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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论八旗早期军事
送交者: ZTer 2008年03月05日09:25:34 于 [史地人物] 发送悄悄话

知兵者談及八旗,皆知其為清初一大制度;然而治軍史者每不能跨越軍事之方面侷限,於其關節處不能相關,率皆隔膜,至常有錯謬處。今試論之,以順治一朝,其制大定,著眼於制度之結構上,考其軍事之實,並上探其源。及此,不明白八旗制之非軍事性、八旗制非軍事性之實質,則不能理解八旗制軍事性與非軍事性間之差別,不能理解兩者間常混淆處。實則八旗非以軍事、非軍事分其功能。其設計之初,本為分封滿州貴族之處,而所分者為滿州人眾,人眾之掌握不僅在於軍事,而其根本更在於戶口;皇太極時即汲汲於獨攬統眾之份,歷經順康雍乾四朝,則上三旗屬皇上、下五旗屬滿州臣下之制大定。而順治一朝,滿人入關定鼎,旗人亦在新穫田土之外漸失其戰鬥之職,乃至康熙朝三藩之亂距入關不過一代三十年,旗兵即有不堪作戰之態。此清初之大略。以下請先論軍事之外,入關前所見八旗人眾為貴族驅使之各姿態。

《清朝文獻通考》卷二十一.職役考一〈天聰八年〉條:

「天聰八年,以漢官陳訴差役重科,命集眾官。宣諭之時,眾漢官訴於管戶部貝勒之前,云所派差役似有重科之事。太宗文皇帝命大臣察訊,所訴多不實。因命傳集眾官,諭曰:

『爾眾官在明國時,所有人丁若干,今有若干,孰多孰寡,何不細思之?朕思我國雖貧,爾等如此亦足矣。欲令爾等與滿洲一例當差,尚恐致累;今爾等反言苦累過於滿洲。滿漢官民雖有新舊,皆我臣庶,豈有厚薄之分乎?滿洲出兵,三丁抽一;今令爾等亦與滿洲一例,三丁抽一為兵,爾等以為何如乎?且滿洲之偏若(按:應為苦)於漢人者,不但三丁抽一也;如每牛彔下守臺、淘鐵,及一切工匠、牧馬人、旗下聽事人役等,所出不下三十人,當差者凡十有四家。又每年耕種以給新附之人,每牛彔又出婦人三口。又耀州燒鹽、獵取禽獸、供應朝鮮使臣驛馬、修築邊境四城、出征、行獵後巡視邊墻、守貝勒門,及派兵防守巨流河,在在需人,皆惟每牛彔是問;又每牛彔設哨馬二匹,遇有倒斃,則均攤買補。遇征瓦爾喀時,又各餧馬二、三匹從征,每牛彔復派護軍十名、兵丁二、三名,往來驅使差回,又令餧養所乘馬匹;遇各國投杖耍翐芙o滿洲現住房屋,令滿洲展界移居。又分給糧穀,令其舂米、釀酒解納。每年獵取獸肉,分給新附之人;又發帑金於朝鮮,貿易布疋,仍令滿洲負載,咚瓦叧恰M洲又有窖冰之役,每年迎接新附之虎兒哈於教場,看守皮張,咚托剿3r、蒙古使至,駐瀋陽護軍甲喇額真各出一人,呓o水草。若夏月至,更有採給青草之役;又每年採參,併負往朝鮮貨賣,每旗以一戶駐英格地方,巡緝蹤跡。又以一戶駐瀋陽渡口,看守船隻。此皆滿洲偏苦之處,若不向爾等詳切言之,爾等亦未必深信。今滿、漢均屬一國人民,爾等何竟不知差徭之少倍減於滿洲,而滿洲差徭之多實踰爾等三十餘項也?』

諭畢,眾官謝罪。並釋之。」

在說明這段文字之前,且先蓋述此時間點前後八旗政治的發展。孟森氏〈八旗制度考實〉一文說之甚詳,而尤要者,在於點明了努爾哈齊臨終之際,立滿州八旗,旗各一主,以八旗旗主聯合之某種「聯邦制」為滿州政治制度的理想。

