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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t: 孫中山向日本外務省呈遞的《盟約草案》 (退而不休之人)
送交者: 海東青 2007年10月15日07:17:27 於 [史地人物] 發送悄悄話

2007年6月3日星期日12時擬稿

1915年2月5日,孫中山與日本滿鐵株式會社簽訂了所謂的《中日盟約》之後,又主動向日本政府表白自己的真實態度和迫切要求。當年3月14日,孫中山致函日本外務省政務局長小池張造,對中日關係、中日兩國關於“二十一條”的談判和當時的中國政府等問題,提出了他的見解,並且提出了所謂“挽回危局”的政治主張。

陳錫祺先生主編的《孫中山年譜長編》寫道:

1915年3月14日,孫中山“致函日本外務省政務局長小池張造,提出中日盟約草案十一條。”“該函認為日本政府向袁世凱政府‘提出之所謂日中交涉事件’,‘乃以日中親善及東亞和平為談判之目的者。此點與不肖所倡導之主張相一致,雖欣喜不已,至於貫徹此目的之手段方法,則不能不使人失望灰心,誠所不堪焦慮者也。且如欲求東亞之和平,則捨實行真正之日中提攜以外,決無其他途徑。’‘唯關於交涉事件,對於將真正提攜問題置於度外且缺乏誠意之敝國政府當局”,“採取始終一貫之強硬交涉’,‘將出現可悲之事實,至為明顯此與吾人最終目的之日中提攜之本旨相背離之手段,不肖等至感遺憾。’‘欲得鞏固之同盟,嘗起草如左之盟約草案,秘密就教於貴國之有司焉。以今日之形勢,欲實現如此理想,雖屬不易,然今日世界大勢動亂、歐洲戰局變化極大之秋,更是需要日中提攜不可一日或緩之際’。因此,應‘盡一切方法以挽回局面’,‘茲謹披瀝滿腔之誠意,以請教於閣下。’其所提出面的十一條與與2月5日由先生、陳其美與犬冢信太郎、山田純三郎所簽盟約基本一樣,該函附有王統一名片,估計該函由王統一遞交小池張造。(引自【日】藤井升三著、陳明譯《第二次革命失敗後孫中山亡命讓步與二十一條問題》、《嶺南文史》1986年第1期)”(陳錫祺主編:《孫中山年譜長編》,中華書局1991年8月出版,第941頁)

對於本人來說,至今還沒有閱讀到孫中山寫給小池張造的這封信函全文。但是,從《孫中山年譜長編》節錄的上述部分內容,可以清晰地看出以下幾點:

第一,孫中山已經非常明確地作出表示,日本政府向中國政府提出的“二十一條”,是“以日中親善及東亞和平”為目的的,與他一貫“所倡導之主張相一致,”從而使他感到“欣喜不已”!

第二,孫中山指責袁世凱為總統的中華民國政府,對日本提出的“二十一條”“採取始終一貫之強硬交涉”,“將真正提攜問題置於度外且缺乏誠意”。孫中山宣稱:“將出現可悲之事實,至為明顯此與吾人最終目的之日中提攜之本旨相背離之手段,不肖等至感遺憾。”孫中山批評日本政府“貫徹此目的之手段方法,則不能不使人失望灰心,誠所不堪焦慮者也。”

第三,孫中山提醒日本政府:“今日世界大勢動亂、歐洲戰局變化極大之秋,更是需要日中提攜不可一日或緩之際”,盼望日本政府應該“盡一切方法以挽回局面”。孫中山希望日本政府不再與袁世凱為總統的中國政府進行談判,懇求日本政府轉而支持他、扶植他,與他孫中山簽訂更加符合日本心願的《中日盟約》,並不自量力的呈遞出《盟約草案》。

總之,孫中山在給日本外務省政務局長小池張造的這封信中,已經非常清楚地表明:孫中山通過此信向日本政府獻媚,表白他完全擁護和支持日本政府向中國提出的“二十一條”。孫中山指責袁世凱為首的中國政府不老老實實地與日本合作,接受日本的要求;而他則願意完全接受日本提出的主張!孫中山懇求日本政府與他締結《中日盟約》,並主動向日本外務省政務局長小池張造提出了《盟約草案》。

