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959-1961年中國的人口死亡及其成因 (2) |
| 送交者: 是地 2007年08月31日00:00:00 於 [史地人物]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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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東縣誌·大事記》記載:“1959年7月全縣各地發現浮腫病人,非正常死亡增多。1960年2月,有人以‘肥東農民’名義寫信給周恩來總理,反映肥東縣人口非正常死亡情況。國務院非常重視,責成內各部和省、市、縣有關部門進行核查,但這次核查,由於有的幹部阻擾,弄虛作假,掩蓋了真實情況”。這次調查沒有結果,災情繼續發展。6月19日,古城公社15個社員誤食農藥拌的稻種而死亡。真實的情況應是,稻種拌上農藥,以防饑民搶食,食者中毒死亡。同一記載還稱:“1961年,在責任田的影響下,本縣外流人口紛紛回歸家園。”然而,肥東縣1961年人口仍大大少於1960年,此說不真。 四、人口死亡成因分析 1、全國非正常死亡人口與死亡成因 在1959-1961年的三年大饑荒中,全國各省的非正常死亡人口數見表1. 資料來源:曹樹基《大饑荒:1959-1961年的中國人口》,香港時代國際出版有限公司,2005年版。 說明:(1)江蘇松江府(包括上海)、浙江溫州府、江西袁州府、廣東高州府、雷州府和佛岡廳,貴州普安廳、四川懋功廳、雜谷廳和松潘廳、河北(直隸)口北三廳、陝西西安府、干州、邠州、鄜州、同州府、延安府、綏德州、榆林府、甘肅慶陽府等20個府未經歷災荒。(2)清代“府”境轄1953年的縣,縣有合併分折,故有小數。 傑斯帕·貝克認為中國的勞改農場大約有1000萬犯人,其中至少有20%的死亡率。其實,按照中國的勞改制度,勞改農場的犯人戶口已經計入農場所在縣,各地的人口非正常死亡,已包括此類人口。 依表1,三年大饑荒中,全國非正常死亡人口合計約3245.8萬。其中,四川人口死亡最多,安徽次之,河南、湖南再次之。三年大饑荒中,全國各災區省(不包括內蒙古、新疆和西藏)非正常死亡人口占各省災前人口總數的5.11%,其中安徽災情最重、四川次之,貴州再次之。 該如何解釋多達3246萬人口的巨大死亡。如果就事論事,現有的理論可以較為完滿地解釋1959-1961年所發生的一切。亞當·斯密和馬爾薩斯都認為,戰爭和天災可以在某一特定區域大量損害農業生產,導致廣泛的食物短缺,並最終引起饑荒。也就是說,3246萬人口的非正常死亡,是食物短缺所造成的。 從本質上說,亞當斯密和馬爾薩斯的理論是建立在生理學基礎之上的。從生理學的觀點看,這一解釋無懈可擊。因為,飢餓的確會導致人的死亡。然而,更深一步追究,就會發現這一解釋是不全面的。這是因為,這一理論沒有解釋在同一地區,有些人因飢餓而死亡,有些人卻生存了下來。 經濟學家林毅夫和楊濤在最近發表的一篇論文中引用了Sen 的新觀點。Sen 提出了一個更具普遍性的食物獲取權(entitlement )思路。儘管人均食物產出的不足可能引起饑荒,但它只是眾多可能的原因之一。因為,在人均食物產出得到維持的情況下,饑荒也可能發生。饑荒的出現,可能由於部分人口的稟賦發生了突然而劇烈的下降,也可能來自相對價格的劇烈變化,這些都使得部分人口不能獲得充足的食物。