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九一三林彪出走事件”研究述评 (2) |
| 送交者: 遊学生 2008年04月23日09:08:07 于 [史地人物] 发送悄悄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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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五七一工程”纪要》是林彪的政变计划吗? “九一三事件”后,中共为了坐实林彪阴谋政变的事实,公布了《“五七一工程”纪要》,声称这份纪要是林彪集团武装政变的计划。因此,国内党史学界一致认定,该纪要确实就是林彪的政变计划。例如,于南写道:“1971年2月,林彪、叶群和林立果在苏州密谋后,派林立果到上海召集‘联合舰队’的主要成员周宇驰、于新野、李伟信等密谋。从3月21日到24日,由于新野执笔草拟了武装政变计划《”五七一工程“纪要》。”[41] 中共官方编纂的《周恩来年谱》有这么一段记载:“(1971年)三月初,林彪授意林立果搞一个武装暴乱计划,说:”南唐李后主有两句诗:“几曾识干戈‘,’垂泪对宫娥‘。他就是因为不懂得武装斗争的重要性,所以才亡了国。这是前车之鉴,我们不能束手待毙。’”[42]然而《周恩来年谱》的这个记载没有任何资料来源,什么人听到了林氏父子之间的谈话,它又是怎么记录下来的?此情节犹如小说家言。 “史学”对《“五七一工程”纪要》提出了质疑:有何证据证明该纪要是林彪授意所拟?那唯一的证据又是李伟信一个人的口供,而且李伟信承认他并未见过这份“计划”,所以李伟信最多只能算作半个证人。“历经30多年反复查证,始终没有关于林彪授意和批准这个‘纪要’的直接证据。在林彪反革命集团中,至今也没有找到一个‘571工程纪要’的‘目击证人’。根据现有的材料,不仅黄永胜、吴法宪、李作鹏、邱会作这些集团‘主犯’没有看到过这个‘政变纲领’,而且在所谓政变‘指挥班子’的所有成员中,也没有一个‘目击证人’。就连参加过‘机场密谋’的成员和被‘571工程纪要’列为‘保密范围’之内的所有活着的‘联合舰队’成员,以及所谓‘分舰队’的‘上海小组’成员,竟也没有一个人看到过这个‘571工程纪要’。”“史学”进一步质问:“据那个在直升飞机上被俘的李伟信供认:在‘571工程纪要’的制定过程中,他曾‘断断续续’地在场作过一些服务工作,但没有参加‘纪要’的制定,更没有亲眼目睹过这一重要文件。且不论一个求生心切的阶下囚的话是否可以采信,充其量也只能算‘半个’孤证!仅凭这样‘半个’孤证,怎能支撑得起‘571工程纪要’如此重大的历史情节呢?因此,历经30多年的审查,我们不得不面临这样一个不争的事实:似乎死了的(指飞机上摔死的),都是‘571工程纪要’的目击者,而活着的,却没有一人见过这个‘纲领’。”[43] “史学”认为:第一,《“571工程”纪要》的“原件”至今来历不明;第二,该《纪要》的“原件”没有一个“目击证人”;第三,李伟信只是唯一的“571工程”的局部“知情人”,但不是《“571工程”纪要》的直接目击者;第四,法庭对于《“571工程”纪要》的“原件”没有依法进行必要的当庭查证;第五,至今没有任何证据和证人可以证明,该《纪要》的制定是“主犯”林彪亲自“授意”和批准的。[44]“史学”这一分析极为独到,抓住了研究“九一三事件”真相的关键点。 十二、林彪专机飞行员潘景寅有无反劫机? 最早提出这一观点的是林彪专机的副驾驶员康庭梓。