努爾哈齊死後,皇太極便以各種手段,專務「一統」:兩白鑲紅之主,多爾袞、多鐸、阿濟格為同母所生,而前二者為旗主時年歲尚幼,是故皇太極逼其母殉努爾哈齊之死,使其兄弟之間失去共同的聯繫。又於天聰四年,藉口阿敏棄守明國境內永平等四城,並及它罪,將鑲藍旗旗主更為濟爾哈朗;更於天聰九年莽古爾泰有「積畔」之虞,將正藍旗收歸己有。同年皇太極獲蒙元傳國玉璽,遂於次年稱號大清,改元崇德(天聰十年,即崇德元年),上尊號,曰:「寬溫仁聖皇帝」。天聰八年,正在皇太極稱帝前夕。

現在回到上述史料,我們可以發現,編制於八旗中的滿州人民所擔負的差役有多麼五花八門;出兵之外,計有守臺、淘鐵、工匠、牧馬人、旗下聽事人役、燒鹽、獵取禽獸、供應朝鮮使臣驛馬、修築邊境四城、出征、行獵後巡視邊墻、守貝勒門、窖冰、採給青草、採參併負往朝鮮貨賣;迎接新附的虎兒哈部於教場時,要看守皮張,咚托剿怀r、蒙古使臣到來,也須呓o水草,林林總總,羊毛都出在各「牛彔」(即「佐領」,順治十七年定此為其漢名)之上,則可知作為八旗制度中最基本的單位「牛彔」之性質。而若不是歸附漢人對於勞役嘖有煩言,則留不下皇太極這篇如數家珍乃至嘮嘮叨叨的數落。其中更可異之處,則在於為了拉攏降人,竟然可以犧牲其自國之民到「撥給滿洲現住房屋,令滿洲展界移居」、「每年獵取獸肉,分給新附之人」的地步;此處不僅可說明滿州領導者志不在小,也可與滿州出征諸部、屢屢報回俘獲人口諸事並觀,了解斯時此地人力之貴重。

了解「牛彔」之性質後,我們才不會誤讀下文文意:

「甲寅年(1614)定八旗之制。以初設四旗為正黃、正白、正紅、正藍,增設四旗為鑲黃、鑲白、鑲紅、鑲藍。黃、白、藍均鑲以紅,紅鑲以白,合為八旗,統率滿洲、蒙古、漢軍之眾。每三百人設牛彔額真一人,五牛彔設甲喇額真一人,五甲喇設固山額真一人,每固山設左右梅勒額真二人。」(《清朝文獻通考》卷一百七十九.兵考一〈兵制〉條)

這裡的「每三百人設牛彔」當然不是一個「牛彔」所包含的「兵力」,而是「人力」,或者說戶口中的壯丁。這點在《清會典事例》卷一千一百十三.八旗都統三.戶口一〈編審丁冊〉條說的更明白:

「編審丁冊
○國初定:各旗人丁三年編審一次。
○又定:每壯丁三百,編為一佐領(即「牛彔」)。

○又定。每佐領編壯丁二百名。」

值得注意的是壯丁的編額是可變的;這也反映出「牛彔」的編設實際上須視人口進行調整,是人口調查的基礎,而非與人口無關的、另行架設的軍事組織。實際上,「牛彔」的編成是以一至數個部落為基礎的,而這些部落的具體形式便是一至數個村落;在「牛彔」的長官「牛彔額真」之下,還有兩個「代子」(來自漢文的外來語,為牛彔額真的輔導官;天聰八年改名為「分得撥什庫」fundebošoků,「代行者」之意)、四個「章京」(天聰八年改名為「小撥什庫」) 以及四個「村領催」(大約即是負責各村的事務,因此可能是不定額的?)。由四個「章京」分領「達旦」(「組」),一「達旦」包含一「牛彔」中壯丁的四分之一,即75人;四組人員輪番應役。以薩爾滸之戰前夕於界藩築城的一萬五千名人夫為例,正好相等於斯時大約兩百個牛彔各出一「達旦」的人數。當然,就如薩爾滸之戰所顯示的,這些人緊急之下也能應戰,但他們並非以軍隊的編制組織起來的方式作戰(以上見三田村泰助〈初期滿州八旗的形成過程〉,收錄於《日本學者研究中國史論著選譯》第六卷)。

