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台灣民主的最大成果是可以根據自由地選舉 |
| 送交者: 受益匪淺 2007年09月28日00:00:00 於 [史地人物]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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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己的總統,立法委員,各級行政官員和議員,這大陸做不到.台灣尊重人權,少數人的權利受到保護,人們不會因為反對總統和執政黨而遭受牢獄之災,也不會因為信個功,組個黨而受到迫害,這大陸也做不到.台灣法律至上,即使貴為總統,副總統,總統夫人,執政黨主席等也不能例外,台灣總統女婿犯了法也要受到法律的制裁,這大陸更做不到,這些民主成果,美國反對了嗎? 美國行政當局也沒有反對過台灣公投,只是不贊成某些敏感的公投,就象布什對某些反戰示威不以為然,但並沒有反對公民遊行的權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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