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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飛·張俊·罪淮西 問答二
送交者: maomao2007 2007年09月10日00:00:00 於 [史地人物] 發送悄悄話

教你說人話xw:
***呵呵,閣下最後還是不得不採信了這段話,幹嗎不早點拿出來?是不是沒什
麼說辭了?***

  而更關鍵的是,閣下只就岳飛的“二月十一日出兵”論事,而在下則是從高宗“合兵淮西”詔起論。

  “春正月癸卯,鳳翔統制楊從儀敗金人於渭南”,如果沒算錯,“正月癸卯”是初二,這時金人已開始進攻了。

  而“十一年(紹興十一年,即高宗十五年)兀朮恥順昌之敗,復謀來侵。詔大合兵於淮西以待之”中的“復謀”與“待之”,則是戰爭尚未開始。

  因此,高宗“詔大合兵於淮西以待之”的命令,就應是在“正月初二”之前下達的。也就是說,應是在上年十二月偵知敵情,作出正確判斷後下達的。

  所以,岳飛“令臣提軍前去,會合諸帥,同共掩擊,兵力既合,必成大功”的奏章,就應是在接“合兵淮西”的詔書後上達朝廷的,時間只能是在正月。

這是沒說詞嗎?

***第一道御札到後才兩天,岳家軍就開始進發****

  而“十一年(紹興十一年,即高宗十五年)兀朮恥順昌之敗,復謀來侵。詔大合兵於淮西以待之”中的“復謀”與“待之”,則是戰爭尚未開始。

  因此,高宗“詔大合兵於淮西以待之”的命令,就應是在“正月初二”之前下達的。也就是說,應是在上年十二月偵知敵情,作出正確判斷後下達的。

這是“第一道御札就開始進發”嗎?

***從來不曾蹇如故,也不曾連接十七道御札而不動***

  “二月癸酉,張俊遣王德渡江”,如沒算錯,“癸酉”是二月初四,但在二月四日,岳飛正上奏“虜既舉國來寇,巢穴必虛,若長驅京、洛”的建議,並於當日連發第二奏,“虜知荊、鄂宿師必自九江進援”、“乞且親至蘄、黃,相度形勢利害,以議攻卻”,而急遞最少需十天時間,可岳飛卻於五天后就出發了。

請問,誰說過岳飛“連接十七道御札而不動”了?

***高宗御札如此回覆:“得卿奏,知卿屬官自張俊處歸報,虜已渡淮,卿

只在舒州聽候朝廷指揮,此以見卿小心恭慎,不敢專輒進退,深為得體,朕所嘉嘆”。
聽聞岳飛移師廬州,高宗手詔說到:“得卿奏。卿聞命即往廬州,遵陸勤勞,轉餉艱阻,卿不復顧問,必揣其行,非一意許國,誰肯如此!......中興勳業,在此一舉,卿之此行,適中機會”。
高宗是怎麼評價岳飛服從指揮調度的?何曾見過移軍三十里而不動的?***

“時降將酈瓊為金人所用……語其同列曰:‘而又國政不綱,才有微功,已加厚賞,或有大罪,乃置而不誅,不即覆亡,已為天幸,何能振耶!’”
高宗何時敢對手握重兵的大將訓斥過?最嚴歷也不過“朝夕需卿出師之報”這樣的話了。“或有大罪”都“置而不誅”,況現在還有得是話可說之時,高宗說話能不小嗎?這在上一章與閣下的討論中已說過了。

***閣下前文也說過岳飛的行動路線,跋涉何止千里,怎麼到這裡就成了移

軍三十里而不動呢?按照閣下的邏輯,岳飛是每次必聽皇上的命令才行動,既然接最後的親札就移軍三十里就不動了,那麼岳飛又是怎麼跑到定遠去的?閣下不覺得前後矛盾,拿下面的話來解釋,不覺得勉強敷衍麼?***

這話還用解釋嗎?
“顯然,岳飛每動均待皇命,他本來就已耽擱了援淮時間,到舒州後仍待皇命打廬州,故才有‘移軍三十里而止’”,明確指的是“到舒州後”進行的“進軍廬州”的行動,焉來“跋涉何止千里,怎麼到這裡就成了移軍三十里而不動呢?”的疑問呢?哪裡又前後矛盾呢?

