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上山下鄉運動再評價 (2) |
| 送交者: 是地 2007年01月19日11:35:55 於 [史地人物] 發送悄悄話 |
|
(一)失效的融合導致消極抵抗 由於種種原因,知青並未融入農村社會,他們沒有變成"社會主義新型農民",對此只能做一概述。第一個原因是,大多數知青並非真正自願,而是被迫成了志願者;其二,與他們在城市上學時的條件相比,物質、文化和道德條件都嚴重下降,其中很大一部分人不能自食其力,只好依靠父母或向村里借錢;其三,農村並不真正需要他們,而是把他們當成負擔,這種狀況給外人融入農民社會總會遇到的一般困難雪上加霜;其四,要求知青學習的是理想的農民,而現實中的農民與理想的農民相去甚遠,結果,那些在農村呆了數年仍然無法返城的知青,成了農村的邊緣群體。他們對自己的前途滿懷憂慮,與那些能夠離鄉或當初沒有下鄉的知青相比,他們覺得自己的處境太不公平了。 因此出現各種形式的社會抵制也就不足為怪。1978年之前,這種抵制主要是消極的,因為社會和政治控制體制不允許進行任何反抗。 異端行為經常出現,小的違法行為司空見慣,還出現了各種形式的叛逆文化或"類"文化,如知青歌曲或地下文學。①「關於類文化的資料目前很多。兩個很好的例子是楊健的《文化大革命中的地下文學》(北京:朝華出版社,1993)和任毅的《生死悲歌》(北京:中國社會科學出版社,1998)。」 當時對整個社會氣氛最具破壞力的,也許是幾乎所有知青為尋找出路而做的種種努力所造成的影響。知青們的命運與城裡人的狀況之間的巨大差異,似乎為任何惡劣的行為提供了合理依據。正是在那個時期腐敗迅速擴散,這主要是因為知青及其父母為獲得離開農村的資格而不擇手段。同時,一種特殊形式的社會達爾文主義(適者生存意味着最不道德的人生存) 在人們的思想中廣泛傳播。由於害怕失去回家的機會而拒絕結婚,或者相反,在返城欲望的激勵下倉促結婚,給知青的性生活和情感生活造成了深刻影響。一些女知青同意與那些答應幫她們離開農村的幹部發生性關係。成千上萬的人採取了非法返城的過激措施,為此不得不在城裡躲躲藏藏地生活。在邊疆地區,有些人甚至非法越境,這要冒很大風險,而且有可能意味着永久流亡。各種形式的消極抵抗,對當時整個社會道德風氣的敗壞產生了重要而持久的作用。②「這裡對下鄉運動的社會和道德後果的描述,是對我的著作(Bonnin,2004)第11章的概括。它是根據訪談、文學作品和各種已出版的證據完成的。」 (二)有利的環境導致積極和成功的抵制 雖然輿論宣傳仍在動員下鄉,但整個社會已對下鄉運動怨聲載道。 1973年的變革部分地是為了應付這項政策引起的最突出的難題。但它並不能真正解決問題。結果是不滿情緒有增無減,特別是在毛去世和"四人幫"被捕後,人們希望儘快結束這場運動,雖然華國鋒表示堅決執行這項政策,但是很多知青認為時機已到,不可錯過。這一代人對官方態度的轉變至關重要,他們並不想等到全國知青會議有了結果後再採取行動。③「10月31日召開的全國知青會議由於在該問題上爭論激烈,直到12月10日才結束。」10月底,雲南西雙版納地區的農場知青發起了一場運動, 一開始只是簽名請願和在當地組織遊行,隨後卻演變為5萬知青的大罷工,並且派代表去了北京,10名代表在北京受到副總理王震的接見。 儘管這些知青領袖被迫寫了自我批評,以為政府挽回面子,其實這場運動大獲全勝。農業部的一個副部長到雲南訪問,知青們用下跪痛哭來迎接他,還發生了一次集體絕食抗議。 這次訪問之後,有關部門便做出了與最近的全國知青會議決議相反的決定,雲南農場的知青與插隊知青一樣,都有資格獲得回城的機會。因此,當《人民日報》把知青代表的自我批評和王震的嚴厲批評一起發表後,幾乎所有的知青立刻向農場領導告別,他們擠進一切可能的車輛去昆明,然後坐火車返回自己的城市(上海、重慶、成都、北京)(劉小萌,1998:747-748,2004:436-438;顧洪章、胡夢洲,1996:180-181)。雲南知青的行動最引人注目,且具全國性影響,不過當時其他許多地方的知青也採取了行動。