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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驅除韃虜”是一個製造國家分裂的政治綱領 (退而不休之人)
送交者: 海東青 2007年10月15日07:17:27 於 [史地人物] 發送悄悄話

2006年11月8日星期三21時20分擬稿


1894年11月,孫中山惱羞成怒地離開中國,跑到檀香山,剛剛到了那裡沒有幾天,就於當年11月24日參與組建了興中會。該團體的宗旨非常明確,就是:“驅除韃虜,恢復中國,創立合眾中國”!(《孫中山全集》第一卷第20頁)自那時起至今,100多年以來,我國的大多數史學家們一直對“驅除韃虜,恢復中國”的政治綱領加以肯定和頌揚,而實際的歷史情形並非如此。“驅除韃虜,恢復中國”,是一個製造國家分裂的政治綱領,它險些導致中國自行解體!

中國自古以來就是一個多民族的國家,而且是主要以漢民族的一部分人執掌國家政權為特點。漢代以來,只有蒙古族和滿族這兩個民族的一部分人執掌過中國的國家政權,即史學界所稱呼的“元朝”、“清朝”。

數百年來,在漢民族中廣泛流傳着一個極其錯誤的觀念:即把滿清入關,滿族人執掌國家政權,視為異族入侵。孫中山深受這一觀念的影響,形成了孫中山的反滿理論,並且加以有計劃、有組織地進行渲染,在國內外大肆挑起漢民族對滿族的仇恨。

“驅除韃虜,恢復中國”,有時又被孫中山稱作:“驅除韃虜,恢復中華”,二者含義相同,毫無矛盾之處。關於“驅除韃虜,恢復中華”的含義,1906年,在孫中山主持制定的《中國同盟會革命方略》內,有專門的論述和非常明確的說明,其原文如下:

“一、驅除韃虜 今之滿洲,本塞外東胡。昔在明朝,屢為邊患。後乘中國多事,長驅入關,滅我中國,據我政府,迫我漢人為其奴隸,又不從者,殺戮一萬。我漢人為亡國之民者二百六十年於斯。滿政府窮凶極惡,今已灌盈。義師所指,覆彼政府,還我主權。其滿洲漢軍人等,如悔悟來降者,免其罪;敢有抵抗,殺無赦;漢人有為滿奴以作漢奸者,亦如之。

二、恢復中華 中國者,中國人之中國;中國之政治,中國人任之。驅除韃虜之後,光復我民族的國家。敢有為石敬瑭、吳三桂之所為者,天下共擊之!”(《孫中山全集》第一卷第296—297頁)

孫中山與同盟會的這一政治綱領非常明確,就是把鬥爭的矛頭直接指向我國的滿族同胞,把他們誣衊為“韃虜”、“東胡”“韃子”、“異胡”、“異族”、“野番賤種”等等,視滿族同胞為他們的頭號敵人!孫中山與同盟會的所謂“革命”,就是反滿、排滿!本人僅僅瀏覽了由宋慶齡題寫書名、中華書局於1981年8月出版的《孫中山全集》第一卷,就發現其中內容充斥着反滿、排滿的火藥味,現只摘錄其中的部分言論如下:

(1)1894年11月24日,孫中山在興中會成立會議上立下的“盟書”:“聯盟人某省某縣人某某,驅除韃虜,恢復中華,創立合眾政府,倘有貳心,神明鑑察。”(《檀香山興中會盟書》《孫中山全集》第一卷第20頁)

(2)1900年7月10日,孫中山在新加坡接受英國殖民地官員斯韋頓漢等三人訪問時,明確宣稱:“不錯,我志在驅逐滿洲人”!(第195頁)

(3)1903年12月13日,孫中山在檀香山正埠利利霞街戲院發表演說中說:“深信不久漢人即能驅逐滿人,恢復河山。”“我們一定要在非滿族的中國人中間發揚民族主義精神;這是我畢生的職責。”(第226——227頁)

(4)1903年12月,孫中山在《敬告同鄉書》中以極端鄙視的語言大聲疾呼:“夫滿洲以東北一游牧之野番賤種,亦可享有皇帝之權,吾漢人以四千年文明之種族,則民權尚不能享,此又何說?”聲稱:“如冰山之難持,滿漢之不容,二百六十年亡國之可恥,四萬萬漢族之可興,則宜大唱革命,毋惑保皇,庶漢族其有豸乎!”(第232——233頁)