康庭梓在“林彪坠机过程的思考之二:起飞后极不正常的转变航迹”一文中认为,林彪专机从山海关机场起飞后,经历了一段令人费解的转弯。他写道:“从零时32分起飞到46分,在14分钟的时间内,飞机从244度右转弯到310度,共转了不到70度,这个转弯动作在地图上画出了一个很不均衡的大弧线。对一个飞行员来说,用多于平时十几倍的时间,用如此怪异的加入航线的转弯动作,在他一生的飞行中,恐怕都不会发生。”康庭梓认为,那是因为专机驾驶员潘景寅一开始是准备飞往广州的,但由于林彪一伙叛逃的目的地是前苏联,飞机起飞后才逼迫潘景寅向另一个方向飞,故此在飞机起飞的一段时间内有如此奇怪的转弯情况发生。康庭梓写道:“‘九一三’与一般空中劫机事件不同的是,它发生在共和国最重要的专机上;劫机犯不是一般人,而是林彪及其家人,这与一般的民航劫机又有不同。但是,劫机者不管使用什么花招,最终必须把叛逃的飞行航向通过飞行员的操纵动作,反映在飞机罗盘的指针上;飞行员在被迫的情况下,必然与劫机者进行周旋。更何况256飞机是在深夜,在油不够、没联系、缺资料的情况下,要飞往异国他乡的茫茫荒原,在飞行员看来,无疑于去送死。所以,‘九一三’事件的256号飞机上应该也有反劫持斗争的迹象。这种迹象反映在起飞后一转弯的航迹上,就是出现与正常规律极不相称的反常现象。”[45] 时任空军专机师师长的时念堂则根据该飞机飞行轨迹提出了他的疑点:“一、256号三叉戟飞机在山海关机场起飞的时候,仅剩下了12.5吨的油料。既然这些油料,仅是飞到苏联实际所需油料的一半左右,那么,林彪叛逃去苏联,就得最大限度地节省油料作直线飞行。然而,飞机却在空中绕起了大圈,浪费了油料。这是为什么?二、邓小平生前曾经结论说:林彪叛逃所乘坐的256号三叉戟飞机的飞行员是”正常死亡“。那么,机组人员在空中是否与林彪一家保持了一致?三、256号三叉戟飞机在山海关机场起飞后,首先稳定在去广州的航向上。那么,林彪一伙在山海关机场起飞后,是否曾经想去广州?如果是,那后来为什么又改变了航向?四、256号三叉戟飞机在山海关机场起飞后,还曾经稳定在回北京的航向上。飞机上是否有人曾经想回北京?如果是,那后来为什么又改变了航向?五、飞机的航向曾经从290度越过叛逃的航向325度到达340度。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古怪航向?这是要干什么?”[46] 笔者认为,康庭梓的说法陷入了一个悖论:康在文章的前半部分论证了潘景寅是林彪一伙的死党,如潘景寅将飞机的燃油加到17吨却对其他机组人员隐瞒此事,他隐瞒了飞机第二天的真实航线,还故意造成机组人员4人走5人留的局面等等;然而康随后又企图说明,潘景寅是反劫机的英雄,康说,“他(指潘景寅)肯定对空中叛逃的行为深恶痛绝”。事实上,康庭梓对飞行航迹的分析仅仅是根据自己的飞行常识,他并没有任何直接证据证明潘景寅曾有反劫机行动。 笔者曾这样分析过:“潘景寅应是专机师内林彪一家信得过的人物,否则空军专管专机的副参谋长胡萍也不会将如此重要的任务交给潘景寅来执行。从潘景寅在9月12日一天的言行来看,潘坚决地执行了上级指挥员胡萍的命令,包括飞机要飞广州,要给飞机加足够的油料,且行前特别保密,潘甚至自己不去睡觉也要在北戴河候机室内掌控一切,甚至与胡萍统一口径对付来自周恩来、吴法宪等更高层的查询等等。作为潘这一级的负责人已无可避免地卷进上层斗争的漩涡,这恐怕是谁都无法逃避的。设想在空军难道可以不紧跟林立果和林彪吗?每天为这些大人物服务,潘景寅实际上被划进这个圈子了,难道为副统帅卖命还卖错了?但潘景寅毕竟有别于周宇驰和于新野,潘只是个开飞机的驾驶员罢了,首长上哪儿你就去哪,没什么好商量的。