如果「牛彔」並非軍事單位,那實際的軍事單位又是什麼呢?三田村氏進一步將「牛彔額真」的兩個涵義結合在一起,並指出其分別代表著什麼:「牛彔」既已重新賦予含意的方式設計為壯丁的編審單位,同時還保留了其原本的意涵──即在進行圍獵時,由牛彔額真所率領的十人小組:「額真」,「華言主也」;「牛彔」,「華言」為「大箭」之意,即在圍獵時授與「額真」統帥十人之眾的令箭。在三田村氏看來,滿語中的「超哈」(軍、士兵)最早可大略分為兩種,即步兵(yafahan,「步行」)與甲(騎)兵(uksin,「甲」),即代表牛彔額真同時所統帥的三百名「步兵」與十名「騎兵」──實際上,如上所述,這裡的「步兵」同時也是「賦役之眾」(albani niyalma),受過較正式的訓練、擔負起作戰的中堅的,實際上是所謂的「烏克紳」(uksin)。又根據《滿文老檔》中的這段資料:

「淑勒崑都倫汗(筆者按:即努爾哈齊)征討及圍獵之際,…將五牛彔編為一隊,走在一處走,下馬時在一處依次下馬,進攻時在一處進攻。披著厚甲的人執長鎗擎大刀在前戰鬥,披輕網子甲的人在後面用箭射擊,挑選精兵騎馬立在別處,觀察接應戰鬥不利之處,結果在所有的戰鬥中沒有不取得勝利的。」

關於此處作為一個作戰單位的「五牛彔」組織,三田村氏將其制度的淵源上溯至遼金時代的「乣軍」,《黑韃事略》中有「五十騎謂之一糾」的記載,正好與各含十騎、五個牛彔中的五十名「烏克紳」相同;而所謂的「固山」(gůsa),即「糾」(ku)的集合名詞,換言之其原本的意思就是由「糾」(後來的「五牛彔」)所集合而成的大部隊。

看到這裡我們不免會有個疑問:如果一個「牛彔」僅有十名比較正規的「烏克紳」,那麼按照五牛彔設一甲喇、五甲喇設一固山的標準來計算,八旗僅只兩百個「牛彔」,「烏克紳」僅有兩千人而已──這個數字少的令人吃驚。在考慮實際的歷史脈落時,必須脫離這種形式化的計算,才能比較具體的了解作為軍事組織的八旗發展的狀況。依照三田村氏的說法,大約在萬曆十六、十七年(1588-1589)之間黃白赤青四旗制已經建立了,此時有「烏克紳」千人;此四旗在萬曆三十五年 (1607)時,分別由努爾哈齊(黃)、褚英(白)、代善(赤)、舒爾哈齊(青)統帥。而八旗的設置則在天命元年(1616),努爾哈齊領兩黃旗,代善兩紅旗,皇太極正白、莽古爾泰正藍、杜度鑲白、阿敏鑲藍;至遲到了天命三年(1618),每牛彔中的「烏克紳」增加到了五十名,也就是說若此時有兩百個「牛彔」,「烏克紳」也只有大約萬人左右──這是次年薩爾滸之戰前夕八旗真正的實力。實際上,各其所屬的牛彔數也是不相等的;在天命六年(1621)時,八旗各有牛彔數19、45、21、62、25、26、18、15,實有231個牛彔。

在後來改定的《滿州實錄》中,將「五牛彔」都改成了後來才更名的「甲喇」,而「烏克紳」則一率稱為「甲」。前面我們已經大致了解努爾哈齊晚年八旗演變與「甲」數額的擴增;嗣候「甲」數的擴增則達成質變,形成了精銳程度依次提高的驍騎、護軍、前鋒三種營制的建置。