《孫中山年譜長編》說:孫中山提出的《盟約草案》,與2月5日由他、陳其美與犬冢信太郎、山田純三郎簽訂的《中日盟約》“基本一樣”。至於《盟約草案》的內容,《孫中山年譜長編》沒有再轉錄。鑑於此事關繫到對孫中山的準確評價,有必要將此《盟約草案》的全文予以披露,讓關心此事的中國人都知道。對此,台灣著名學者李敖先生早有研究。據李敖先生在《孫中山研究》一書中披露的這份《盟約草案》內容,全文如下:

“ 盟 約 草 案

日本及中華,為維持東亞永遠福利,共同體認兩國合作之必要,特約定如左:

第一條 日中兩國合作,凡有關他國對東亞外交事件,先行互相照會協商。

第二條 為便日中協同作戰,中華陸海軍使用之武器、彈藥、裝備等,均採用與日本同一型式。

第三條 基於與前條同一之目的,中華陸海軍在聘用外國軍人時,以採用日本軍人為主。

第四條 為期日中政治確實合作,中華中央政府及地方官署在聘用外國人時,以採用日本人為主。

第五條 為期日中經濟協同發展,在日華重要都市設立“中日銀行”及其分支機構。

第六條 基於與前條同一目的,在中華方面為經營礦業、鐵路、及沿海航線等,而若需要他國資本或合作時,應先與日本協商;倘日本無力辦理,則可與他國協商。

第七條 日本為中華改良幣政(調整通貨)給予必要援助,俾早日完成。

第八條 日本贊助中華改良內政、整頓軍備,俾建設為健全國家。

第九條 日本贊助中華進行改訂條約、自主關稅及撤廢領事裁判權等事務。

第十條 在屬於以上各條範圍內之約定,非經兩國外交當局、或在本盟約簽署之兩國人認可,不得與他人締約。

第十一條 本盟約自簽訂之日起,有效期為10年,並得依據兩國之期望予以延期。”(李敖出版社出版、台北市小書書報社1987年9月10日出版發行,第99—100頁)

讀者可以看見,大陸陳錫祺等先生披露的《中日盟約》,和台灣李敖先生披露的《盟約草案》,兩個文件的內容基本相同。這充分說明了兩點:第一,孫中山與日本財團簽訂的《中日盟約》和孫中山向日本政府提出的《盟約草案》,兩件事情都是真實的;第二,從《中日盟約》和《盟約草案》兩個文件的內容看,孫中山為了換取日本對他的扶植和支持,妄圖把中國納入日本的殖民統治之下,完全從屬於日本。

南開大學歷史研究所日本史研究室教授、博士研究生導師、中國史學會理事、中國日本史學會顧問俞辛焞先生說:“孫中山與日本關係中又一大懸案是1915年2月5日孫中山、陳其美與犬冢信太郎、山田純三郎訂立的《中日盟約》的真偽問題。對此,日本學者80年代初開始研究,並發表了有關論文。他們認為這是真實的,真有其事。1991年辛亥革命80周年時日本NHK電視台於4月24日播放過他們的觀點和特集,由此日本國內外輿論譁然。台灣學者對此進行過周密的考釋,認為這是偽物,反駁日本學者的觀點。國內新出版的一些年譜和著作中也涉及此事,認為是真物。(陳錫祺主編:《孫中山年譜長編》上冊,中華書局1991年,第933—935頁。段雲章、丘捷:《孫中山於中國近代軍閥》,四川人民出版社1989年,第167頁。)但在國內尚未見到有關考證性的論著。”(俞辛焞:《孫中山與日本關係研究》人民出版社1996年8月出版,第516—517頁)俞辛焞先生說:“1915年3月14日孫中山致日本外務省政務局局長小池張造函和附在該函的《密約案》的真偽,也是孫日關係中的一大懸案。台灣學者認為這是偽物。日本的學者,一說是真物,一說有偽物之嫌疑。大陸學者認為是真物。(陳錫祺主編的《孫中山年譜長編》第941頁;段雲章、丘捷的《孫中山與中國近代軍閥》第167頁)筆者認為,如同《中日盟約》一樣,下結論為時尚早,需繼續挖掘史料,進一步認真考證。”(同上,第530頁)俞辛焞先生說:“致小池函和《密約案》的內容,與《中日盟約》基本相同,兩者的筆法、筆調也非常相似。”“我們目前只能說此事可能性較大,但下肯定的結論為時尚早。”(同上,第530頁)

請問中國史學界的學者先生們:難道歷史的真相不是上述這樣嗎?!希望你們本着對祖國、對祖國人民、對我們的子孫後代負責的態度,回應本人在這裡講述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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