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飛之“天日詔詔,天日詔詔”(1)釋兵權
文/月下獨酌
金朝都元帥完顏兀朮(宗弼)曾經是金朝最強硬的主戰派,歷次南侵多是他為主帥。在經歷了紹興十年、十一年的多次戰役失敗後。完顏兀朮(宗弼)也不得不承認“南宋近年軍勢雄銳,有心爭戰”,對於南宋軍事力量的逐漸強大給予了充分的肯定,在與宋軍爭戰金軍再無優勢可言的情況下,完顏兀朮(宗弼)開始尋求議和之路,打算在和議的過程中獲得在軍事侵略中在再無法取得的利益。在南宋的這些將領當中,完顏兀朮(宗弼)最懼怕岳飛。岳家軍第四次北伐打得他差一點放棄開封府,如果不是南宋皇帝強行命令岳飛退兵,金國的命運不堪設想。完顏兀朮(宗弼)深知若是讓岳飛活着,終有一天必成為大金國的心腹之患。於是完顏兀朮(宗弼)給秦檜寫信說道“爾朝夕以和請,而岳飛方為河北圖,且殺吾婿,不可以不報。必殺岳飛,而後和可成也。”提出先殺岳飛再講和談。
秦檜做為金國的奸細讓他殺岳飛那是他份內的事情,況且秦檜與岳飛一個“主和”一個主戰本身就勢如水火,秦檜本就有心殺岳飛而後快。這裡關鍵是宋高宗的態度,殺與不殺如果皇帝不點頭秦檜也無可耐何。高宗皇帝通過紹興十年、十一年的宋軍幾次與金兵交戰,已經感覺到金兵再想追得他到處跑已經是不可能了,他這個皇帝的寶座算是坐穩了。他從秦檜的口中及各方面得到消息都證明金國此次確實有意與宋議和,此消彼長岳飛的價值已經大不如從前。宋高宗考慮再三,在秦檜的慫恿下終於決定殺岳飛,然後與金議和。
宗高宗和秦檜一邊與金國商量議和的事情,一邊為殺害岳飛開始做準備。歷代皇朝殺害軍隊的統帥無一歷外第一步都是要“釋兵權”。宋高宗和秦檜首先在三大統帥中選中了沒有才能的張俊,向他許諾“約盡罷諸將,獨以兵權歸俊”,只要他答應帶頭交出兵權,以後讓他做南宋全國的兵馬大元帥。利令智昏的張俊野心不小,官癮也大。從此與秦檜同流合污,積極主張“和議”。
紹興十一年的淮西戰役結束不久,宋廷將張俊、韓世忠和岳飛調入臨安府行在。然後突然宣布韓世忠和張俊任樞密使,岳飛任樞密副使,留朝任職。實際上明升暗降,給予虛職削除實職和兵權。張俊假惺惺的帶頭表示擁護皇帝的決定立即交出了兵權“撥屬御前使喚”。岳飛在紹興十年之戰中因為十二道金牌詔書造成“十年之力,廢於一旦”,及至淮西戰役又發現朝廷昏庸。既然雄圖不展,壯志難酬對於繼續執掌兵權對於他來說如奇恥大辱,七、八個月前早就請辭過。如今順勢交出並未考慮過多。張俊乘機排擠劉琦,說他在淮西之役中作戰不利。宋高宗也一併罷免了劉琦的軍職,派他出任荊南知府,岳飛愛惜劉琦是個將才,上奏章希望讓他繼續帶兵,高宗堅決不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