(5)1904年8月31日,孫中山在《中國問題的真解決——向美國人民的呼籲》中說:“中國現今正處在一次偉大的民族運動的前夕,只要星星之火就能在政治上造成燎原之勢,將滿洲韃子從我國的國土上驅逐出去。”(第254——255頁)

(6)1904年,孫中山在《“太平天國戰史”序》中寫道:“朱元璋、洪秀全各起自布衣,提三尺劍,驅逐異胡,即位於南京。……”(第258頁)

(7)1905年8月20日,在中國同盟會成立大會上,孫中山主持通過的《中國同盟會總章》明確規定:“本會以驅除韃虜、恢復中華、創立民國、平均地權為宗旨。”(第284頁)

(8)1906年9月26日,孫中山在《致蘇漢忠函》中寫道:“現在是中國國民驅逐衰落的征服者之時機,若失此機會,中國將迅即瓦解。我們的事業重大,但並非難以完成,因為滿族已在衰落和死亡之中。他們將不能久留在中國。我們如不急起驅除之,外國列強則將在不久替我們趕走滿族。那麼,我們將成為另一統治民族的奴隸。”(第284頁)

(9)1906年,孫中山主持制定的《中國同盟會革命方略》中明確提出:“中國亡於滿洲已二百六十餘年,我國民而有愛國心者,必當撲滅滿洲已恢復祖國;倘反為滿洲盡力,是甘事仇仇而與祖國為敵也。”“漢人不起義則已,苟其起義,必非滿人所能敵,亦至明矣。”(第311——312頁)

(10)1906年12月2日,孫中山在東京“民報”創刊周年慶祝大會上發表演說,對他的“三民主義”進行解釋時說:“那民族主義,卻不必要研究才會曉得的。譬如一個人,見着父母總是認得,決不會把他當作路人,也決不會把路人當作父母;民族主義也是這樣,這是從種性發出來,人人都是一樣的。滿洲入關到如今已有二百六十多年,我們漢人就是小孩子,見着滿人也是認得,總不會把來當作漢人。這就是民族主義的根本。”(第324頁)孫中山在這個演說中把他的民族主義理論發揮到淋漓盡致的地步,公然宣稱說:“因為我漢人有政權才有國,假如政權被不同族的人所把持,那就雖是有國,卻已經不是我漢人的國了。我們想一想,現在國在哪裡?政權在哪裡?我們已經成了亡國之民了!”(第324頁)孫中山說:“到了今日,我們漢人民族革命的風潮,一日千丈。”“我們總要把民族革命的目的認得清楚,如果滿人始終執迷,仍然要把持政權,制於漢族,那就漢族一日不死,一日不能坐視的!想來諸君亦同此意。”(《在東京“民報”創刊周年慶祝大會的演說》,《孫中山全集》第一卷第325頁)

(11)1910年2月28日,孫中山在舊金山麗蟬戲院,就所謂“革命”問題作專門的演說。孫中山說:“今日所欲與諸君研究者,為革命問題。‘革命’二字,近日已成為普通名詞,弟恐諸君以為革命為不切於一己之事而忽略之,而不知革命為吾人今日保身家、救性命之唯一法門。……我中國已被滅於滿洲二百六十餘年,我華人今日乃亡國遺民,無國家之保護,到處受人苛待,同胞之在南洋荷屬者,受荷人之苛待,比諸君在此之受美人苛待尤甚百倍。故今日欲保身家性命,非實行革命,廢滅韃虜清朝,光復我中華祖國,建立一漢人民族的國家不可也。故曰革命為吾人今日保身家性命之唯一法門,而最關切於人人一己之事也。”(《在舊金山麗蟬戲院的演說》,《孫中山全集》第一卷第441頁)

(12)1910年5月4日,孫中山在給同盟會會員梅培的信中寫道:“檀埠加盟者現已達八百多人,不日當可過千矣。人心思漢,天意亡胡,於此可見一斑矣!”(《復梅培函》,《孫中山全集》第一卷第457頁)