***更何況閣下還在7月8日17:15的帖子裡說
//但張俊“二十日收復廬州”,岳飛正好行軍九天,“曾經向廬州進發”就不應相隔時間過長,差上兩三天應該是合理的吧?
  要知道,軍隊赴援,是會不斷派出聯絡人員的,而這些聯絡人員的速度,則遠比軍隊要快得多得多,否則要他們幹什麼?若時間過長還沒打探到廬州已下,這是不是就有問題了?這還是岳家軍嗎?
  而岳飛所以不知廬州已下,說明他到達舒州時間並不晚,因此才作出向廬州進發的決定//

閣下這段話的意思根本就認為岳飛是不待皇命就曾出師收復廬州。還有閣下今天的帖子的另外一番說辭:
//閣下弄錯了,二十四天是實際天數,“進不進退不退的磨蹭”與其緊密相連,而岳飛到舒州的時間,確實晚得太多,所以才錯過了柘皋大戰。//
岳飛到舒州到底是晚還是不晚呢?閣下自己想明白沒有?***

這裡的“而岳飛到舒州的時間,確實晚得太多”,閣下難道真的看不出來是從上面正月延誤援淮時間上立論嗎?因此後面才有“錯過了柘皋大戰”之說,前後所言,並無中斷,怎麼還會有“到底晚還是不晚?”的疑問呢?而下面的“再說錯過柘皋大戰的問題,柘皋大戰的主動權在誰手……”的論證,還有多少意義呢?

****張俊獨占全功的問題,我說的情況是在柘皋大戰過後,張俊進入廬州之時。而不是在那之前,柘皋大戰還沒打呢,張俊連克敵的把握都沒有,怎麼會有獨占全功之心?****

“要說這時的張俊欲獨占全功,是不是太抬舉他了呢?事實上,此時的張俊只感到勢孤,巴不得岳飛、韓世中先到淮西,他既能不擔戰敗丟淮的責任,就相當不錯了,怎麼可能不願讓岳飛赴援呢?但當岳飛遲遲不到,而又不得不面對金軍決戰,卻被王德鼓勇大勝後,他當然驕狂不可一世了——他現在有這個驕狂的資格!”

在下說的也是這個意思啊,沒說張俊是在“柘皋大戰之前”啊?

***“前敵總指揮的問題,閣下一會說張俊是,說岳飛不尊重前敵總指揮云云,一會又說張俊不是,張俊根本不可能是。在一個帖子裡頭都前後矛盾,到底是不是呢?閣下心裡有準譜沒有?”***

  “這就是張俊,一個不堪帥才的帥才——淮西本是他的防地,出現戰事,高宗不可能任命他人來掛帥做前敵總指揮,否則,下回這裡再有戰事,你再任命他,他還能幹嗎?”

請問閣下:在下哪句話是說“一會說張俊是,一會又說張俊不是”呢?又有哪句話是在“前後矛盾”呢?

***其次張俊坐鎮淮西,他在當地有完善的情報網絡和供應系統,這些都可以為客軍服務,所以岳飛就得和張俊聯絡,聽取他的情況通報,張俊是主,岳飛是客***

閣下這話可錯了:張俊與岳飛在這裡可不是“主客關係”,而是絕對的“上下級領導與被領導關係”,而在這樣的關係中,岳飛就不僅僅是“和張俊聯絡,聽取他的情況通報”,而且還必須主動與其會合,向張俊報到,聽其指揮,並行建議,這是一個“軍事下級”最起碼的素質。
倘若按閣下的“主客關係”,則客來主迎,稍有不到,就是主人未盡禮數,客人自當隨意指責了。

***最後說站在南宋全局的戰略高度來考量。閣下對正月初二前就有詔合兵的推斷實在是不夠嚴謹,正月初二陝西方面接戰,這得有花多長時間才能把消息傳遞到臨安?而且這個接戰是否就是金軍方面大舉進攻的開始呢?如果之前已經有詔合軍那麼高宗後來還會這麼分析形勢麼……***

這裡高宗並不是在“分析”,而是在早就分析完後對“定論”的解釋。而正月初二的陝西接戰,不管多長時間傳到高宗那,都不會影響這個“定論”。
“詔大合兵淮西以待之”,原本就是算定金軍主攻方向後的決定。

