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毛澤東留下1億3千多萬稿費(銀行存款) |
| 送交者: 阿牛阿牛 2007年09月08日00:00:00 於 [史地人物]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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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澤東的稿費究竟有多少?這一直是個難以言喻的謎。如今可以逐漸“解密”揭開謎底了—— 中國金融大典 據汪東興透露,毛澤東稿費累計多少,以什麼名義存放?當年只有周恩來、汪東興、張玉鳳三個人知道。對外完全保密…… 毛澤東著作,以建國幾十年來的選集、文選、單行本、語錄、詩詞出版的稿費為主,還有幾十種外文出版的版權,加歷年利息,累計起來總共有多少錢? 直到2004年《黨史文苑》(第5期)和《黨史博採》(第9期)兩個刊物上面,才分別披露有關資料。 [筆者補註:《黨史文苑》上的文章標題為“毛澤東億萬稿酬的爭議”(2004年5月10日出版第5期);《黨史博採》上的文章標題為“毛澤東億萬稿酬處置內情”(2004年第9期);有的作者引用時抄錯了期號,且都未註明文章題目。轉錄者隨之訛誤。有心的讀者們可以查閱原刊的資料核對。] 為什麼到這時候才披露“毛澤東稿費(銀行存款)”的問題呢? 只因2003年7月中旬,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中直機關工委就《毛澤東選集》新版的稿費、外文版權是否要納稅的問題,打報告向有關領導部門請示。 如此內情才逐漸透露且明朗起來。 那麼毛澤東的稿費(銀行存款)累計至今,究竟共有多少? 截至2001年5月底的可靠數字,毛澤東積累的稿費已達1億3121萬元人民幣。 據文獻資料透露,1966年“文革”開始,所謂“破四舊立四新”、“大破資產階級法權”,由“中央文革小組”江青、張春橋一夥向毛澤東請示:“取消稿酬制度,一律不發稿費。”不久,1967年10月,毛澤東曾親自過問自己歷年(50年代到1967年)的稿費情況,當時管理毛澤東日常生活財務的汪東興報告有“五百七十多萬元”。毛主席在“五百”二字上畫了個圈,批曰:“上繳黨費”。但毛澤東此舉被“中央文革”卡住了,未交納黨費。 10年後,即1976年12月(當時毛澤東已逝世,10月“四人幫”垮台),汪東興在清查毛主席私人財產時發現:“主席存放在中國人民銀行總行的稿費累計存款為七千五百八十二萬餘元”,是以“中共中央中南海第一黨小組”的名義開立帳戶的。另外,毛澤東還以個人名義在中國人民銀行中南海支行開設帳戶,賬上通常存有八九十萬元,隨存隨取。 從這些數目看來,毛澤東的稿酬十分之八九是來自“文革”十年中,因為那時《毛澤東選集》等毛著作印行最多、發放最廣,全國十億人口,幾乎人人手執《毛澤東選集》《毛主席語錄》(又稱“紅寶書”),許多人身邊不止一套,必須“天天學、天天念!”…… 毛澤東生前是否從銀行帳戶裡面提取過稿費?提取的錢款用在哪些地方? 1959年4月至1961年十10月,毛澤東曾從自己的稿費(銀行存款)中提取22萬元人民幣,送給7名黨外知名人士。其中給章士釗10萬元(註:因為1920年4月,章士釗在上海曾贈2萬塊銀圓給毛澤東,作為革命活動經費。此次毛主席戲稱,這是還給章士釗的舊債)。 1966年初,毛主席又從銀行帳戶上提取10萬元贈給程思遠。 從1965年至1976年2月,毛主席先後9次從銀行提取38萬元人民幣和2萬美金給了江青。毛主席還先後兩次提取存款,給汪東興4萬元,其中有1萬5千元是給汪東興家屬修理房屋用的。 (註:據專家學者研究,當時的老人民幣1元的購買力,至少相當於今人民幣10元。) 毛澤東留下巨額的稿費遺產,總數高達1億3121萬元人民幣。 毛澤東去世後,作為“遺孀”身份的江青曾先後5次聲稱她有權繼承毛主席遺產的一半,並要提取5000萬元給兩個女兒和親屬(三兒子毛岸青等),但她的屢次要求全都遭到中央的拒絕。 對於毛澤東稿費遺產的處理辦法,中共中央曾有個意見: “毛澤東是屬於全黨的,毛澤東著作是全黨集體智能的結晶,毛澤東留下的稿費不是留給江青和親屬的。” 毛主席的兩個女兒——李敏(賀之珍所生)和李納(江青所生)也都申請過,要求繼承父親一部分遺產,也被婉言拒絕了。 後來由中央辦公廳先後給她們兩人撥下200萬元人民幣,以購買住宅和支付日常家用。 如上所述,毛澤東著作的稿費,到1967年為止總共人民幣570萬元;此外的1億2千多萬元(占絕大多數),主要是在1966年以後“文革十年”期間,《毛澤東選集》、著作單行本及《毛主席語錄》本不斷巨量印行(數目以億萬計),在全國範圍內印發給每個“革命群眾”。在對外宣傳方面,還用幾十種外文翻譯出版,向全世界廣為發行。 雖然按照文革時“破四舊”的規定,所有出版物和文章的作者們一律不發給稿費;然而毛澤東是至高無上的偉大領袖、偉大統帥、偉大導師、偉大舵手,毛主席著作是他勞動所得,當然按最高標準發給。於是出現了一億三千多萬元的毛澤東稿費。 (但是還有人說:已知毛澤東著作裡面,有些文章不是毛澤東親自動筆寫的,如《在延安文藝座談會上的講話》,胡喬木生前多次說過是他起草寫作的。還有不少文稿是胡喬木、田家英等起草寫作的……)然而中共中央已經作出決定:毛澤東著作是“全黨集體智能的結晶”。 2003年7月中旬,中共中央黨史研究室、中直機關工委,聯合打報告向國務院請示:近年來不斷印行中外文版毛澤東著作;按照“每個公民都是納稅人”的要求,《毛澤東選集》等新版的稿費、外文版權等,是否也要納稅呢? 對此,國務院答覆了三點批示: 第一,作為特殊性質,特殊狀況處理毛澤東稿費、版權,以不納稅為準; 第二,還是作為黨的資產的特殊性處理; 第三,如毛澤東的親屬要領取,原則上按照以前的政策辦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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