在黑龍江的北大荒,知青未經許可就一波一波擠進火車打道回府(顧洪章、胡夢洲,1996:182;火木,1992:318)。當時知青將這次回城風戲謔地稱為"勝利大逃亡".①「有很多文章描述過這一過程,其中之一是劉小萌,1998:738.」 全國知青會議允許那些生病或有具體個人問題的插隊知青回家。 由於社會普遍抵制的運動,這種許可使那些無法通過頂替制度回家的知青都回了家。很多醫生很容易被說服為知青提供(或賣)證明,也不難讓大多數幹部相信插隊知青或他們父母的生活確有困難。"回城風"之猛讓政府很難大力反對。但知青會議明確規定了三種類型的人不能回城:下放到國營農場的(他們按月領工資);已在當地城市就業的;已在農村結婚的。很多抗議主要是由這三種人組織,原因即在於此。他們行動的結果是,大多數被安置在農場的知青都得以返城,只有一種例外:1963-1966年下放到新疆的10萬上海人。從1979年春到1981年1月,在雲南知青的鼓舞下,他們先後組織了四次集體行動,但當時只有極少數人得到允許回上海定居。大多數呆在新疆的人(或被迫返回新疆的人)都在80年代中期非法回城,因為在新疆實行了"家庭農場"制度後,他們失去了生存手段。由於他們的原籍城市當時拒絕提供居住許可證、住房或工作,使數萬人過着悲慘的生活。他們中的大多數在90年代初都拿到了城市戶口,但很多人的生活十分艱難,他們沒有社會保障,進入老年後也領不到退休金,雖然他們舉行過無數次集體行動。①「2001年7月和2004年7月作者與知青M.X.L.、L.Y.O.和R.L.Z.的交談。」我對有關這一特殊群體的各種可能的解釋進行評估後得出的結論是,當時決定性的因素是中央政府的態度;他們後來的困境,則要歸咎於中國大陸這個最富裕城市的冷漠。 至於那些已在當地城市安排工作的知青,他們的相對分散性使他們無法訴諸集體行動,但其中一部分人也通過個人活動設法回了城。 只有下放到山西的北京知青,他們中間獲得非農工作的人數比例達到不同尋常的50%②「見1985年5月15日《中國青年報》第1版。」。但仍於1985年和1986年在首都組織了小規模的集體行動表達回城願望。不過他們中間的大多數人直到90年代初才得以返回北京。③「2000年8月5日作者與一群前知青的交談。」 夫妻知青也終於獲准回城了,但夫妻來自不同城市的知青卻面臨着新問題。他們不得不在各自的原籍城市兩地分居,同時力求找到面臨同樣問題的夫妻對換戶口。最困難的是那些與農民結婚的知青,按規定是不允許他們回城的,政府打算在他們村莊附近的地方給他們找一份非農工作,後來又在附近的城鎮給他們安排工作。這引起了離婚、精神病甚至自殺,因為很多知青(大多數是女性)對自己的婚姻追悔莫及。④「事實上,很多女知青如果得不到父母的幫助,為求生存只好嫁給農民。作者2000年8月6日與曾經嫁給內蒙古農民的前北京女知青ZL的交談;並參見劉小萌,1998:518-519.」 由此可知,除了情況特殊的極少數知青外,自20世紀60年代初以來下放的所有知青,都在很短的一段時間內回了城。下鄉運動發動和結束的兩次高潮具有明顯的相似之處,但後一個高潮更重要:從1968年底到1970年間,大約有500萬知青下鄉,而從1978年末到1980年初,大約有600萬知青返城。知青通過積極和消極抵抗,終於使這一運動壽終正寢,其規模之大和速度之快,遠遠超出領導人的初衷。此外,1978年到1980年期間的下放知青的條件雖然大為改善,政府的計劃數字也變得較為適中,但下放人數仍遠低於這一計劃。⑤「1979年計劃下放的人數至少是80萬人,但實際只有247700人離城,大約為三分之一。」知青會議決定下放工作還要持續"若干年",但在1980年就突然停止了。這是1949年以後的歷史上一個罕見的案例。對於中國的國家體制與社會的關係來說,是一個重要的轉折。當然,完全是由於當時特定的政治環境,才使這種成功成為可能。 在對付1978-1979年的知青集體行動時,當局運用了它的大部分慣常的手段:對示威者按不同類別進行分化;防止串聯;批評且常常懲罰示威領袖;強調全局利益高於局部利益,等。但這些辦法並未完全奏效,行動者得益於某些有利的環境。當時城市社會很大一部分人都飽受下鄉運動之苦,因此他們獲得了社會輿論的強大支持。