[19]林和楊首次以經濟計量方法研究這一問題。他們發現,在1959-1961年嚴重的供給衝擊下,一省的人均糧食產出(代表食物供應量)和農村人口比例(代表城市偏向)都是該省死亡率的重要決定因素。人均糧食產出減少越大,引起的死亡損失也就越大;城市人口越多,該省的饑荒犧牲者就越少。並且,城市偏向彈性——它衡量農業人口比例的變化對該省死亡率的影響——大約比食物供應量彈性大72%。採用另一種衡量方法可知,被城市偏向解釋的各省死亡率是被糧食供應解釋的死亡率的兩倍。這些結果指出,制度性因素是中國饑荒的主要原因。 林毅夫和楊濤研究至少存在以下兩個問題:其一,他們所分析的人口資料及糧食資料來自中國政府公布的資料。對於這一特定歷史時期的官方人口與糧食資料,研究者應當進行細緻的討論和修正,不能全盤接受。其二,城市偏向即城市食物的保障供給,是當時中華人民共和國的一項基本國策。無論對於這一時代的經歷者,還是對研究者,這似乎是一個常識。利用經濟計量方法驗證常識,並無不可。然而,林和楊據此結論,“制度性因素是中國饑荒的主要原因”,則失之偏頗。因為,這一理論根本無法解釋同類的農村地區人口死亡率的巨大差異。準確地講,林和楊的結論是有條件的:在比較食物供應量和制度性因素對於中國饑荒的影響時,後一因素大於前一因素。然而,根據本書提供的資料,我們還可以證明,在以上兩個因素之外,還存在其它更為重要的因素。 2、人口死亡的省級差異 據表1,在華東地區,安徽非正常死亡人口占災前人口總數18.4%,江蘇占2.9%,而浙江只占0.5%,江西略高,也只占1.1%.區域內的差異相當大。在華中地區,湖南非正常死亡人口占災前人口總數的6.8%,湖北只占2.2%.在華南地區,廣西非正常死亡人口占災前人口總數的4.7%,廣東只占1.7%.在西南地區,四川高達13.1%,貴州10.5%,雲南只有4.2%.在西北地方,甘肅占6.5%,陝西只有1%.在華北、河南高達6.1%,山東為3.4%,河北(含北京和天津)只有1.1‰,山西更低至0.4%.這一結果與19世紀中後期的戰爭與饑荒存在某種奇怪的聯繫。按照筆者的一項專門研究,可知1851年開始的太平天國戰爭、1856開始的西部回民戰爭(包括雲南和西北)、1876年發生的北方大旱災。從1851年至1878年的27年中,戰區和災區共有1.16億人口死於屠殺、饑饉和瘟疫。[20]分省而論,人口死亡的規模不同,程度也有明顯的差異。 首先以華東地區為例。江蘇在太平天國戰爭中死亡人口1679萬,約占戰前全省總人口37.6%.浙江省死亡人口1630萬,占戰前全省總人口的52%.江西人口損失1172萬,占戰前總人口的48.3%,仍大大高於江蘇,略低於浙江。從人口比例上說,浙江、江西的人口損失均大於江蘇。在1959-1961年的大饑荒中,無論從人口死亡數還是從人口死亡的比例上講,江蘇人口的死亡都大大超過浙江和江西。一個世紀前發生過人口重大損失的浙江和江西,此次人口死亡的規模都相當小。 再看華中地區。在太平天國戰爭中,湖南、湖北人口均受到相當程度的損失。在湖北,死於戰亂者多達500萬,約占戰前全省人口總數的22.5%.湖南死亡人口大約200萬,約占占前全省人口總數的9.2%.一個世紀以後,湖北、湖南均遇災荒。與一百年前的情況相反,無論從人口死亡數還是從人口死亡的比例上看,湖南人口死亡的規模均大大超過湖北。 同一現象還發生在西南地區。從1856年至1872年,戰爭與鼠疫共同造成雲南大約270萬人口的非正常死亡,約占戰前全省總人口的21.3%.貴州和四川免於戰禍,人口一直增長着。