拙文〈薩爾滸〉中已談及滿州軍事的強項在於步兵而非騎兵;換言之,前文雖屢次強調滿州「騎兵」遠甚「步兵」的重要性,然而在戰場上,這些騎兵主要實為徒步作戰,僅有作為預備隊的騎兵為保持機動而不下馬。也就是說,以戰術而言,他們實應為「乘馬步兵」:

「崇德三年諭:

…野戰時,本旗大臣率本旗軍下馬立,王貝勒貝子等率護軍乘馬立於後。若與敵兵對仗,王貝勒貝子大臣不按隊伍輕進,或見敵寡妄自衝突者,奪所乘馬匹及俘獲人口。凡兩軍相對,必整齊隊伍,各按汛地從容前進。如擅離本隊,隨別隊行、擅離本汛,由他汛入、及軍已進,獨卻立觀望者,或處死,或籍沒,或鞭責,或革職,或罰銀,酌量治罪。凡整伍前進,稍有先後,毋得彼此爭論,但以按汛擊敵不致退縮為上。若有以此爭論者,即為立心不端之人。如敵人不戰而遁,我軍追擊之,宜選精兵驍騎,合力馳擊。護軍統領不得前進,止宜領纛整伍,分隊以躡其後。儻遇伏兵,或於追躡時遇敵旁出,護軍統領乃親擊之。」(《清會典事例》兵部一.卷五百八十一.兵部四0.出征二.軍令一,〈崇德三年諭〉條)

之所以如此,原因大概有下列數端:

一,似乎由於明代慣於將來自北方的邊患統以「北虜」稱呼的緣故,往往不能區別這些個「虜」之間的差異,而將「弓馬嫻熟」、「逐水草而居」這類的標籤一視同仁的貼上。實際上,此範疇對於蒙元後裔而言或許還算稱頭,但用在女真人身上則是馬嘴對上了牛頭──女真人的經濟活動其實是農耕與狩獵採集的混合型態(此可於前引《清朝文獻通考》卷二十一.職役考一〈天聰八年〉條中賦役的情形看出),就此而言,馬匹的取得並不如蒙古人一般容易,而珍貴性大概與明代邊軍不相上下。(附帶一提,即便是明代北方近邊的蒙古人,其經濟生產也非純粹的游牧──許多漢人也為蒙古人擄掠或招佃墾耕,形成所謂「板升」的固定聚落;這些「板升」往往是明邊軍「搗巢」立功的目標)

二,與游牧的廣漠水草相對的環境,則是東北長白山一帶的山巒與森林「窩集」;此種環境其實與理想中的騎兵戰場大相逕庭。我曾在與某網友的討論中提到薩爾滸一帶的地理形勢,那是在重山峻嶺中的傾顗鞍部中開打的;若能認知此點,便不會認為勝利是屬於能夠施展騎兵衝擊抑或展開優勢兵力的那一方──有一種流行的看法是,努爾哈齊在此役中的勝利是典型的內線作戰;但從前文計算出來數字偏低的滿州兵力與戰地的地形看來,此說諏贌o稽。今天的薩爾滸一帶,如下圖所示,是足以圍起堤壩蓋水庫的;而《滿州實錄》中則處處可見城寨攻防──也是在薩爾滸交戰前夕,正好被派去該地的人夫及時助戰;他們原本就是要在當地建城的!憑恃山岳構築工事與戰術上步兵、戰略上騎兵的組合比較能夠說明斯時斯地戰爭的型態。