他們有強烈的團結意識和歸屬感,要求簡單明確,對全體知青及其父母都有號召力。最重要的大概是20世紀80年代初,改革已經啟動,而改革前期的"落實政策"包含着對受害者的補償。對比文革期間試圖回城的知青可以看出兩者的差別。1966-1967年回城的知青力圖對抗的是毛的下鄉政策,而在當時,個人的利益和要求是無足輕重的,不響應毛主席號召的做法被認為"很自私".再加上當時知青人數很少,大多數人的"階級出身"又不好,這使他們不易得到別人的同情。最終他們的要求以失敗告終。 十年後的政治氣氛已大為不同。在1978-1979年的知青行動中形成的國家體制與社會的關係,反映着一種新的社會遊戲規則,它或多或少一直延續至今。國家開始承認存在着一個有自身需要和願望的社會,為了促成較為和諧的社會氣氛和實現四化所需要的經濟活力,需要對它們給予尊重;抗議者敢於提出他們的要求,而這種要求是限制在一定範圍的,必要時還會做出自我批評。作為交換,當局也會做出一些實質性的讓步,例如雲南的情況。雖然距公民社會的形成尚遠,但烏托邦式的社會模式也已風光不再。由於1978年後國家與社會的關係發生了這些變化,再發動一場1968年那樣的下鄉運動,已經是不可能的事情。 五、中長期後果 (一)經濟後果 從農村經濟發展的角度看,知青是農民的一個負擔。在1957-1977年間,中國的可耕地減少了11%,人口卻增加了47%.1978年,農村勞動力的人均耕地面積為013公頃,相比之下,日本是0.7公頃,印度是1公頃,美國是48公頃(見Yeh ,1984:692)。在這種情況下,鄉村並不需要外來的普通勞力。雖然知青也許能為開墾荒地做出一定的貢獻,但是這種貢獻是有限的,因為當時的政策既未考慮經濟收益,也沒想到生態平衡。在"十年文革"期間,政府投資了46億元建立墾荒農場,但收入只有14億,虧損32億(見田方、林發棠,1986:76-77)。由於優先強調"再教育"的目標,也由於領導層缺少專業人才,這些農場知青付出的大量勞動一無所獲,甚至有害。特別是在西北,毀林種田和以農代牧的後果是災難性的(參見胡煥庸,1985;原華榮,1985)。20世紀70年代末幾乎所有知青突然離開農場,除了1979年在南方的春耕期間外,並沒有引起大的問題。多年入不敷出的雲南國營農場,在1980年贏利4100萬元(見顧洪章、胡夢洲,1996:184)。 只有在那些缺乏基礎教育的地方,極少數能夠從事這種工作的知青才有益於農村的發展。 但這些有限的貢獻遠不能抵消知青給農村社區造成的損失。①「關於獲得非農工作的知青占多大比例,只有少量粗略的統計(見Scharping ,1981:287,329)根據這些統計數字和我的訪談資料,估計這個比例為15%左右。」而且它們為時甚短,如果像80年代初那樣培訓當地青年承擔這些工作,從長期來看效率更高。更重要的是,在農村的基本政策漏洞百出的情況下,下放知青的努力並不能給農村的發展帶來多少好處。知青離開後實行的大刀闊斧的農村改革,才為農村帶來了實質性的改進。 至於"消除三大差別",惟一可以覺察到的影響是在社會文化方面。 在一個被戶口制度嚴格分離的社會,知青的出現②「1977年,吉林省的三個生產隊中就有一個要接收知青(《吉林省志》,1998:84)。儘管吉林是接收下放知青比例較高的省份之一,但這表明在全國範圍內有相當一部分農村人口接觸到了城市知青。」使農民對幾乎一無所知的城市世界有了更清晰的印象。同理,知青也對農村有了親身體驗,後來成為作家、電影導演或社會科學家的知青,也能夠與大眾分享他們的下鄉經歷和反思。但是,促進這兩個世界相互理解的效果有限,它並沒有使兩者之間固有的等級差別發生改變。從某個方面看,與體力勞動和腦力勞動的差別相比,它甚至強化了城鄉差別,因為對城市畢業生及其父母來說,獲得一份城市工作,不管它是什麼工作(體力或腦力),才是最重要的。20世紀80年代初很多有關城市社會的研究表明,在下鄉運動和對農村的正面宣傳進行了近20年後,城市對農村和農業勞動的歧視仍很嚴重。①「1978年底,政府仍然把"創造一個務農光榮的社會新風尚"作為工作內容(見1978年12月15日《人民日報》第4版)。」 