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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到冷戰,再謀和解——重構兩岸關係的新思維
送交者: xuxuzxzx 2007年01月11日09:13:44 於 [史地人物] 發送悄悄話


  現在大陸的政策號稱“軟的更軟、硬的更硬”,但是兩岸關係卻仍然處於冷凍期。一國兩制台灣不願接受。台灣問題迥異於香港,一國兩制在此有可能水土不服。而台灣,即使是泛藍的馬英九,也喊出了中國不民主統一不能談的高調。

  讓共產黨為了台灣放棄政權,這樣的條件只能主睛大陸覺得沒有誠意。一方面是台灣方面沒有動力也沒有壓力,因而不願意談判。另一方面,目前沒有兩岸均能接受的願景,或者說是在短期內具備可行性的兩岸關係的目標。相應地,要打破僵局,一方面要給台灣施加壓力,一方面要提出願景,給台灣提供動力。

  所謂壓力,就是針對目前台灣執政的獨派政黨,對台灣進行經濟制裁,同時也不排除把對立拉高到軍事衝突、全面封鎖的層次。理由是,80年代以後兩岸關係緩和的基礎是雙方一定程度的和解——大陸主張和平統一,而台灣也不再高唱反攻大陸,但同時,雙方均堅持中國要統一。

  而現在,國統會和國統綱領都被廢除,原來的和解基礎已經被民進黨政府破壞掉了。沒有了這個基礎,大陸完全沒有必要再釋放善意,何況近十幾年來的兩岸關係史表明,經濟交流越來越熱,而認同一個中國的台灣人越來越少。坐待2008年的政權更替並不實際,如何更替不了就再等下了個4年嗎?無論哪個黨在台上,重新拉高對立,都應給台灣政府施加壓力。

  所謂願景,就是在一個中國的前提下,給台灣提供比一國兩制更為寬鬆的統一方案,吸引和感召台灣人民。兩岸可以簽訂附條件的永久和平協議,真正做到台灣不獨、大陸不武,也就是說大陸附條件地放棄武統。在這種情況下,具體的條件當然非常重要,台灣方面至少應包括以下內容:在法律上,兩岸協定台獨定義,恢1991年的國家統一綱領並將之升格為國家統一法,掃除台獨政黨的合法性,對宣揚或實施台獨分裂活動者重新按照犯罪來處理。

  在文化上,大中小學的歷史教科書關係兩岸關係(統還是獨)的論述全面恢復為蔣經國時期的文本,以後的修訂必須由兩岸共同編寫。在行政方面,建立國家統一部,開放三通,促進兩岸經濟交往。在軍事上,建立軍事互信機制。在台灣做到以上承諾的前提下,大陸方面可以下列條件作為交換,例如:承諾放棄以戰爭手段收回台灣,給台灣保留三十個以下邦交國,在此範圍內不再與台灣方面爭取外交權,大陸方面在有關國家的外交事務由台灣代辦。允許並幫助台灣在提出承認兩岸終將統一的願景的條件下,加入除聯合國外的其他國際組織(包括所謂只能由主權國家加入的國際組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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