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关于金辉计算非正常死亡人口方法的疑问 |
| 送交者: 南泥湾 2007年08月31日00:00:00 于 [史地人物] 发送悄悄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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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金辉计算非正常死亡人口方法的疑问 南泥湾 曹树基在“1959-1961年中国的人口死亡及其成因“文中称:“1993年,金辉采用了完全不同的分析方法。他根据中国政府公布的1953-1966年历年人口统计数,指出1960和1961年,中国人口净减少1348万;又按照中国政府公布的出生率,计算出1960年和1961年的出生人口合计为2568万,根据1956和1957以及1962-1963年平均死亡率作为1959-1961年的正常死亡率,估算出此两年中正常死亡的人口约为1395万。 出生人口-正常死亡人口+总人口减少值=非正常死亡人口 据此式,2568-1395+1348=2521,即1960-1961年的非正常死亡人口可能达到2521万。按照同样方法计算,如加上1959年,三年间中国大陆的非正常死亡人口不低于2791万。” 对此我有些疑问。 1.计算公式问题 按照我的理解, 总人口减少值=今年人口-上一年人口=出生人口-死亡人口=正常出生人口-非正常出生人口-(正常死亡人口-非正常死亡人口) 所以应该是:总人口减少值=出生人口-正常死亡人口-非正常死亡人口,即出生人口-正常死亡人口-总人口减少值=非正常死亡人口, 人口净减少1348万,这样一来一去相差加倍了2700万。 2.数字推算的可靠性问题 总人口减少值=正常出生人口-非正常出生人口-(正常死亡人口-非正常死亡人口) 这里按照中国政府公布的出生率,计算出1960年和1961年的出生人口合计为2568万,根据1956和1957以及1962-1963年平均死亡率作为1959-1961年的正常死亡率数学,实际上得到的是正常出生人口和正常死亡人口。 金辉计算中忽略了非正常出生人口,即假设为0,这样夸大了非正常死亡人口。 2007-8-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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