其實這也不足為奇,因為雙方的相互了解只能使一個事實變得更加醒目:生活在城市擁有很多特權,如享受食品補貼、福利和文化活動。 在下鄉運動期間,城鄉之間的客觀差距並未降低。農業和非農業人口的消費比例從1967年的1:2.26上升到1977年的1:2.91(國家統計局,1983:484)。下放知青增加了農村的人口壓力,因此只會擴大城鄉差距。下鄉運動對縮小城鄉人口的身份差距也不起任何作用,因為它並沒有使戶口制度發生改變。相反,這一政策更加突顯了擁有城市戶口的重要性。毛去世後的經濟改革允許農村人口向城市移民,在減少城鄉差距方面更加有效,儘管這種差距至今依然很大。 在降低工業化成本和減少失業方面,也沒有帶來正面的"收穫".1968年出現的就業問題主要是文革引起的,只要嚴格貫徹阻止農民進城找工作的規章條例,這一問題在幾年之內就能得到解決。然而我們看到,在下鄉運動期間,城鄉之間其實仍然存在人力交換。儘管把知青轉移出城,固定員工的數量仍持續增長,而1967年到1977年期間的工業生產率卻在下降。 工業投資的利潤率從1966到1976年間下降了44.1%(見國家統計局社會統計司,1987:224;Li,1984)。從長期來看,文革後的下鄉運動使城市失業和城市人口增長問題進一步惡化,因為進城取代下鄉知青的農村居民數量和返城知青的數量加在了一起。下鄉政策的終結和知青返城給城市就業帶來了嚴重問題:1979年就業缺口為2000萬。很多青年、新畢業生和已經不太年輕的知青,不得不等待數年才能找到工作。政府為解決這個問題被迫採取一些緊急措施,如對勞動效率有害的頂替制度。但從長期來看,這也促使他們採取一些新的措施,如做出有利於輕工業和服務業的調整,恢復私人和集體所有制,改革工作分配製度,它們都加快了向更有活力的經濟的轉變(見Bonnin,1988)。因此可以說,知青返城比他們離城對城市經濟更有利,因為這迫使政府放棄了阻礙經濟發展的經濟模式和就業制度。 即使我們只考慮下鄉運動的時期,下鄉政策似乎也沒有給中國經濟帶來任何好處,當然也不會對政府財政有什麼好處,它為安置知青而背負着沉重負擔,尤其是1973年為改善知青生活條件而進行改革之後(見表5)。 上面這些數據僅僅是直接的政府支出,它主要包括付給知青的"安家費"——雖然這些錢對於解決他們的安家和日常生活問題很可能是杯水車薪,不包括地方政府、農村接收單位和父母所在的城市單位(這些單位1973年後被迫承擔了沉重負擔)的支出,也不包括維持分管知青機構的所需開支。據某些地方的估算,這些開支與政府的直接開支一樣多(顧洪章、胡夢洲,1996:218;劉小萌,1998:842)。這樣算來,實際支出大約在150億元左右,這還不包括被迫為孩子提供大量資助的父母的支出。在1968年到1979年下鄉運動期間,政府的總支出相當於同期政府預算的1.5%.在運動的末期,改革派領導人已經意識到這些支出的不合理性。據傳,鄧小平曾在內部說,"國家花了70億,買了四個不滿意"."四個不滿意"是指農民、知青、知青父母和政府都不滿意,這一說法據說是出自李先念之口(見顧洪章、胡夢洲,1996:158)。 但是下面我們將會看到,這場運動造成的長期經濟損失,主要還不是金錢意義上的損失,而是那個時期教育水平的整體下降。 (二)政治和意識形態後果 1968-1969年的大規模下鄉運動的目標雖然沒有明說,顯然是為了結束紅衛兵運動,就此而言它是成功的。但從長期來看,它的後果確實是消極的。下鄉政策導致的不滿、林彪事件之後出現的幻滅感,以及農村地區社會和政治控制力的相對薄弱,使知青一代滋生出文化和政治上的叛逆傾向。 至於根據革命品質而不是專業成績選拔精英的方法,以及藉此實現一個平等社會的目標,也沒有取得什麼積極成果。除了在戰爭或革命時期,以道德作為提拔精英的社會制度難免導致偽善和因循守舊。 這兩種現象在下鄉運動期間也泛濫成災,因為離開農村的必要前提是,你必須公開宣布自己打算永遠紮根農村,你要不厭其煩地向人們表示支持這場運動的信條。這自然會導致對所有理想主義說辭的普遍懷疑。此外,由於對知青進行獎勵的決定權掌握在幹部而不是"群眾"手裡,這種選拔制度必然導致阿諛逢迎和腐敗。