(13)1911年7月21日,孫中山在《洪門籌餉局緣起》中寫道:“茲當人心思漢,天意亡胡,所以各省義師連年繼起。然尚未能一戰成功者何也?豈以人才之不足、戰陣之無勇耶?皆不然也。……其故安在?實財力不足、布置未周之故也。”“我洪門創設於美洲已數十年矣,本為合大群、集大力,以待時機而光復也,所謂‘反清復明’者此也。今時機已至,風雲亦急,失此不圖,則瓜分之禍立見矣!本總堂茲承孫大哥指示,設立籌餉局於金山大埠,妥訂章程,務期完善無弊,以收效果。捐冊寄到之日,切望各埠手足,竭力向前,踴躍捐資,以助成革命大業,則洪門幸甚!中國幸甚!”(第527頁)

(14)1911年11月21日至23日,孫中山在法國巴黎逗留期間,與《巴黎日報》記者談話時宣稱:“此次革命主因,須於民間不平之點求之。滿洲入關,***殘酷,其恨蓋二百六十餘年如一日也。如以滿人皆享特權,遂至懶不事事,吸漢人之膏血,不工作而生活,精神形體兩不發達,至今皆成廢棄。民間以種恨之深,秘密結社極多,要以滅清復明為唯一之目的。近二十年,革黨始起,而與各種秘密結社聯合其力,為潰決而不可當。”(《與巴黎“巴黎日報”記者的談話》,《孫中山全集》第一卷第562頁)

(15)1911年12月30日,孫中山主持制定的《中國同盟會意見書》開宗明義地宣告:“本會以異族僭亂,天地黲黷,民不聊生,負澄清天下之任,使囊者朱明之緒無絕,太平之師不熸,則猶是漢家天下,政由己出,張弛自易。”(第577頁)

從上述引言可以清楚地看到,孫中山自1894年11月24日在興中會成立會議上宣誓“驅除韃虜,恢復中國”,到1911年12月29日當選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之後,始終堅持反滿、排滿的鬥爭目標,他在這個問題上是始終如一,堅定不移的。

1912年2月15日,孫中山以中華民國臨時大總統的身份,在南京舉行民國統一大典,親自率領中華民國臨時政府各部部長及部分將校軍官拜謁明孝陵,隆重祭祀明太祖朱元璋。孫中山在祭文中:“從此中華民國完全統一,邦人諸友,享自由之幸福,永永無已,實維我高皇帝光復大義,有以牖啟後人,成茲鴻業。文與全國同胞,至於今日,始敢告無罪於我高皇帝”(《孫中山全集》第二卷,中華書局1982年出版,第95頁)

所謂“我高皇帝光復大義”,就是朱元璋所提出和堅持的“驅除胡虜,恢復中華”。1367年,朱元璋為了推翻以蒙古族人為核心的元朝統治者,提出了“驅除胡虜,恢復中華”的政治綱領,從而發動和團結了漢族民眾追隨他朱元璋,參與了推翻元朝的農民戰爭,取得了勝利,建立了明朝政權。不錯,元朝政權是蒙古族入侵中原的結果,是外族入侵。因為在蒙古族入侵中原之前,漢族人與蒙古族人從來沒有生活在一個國家內,這兩個民族各自屬於不同的兩個國家。而且,雙方基本上沒有往來。因此,朱元璋提出的“驅除胡虜,恢復中華”,是抵抗外來侵略的政治綱領,無可非議。問題是孫中山堅持繼承朱元璋的衣缽,卻是全然錯誤,而且是大錯特錯了!

清軍入關,滿族人當皇帝,統治全中國,根本不是什麼外族入侵,這與當年蒙古族入侵中原並不一樣,是性質完全不同的兩回事!滿族是由女真族發展演變而來的。到了明朝時期,女真族內部分成建州女真、海西女真、東海女真和黑龍江女真四支,生活在黑龍江流域和蘇子河流域。滿族則是建州女真人在發展擴大的過程中,逐步演變而來;滿族人不單純是原來的女真人,它還包含着努爾哈赤、皇太極父子在不斷征戰的過程中,收編的蒙古族、漢族、達斡爾族、錫伯族、朝鮮族等眾多民族,組成了一個以建州女真為核心的新的民族共同體。例如:人們所熟悉的大清“八旗”,實際上是24旗,即滿洲八旗、蒙古八旗、漢軍八旗。這24旗是大清入關的基本武裝力量,其中包括蒙古族人、漢族人組成的軍隊。1635年農曆10月13日,皇太極發布詔書宣告,將女真族的名稱改為“滿洲”,從這時起,滿洲族(簡稱:滿族)的名稱才正式出現。1636年農曆4月11日,皇太極將國號“大金”改為“大清”。也正是努爾哈赤、皇太極父子審時度勢,即使地吸收了包括漢族、蒙古族、達斡爾族、錫伯族、朝鮮族等眾多民族,組成了一個以建州女真為核心的新的民族共同體,才使得大清帝國迅速崛起和壯大起來,才有了入關、統治中原,才有了征服蒙古、新疆、西藏,才有了後來的尼布楚條約,等等。因此說,滿族人中包含着轉化過去的漢族人。

