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知道,由於自然條件的制約,一般的國家有餘糧調出區和非餘糧調出區之分,餘糧調出區的糧食產量是比較大的,能夠供給額外人口,因此軍隊行軍一般是在餘糧調出區之內。當然,因作戰需要而不得不在非餘糧調出區行軍的情況是非常多的。但大體上是把在餘糧調出區行軍視為正常。在這樣的地區內行軍比較省力,如果是在本國領域內或友好國家行軍,則依靠後勤隊提供糧食和依靠派員徵發、購買當地百姓的糧食。如果軍隊紀律不好,徵發往往成為掠奪,掠奪本國居民一向被認為是令人不齒的行為。但紀律不好的軍隊經常這樣做。比如明末官軍,被稱為:“強盜好比梳子,士兵好比篩子,軍官好比剃刀”。這樣的軍隊想打勝仗,除非天神幫忙。紀律良好的軍隊不會掠奪本國人民。有一個小故事是:一個軍團的羅馬軍隊在一個蘋果園中駐紮,當他們離開的時候,連一個蘋果都沒有減少。如果因故不在餘糧調出區行軍,那麼有好幾種辦法:一是掠奪。人民遭到掠奪,固然悲慘,但軍隊的安全永遠是第一位的;二是派兵打獵和採集食物;三是依靠隨行給養和牲畜。如阿拉伯軍進攻東羅馬的敘利亞的時候就是這樣;四就是依靠補給隊了。當到了敵國境內的時候,軍隊的補給就會遭到極大挑戰。因為不僅補給距離變長了,而且還要面臨敵人的堅壁清野和騷擾。在各個地區,收割糧食的時候不同,在熱帶是一年三熟,暖溫帶是一年兩熟,溫帶是一年一熟,除了收割季節外,其餘時候必須從敵國人民那裡獲得糧食。在古代,掠奪敵國居民是天經地義的。這種掠奪往往非常殘酷。焚燒、掠奪、強姦是家常便飯。凱撒進攻別都里及斯人的時候,因為沒有焚燒村落而使後者猝不及防。可見當時羅馬軍隊是把焚燒村落視為慣例的。其實沒人任何頭腦正常的將官會限制軍隊在敵國境內的掠奪。只有在內戰中,掠奪才有可能得到限制。比如完顏亮進攻南宋的時候,嚴格約束紀律,士兵失火燒毀民房,都被斬首。於是金軍與百姓“親如一家人”。其實即使在現代,國際法也認為帝國的人民和財產具有“敵性”,允許限制其自由和進行徵發。當然,無節制的掠奪是被禁止的了。在掠奪時,一般大部隊是不出動的。只出動散兵進行。除了掠奪之外,最重要的還是從自己國家獲得補給。但在敵國境內,補給隊容易遭到襲擊,因此補給隊本身也需要護衛。中國進攻匈人的前119年漠北決戰中,主力騎兵10萬,而保護後勤隊的步兵卻有數十萬。這些步兵當然也要消耗糧食,因此運到目的地的糧食有限,當時就有一種說法,對匈人作戰:運輸三十石糧食才能到達一鍾。由此可見如果對擁有大量騎兵的敵人作戰,後勤壓力是多麼大。 WV
在敵國境內行軍,遭到襲擊的危險比較大,所以行軍的時候要有所防範。在國內行軍時只需要成一字長蛇陣沿重要道路行軍即可,如果軍隊數量太多,沿幾條道路前進就是了,但在敵國內,要避免敵軍的突襲,所以一般避免在狹隘的地形,如山谷、沼澤行軍,因為一旦遭到敵人襲擊,很難展開。行軍時,一般把軍隊放在前面,指揮中樞及其衛隊放在中間,後勤隊和其他非戰鬥人員放在後面。行軍隊伍兩翼是機動性好的輕裝部隊和騎兵,以便照應前後。軍隊按建制分成若幹部分,當遭到襲擊時,先頭部隊在原地堅守,第二部分向左前方展開,第三部分向右前方展開,以後部分單數向左前方更遠處,雙數向右前方更遠處展開。迅速從行軍狀態轉變為戰鬥狀態。如果非要從狹隘地區行軍不可,為了安全,一般要先占領前方高地。如在水網地帶,一般要多路並進,每路都保持在臨近的另一路能夠看得到的距離內。只有經過嚴格訓練的軍隊,才能夠迅速而有序的從行軍狀態變換到戰鬥狀態,或者進行相反變換。
以fuunny為首的“熟讀歷史”的大哥們, 你們打算讓岳家軍暫時專職當狩獵隊呢,還是學習蘇武牧羊,或是乾脆自砸招牌搶糧食呢? 當時淮西決不是餘糧調出區, 從軍隊布防上就能看出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