***岳飛‘令臣提軍前去,會合諸帥,同共掩擊,兵力既合,必成大功’的奏章有明確的時間,是二月初四上奏的,不是正月***

岳飛孫子在《淮西辨》中有言:故御札首曰:“昨得卿奏,欲合諸帥兵破敵,備見忠誼許國之意,嘉嘆不已。今虜犯淮西,張俊、楊沂中、劉錡已併力與賊相拒。卿若乘此機會,亟提兵會合,必成大功。”此蓋奏至之第一札也。

請問閣下:如岳飛第一奏為二月四日,而“此蓋奏至之第一札也”之高宗第一札卻在正月二十九發出,岳飛則於二月九日接到,如果確實沒有發生“時空倒流”現象,則在下愚頓,還望閣下解釋?

骨架龍:

首先糾正我前面兩個錯誤。

一個是沒有看清楚,閣下一直認為張俊是淮西前敵總指揮,這一看法閣下從未動搖,是我看錯了。

第二個是岳飛“令臣提軍前去,會合諸帥,同共掩擊,兵力既合,必成大功”奏章,不是在二月初四,大概是在正月發出的。前面是我搞錯了。

言歸正傳。閣下強調不要把視角着眼於二月初九,認為在岳飛接到第一道命令赴援的御札之前,高宗就已經有一道合兵淮西的御札送到了岳飛手裡,而且是在上年的十二月份就發出,正月送到岳飛手裡的。也就是說高宗早就讓岳飛赴援,岳飛一拖再拖,總得皇帝一再催促方才出發,故此錯過了淮西柘皋大戰,進而一再遷延不去會師,終於導致了濠州之敗。看來閣下不把罪名坐實到岳飛頭上不罷休。

二月初九岳飛接第一道命令,二月十一出兵,開始進發並無拖延。參照前次援淮西的經歷,到達廬州需要將近一個月的時間,指責岳飛二十四天到達舒州是拖延磨蹭實在是毫無道理。

張俊在廬州城裡胡亂指揮,以沒糧敵退等藉口阻止岳飛前進,又不偵察情況,着急忙慌趕着要退兵,結果接到確實探報後再倉促增援濠州,還沒到濠州,濠州已經失陷,張俊還是不偵察情況,着急忙慌要搶個空城得功勞,中了埋伏還掉頭就跑,部隊損失很大。硬把張俊胡亂指揮造成淮西失敗的罪責都推到岳飛頭上,更是毫無道理的。

從岳飛二月十一日出師到最後淮西敗仗這段過程前面已經說得太多,我只簡單複述一下,責任在張俊身上極明顯,除非故意忽視他的胡亂指揮,我不想在這裡再分辨再浪費口舌。

這裡只說高宗在紹興十一年春詔大合兵於淮西的事情。閣下以正月初二宋金方面的某次戰鬥為金人進攻的開始,推斷出高宗要求合兵的詔書必然是正月初二前發出的。這個推斷不成立,金人進攻方向只在兩淮,並非在陝西。正月初二不能做為一個標誌性時間,這裡的接戰是雙方邊境的小衝突。

“十一年(紹興十一年,即高宗十五年)兀朮恥順昌之敗,復謀來侵。詔大合兵於淮西以待之”。這裡的記載透露出兩個信息,首先是兀朮要來報復,其次是高宗下令在淮西集結兵力備戰,而這雙方的行動是何時?紹興十一年,而不是紹興十年,這是宋史方面的記載。根據《金史.宗弼傳》的記載:進伐淮南,取廬州。從金史的記載可以看到,進攻方向指向兩淮,進攻開始的時間應該是從兩淮的接戰開始,而不是陝西。金人破壽春府在正月十九,以此推斷,高宗要求合兵的詔書應當在正月中旬左右。

那麼高宗要求哪些人來合兵呢?有沒有要求岳飛?根本就沒有,高宗要求前來合兵作戰的將領,在宋史傳記中都有明確的記載,《劉錡傳》、《楊沂中傳》、《韓世忠傳》等傳記中提到這段歷史,都有句大同小異的話:“詔大合兵於淮西以待”。也就是說以上三將大概都收到過高宗類似的旨意。而在《岳飛傳》則說:“奏乞會諸帥破敵”。沒提岳飛收到了此類旨意,而是主動提出了合兵作戰的建議。閣下以為是岳飛收到高宗的旨意以後才進行了此次上奏,可能麼?高宗明旨要求合兵,岳飛接旨再上奏要求合兵,皇上都有明確命令了臣下再提重複的建議?根本是多此一舉。所以根據宋史的記載推斷,岳飛應該是沒有接到這樣的旨意,如果接到,應該有所記錄,這從劉楊韓三人的傳記中可以看出,史官是不怕重複的。根據岳飛的上奏內容推斷,岳飛也沒有接到過要求合兵增援的奏章,不然不會提與皇上要求相同的建議。