第三個因素則是戰術性的(也較具普遍性);在結陣作戰時,乘馬往往較不利於抵擋敵人的衝擊,也不利於躲避敵火射擊。此兩者應分開來談。以後者而言,乘馬無異於提供了較大的截面積,增加對方射擊的命中率;尤其馬匹往往占了正面截面積的大部分,這對並不「盛產」馬匹的滿州人而言無疑是個想當然爾不願承受的損失,尤其是筆者所見的史料或圖片資料中,幾無馬匹披戴馬甲的狀況下。關於前者,行動快速的優點既有利於「進」,當然也有利於「退」,或說更有利於「逃」;結陣意在以抵禦的方式使較有利的交換比消耗敵方的兵力,而衝鋒陷陣的一方往往必須磨損對方的意志,在心理的較量上取勝。取消脫逃的手段,既有利於軍心穩固(此同於背水陣的原理),也有利於減少不確定的意外因素──在戰場上士兵緊繃的心理,往往一個後退,甚至一個回頭都有可能導致全面的崩潰,都是要治以軍法的;對於軍法不能治的役畜,處理的方式往往就是盡量不擺在第一線。從上引資料可知清軍對於結陣之重視,相伴而來的正是此種乘馬步兵上馬機動,下馬作戰的戰術思想。

前文論述道地理環境對滿州軍事的影響,體現在戰術上對步兵的注重、城寨建設與攻防;注重此兩者的結果之一,便是對於士兵披甲的重視──一方面戰場的崎嶇限制了結陣的規模,使得能夠集團防禦的裝備(如防馬柵、戰車、盾牌)效用性減低;在攻城時緣梯登城,更是除了自身的盔甲之外再別無保護了。拙文〈薩爾滸〉已論證此役金兵的勝利應歸功於此等甚至能夠抵禦火器的厚甲,此處不贅;至於攻城之強調,可見下條:

「太祖高皇帝頒訓練兵法之書於統兵貝勒諸臣曰:『…每一牛彔製雲梯二,出甲二十,以備攻城。…攻取城郭,不在一二人爭先競進;一二人輕進,必致損傷,被傷者賞不及,縱殞身亦不為功。迨列陣已定,爭為先登以陷城者,方錄其先進之功。其先登陷城者,馳告固山額真,俟環攻軍士四面並進,城陷然後固山額真鳴螺,俾各路軍士聽螺聲一時並進。』」(《欽定大清會典事例》卷五百八十一〈兵部.出征軍令一.軍令.天命三年〉條)

此處金/清兵攻城情狀,可以概見;至於披甲,則可見下條:

「…(順治二年,1645)八月初六日,大清將服重甲逼身,繫雙刀、雙斧及箭手執鎗登城;毀雉堞,勢甚勇猛。守者以棺木捍禦,用鎗刺之,俱折不能傷。或曰:『止有面可刺耳』。遂群刺其面,旁一人用鉤鎗挑其甲,乃仆棺中;又一人斬之,首重十八斤。…」(《明季南略》卷九〈南都甲乙紀.續記(難民口述)〉條)

與此相關的還有一條相當有趣但目前眾說紛紜的資料,見於《朝鮮宣祖實錄》,敘述努爾哈齊麾下兵種的調配:

「分其軍四撸辉画h刀軍,二曰鐵鎚軍,三曰串赤軍,四曰能射軍。」(《日本學者研究中國史論著選譯》,頁411)

這裡頭「環刀軍」、「鐵鎚軍」、「能射軍」都足以字面的意義來理解。至於「串赤軍」又是什麼呢?三田村泰助氏認為這是譯音,「串赤」朝鮮語唸作koan cyək,與此相似而意義上與軍事相關的應為滿州語的kalkangga cooha,即「車盾兵」;三田村氏並引《太祖老檔》卷十二天命四年八月十九日條、進攻葉赫城寨時的記事以證之:

「在重甲上披綿甲、在冑上披厚綿帽的人,持盾處於前面,立於有城的山下,選出披輕甲善射的人,跟在後面射箭。」

同書甲申年進攻mardun城時則有如下計載:
「乃以戰車三輛並進。路漸隘,一車前進,二車隨之。將近城下,路愈隘,另三車前後聯絡上攻。」

此處可見得滿州人攻城時對車盾的哂茫踔恋搅朔只癁橐槐N的程度;然而此種分化恐怕並不很明確,所謂「串赤軍」在哂蒙想m然屢見,但規模上則有相當限制──我們從上引資料便可看到,城寨往往建於險要之處,以致於攻城車從「三輛並進」改為前一後二最後「前後聯絡」;而持盾在前的士兵往往自身也要披上兩層甲冑才派上火線抵敵。車盾作為攻城時哂玫氖侄沃唬喟胫荒芩闶呛裰乜椎妮o助吧。