一個世紀以後,貴州和四川人口大量死亡,相對而言,雲南人口死亡的規模就要小得多。 在西北回民戰爭和接踵而至的大旱災中,陝西全省大約有710萬人口死於屠殺和饑饉,約占戰前人口的52%.甘肅的情況更為嚴重,戰爭中死亡人口多達1240萬,占戰前全省人口總數的71.4%.[21]在1959-1961年的大饑荒中,甘肅人口的死亡比例大大高於陝西。仔細分析,原因在於20世紀上半葉繼續發生的人口災難。1928-1930年的大旱災造成陝西關中地區大約300萬人口的死亡,1920年的甘肅海原大地震雖然也造成23.4萬人口的死亡,但人口損失的規模與陝西相比,要小得多。 在華北地區,1876-1878年的大旱災導致山西人口死亡多達882.7萬,占災前全省人口的51.4%.比較而方,此次大災對於華北其它地區的影響就要小一些或小得多。在河南,大災造成的人口死亡約747.9萬,占災前全省人口的22.2%,山東死亡人口約為194.9萬,占災前全省人口的5%,河北災中死亡人口約為288萬,占災前人口10%.在1959-1961年大饑荒中,山西人口的非正常死亡只有數萬人的規模,僅占災前全省人口的0.4%,其它省份人口死亡規模卻要大得多。 在華南地區,廣東人口死亡比例較低,與大批粵人遷往香港有關。另外,由於廣東省居民與香港居民之間的緊密關係,大饑荒中,來自香港的食品對於廣東居民渡過難關幫助甚大。廣東、廣西兩省人口死亡比例的差異,與歷史時期的戰爭或災荒無關。 更為精細的計量分析可以證明:1959-1961年各省饑荒程度與18世紀後半葉的戰爭與饑荒有關,而與人均擁有糧食的潛在值無關。表2列出1880年各省死亡人口占1851年各省總人口的比例。這一人口損失比例並不能完全反映戰爭與自然災害帶來的損失,因為,太平天國戰爭於1864年結束,而大旱災於1776年才發生。1880年人口不是戰後人口,而1851年人口也不是災前人口。為了分析時段的統一,截取此30年仍是有意義的。 資料來源:1851-1880年人口死亡比例據《中國人口史》第五卷《清時期》表16-1計算,第691-701頁;1959-1961年人口死亡比例見曹樹基:《大饑荒:1959-1961年的中國人口》表1-表16;1953年人均占有糧食量系筆者從各省檔案館所獲各省糧食總產量除以人口數得出。資料出處從略。 說明:江蘇省1959-1961人口死亡比例的計算,已經將松江府(包括上海)人口包括在內。陝西人口也已包括全省人口,而不僅僅指四個災區府的人口。安徽、雲南資料缺。由於資料有缺,在計算人均糧食時,清代承德府境未予計入。排序4是排除安徽和雲南兩省之後的人口死亡比例排序。 人口死亡比例最大者排序為1,最小者為18.據表2,除了安徽、甘肅、廣東和河北四地,其它各省19世紀後半葉的人口死亡比例排序與20世紀後半葉的人口死亡比例排序正好相反,兩個排序值相加,約為19-20.這說明,就大多數省份而言,從19世紀下半葉至20世紀下半葉,人口的死亡呈現出某種規律性:一百年間的人口死亡程度達到了平衡。在排除上述四地以後,分別對其他14個省兩個時期人口死亡比例及排序值進行相關分析,所得結果是呈現顯著負相關(r 值分別-0.83和-0.91)。 河北省的例外是因為該地崛起了兩座大型城市:北京和天津。廣東省的例外在於香港及海外華僑的支持。難以解釋的是安徽和甘肅,需要深入到府一級政區進行細緻的討論。 3、人口死亡的府級差異 在太平天國戰爭中,安徽是主戰場。根據筆者的研究,戰爭中安徽人口的非正常死亡多達1700萬,占戰前人口的45%.在經歷了如此重大的災難之後,安徽何以重新出現人口的大規模死亡?