zt 明朝政府慫恿荷蘭占領台灣
天啟二年(1622)六月,荷蘭人第二次占領澎湖並構築要塞,不斷向明朝要脅通商,明朝舉兵攻打,鏖戰八個月仍勝負不分,在雙方陸續展開的談判中,明人已提議荷蘭人退出澎湖遷往台灣來交換通商,據英國東印度公司檔案1923年2月23日由Batavia寄呈董事會之信件稱:"中國使節向荷蘭人提議:荷蘭人如願放棄澎湖群島。而遷往台灣,則可准其通商;該公使亦曾向我方提議,如我方願往台灣,亦可同樣通商",但荷蘭人因已在澎湖辛苦打下根基,不肯退讓,福建巡撫南居益乃上奏驅荷,於天啟四年(1624)正月開始進攻澎湖,以兵船兩百艘,擁眾萬人之勢對付只有軍艦十三艘,軍隊九百餘名的荷蘭人卻仍屢攻不下,鏖戰八個月後,明朝因已支出軍費十七萬七千餘兩,造成財政困難,而荷蘭亦面臨孤立無援的窘境,經和談後,荷蘭人撤至台灣,結束這場戰役,中荷乃達成協議,以荷軍撤出澎湖為條件,同意荷蘭占領台灣島。就明朝官員來說,澎湖是其領土,但沒有意思到台灣島的主權問題,所以慫恿荷蘭占領台灣島。
關於這段歷史,不少學者慨嘆明人的顢頇無知,讓荷蘭人擁有先占台灣的機會而不自知,但大都語焉不詳,或略而不談,當時荷蘭人寫的《巴達維亞城日記》及肯貝爾Campbell《荷蘭人在福爾摩薩Formosa under the Dutch》,其中《巴城日記》的資料尤為可信。
《巴達維亞城日記》紀錄當時由海寇李旦居中協調,達成退軍的條件是:
(一) 荷蘭從澎湖島撤離
(二) 明朝對荷蘭占領台灣不表異議
(三) 保障荷蘭與中國通商
中國的文獻雖然都只提到荷人撤軍是南居益力戰之功,但也留下默許荷軍占領台灣的蜘絲馬跡,顧祖禹【讀史方輿記要】卷九十九提到“總兵俞咨皋者,用間移紅夷於北港,乃復得澎湖”說明雙方約以荷蘭如放棄澎湖,則明朝對其占領台灣不表異議。
此舉反映出明人經長期閉關自守、實施海禁之後,不了解國際情勢的轉變,心目中仍只有澎湖,明初洪武帝實施海禁,裁撤澎湖巡檢司,強迫澎湖居民遷往內地,與台灣聯繫的機會大為降低。明給事中何楷疏《春明夢餘錄》的記載就反映了一般明朝官員的觀念:“台灣在澎湖島外,水路距漳、泉約兩日夜,其地廣衍高腴,可比一大縣,中國版圖所不載。”所以明朝統治階層認為台灣既然不在版圖之內,被荷蘭人先占了也無關緊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