联想到龙与云雨雷电。“能细能巨,能短能长”则可理解为龙有巨细长短,如山东兖州6000年前属大汶口文化的王因遗址灰坑中的二十多头鳄,大的有1.5 米以上,小的还不到一米。 扬子鳄还有一个特点值得重视,就是它的寿命特长。据电视报道:长江沿岸某地,发现了一条长达1.8 米的扬子鳄,据专家研判,它已有两百多岁了。从电视上看,它非常活跃凶猛,饲养者不敢接近,用长铁叉叉鱼来喂它。看来现代的饲龙者还不如帝舜时的豢龙者。 对“春分而登天,秋分而潜渊”,除星象历法方面的解释外,也可理解为鳄在春分之後,因温度升高而由水下转到水面或岸上进行繁殖和产卵等活动。秋分之後,因气温下降,就转入地下洞穴中伏蛰冬眠了,因扬子鳄是变温动物。 “从肉……肉飞之形”也是龙为扬子鳄特点的写照,因为鳄肉是可以吃的,而且据史料记载,其味道非常鲜美。王因遗址灰坑中就发现被火烧过的鳄的骨板,证明了6000年前的先民就喜食鳄肉。我想,正因为扬子鳄被崇为龙,而龙就是伏羲,所以闻一多先生认为:“相传伏羲本是‘为百王先首’的帝王,故飨之或见之者可以霸天下”(载《闻一多全集·伏羲考》第一册15页),再加古人可能有吃龙可延长寿命等心理,大量捕杀扬子鳄,这可能是导致它濒于灭绝的原因之一。 4、关於《左传》中的龙: 古史料所谓的龙不是想象中的神物而是鳄还有一些证明。《左传·昭公二十九年》云:“秋,龙见于绛郊。魏献子问于蔡墨曰:‘吾闻之虫莫知于龙,以其不生得也,谓之知,信乎?’对曰:‘人实不知,非龙实知,古者畜龙,故国有御龙氏、有豢龙氏。’献子曰:‘是二氏者,吾亦闻之,而不知其故,是何谓也?’对曰:‘昔……,有裔子曰董父,实甚好龙,能求其耆欲以饮食之,龙多归之,乃扰畜龙以服事帝舜,帝赐之姓曰董氏,曰豢龙。…… 故帝舜氏世有畜龙。及有夏孔甲,扰于有帝,帝赐之乘龙,河汉各二,各有雌雄,孔甲不能食,而未获豢龙氏。有陶唐氏既衰,其後有刘累,学扰龙于豢龙氏,能饮食之,夏后嘉之,赐氏曰御龙。……龙一雌死,潜醢以食夏后,夏后飨之,既而使求之,惧而迁于鲁县’。”关於夏后飨龙一事,《史记·夏本纪》中也有相似的记载。张光直先生在其《濮阳三矫与中国美术史上的人兽母题》文中也摘引了此段文字。不过他认为:“这两氏很可能是专业的巫师,豢龙御龙以从事天地之事”。对此,笔者未敢完全苟同。 全面分析以上引文,不难理解龙并不是想象中的神物,而是古代黄河流域实际存在的动物,它们生活在黄河、汉水等水域中,可以豢养,分雌雄,肉可以吃。豢养时如能根据其嗜“欲以饮食之”,则“龙多归之”,否则会死亡。由於龙肉的味道鲜美,帝舜和夏后孔甲都派专人将龙畜养起来以供食用。孔甲吃了一次龙肉酱後还要再吃,结果把“御龙氏”吓跑了。在当时的士大夫看来,龙也没有神灵之性,蔡墨就不相信“虫莫知(智)于龙”的说法,而认为“人实不知,非龙实知(智)”。 《左传·昭公十九年》亦云:“郑大水,龙斗于时门之外洧渊”,国人请为祭焉,“子产弗许,曰:‘我斗,龙不我觌也;龙斗,我何独觌焉。禳之,则彼其室也。吾无求于龙,龙亦无求于我。’乃止也”。在古代禳灾之祭,这说的是向龙祈祷,以求平息水灾。由此可见,子产是根本不相信龙是神灵的。 由此可知,《左传》所言之龙决不是交通天地的神物,而是真实的动物——扬子鳄。哪有交通天地的神物在人们心目中的地位是如此之低,而被人畜养以供食用并描述得这样具体的呢? 由於水面的缩小和人类的捕食,使黄河流域的扬子鳄数量急剧减少,到帝舜时,不得不设立“皇家养鳄场”,并派专业人员来饲养。所谓豢龙氏、御龙氏等都是饲养扬子鳄的专业技术人员或官吏,而不是通天地的“专业的巫师”了。 到孔甲时,扬子鳄与养鳄专业人才已不可多得,“飨龙”更属不易。殷商时,由於鳄皮难谋,不得不以铜铸的仿鳄皮鼓代用。春秋时代,鲁昭公二十九年,即公元前 531年秋,在今汾水下游的山西新洚附近出现过一次扬子鳄而载入了《左传》,可见这已是极为罕见的事了。故《左传》继续说:“龙,水物也,水官弃矣,故龙不生得”。意为龙为水中的动物,因废弃了管理水中百物的官吏,就得不到活生生的龙了。此後,扬子鳄就逐渐在黄河流域逐渐绝迹而变成了人们想象中的神物了。 东汉许慎编撰《说文解字》时,龙已几乎完全变成了天上的星象,以指示季节的神物了,“春分而登天,秋分而潜渊”。M45号墓东侧的蚌龙正是“春分而登天”之龙,可见在6500年前的伏羲时代,龙的已经具备了苍龙星象的特性。但在龙的原始的动物真实性,即扬子鳄的某些属性并没有从《说文解字》中完全消失,“从肉……肉飞之形”就反映了远古先民喜吃龙肉和龙由地面的真实动物演变成天上星象的神物的实际情况。 据考古学家李京华先生在《龙与考古研究》(龙文化与中华民族学术会议论文)指出:从汉代到宋代之间,古文献中出现龙的事例“粗略统计:汉代见龙15次69条,三国1次,魏晋15次48条,前秦和南朝2次,唐代3次,宋代1次。宋代以来,人们只能从绘画、雕塑、讲故事中了解龙的形象”。李京华先生又写道:“前述历史上见龙的记载,最晚的一次是北宋祥符元年(公元1008年),是一条很小的小龙,以後的文献中很难见到见龙的的记载,这与蜥形鳄在中原地区的绝迹的时间竟然如此一致,这不会是偶然的巧合。”这里所说的“蜥形鳄”就是扬子鳄或鼍。《说文》曰:“鼍,似蜥蜴,长丈所(许)”可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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