將區域分析深入到府一級政區,可以找到與上文同樣的答案。 茲將兩個時代安徽分府人口死亡比例及排序列如表3. 資料來源:1851年資料來自曹樹基:《中國人口史》第五卷《清時期》,第504-505頁;1958年資料來自曹樹基:《大饑荒:1959-1961年的中國人口》中的有關章節。 表3分別列出安徽各府州1851年太平天國戰前人口、戰爭中死亡人口及死亡人口比例,並對人口死亡的比例的大小進行排序。除了廣德州和寧國府存在例外,其餘各府州的序號加總值均圍繞15波動。這也就是說,除廣德州和寧國府外,在安徽,太平天國戰爭人口死亡比例大的地區,1959-1961年大饑荒中的死亡人口比例小,反之亦然。最典型的地區是和州和穎州府,太平天國戰爭中幾無損失,三年大饑荒中的人口死亡比例最大;池州、徽州、太平三府州在太平天國戰爭中人口死亡比例排名為第2、第4和第5,三年大饑荒中,人口死亡比例分別排名為第12、第13和第11.排除廣德州和寧國府,對安徽11個府州兩個時期的人口死亡比例和死亡比例大小的排序進行相關分析,所得結果呈顯著負相關(r 值分別為-0.94和-0.93)。廣德州境和寧國府境在經歷了太平天國戰爭巨大的人口損失之後,何以幾十年後又遭此劫難,原因不詳。總之,太平天國造成安徽人口的重大損失,卻仍有相當大的地區則得以保全,人口沒有死亡或死亡甚少。這些地區在百年以後,成為人口死亡的主要地區。 甘肅的資料更能說明同一問題。將回民戰爭及1959-1961年大饑荒中甘肅人口死亡比例及排序列如表4. 最典型的是慶陽府和寧夏府,回民戰爭中的人口死亡最多,1959-1961年中人口死亡最少甚至無死亡。秦州和階州人口死亡最少。1959-1961年秦州和階州的死亡人口比例分別占第一和第三位。一百年前受戰爭破壞較輕或未受戰爭破壞的地區,一百年後的饑荒程度最為嚴重。只有涇州例外,回民戰爭中人口死亡比例高達74.7%,位居第六,1959-1961年人口死亡比例仍高達10.8%,位居第二。涇州轄縣少,範圍小,這一特例尚不足以推翻本文的結論。對甘肅各府州兩個時期的人口死亡比例和死亡比例大小的排序分別進行相關分析,所得結果皆呈顯著負相關(r 值分別為-0.78和-0.79)。 再以河南、湖南為例。湖南若干地區在太平天國戰爭中有不同程度的人口死亡,河南中部和北部則遭遇19世紀下半葉大旱災的打擊,人口死亡甚多。兩個時期人口死亡程度的關係呈中等負相關(r 值分別為-0.665和-0.734)。河南省在1876-1878年的大旱災中,大約有748萬人口的非正常死亡,然位於豫南地區的光州、汝寧和南陽三府州,不受影響。在三年大饑荒中,光州、汝寧兩地死亡人口占災前人口比例的排序,分別居第一和第二位,南陽居第四。只有歸德府和陳州府境有些例外。原因不明。在湖南,太平天國戰爭中人口損失較為嚴重的諸府,在三年大饑荒中,人口損失較小,反之則大。 為了節省篇幅,茲不擬對其他省進行類似的統計分析。只想羅列以下一些基本的事實。在江蘇,據表1,1959-1961年大饑荒中人口死亡比例最高的地區是揚州府、徐州府和通州。三地則地處長江以北。在太平天國戰爭中,清軍的江北大營以揚州為屏障,蘇北的大部分地區得以保全,人口持續增長。一個世紀以後,大災難主要降臨在蘇北。只不過,在蘇北地區揚州、徐州和通州人口大量死亡的同時,淮安、海州兩府州境人口死亡甚少,其人口死亡比例甚至低於蘇南,原因不詳。至於在太平天國戰爭影響不大的松江府,在三年大饑荒中,屬於上海市轄。上海市高效率的食物保障體系,應是松江府境諸縣倖免於難的主要原因。 陝西的情況相同。