至於二月九日送到岳飛手中要求他從江州策應的手詔,到底受到岳飛前奏多大程度的影響,就不得而知了,但手詔中說:“國爾忘身,誰如卿者”,恐怕不是虛飾之詞,多少是高宗真實想法的流露。雖然高宗正月就要求合兵,但淮西戰區的指揮官張俊卻把主力留在江南,遲遲不曾出發,遠在上游的岳飛沒有任務,卻主動上奏請戰。兩相對照,不由得高宗不發感慨。

綜合以上所述,從高宗合兵淮西詔的角度來看,岳飛到底有什麼責任呢?

教你說人話xw:
閣下好風度!
彼此焦點,就在“誤援淮西”上。
“詔大合兵淮西以待之”,只從這個“詔”字上,就可斷定是高宗命令。這點咱們並沒分岐。
但現在的問題是,這個“詔”究竟是下給誰的?
閣下認為只下給了張、劉、楊三帥,而在下則認為包括了岳、韓。
看上去這確是個分岐,實際上卻並無分岐,原因就在這個“詔”雖是高宗所下,卻並不是直接下給各帥,而是下給類於今之國防部或參謀總部的軍事指揮機構“督府”,而各帥分別接到的是這個機構的命令。所以岳飛孫子才有正月高宗手札為“第一札”之說——這才是高宗特意專們針對岳飛奏章而發的“詔書”。
而岳飛也正是看了這個皇帝親詔,才即刻動身的。

當時杭州到武昌的“急遞”快件為十天限期,超過是不行的。從高宗親札“昨接”上推算,岳飛上奏高宗章,應是十一天前了。二十九號減去十一天,應為十八號,也就是說兵部或督府“合兵淮西”的命令,至少是在正月初八發出的。那麼,在下說大本營“上年底做出合兵淮西決定”,就在時間上無大出入了。
首先,決定作出後,高宗要親下命令,而督府則須按命令作出具體軍事措置,而不是簡單的轉發高宗命令。否則,還要他們幹什麼呢?所以,督府悶令發出,就應在正月。且這時大本營基本掌握了金軍意圖,在時間上並不緊得不能差上三五天。

此時,對金軍進攻淮西實力,宋軍守衛淮西能力,大本營顯然是更有充足底數的,並於此作出了“誘敵深入,聚而殲之”的安排。這就是劉奇不守廬州的原因。而以劉奇守順昌的能力看,他在大軍即將渡江之際堅守廬州,肯定是沒問題的,但他卻接田師中兩千人馬撤出來,留空城給金軍。這個行動若不是目的在“接應”守軍撤離,實在令人無法解釋劉奇的不守廬州?
而看了高宗對秦檜所言的:“首禍者惟兀朮,戒諸將無務多殺,惟取兀朮可也”的話後,也就明白了大本營“合兵淮西”的真實意圖了——只是當時誰也不敢保證真能實現“活捉兀朮”的戰略目標,只能把具體布置下達各帥執行,“目標”卻不能明說或不好明說而已。
事實上廬州守軍若無劉奇接應,也很難安全撤回來。而劉奇則並非真“撤”到長江邊上,而是在半道上閃開去長江的“正路”,顯然意在截殺“回敵”。只是後來“圍殲兀朮”的計劃因實力不足,不得不放棄,才急行軍至柘皋會戰。這也是他為什麼第一個到達柘皋的原因。

可見,宋軍並未準備在兵力不占絕對優勢的情況下與金軍決戰,但最終卻不得不在實力相差不大的情況下決戰。其唯一原因,就是岳飛配合有誤,來得太遲了!
而金軍初時進攻速度很快,確實想一舉蕩平淮西,但在宋軍“陸續”過江各軍的分散打擊下並未出現決定大敗,而只是小挫鋒芒時,卻合兵一處,突然急行軍後撤,顯然是猜出了宋軍圍殲意圖,只是天雨道路泥濘難行,行軍遲緩才沒能
撤得更遠。而在回撤途中又突然選擇柘皋決戰,也無非是得到岳飛一軍尚在途中,不可能參戰實現圍殲的情報後,才臨時決定趁岳軍未合,憑騎兵優勢一戰而勝,只是沒想到打敗了。

