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梁山好漢中,刺青的頗多:史進因其“肩膀胸膛總有九條龍,滿縣人口順,都叫他做九紋龍”;阮小五胸前刺着“青鬱郁一個豹子”;楊志看到魯智深“脫得赤條條的,背上刺着花繡”;病關索楊雄也“露出藍靛般一身花繡”;而燕青的紋身更是美不勝收,“一身雪練也似白肉”,“遍體花繡卻似玉亭柱上鋪着軟翠,若賽錦體,由你是誰,都輸於他”。
不僅《水滸傳》,作為其雛形的《宣和遺事》,對綠林好漢們身上的刺青也是不吝筆墨的。此書敘述晁蓋在事發逃走後,官府派人捉了他的父親晁太公,押解交差:
行至中途,遇著一個大漢,身材迭料,遍體雕青,手內使柄潑鑌鐵大刀,自稱鐵天王,把晁太公搶去。
據小說中此前的交代,這個鐵天王就是晁蓋本人,足見他身上也是刺青的。日本有個研究《水滸傳》的學者叫佐竹靖彥,乾脆把智取生辰綱的晁蓋集團叫做“刺青團伙”。
一、文身的由來與演變
刺青,即文身。宋代又有花繡、文繡、刺繡、錦體等別稱。據宋元之際方回說,“井市人喜文身,稱為刺繡。迎神稱錦體社”,《西湖遊覽志余》則說,“花繡則曰錦體社”。有時也叫雕題、雕青,南宋黃震解釋道:“雕,刻也;題,額也,謂雕刻其額,以丹青涅之。”由此看來,雕青包含的範圍較廣,而雕題則專指面部的刺青。
這一習俗可以追溯到殷周之際的泰伯、虞仲,據《史記?周本紀》載,他倆為讓位給弟弟季歷,流亡荊蠻,“文身斷髮”。文身原是南方的風習,據學者應劭解釋,因南方人常與水打交道,故而斷其發而文其身,“以象龍子”,意在模擬同類之形,以“避蛟龍之害”。
據《史記?吳世家》記載,吳王回答太宰噽說“我文身,不足責禮”,足見春秋時把文身視為蠻荒之地的習俗。前秦使者不無輕蔑地說東晉是“江南文身之俗”,即含有這樣的用意,儘管當時南方文化實際上要高於北方。唐代以前,史書所載的文身習俗,基本上分布在南方沿海多水的區域,也就是柳宗元詩所說的“共來百越文身地”。據《新唐書》說,疏勒人“文身碧瞳”,這是較早關於西域中亞人刺青的記載。唐代以後,內陸人文身就時見於文獻。《五代史平話》說,後漢高祖劉知遠僱請針筆匠為他左臂花繡一個窈窕仙女,右臂刺一條搶寶青龍,背上雕一個笑天夜叉。
宋代,男子文身並不罕見,女子刺青基本上僅見於南方少數民族。這是因為南方少數民族大多為越族之後,還保持着“人皆文身”的舊習,以至於“文身老及幼,川浴女同男”,互相欣賞文身之美。據《太平寰宇記》說,宋代海南黎人崇尚文身,並根據身上花紋多少“以別貴賤”,豪富者多,貧賤者少。蘇軾貶謫海南,有詩云“久安儋耳陋,日與雕題親”,就是說與當地文身的黎族人日漸有了感情。《嶺南代答》指出,海南黎族女子在成年禮上,就置酒會親友,由女伴為她在臉上親施針筆,刺出細巧的花卉蟲蛾,在其間空白處襯上淡粟色的底紋,美艷動人,而身份低卑的婢女卻沒有這樣繡面的資格。宋代南方其他漢族地區,文身似乎仍是習以為常的,陳藻《過建劍書所聞見》詩描述道:“兒孫猶棄水,農圃各文身。”他所經過的建安府與南劍州地屬福建,連耕夫與園丁都刺青,似是自古以來百越文身傳統的孓遺。