回民戰爭和大旱災結束以後,關中地區(西安府、同州府和鄜州)死亡人口占戰前總人口的45.8%,陝南地區(漢中府、興安府和商州)占25.3%,關中以西的鳳翔府、邠州、干州合計占23.5%.在1959-1961年的大饑荒中,漢中府、興安府、商州和鳳翔府合計,非正常死亡人口約占災前人口的3.6%.其它地區幾無人口非正常死亡。在災區四府中,鳳翔府人口死亡較少。這也與1928-1930年的大旱災中鳳翔府境也是重災區有關。 4、歷史記憶:對人口死亡成因的新認識 綜上所述,兩個時代各省分府人口死亡資料似乎在向人們表達這樣一種觀點:人口的積累與人口的死亡相互關聯:出生即意味着死亡,死亡亦意味着出生。從19世紀下半葉至20世紀下半葉,中國人口死亡的兩次大悲劇之間,難道真的存在某種宿命的聯繫? 在最初的研究中,我曾設提出這樣一種假設:19世紀下半葉的戰爭與饑荒,造成了若干地區嚴重的人口死亡。人口死亡又造成人地關係的寬鬆,最終導致人均占有土地資源和糧食資源的增加。當新的災難降臨之時,人均占有土地資源和糧食資源較多的地區,其化解災難的能力明顯強於那些人均占有土地資源和糧食資源較少的地區。按照我對江西、陝西等地情況的了解,我對這一假設頗有信心。 然而,這一假設未能得到有效的證明。1958年的瘋狂使得人們不敢相信這一年的糧食產量。在一項其它的研究中,我曾從各省檔案館搜集1953年全國分省各縣耕地數、各類糧食產量數,以此求得分省各“府”人均擁有的糧食數。從1953年至1958年,中國的農業技術沒有發生重大變化。假定5年間各地糧食畝產量的提高幅度大體一致,那麼,1953年各地人均擁有的糧食量的多少可以看作各地人均擁有的資源量的多少,至少在區域比較的意義上更是如此,只有在一些城市人口密集的地區例外。 表2列出各省人均擁有的糧食數量並進行排序,將這一排序與人口死亡比例排序進行對比,可見人均擁有糧食最多江西人口死亡較少,但人均擁有糧食量位居第二、第三的四川和湖南,人口死亡比例分別位居第一和第三(安徽、雲南因數據不全不計)。不僅如此,人均糧食擁有量排名第12位的山西省,死亡人口比例位居最後。這三個農業大省的例子幾乎可以讓人產生錯覺:人均糧食擁有量最多的省份,人口死亡最多,反之則最少。這一結論當然是不準確的。對於表2中所列1953年各省人均擁有糧食和1959-1961年各省人口死亡比例這兩個數列進行相關分析,也對各省人均擁有糧食的排序及各省人口死亡比例大小的排序進行相關分析,結果表明皆無相關(r 值分別為0.035和-0.015)。即使排除城市人口眾多的河北(含北京和天津兩市),結果相同(r 值分別為-0.099和-0.142)。 以府級政區為單位,人均糧食的擁有量與人口死亡比例之間也沒有關係。茲以人口死亡較多的河南、湖南兩省為例,人均糧食與人口死亡比例分別見表5.計算結果是,三年大饑荒中兩省人口死亡率與1953年人均占有糧食的數量,並無相關性(r 值分別為0.43和-0.092)。對貴州、廣西兩個未遭受19世紀大災難的省份進行的研究可以同樣證明這一點(r 值分別為-0.09、0.021)。這一分析的基礎是,大饑荒時代,糧食的流動方向是按照行政等級垂直進行的,很少見有區域之間的水平流動。 這一分析也證明,1959-1961年的大饑荒,不是“自然災害”,而是人禍。在河南,人口死亡最多的汝寧府境(信陽地區的一部分),1953年人均糧食最多。當河南信陽地區的國家糧庫囤滿糧食,而信陽的老百姓卻在大批餓死的時候,一個地區較高的糧食總產量或較高的人均糧食擁有量能說明什麼問題? 同樣是農業大省,四川人口的死亡水平大大高於湖南,更高於江西。