再則,大清帝國的創始人、清太祖努爾哈赤,生於1559年,努爾哈赤的祖先早已經歸順了明朝,並且接受了明政府的冊封。其祖父覺昌安、父親塔克世都是明政府委任的地方官員,不幸於1583年被明政府軍隊所殺。明政府察覺失誤之後,沒有繼續加害努爾哈赤,而是委任努爾哈赤為建州左衛都指揮使,努爾哈赤本人接受了這一職務。1589年,明政府又委任努爾哈赤為都督僉事;1591年,明政府提升努爾哈赤為左都督;1595年,明政府為表彰努爾哈赤的功績,晉封他為龍虎將軍。(楊東雄、楊少波主編:《大清帝國三百年戰爭風雲錄》,中原農民出版社1998年出版,第1——4頁)上述這些情形表明,努爾哈赤在起兵反抗明政府之前,努爾哈赤是明政府的地方官員和將領,努爾哈赤所管轄的地域,自然是明朝的領土;努爾哈赤所管轄的居民,自然是明朝的國民。1616年,努爾哈赤公開與明政府分庭抗禮,不再服從明政府的管轄,建立起“大金”政權,自稱可汗。但是,在明政府被推翻之前,努爾哈赤建立的“大金”政權,與李自成建立的“大順”政權、張獻忠建立的“大西”政權一樣,究其政權的性質,都屬於中國內部地方勢力的武裝割據。

綜上所述,大清入關與當年忽必烈率領的蒙古大軍入主中原,實際上是性質根本不同的兩回事。大清入關屬於內爭,忽必烈入主北京則是入侵!毋庸贅言,朱元璋提出“驅除胡虜,恢復中華”,是抗擊外敵入侵的政治綱領;而孫中山模仿朱元璋提出“驅除韃虜,恢復中華”,則是極端的大漢族主義的表現;堅持反滿、排滿,堅持建立單一的漢民族國家,就是搞民族分裂,就是妄圖肢解我們這個多民族的國家!身為中華民國的臨時大總統,剛剛任職就以國家元首的身份隆重舉行祭祀大典,祭拜漢族的封建皇帝朱元璋,此舉清清楚楚地表明:孫中山的所謂“革命”,就是反滿、排滿,並不是建立真正的民主法制制度!不然,他決不會祭祀封建勢力的代表人物朱元璋!

辛亥革命前,以梁啓超為代表的立憲派堅決反對孫中山一派的排滿主張。為此,圍繞中國那時的當務之急是排滿還是爭取立憲的問題,曾經展開過一場激烈的政治論戰,梁啓超是堅持民族大團結、主張實行立憲制度的傑出代表!辛亥革命爆發後,日本、沙皇俄國、英國利用中國內亂,積極進行肢解和瓜分中國的活動。日本與俄國密謀瓜分東北和蒙古(包括內蒙古和外蒙古);俄國與英國密謀瓜分新疆和西藏;這些國家乘機唆使某些少數民族的分裂分子宣布所謂的“獨立”。而主張民族和解的蒙古族、藏族和其他少數民族同胞,對於孫中山大搞大漢族主義的種種行徑,感到憂心忡忡,惶惶不安。此時,是中國立憲派和袁世凱為代表的政治勢力,堅決抵制了孫中山的分裂活動,是原同盟會的少數代表人物主動放棄排滿,並採取一系列措施,安撫了蒙古族、藏族的上層代表人物,團結了我國的少數民族同胞,維護了國家的統一,從而粉碎了日本、沙皇俄國、英國等列強國家肢解和瓜分中國的陰謀,使我們中國避免了一場國家解體之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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