宋代軍伍雕青成風
大約晚唐五代以來,中原地區職業兵的文身現象已經相當普遍。他們都是出身低賤,才迫不得已去吃軍糧的,因而刺青的兵士即便熬成將帥,也難免有一種自卑感。後周太祖郭威“少賤”,在頭頸上刺了個飛雀,諢名郭雀兒,在代漢前夕,他還以此迷惑對手說:“自古豈有雕青天子,幸無以我為疑。”南宋王十朋於此事有詩云:
出鎮雄藩勢已危,擁兵乘釁襲京師。
誰知一代生靈主,原是雕青郭雀兒。
玩味詩意,也說明郭威因卑微文身,被人瞧不起。據《蜀檮杌》說,韋昭度的幕府兵“皆文身黧黑,衣裝詭異”,大家都稱之為“鬼兵”。
到宋代,軍隊裡文身更是司空見慣。宋初,有個姓張的軍士,“其項多雕篆”,人們都叫他“張花項”。據北宋楊侃《皇畿賦》,當時金明池水戲中,“文身之卒且多,類虬龍而似蛟蜃”,刺青的水軍在唱着主角。而《東京夢華錄》記諸軍百戲時也說:
又爆仗響,有煙火就湧出,人面不相睹,煙中有七人皆披髮文身,着青紗短後之衣,錦繡圍肚看帶。內一人金花小帽,執白旗,余皆頭巾,執真刀,互相格鬥擊刺,作破面剖心之勢,謂之“七聖刀”。
康王趙構出使金國,至磁州時,但見百餘人“執兵文身,青紗為衣”,列隊迎接他的到來。
南宋初年,四大將之一的張俊抗金雖不行,搞錢卻來得,他讓士兵在行在杭州為他每天搬運石頭,營造名叫太平樓的酒肆,以便下海撈上一把。苦不堪言的軍士接二連三地逃亡,張俊便想出一個絕招,選擇少壯高大的士卒,“自臀而下文刺至足,謂之花腿”,目的是為了“不使之逃於他軍,用為驗也”。不久,張家軍里便傳唱開了一首士兵歌謠:
張家寨里沒來由,使他花腿抬石頭。
二聖猶自救不得,行在蓋起太平樓。
《桯史》記載了一件毛骨悚然的事,說明宋代士兵刺青的廣泛性。開禧北伐,宋軍大敗,大量潰兵傷餓交迫,暑熱難當,有的倒斃道旁,有的見附近有水井,“亦或赴死其間”。岳飛之孫岳珂正在當地勞軍,打算汲水飲馬,“一汲,輒得文身之皮,浮於桶面,間以井滿不可汲”。
入元不久,蒙古軍看到漢地百姓“手上有雕青者”,認定文身者即原來吃軍餉的士兵,就“刷充為軍”。這一誤解,也說明了刺青與宋代士兵之間有着剪不斷的聯繫。
刺青漸成時尚
也許因為雕青率先流行於行伍,而刺青的武人容易給人以一種剽悍難纏的恐怖感,讓見者躲避不迭,惟恐受到無端的傷害。因而在北方,遲至北宋中期,刺青還是被視為不端之行,其人也往往令人側目。天聖二年(1024),有官員說,和尚里有人“間或為盜”,建議今後兩種人不得出家為僧,其一是有犯案記錄的,其二就是“文身者”,皇帝下詔同意,顯然也把文身者當作不軌之徒。當然,這種成見不是沒來由的,而是來自於社會實際。神宗時,鄠縣有個酒稅監官,“怙力文身,自號能殺人,眾皆憚之”,監司州將也莫奈其何。而兩宋之際那個先是為患荊湖、後來投降金朝的兵匪頭子孔彥舟“臂上雕青”,也是“少年時不成器,交人刺來”的。惟其如此,南宋洪邁在《夷堅志》裡記了饒州的一個市井惡少朱三,說他“臂股胸背皆刺文繡”,每年郡民迎神,他就捋袖揎臂在隊伍中充當排頭。
