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察同志不辦案,社會治安好一半”zt |
| 送交者: 要命稀飯 2007年09月16日00:00:00 於 [史地人物]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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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公安八處徐警官,訛詐自己老母的救命恩人彭宇! 南京青年彭宇學雷鋒,扶起跌倒的老太太徐壽蘭,反遭訛詐為肇事者。徐壽蘭之子徐警官,供職於南京公安八處[公交治安處,又稱公交治安分局。從公安部八局,到各省公安廳八處,到各市公安局八科,這是一條龍,管理飯店旅館歌廳桑拿浴室...所有商業街面都歸他們管,也是城管隊的後台。] 徐警官的好友包括: 徐警官的手機號:13551787000 鼓樓區法院判決的法官叫王浩 事件的電視台採訪: --------------------------------------------- 從最開始的一起去醫院到墊付200元醫藥費,彭宇其實就已經走上了一條不歸路,這兩個要求都是徐老太的兒子對彭宇要求的,理由是“幫忙”。警察在破案過程中,最常用手法是“誘供”,還有就是“製造證據”。但是鑑於彭宇沒有犯罪,無法在警察同志的手段下被逼供和誘供,於是,徐老太的兒子主要採用了第二種方法 ——製造旁證進行暗示。 送老人去醫院,使彭宇與老人接觸的時間最長;墊付醫藥費,使彭宇與徐老太產生金錢上的交流。說實話,200元在南京醫院裡可能連感冒都無法醫好,其重點就在於,徐老太的兒子看重的不是錢的多少,而是彭宇要有付錢的行為。 如果醫療費較少,徐老太的兒子會在以後把錢還給彭宇,還當作一人情。但事實是醫療費高,沒辦法,只有外部轉嫁,才能最大限度的減少自己的損失。 單單有彭宇最長時間的接觸時間和金錢流動,遠遠不能讓彭宇賠償上萬的醫療費,所以還要有其他旁證,還需要進一步製造證據。派出所的人首先得有溝通,才能在證據上做手腳,筆錄不利,首先銷毀,沒有筆錄,我可以再創造一份筆錄,如果要驗證彭宇的簽字或者指紋怎麼辦,好,我用手機拍一個,用模糊的照片作證據,模糊的暗示彭宇撞人,再將創造的筆錄銷毀。 在法庭上,誘供主要就是靠自己的律師了;而證據,只需要是暗示彭宇在場,而且是長時間在場就行,撞沒撞已經不重要了。 由衷的佩服我們的人民警察高超的技巧,“為人民服務”應該把“為”去掉,才能更加準確地反映現狀。記得有一句話,警察同志不辦案,社會治安好一半。 作者:易民 回復日期:2007-9-13 22:27:05 徐老太的兒子 他岳父是南京市公安局處長,由於他岳父的關係 他被調到八處,而且上面的正副局長 都很熟王浩昨天還到她家去了呢昨天好像是快十點了,而且為她看病的主治大夫姓趙,是和她家關係非常好的人也是我鄰居,拍片的大夫姓董,和她兒子那簡直就是兄弟,傷情絕對是假的,但是這一段徐老太並沒出來,出來買菜 做飯等 全是保姆,她兒子的關係網後台相當的硬,這不是說一般平常的小百姓可以弄得動的~ ,徐老太太一家的為人我比你們清楚多了,簡直是當地一霸。 徐壽蘭的警察兒子有所謂的手機拍的證據還說了謊話,而派出所的筆錄竟然丟了,法庭上壽蘭同志還否認見過陳二春,最後開庭時壽蘭和警察兒子竟然不敢去法庭,以常理推斷,我們還不明白怎麼回事嗎? 10 回覆:徐老太的兒子確實是個經驗豐富的警察 13 回覆:徐老太的兒子確實是個經驗豐富的警察 16 回覆:徐老太的兒子確實是個經驗豐富的警察 23 回覆:徐老太的兒子確實是個經驗豐富的警察 24 回覆:徐老太的兒子確實是個經驗豐富的警察 28 回覆:徐老太的兒子確實是個經驗豐富的警察 ***案件審理期間,處理事故的城中派出所提交了當時對被告所做訊問筆錄的電子文檔及其 製造過程很簡單:1:叫我哥們重新創造一份能講清彭宇撞我媽的筆錄。2:把原始筆錄的彭宇的簽名平整剪下來,貼到新的筆錄上。3:複印新的筆錄。從新的筆錄的複印件看,你們絕對是看不出彭冤頭的簽名是後來貼上去的!4:用手機把新筆錄拍下來。 可惜,百密一疏,最後忘了用盧老大的手機拍新筆錄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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