此處更令筆者感到興味的則是「鐵鎚軍」;從字面上看來,也不過就是使用「鐵鎚」之類沉重的打擊兵器,似乎並無甚新奇處。不過若考慮到此類計載並不見於之後的文獻,似乎「鐵鎚軍」在之後滿州軍隊中的「消失」就有值得探究處──我自己的看法是,此時的努爾哈齊還在為統一滿州奮戰中,對手的軍隊實際上性質相當(我們若考慮到長遠一點,12世紀的女真人實際上便已經以其「鐵浮屠」聞名了;明代早期與朝鮮關於女真人的資料也不乏這些全身披掛士兵的記載),因而有專門「破甲」的部隊存在,不足為奇──相較於刀矛弓矢只能對付「軟目標」,沉重地多的兵器才足以威脅硬殼下的內容物,即使敲不開也足以撞得頭昏腦脹腦震盪。然而當滿州趨於統一之後,金/清的敵人便主要轉移到了蒙古與漢人身上,而這些敵人對於鎧甲的使用,就遠不如女真人了;大概因為這個原因,「鐵鎚軍」在失去其存在的必要性後,便自滿州人手中消失了。

我們圍繞著盔甲講了這麼多,卻一直不見其廬山真面目;以下列出其形制以備考。《欽定大清會典事例》卷七百十〈兵部.軍器〉條(括弧中為小字):

「盔甲之制:
原定,凡盔制以鐵二片製如帽形,上銳下平,合而成之曰盔(即兜鍪)。高五寸,圍圓一尺九寸,其合縫處壓以鐵梁,曰盔梁。盔前安鐵一片曰遮眉,闊寸餘,圍長七寸。其上覆鐵檐一,其形如蓋,曰舞擎,闊六分,長四寸三分。其下曰護額,為覆盆於盔上,其上仰者曰盔盆,徑一寸六分,高一寸二分,圍圓五寸,安管一,長二寸,圍圓一寸,以插盔槍(俗名狀帽頂)。槍長三寸六分,,上為盤以垂髦安頂;頂各有品制。垂於項後者曰護項。垂於兩耳者曰護耳。護耳之下曰護頸,其表官用寰劊蚴┚Z繡,兵用布,無定式,傅以鐵葉。護項用鐵葉九,護耳二,用鐵葉各六,護頸同。

甲制,上衣下裳。甲衣長二尺二寸,下廣一尺一寸。護肩二,各長一尺一寸,廣一尺三寸。袖二,各長一尺二寸,上圍圓一尺二寸,下圍圓九寸。護腋二,各長一尺,上廣九寸,凹其中以承腋,其末銳。遮襠一,方八寸。左襠一,方六寸。甲裳長二尺六寸,幅二,每幅上廣一尺二寸,下廣一尺五寸,其表官用寰勈┚Z繡,兵用布,無定式。甲衣用鐵葉一百三十六,每葉長二寸五分,廣二寸;甲裳用鐵葉一百一十六。護肩、甲袖、護腋、遮襠、左襠、均用小鐵葉,長一寸六分,廣一寸四分。步兵甲衣長二尺,甲裳長二尺六寸,閒有無裳者。餘同。」

金戈鐵馬自然是軍隊的主要內容,不過後勤方面的問題也是戰事順利與否的一大關鍵(如果不是更大的);再加上只要是人便有生活問題,不打仗的軍隊也是要吃喝拉撒過日子,一些日常所需的工具自是少不了的。在《清會典事例》卷五百八十一〈兵部四0.出征二.軍令一.天聰八年〉這條中可以略略瞥見一些後勤保障與士兵的工具用具:

「每甲喇出弓匠二名。每牛彔出鐵匠一名,钁五,五,鍬五,斧五,錛二,鑿二。每(人?)隨帶鐮刀,各備一月糗糧。每牛彔纛一杆。每二人共鎗一杆,箭五十枝。每甲喇出雲梯二架,用豫採乾木為之。各備冬衣一副。固山額真以下、牛彔章京以上,各量力備辦衣服涼帽。凡馬絆及匙盆俱書字號。每兵攜帶帳房一架。」

我以或許和本文基調不甚搭的兵器來結束武裝方面的討論吧。前文一再強調重裝甲,似乎金/清兵之天下無敵,其士兵僅憑本身的氣力與勇悍,揮舞著冷兵器便足以應證「女真不滿萬,滿萬不可敵」之諺。以筆者所考察出來的金/清兵數量之少來看,女真人的確得靠既精且銳來彌補數量劣勢(雖然,應該說滿州人後來凝聚的數量雖仍區區,已經足以滅明了)。

或許有人認為明代後期武人地位低落,文人督撫才是掌權當局,畏戰怕事,豈非窮酸書生、迂腐道學之本色?其實大謬不然;明末文人習武風氣之盛,完全不妨礙他們作文論道。其大者如王陽明,開此下儒家心學姚江學派之基,流風遠至東瀛,不但提供日本武士道理論基礎,甚而為許多兵家者流,如西鄉隆盛、東鄉平八郎所信仰;其本人則能騎馬左右射,曾於35日之內平定寧王宸濠之亂。小者如唐順之,在儒學上也敲些邊鼓,在文學上也與歸有光同被劃為唐宋派,在武藝上也有數十年功力,足以指教戚繼光槍法。《明史》稱「順之於學無所不窺,自天文、樂律、地理、兵法、弧矢、勾股、壬奇、禽乙,莫不究極原委,盡取古今載籍,剖裂補綴,區分部居,為左、右、文、武、儒、稗六編傳於世,學者不能測其奧也。」明末督撫,除袁崇煥較廣為人知外,孫承宗、盧象昇、朱大典、朱燮元等人也都以知兵聞名,所在有功。

我之所以不厭其煩,歷數名將有如家珍,主要是想襯托一個現象:明末軍事人才之濟濟,至少是從晚明以來的現象,而且文武不分。既然如此,面對金/清就算招架不住,也不該兵敗如山倒才是。實際上,薩爾滸之役中的明將如劉綎(劉顯之後)、李如栢(李成梁之後)、馬林(馬永之後)等等,儘有其來歷;至於松山之戰,明軍雖有洪承疇、曹變蛟,依然一敗塗地。除開各戰役的個別因素,在「女真不滿萬,滿萬不可敵」的背後,是否有什麼事實根據,以及這個事實根據的背後有什麼特殊的因素呢?

關於女真人勇悍外形象的「事實」根據,我將從《清史稿》中,於下篇舉出數例,並以此作結;這裡我只想先提示一個現象:在現代(或云西方,尤其是美國)軍事學思潮影響之下,往往對於兵器以及隨之而來的戰術的發展特別注重,並依此作為軍事史分期的依據──帶入的往往是前後斷裂、以「革命」為新時代發軔的觀點。相對的,在西方之外則往往有東方停滯論的味道;在比較時,無論是正反面的評價,多半都習慣以某種「標準」來判別「先進」抑或「落後」(一個流行的論點:滿州人以弓馬立國,對於騎射只有比火器更強調,因而中國火器的「發展」也跟著「停滯」下來),反倒是西方人對此種行文中內在的理論比較有所反省批判。在我看來,非西方的軍事史,也應該放在非西方的脈絡中才看得地道(一個例子:《武備志》號稱晚明的軍事百科全書,可是其內容裡頭五大分類之一「占度載」的部分,以今天的眼光來看全是「迷信」的「糟粨」;除此之外沒有其他眼光可以看出其價值了嗎?),而這可以訴諸於作為文化載體的語言分析上(或者「國民性批判」的研究路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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