同樣是安徽災區,徽州府境人均擁有糧食最少,而該地人口死亡最少。在這些農業大省,無論以省級政區還是以府級政區為單位進行計算,區域之間的人口死亡水平差異很大,且與農業人口的比例毫無關係。當然,這一論述並非對林毅夫和楊濤觀點全面否定,而是說,採用戶籍分類的方法進行研究,林和楊的觀點無疑是正確的。採用區域分析的方法進行研究,林和楊觀點的缺陷也是顯而易見的。 1958年,當大躍進狂飆驟起、浮誇風甚囂塵上之時,各地政府均承受了來自中央政府的巨大政治壓力。從理論上說,各省承受的來自中央政府的壓力是相同或相近的。在一個省區之內,各地承受的來自省級政府的壓力也是相同或相近的。同樣的推理可以一直落實到縣一級和鄉一級。問題在於,在相同或相近的政治壓力下,各地災情何以不同?上文證明對於農村地區而言,城市人口的比例對於人口死亡率幾乎不產生影響,而人均擁有糧食的數量也與人口死亡率無關。那麼,我們必須尋找其它的原因。 就歷史過程而論,各級地方政府對於糧食畝產的虛誇導致政府糧食徵購量的增加。當農民拿不出足夠的糧食完成徵購時,政府通過“反瞞產”運動強行奪走農民的口糧,最終導致饑民的大量死亡。各地虛誇的幅度不一,導致各地糧食徵購程度的輕重不一,也導致對於瞞產的認識不一,更導致徵購農民口糧食的力度不一,最終導致農民死亡程度的不一。現在的問題是,何以有些地區產量大大高估,地方幹部對於農民視如草芥,另一些地區卻並非如此。為此,我將“歷史記憶”這一概念作為主要的解釋工具。所謂“歷史記憶”,這裡指的是深藏於人們心中的對於歷史時期災害事件的記憶以及應對災害的行為模式。這一因素極大地影響了各地的災情以及人口死亡的程度。在這一解釋中,大饑荒的歷史循着以下模式展開:近百年來各地遭受的饑荒程度不一,有些地區經歷過巨大的人口死亡,有些則否。因此,關於饑荒和人口死亡,各地存留有不同的民間記憶。1958年,各地承受相同或相近的政治壓力。在經歷過大饑荒的地區,人們對糧食的重視,遠遠超過未經過饑荒地區,不僅民間百姓如此,地方基層幹部也是如此。因此,在這些地區,很少出現糧食畝產量的大浮誇,即使虛誇,幅度也有限。民間百姓對於糧食的高度重視,來源於對於大饑荒的記憶。這一因素成功地化解了來自上級政府的高壓。政府對於民間糧食的徵集是有限的。人民尚能依賴糧食而存活。另外,歷史記憶會隨着時間的消逝而淡化直至消失,直至災難降臨,記憶重新獲得、加強又至消失。當大饑荒沒有得到人類智能的理性對待時,同樣的災難具有重複出現的特徵。 這一假說還需要更多的證明。例如,我們需要證明,經歷過大饑荒地區的人口較之其它地區的人口更珍惜糧食,並有一套應付饑荒的辦法。例如,我們還需要證明,經歷過大饑荒地區的地方基層幹部或高級幹部,較之其它地區的幹部更尊重民情,更願意傾聽來自老百姓的聲音。儘管改革開放二十多年的實踐告訴我們,在中國南方的一些省份,地方幹部作為民意的代表,有一套套行之有效的方法,對付中央的指令。但是,我們還不敢說,早在1958年,地方利益已經成為地方幹部行政決策的出發點。 至此,有關1959-1961年大饑荒的主題悄悄發生了變化。我們不僅需要探討究竟有多少中國人死於這場災難,我們還需要弄明白,在那些人口大量死亡的重災區,倖存的人們是怎樣活下來的。只不過,關於大饑荒中人口如何生存,將是另一部著作的主題。 (作者:男,1956年生,歷史學博士,上海交通大學歷史系教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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