康庭梓若想证明潘景寅最后关头与‘林彪反革命集团’英勇斗争‘反劫机’,就要拿出实证,而不是凭空想像和臆测。[47] 笔者认为,要彻底搞清林彪专机最后时刻发生了什么,还有待飞机黑匣子的解密。中国方面有充分的理由要求俄国交还本属于中方的物证。 十三、林彪专机坠毁之原因 林彪专机为何坠毁于蒙古的温都尔汗?其原因为何?这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九一三事件”后不久,中共高层在周恩来的领导下,根据中国驻蒙古外交人员报回来的信息和若干张照片认定,林彪座机是因为燃油不足而迫降,在迫降过程中因飞行员操作不当而导致机毁人亡。此后,虽然官方也成立了调查组,但最后的结论还是为周恩来早先的结论作注脚,30多年来这一结论一直维持不变。 关于林彪座机坠毁的原因,目前有几种说法值得关注。陈晓宁认为,林彪飞机是遭遇苏蒙方面导弹的袭击所致。根据澳大利亚记者彼得。汉纳姆的采访,陈晓宁认为,林彪座机飞到苏蒙边界后南返,飞机在南返途中极有可能被苏蒙方面的导弹击中,从而爆炸起火,飞行员不得不在温都尔汗地区紧急迫降。[48]王年一和陈昭的“256飞机是先起火后迫降的”一文也持这一观点。该文指出,林彪座机在天上起火后才迫降。陈晓宁与王年一等人都是根据蒙古当地牧民的亲眼所见,指出飞机起火在先,迫降时爆炸在后。[49]原256号专机副驾驶员康庭梓则认为,蒙古牧民看到的飞机上的火光其实是三叉戟飞机上着陆灯的灯光,他否定了飞机先起火之说。[50]另外还有一种看法,认为飞机本身就遭到人为的破坏,256号专机被人做了手脚,如在飞机的机翼内放置了爆炸装置,或飞机上的某个仪器被破坏等,最终导致飞机失事。但这种观点尚未有任何可靠的证据予以支持,权当一种猜测。笔者认为,无论是导弹击落说,还是人为破坏说,都需要严谨的证据予以支持,但由于中国官方30多年来不愿做这些工作,任凭相关证据因年代久远而流失,甚至故意不索还256号飞机的黑匣子,研究者只能通过有限的资料探讨林彪座机坠毁的原因,这是十分令人遗憾的。据说前些年某中国商人曾将256号飞机的部分残骸自费运回中国,自家收藏,而该机的黑匣子相信也还在俄国人的手中。要彻底揭开林彪飞机坠毁的原因,可以继续努力、探寻真相,关键就看是否还有类似于澳洲记者彼得。汉纳姆这样的有识之士愿意再下功夫追寻之。 十四、舒云新书《林彪事件完整调查》的突破 2006年8月,舒云新作《林彪事件完整调查》出版。该书出版前,笔者就看过完整的书稿,对舒云的工作深表钦佩。该书出版时,笔者曾撰文“在历史的细节上下功夫——读舒云《林彪事件完整调查》”予以介绍。 舒云新作有几个特点:历史的考据与记实相结合;采访众多的知情人士,掌握了大量的第一手材料;在林案的细节上下功夫,不放过一个疑点。正是有了这番辛勤挖掘,舒云新作在林案的研究上有了相当大的突破,比如毛的南巡与林立果的行为之关系,林立果身边是否有毛泽东的“卧底”,是谁将毛回京的消息及时透露给了林立果,为何会有两个“林彪手令”,8341部队为何未能拦阻林彪的出走,为何在林立衡的一再要求下8341部队不仅不履行保卫林彪的职责、反而应“中央”的指示要求林立衡与林彪一行也一起上飞机,《“五七一工程”纪要》是如何发现的,为何发现这份《纪要》的人不仅没有“立功”反而遭受长年的关押迫害,江腾蛟、李伟信在所谓林立果的“小舰队”密谋当中扮演了什么角色,中共方面为何放弃追寻256号飞机的黑匣子,为何不要回飞机上所有相关物证和文件,为何不将遇难人员的遗体运回中国安葬,空军的战机为何没有击落周宇驰等人驾驶的直升机,林系大将黄吴李邱在9月12日那天做了什么,中央专案组又是如何不择手段地对黄永胜的警卫费四金大搞逼供信,等等。 