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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人和英國人常常說的一個口頭禪是: justice must be done。 即使發生了大事也不例外。憤怒或同情不能代替法律,所以Justice才是最重要的。每當遇到小到小偷小摸大到最近的三鹿等事件,最常聽見國人的一種說法是: 打死他,斃了他!就是在美國多年的國人也不例外。從這裡我們已經能夠看出中西對待同樣的事情時的不同態度。所羅門在箴言中告誡人們說:不平的判決猶如弄髒河水,不公的判決就像把水源污染。河水弄髒猶有清時,水源污染則再無清水流出。不平的判決影響個例,不公的判決影響所有的案例。判決不公導致人們視法律為兒戲,最終將很可能導致社會失序。
例如:按照紅燈停綠燈行的規則。警察抓了闖紅燈的三人中的一人,被抓的人很可能會抱怨為何只抓我而不抓另倆人?另外倆人不僅闖紅燈,而且還超速。。。等等。這個個例可能的確不公平。但這個個例不會縱容被抓之人下次不僅闖紅燈而且外加超速,也不會縱容另外兩個人繼續闖紅燈。他們沒有被抓是僥倖,他們依然知道他們的所做所為是違法的。這次雖然不平,但是規則和法律依然是公正的。
兩個人闖了紅燈,警察卻招手讓規規矩矩的第三個車主接受罰款;貪污100萬的被槍斃了,貪污1000萬的卻被判了10年;趕上嚴打,偷自行車的被斃了,趕上“不打”殺人犯招搖過市地出來了。同樣的罪行,張三被判5年;李四卻被告知“下不為例”。等等等等。國人需要學會尊重法律和規則。“嚴打”,“從重從快地。。。”,“不殺不足以平民憤”。。。這些我們耳熟能詳的說法聽起來很過癮,但是它導致法律的任意性,隨機性;導致權力大於法律;導致全民上下尊重權威勝過尊重法律,是導致混亂的重要源頭。
國人有權威第一,法律次之的長久歷史。但是從香港電影中我們經常會發現電影中的主人說:“我要控告你們”,“我要見律師”等等。說明我們中國人也是可以學會尊重法律的。下次面對不義,罪行時讓我們學會說:JUSTICE MUST BE DONE, 而不是“斃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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