再從韓世忠早就接援淮西命令,卻一直未以水軍沿淮河運動上看,其目的顯然也在截住金軍退路,只是也在戰略意圖不能實現時放棄了。而後的救援濠州,則是臨時應變,可金軍卻早布下羅網等他了。若不是對宋軍意圖瞭若指掌,金軍是很難在後期這樣從容的。

還是那句話,如果只是糾纏在岳飛兵發武昌後這段時間,那岳飛盡可有許多話說。但若全面看淮西之戰大本營意圖,及圍繞這個意圖作出的各種布屬,就可知岳飛得有多麼耽誤事了!

而岳飛之所以在“合諸帥兵”後改為“虜既舉國來寇,巢穴必虛,若長驅京、洛”的建議,顯然也是知道此時自己已使大本營合兵淮西的意圖泡湯了,因此才提出了補救措施,但同時又知高宗和大本營接此奏章時,已不可能、也來不及改變作戰計劃,所以緊跟着又在同一天上第二道奏章,提出了具體的赴淮方案,但無論如何,也已是個馬後炮了!

正月十八兵部命令傳到,至二月十八柘皋會戰,整整一個月的時間,岳飛不是在上奏,就是在路上,一無所為。
而二月十一岳飛出兵,至三月十二到定遠,又是一個整整一個月的時間,岳飛依然是一無所為!
此中唯一原因,就是岳飛坐失了援淮最佳時機!

而在下講清這些目的,並不是要否定張俊淮西之戰指揮、判斷上的錯誤及應負的責任,更知道濠州求救遠非一日,而是在金軍尚未圍濠州時,就已多次向張俊求援了。因此,這裡說岳飛的誤援淮西,並非“硬把張俊胡亂指揮造成淮西失敗的罪責都推到岳飛頭上”,而是正相反,是說“淮西之戰的先勝後敗,不能硬把全部責任都推到張俊頭上”,岳飛也負有不可推卸的責任!
而這一點,恰恰是閣下與今人始終不願及不肯承認的!
但令人遺憾的是,這並非在下主觀臆斷,而是無可爭辯的史實。

*******閣下以正月初二宋金方面的某次戰鬥為金人進攻的開始,推斷出高宗要求合兵的詔書必然是正月初二前發出的。這個推斷不成立,金人進攻方向只在兩淮,並非在陝西。正月初二不能做為一個標誌性時間,這裡的接戰是雙方邊境的小衝突*******

史載——
“(高十五年三月)甲子,行營右護軍前部統制張彥與金人遇於山陽劉坊寨,武節大夫、秦鳳路第八將張寵戰死。宏以偽命補官,歸朝,屢有戰績,事聞,贈右武大夫、忠州刺史。”
“(九月)右護軍都統制吳璘,引兵至秦州城下,川陝宣撫司都統制楊政,夜引兵入隴州界,徑趨吳山,與金人對壘。
丙辰,右護軍都統制吳璘,及金統軍呼珊戰於剡家灣,敗之。”
“即日(癸亥),世將以金人之俘三千人獻於行在,命利州路轉運判官郭游卿,就俘獲中以聲音容貌驗得女真四百五十人,同日斬於嘉陵江上,斂其屍以為京觀;餘皆涅其面,於界上放還。敵氣大沮。”
“是日,武顯大夫、西和州巡檢元成,與金人戰,死之。”
“商州管內安撫使邵隆,及金知虢州賈澤戰,敗之,復虢州。”
“十月,戊辰,川陝宣撫司都統制楊政,及金萬戶通檢戰於寶雞,敗之。”
“(己巳)宗弼之入侵也,首破泗、楚二郡……時右諫議大夫、知鎮江府、沿江安撫使劉子羽建議清野,盡徙淮南人於鎮江。民兵雜居,子羽撫以恩信,無敢相侵擾者,境內貼然。”
“是月,金人破濠州。”
“商州安撫使邵隆及金人所命知陝州鄭賦戰,克之,復陝州。”

這些都是淮西戰後發生的戰事,與此前正月初二金人從陝西開始的戰略佯攻,均為淮西戰役的前延後續,其中的“剡家灣”之戰,已屬於大戰,而泗、楚、濠的再次失陷,也決不小戰事,恐怕不能簡單的認為“是雙方邊境的小衝突”吧?