舒云新作还有很多相当重要的突破,如庐山会议上林彪如何带头打击毛泽东的亲信“上海帮”的张春桥,汪东兴在庐山会议上到底扮演了什么角色,陈伯达是如何被打倒的,李雪峰、郑维山的冤案又是如何被制造出来的,庐山会议后的林彪到底做了些什么事等。这些历史事实的还原,可帮助人们更深地了解林彪事件的真相,而不被中共官方的声音所误导。 舒云新作有着重要意义,王年一教授称赞该书是林案“全景式的大曝光”。王老为该书作的序言说:“不管林彪事件如何复杂,在事实面前,一切胡说无所遁形。……舒云着力于采访、调查,但并不摒弃别人的发掘。几方面的材料揉合在一起,乃成‘全景式的大曝光’。把一切放在阳光下,让世人判断。”[51]善哉斯言! 结论 综观这些年来有关林彪事件的研究,海内外都有不少成果。自2004年7月开始,海外相继出版《重审林彪罪案》、吴润生的《林彪与文化大革命》,舒云的《林彪事件完整调查》,为这一研究注入了新的活力。国内由于其特殊的政治环境,文革史研究者囿于官方的限制,很难有所突破,但仍有一些专家学者敢于冲破思想的桎梏,写出不同于官方观点的文章。笔者还想指出,在信息如此广泛传播的时代,互联网上也出现了讨论林彪事件的热潮,一批有真知灼见的人脱颖而出,除本文中提及的“史学”外,还有“蓑笠翁”、Wuren 、“区区不才”、“京城孤魂”、梁遇春等人,不应低估他们的研究和写作在互联网上产生的极大的影响。有兴趣的朋友可以造访“林彪。军队。文革”网站。与海外的重新评价林彪事件的热潮相比,国内的官方喉舌却三缄其口,呈现出集体失语,除了中央文献研究室的逄先知出面作些诋毁外,无人站出来对海外的研究成果提出批评或予以反驳。这也从另一个角度见证了当年官方对林案定论的荒谬。笔者认为,真相一日不白,追寻真相的努力就一日不会停止。林彪事件的研究还会继续深入下去,林彪事件的真相也终有大白天下之日。 「注释」 [1]韩钢,“中共历史研究的若干热点难点问题”,原载《往事》第9期(2005年2月)和第16期(2005年6月)。 [2]出处同上。 [3]于南,“关于林彪事件若干历史问题的考察”,见熊华源、安建设编《林彪反革命集团覆灭纪实》,中央文献出版社,1995年6月版,第175页。 [4]王年一,“对林彪集团的再认识”,见丁凯文主编《重审林彪罪案》(上册),明镜出版社2004年7月版,第11页。 [5]高文谦,《晚年周恩来》,明镜出版社,2003年4月版,第345页。 [6]丁凯文,“毛泽东的南巡与倒林阴谋”,见丁凯文主编的《重审林彪罪案》(上册),第254-266页。 [7]千秋,“倾听历史的声音——千秋评林彪事件”,见电子杂志《华夏文摘》(文革博物馆增刊),第461期,2005年10月18日。 [8]陈晓宁,“林彪参与谋杀毛泽东阴谋的罪名之证伪”,见丁凯文主编《重审林彪罪案》(上册),第267-329页。 [9]丁凯文,“林彪事件几点问题的再辨析”、“林彪事件几点问题的再辨析之二”,见《重审林彪罪案》,第221-253页。 [10]出处同注3,第180页。 [11]出处同注3,第267-329页。 [12]陈小雅,《中国牛仔——毛泽东的“公案”及行为、心理分析》(下册),明镜出版社,2005年7月,第416页。 [13]王年一,“喜读《中国”牛仔“》——《中国”牛仔“》第二版序言”。 [14]舒云,“回眸1971:再探‘五七一工程’之谜”,《时代文学》2004年。 [15]“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特别法庭判决书”,见熊华源、安建设编,《林彪反革命集团覆灭纪实》,中央文献出版社,1995年6月版,第223页。 [16]余汝信。“林彪‘南逃广州,另立中央’罪名考释”,载《华夏文摘》(文革博物馆增刊),第478期,2006年1月18日。 [17]迟泽厚,“卜占亚上下‘贼船’记”,载《华夏文摘》(文革博物馆增刊),第477期,2006年1月17日。 [18]舒云,“广州军区不知道‘林彪另立中央’”,载《华夏文摘》(文革博物馆增刊),第469期,2005年12月6日。 [19]丁盛口述、金光整理,《丁盛回忆录》节录,载《华夏文摘》(文革博物馆增刊),第478期,2006年1月18日。 [20]张宁,《尘劫》,明报出版社,1997年6月版,第319-320页。 [21]丁凯文,“也谈林彪‘九一三事件’”,见《重审林彪罪案》(上册),第209页。 [22]陈晓宁,“质疑林彪出走事件”,见《重审林彪罪案》(上册),第357-365页。 [23]出处同注5,第347页。 [24]王年一、陈昭,“256号飞机是在空中先起火后迫降的”,见《重审林彪罪案》(上册),第480页。 [25]汪东兴,《毛泽东与林彪反革命集团的斗争》,第188-190页。 [26]出处见注3,第185页。 [27]丁凯文,“林彪事件几点问题的再辨析”,见《重审林彪罪案》(上册),第229页。 [28]张聂尔,《风云“九。一三》,解放军出版社,1999年6月版,第320页。 [29]出处同注25,第193页。 [30]出处同注3,第183页。 [31]出处同注14. [32]出处同注3,第189页。 [33]“林立衡‘九一三’后写给中央的材料”,载《华夏文摘》(文革博物馆增刊),第426期,2005年4月5日。 [34]丁凯文,“林彪事件几点问题的再辨析之二”,见《重审林彪罪案》(上册),第244-247页。 [35]出处同注5,第343页。 [36]易嘉岩,“林彪的出逃与‘叛国’罪名”,见《重审林彪罪案罪案》(上册),第386-394页。 [37]史学,“林彪当年最多只是‘政治流亡’”,见《林彪。军队。文革》网站,“林彪事件专栏”。 [38]出处同注25,第183页。 [39]出处同注3,第185页。 [40]丁凯文,“毛泽东的欲加之罪:林彪要当国家主席——《林彪与文化大革命》得失谈”,载《多维月刊》,2006年6月号,第53页。 [41]出处同注3,第184页。 [42]《周恩来年谱》(1949-1976)下卷,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年5月版,第440页。 [43]史学,“林案的玄机和蹊跷”,载《华夏文摘》(文革博物馆增刊),第427期,2005年4月6日。 [44]史学,“质疑‘571工程纪要’”,见“林彪。军队。文革”网站的“林彪事件专栏”。 [45]康庭梓,“林彪坠机过程的思考——之二:起飞后极不正常的转变航迹”,载《航空知识》,2002年3月号。 [46]时念堂、孙焕英,“历史将揭开林彪案件的更深层面”,载《民主与法制》,2005年第3期。 [47]射天狼,“对‘林彪坠机过程的思考’的再思考”,载《华夏文摘》(文革博物馆增刊),第459期,2005年10月5日。 [48]陈晓宁,“质疑林彪出走事件”,载《重审林彪罪案》(上册),第332-385页。 [49]出处同注24,第455-506页。 [50]康庭梓,“林彪座机坠毁的再思考”,载《航空知识》,2002年第4期。 [51]王年一,“全景式的大曝光——《林彪事件完整调查》序”,载舒云的《林彪事件完整调查》,明镜出版社,2006年8月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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