正如我們所見,下鄉運動是20世紀70年代出現的嚴重道德敗壞的一個重要因素。此外,在實現一個更加平等的社會方面,它也沒有帶來任何實質性變化。工人階級子弟因階級偏見而有所獲益,但遠不及幹部子弟:他們的父母地位優越,能夠保證讓他們返城並獲得好工作。當時只要一涉及幹部子弟,世襲制身份繼承就會得到加強。與文革之前相比惟一重大的變化是,知識分子家庭背景的大量青年被排除在特權階層之外。毛的政策未能阻止"新階級"重新出現,它只是把"壞分子"清除出了這個階級。 "按思想品德選拔"的制度,從長遠看對國家的發展也造成了不良後果。當權者試圖以此培養"革命接班人",而不是高水平的專家,甚至犧牲了普通教育。文革期間學校停課,從1966到1976年,一代城市青年幾乎一半被下放到農村,大學和技校學生數量銳減,技校畢業生減少大約200萬人,大學畢業生減少100多萬人(見張化,1987:150),城市教育水平下降。下鄉運動是"教育革命"的一個重要組成部分,它將學習成績與城市青年的前途割裂開來,造成了大量的人才浪費,對"讀書無用論"的泛濫起了重要作用。 至於讓城市青年接受"貧下中農再教育",把他們改造成"社會主義新型農民",則是失敗的。知識青年變成農民且安於這種身份者微乎其微。下鄉經歷沒有使他們變成獻身於實現烏托邦的理想主義者,而是學會了現實主義和實用主義;他們沒有成為雷鋒那樣的純粹利他主義者,而是學會了在艱苦條件下為個人生存而奮鬥;他們對任何絕對理論都持懷疑態度,並且只相信自己。 這一代人被稱作"失落的一代",像第一次世界大戰期間歐洲的那一代人一樣,他們的幻想破滅了,他們不再尊重孩提時代學到的價值觀;他們也失去了在最佳年齡接受教育的機會,所以又被稱為"耽誤了的一代。"①「例如,中國關心下一代工作委員會副主席王照華就採用了這一說法,參見岳軍柱,1994:19.」當政府將目標轉向四個現代化、重新強調教育和文憑的價值時,這種教育機會的損失就更加可悲。1977-1978年恢復了高考制度,為給他們提供機會而規定了特殊的年齡標準,但他們中間只有很少的一部分人進了大學。其他很多人為了挽回部分損失,選擇了上夜校和電大。 不過,也不能僅僅從負面角度描述這一代人。他們還是"思考的一代".他們從自己的經歷中也有所收穫。20世紀70年代末重新獲得學習機會的人,實踐經驗和知識的結合使他們受益匪淺,至少在文學、藝術和社會科學領域是如此。雖然這一代人在最高層缺少代表,但是人們公認,當過知青的幹部和企業家比普通人更務實、更果斷。 知青還有同屬一代人的強烈歸屬感,這在很多情況下表現為團結意識,現在仍然如此。 但大多數人為這種特殊經歷付出了高昂的代價。 他們在改革後的城市社會中處於不利地位,由於變成城市勞動力的時間較晚,尤其是接受的教育殘缺不全,使他們過去那個"知識青年"的稱謂頗具諷刺意味。由於缺少改革後的經濟生活所需要的技能,很多十幾歲下鄉的人在50歲時又被迫下崗(見陳意新,1999)。 六、結語 由於有了新的資料,與20世紀70年代相比,今天為這場運動的利弊得失提供一個總體評價要容易多了。伯恩斯坦在其著作的結語部分,對這一下鄉"綱領"能否作為第三世界國家應付過度城市化和城市失業問題的一種模式表示懷疑。雖然當時的資料有限,但他的回答卻是經慎重考慮的。他懷疑第三世界的政府將這種政策強加於國民的能力,對是否值得仿效這種做法也持比較謹慎態度(見Bernstein ,1977:290-299)。歷史已經證明,這種政策並沒成為一個成功的榜樣,即使在中國,這項實驗的負作用也遠大於正面作用。事實上,"綱領"一詞(意味着它是面臨相同難題的國家可以效仿的合理的經濟綱領)似乎不適用於1968年後中國的下鄉運動。知青下鄉首先是一場政治和意識形態運動。當新領導人決定優先發展經濟,試圖用經濟理由維持下鄉運動時,那種"合理性"的缺陷就顯而易見了。他們必須考慮到對這一運動的大規模抵制和它的另一些負面作用,曾被說成經濟上具有"必要性"的知青下放,似乎也沒有必要了。 |
|
![]() |
![]() |
| 實用資訊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