骨架龍:
閣下搞錯了,我前頭說了那道要求合兵的詔書是發給了劉、楊、韓三帥的。《張俊傳》並未提接詔書的事情,因為張俊就是淮西宣撫使,淮西是張俊的防區。正月高宗手札為“第一札”,這裡的正月第一札是指正月二十九高宗要求岳飛赴江州的第一札,此前是沒有手札的。就算要求合兵的詔書是從督府發出的,而非高宗的親札,那也不能說明督府的行文就一定發給了岳飛,要求誰進兵誰才進兵,沒有收到命令自然應該謹守原防。

閣下硬認為要求合兵的詔書發給了岳飛,一則閣下根本無直接證據證明有此詔書給岳飛,根據現存文獻,高宗給岳飛的詔書,都收錄在《金佗粹編》裡,並不見有合兵淮西詔。二則我前面已經說過宋史當中的記載,收到詔書的人傳記中都有明確記載,可見這是個大事,而且是見於三人傳記中的,岳飛傳記中則沒有,這不是偶然的,史官不會刻意遺漏此事。三則岳飛正月上書的核心內容與合兵詔的要求基本一致,如果說岳飛是接手札之後回奏,那岳飛根本就是把皇帝的話重複一遍再當建議上奏,這不符合邏輯。只有岳飛在未接詔書的情況下提出自己的意見,並與皇帝的意圖不謀而合,方才是情理的事情。

我當然不承認岳飛應該承擔責任,完全是根據對現有史料客觀的分析和推斷,岳飛本不應當承擔責任,而岳飛援淮西無罪,並非今人才有的結論,乃前人的共識。閣下想推陳出新很好,但推陳出新除了有大膽的推測,還必須輔以堅實的論據和論證,否則只是主觀臆斷而已。

最後說一句,要認定岳飛援淮西有責任並不難,找到紹興十一正月中旬高宗給岳飛要求合兵淮西的手札或者省札,或者有確實證據證明有這樣的手札或省札確實於正月中旬就送到了岳飛手裡,否則憑着閣下那些站不住腳的推斷和臆測,怎麼能夠把罪名給岳飛坐實?要知道,秦大人及其黨羽費了多大的力氣才搞出個冤獄,閣下也得多下些真功夫。

教你說人話xw:
閣下所論,正是所有歷史問題面臨的無奈。
岳飛在接合兵命令後,再發合兵奏章,確實莫名其妙。
反之,岳飛如沒接命令,他上合兵奏章同樣不合理。
但如果是接兵部命令,再上奏高宗,也許就會合理些。

此時,李成已進兵襄陽附近牽制他了,按他的軍事素質分析情報,他不會不知道金軍主攻方向,而面前的李成不堪一擊,正好將計就計,趁勢搗虛,直下京、洛才是,怎麼可能會想到去遙遠的淮西參戰呢?而這也正是閣下所論,這時他想的應是自己防地的事才對啊!

而岳飛孫子拿出的證據,目的就是為岳飛辨冤,故不會把不利岳飛的材料收進去,所以,史家對他講的那些東西,只作為參考,不作為立論。老實說,他那些材料,大多對岳飛都不太有利,要麼是他太笨,要麼就是他無可奈何。
岳飛一案,未見當年“承楚”罪,可岳飛孫子卻弄出個“承楚辨”來,這只能說明當時人們是把這事提出來了,否則豈不成畫蛇添足了麼?可也正是這個“辨”,也才使在下注意到“承楚”一案。

在下不可能拿到閣下及其它人拿不到的證據,只能根據史書的片言隻語推論,這的確不足以服人,但這並非“站不住腳”。因為閣下及眾人也拿不出岳飛諸事可資服人的史料來。這就是歷史的無奈,及後人的無奈。
於此,雙方只能保留各自觀點。

但在這些無奈中,通過閣下的步步緊逼,在下卻學到了許多東西,尤其是對淮西之戰大本營意圖,有了切實的了解,並對當時宋軍的一些莫名其妙的作法,不再感到莫名。而這正彼此雙方認真對待自己歷史及歷史人物的認真態度和結果。

在下極為珍視這樣的交流與探討。並對閣下的坦誠,極為佩服。
謝謝閣下。

骨架龍:
我就援淮西的問題回最後一個帖子吧。

那個要求合軍的詔書是高宗手札還是省札對於岳飛來說效力是一樣的,如果岳飛接到這個旨意還提同樣的建議是非常不符合邏輯的。根據岳飛一慣的作風,他是會主動向朝廷上奏章,提建議的,他還是低級軍官的時候就開始這麼幹。

我覺得如果結合金軍南下的過程,再看岳飛在接到第一道進兵命令之前的三道奏章,就能大概理解他的想法。第一道奏乞會諸帥破敵,這個時候是正月敵人大概還沒有進攻或者剛剛開始進攻,岳飛覺得淮西地區將會有大戰,請求會師破敵。第二道奏章要求直搗許洛,這個時候已經是二月初,敵人主力已經深入淮西了,許洛方面很可能空虛,所以岳飛覺得應該是個乘機進攻的好機會。第三道奏章要求走蘄黃援淮西,很可能是考慮到去年朝廷中斷了他在中原的北伐行動,估計這回也不會讓他進軍中原,不如還是去淮西作戰,畢竟那裡正是焦點。

李成人馬當時在蔡州,他是岳飛的手下敗將,對於他岳飛並不太在意,但是對於直入淮西的宗弼,岳飛是非常關注的。這也是他連上三奏的考慮。而高宗當時詔合兵淮西,是出於整個戰局的考量。前兩次淮西作戰,部隊雖然多,但都是分頭抵擋,沒有形成合力,所以第三次作戰,他在事先得到敵人要進軍的探報後,要求兩淮的部隊合兵,這也就是為什麼劉楊韓三帥會接到合兵詔書的原因。遠在陝西的吳家軍是不可能抽調的,而在中游的岳飛也要防守自己的地方,而且岳飛的防區是諸將中最大的,雖然前兩次都抽調了岳飛前來增援,但第二次增援岳飛還沒到,戰事就結束了,還導致岳飛那裡空虛,讓敵人進犯。是否讓岳飛一開始就來增援,我以為高宗是猶豫的,這大概是他在最初沒給岳飛下合兵詔的原因。但後來岳飛一再請戰,敵人來勢又兇猛,深入了淮西,看來岳飛不來確實不讓人放心,於是高宗又要抽調岳飛前來參戰。

岳飛為什麼會一再支援淮西呢?實在是因為淮西的守將不讓人放心,前兩次淮西守將劉光世,一慣臨陣退縮,第一次是撇下廬州守臣仇悆不管,幸虧岳家軍及時趕到,才挽救了廬州。第二次還是這個把戲,幸虧張浚說服高宗下達嚴令,劉光世方才奮力作戰,這樣才挽回了危局。第三次作戰,身為淮西戰區最高指揮的張俊僅僅在前沿布置了少量人馬,主力卻放在江南,遲遲不曾渡江。在這樣的情況下,主動請戰且已經增援過兩回的岳飛就顯得忠誠可靠,高宗不能不抽調他過來了。

岳珂所寫《金佗粹編》有不盡不實的地方,他為乃祖寫作,有傾向性是很正常的,但是還要注意一點,因為岳飛的冤獄和秦檜等人刻意隱瞞竄改以及年代的久遠,他能搜集到的資料並不太多,而且岳飛的被殺實際上是高宗一手策劃的,岳珂既要為岳飛辯解還要注意為高宗諱,夠為難的。但是《宋史》的作者是比較中立的,他對合兵詔的記載是非常值得參考的,這也是我認為合兵詔不曾給岳飛的主要證據。故此在沒有另外有力的證據之前,我認為岳飛是不需為援淮西承擔責任的。當然閣下可以在這方面繼續探索,有新的發現也未可知。

與閣下這樣的交流,實在是個鬥智鬥力的過程,發言要嚴謹,論據要充分,還要時常翻資料,我看到了以前沒看過的東西,又多了些知識的積累,這樣的拍磚,實在是很長時間不曾有過了。看閣下對相關歷史的興趣,希望以後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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