不過,宋人對刺青的偏見也在日漸淡化,大約到北宋後期,刺青既不再是局限南方濱海或落後地帶的區域性習俗,也不再是軍伍士卒低賤身份的象徵性標誌,而逐步成為流行於民間的一種時尚,開始受到追捧。南宋初年的《雞肋編》就指出,“京師舊日浮浪輩以此為夸”,《東京夢華錄》的記載也印證了這一說法:宋徽宗晚年,也就是梁山好漢起事前後,東京大街上每有節慶遊藝,少年狎客總是輕衫小帽,跨着馬追逐在妓女隊伍後邊,另由“三五文身惡少年”為他們控御着馬匹,由於這些惡少露出大腿上的刺青,世人戲稱這一馬隊為“花腿馬”。
這種風尚在南宋依舊長盛不衰。《夢粱錄》記大赦儀式,說屆時須有一人爬上高聳入雲的旗竿,從竿頂托盤上的金雞嘴裡取下赦書,時人有詩記云:
立起青雲百尺盤,文身驍勇上雞竿。
嵩呼爭得金幡下,萬姓均歡仰面看。
第二句尤其點出爬竿者文身的特徵。南宋都城社團中有錦體社,成員即由刺青者組成,迎神、比武是他們大顯身手的兩大節目。例如,臨安每逢二月八日祠山真君生日,六條龍舟遊戲西湖,其中所載就有“錦體浪子”,“雜以鮮色旗傘、花籃、鬧竿、鼓吹之類”,出足了風頭。而八月錢塘觀潮,更是刺青健兒逞勇之時,《武林舊事》云:
吳兒善泅者數百,皆披髮文身,手持十幅大彩旗,爭先鼓勇,溯迎而上,出沒於鯨波萬仞中,騰身百變,而旗尾略不沾濕,以此誇能。
文身既然成為一種社會性的習俗,文學藝術作品也對其投射了關注的目光。現存宋人絹畫《雜劇眼藥酸》,畫中就有一個手臂雕青的雜劇演員,正做着上眼藥的動作。除了《水滸傳》,宋元之際話本對刺青也多有描寫,例如《鄭節使立功神臂弓》:
鄭信脫膊下來,眾人看了喝采。先自人才出眾,那堪滿體雕青:左臂上三仙仗劍,右臂上五鬼擒龍;胸前一搭御屏風,脊背上巴山龍出水。夏扯驢也脫膊下來,眾人打一看時,那廝身上刺着的是木拐梯子,黃胖兒忍字。當下兩個在花園中廝打,賭個輸贏。
最值得注意的是,刺青風尚已經傳染到了宗室階層。儘管朝廷明令皇室趙姓後裔“不許雕青”,但時尚的誘惑難以抵抗,據嘉定七年(1214)公文,天潢子弟仍然是“文刺者往往有之”。
刺青拾趣與探幽
宋代刺青的花紋五花八門,據《事物紀原》說:“今世俗皆文身,作魚龍、飛仙、鬼神等像,或為花卉、文字。”據《萍洲可談》,“在鄉間見群丐中有刺青眉者”,其法就是“刺墨為眉”,也許是把眉毛刺染得濃黑嚇人。荊州有個名叫葛清的,通體遍刺白居易的詩句二十餘處,而且來個以畫配詩,人們乾脆稱他為“白舍人行詩圖”。南宋時吉州太和居民謝六“舉體雕青”,名聞天下,他自稱“青獅子”,人們則叫他“花六”。而據《夢粱錄》,當時都城臨安金子巷口有一家名吃,叫做陳花腳麵食店,店主顯然是雙腳刺青的,倒也因此產生了廣告作用和品牌效應。刺青習俗,至元猶然。《菽園雜記》說:“元時,豪俠子弟皆務為此,兩臂股皆刺龍鳳花草,以繁細者為勝。”但入明以後,朱元璋嚴加禁止,“自此無敢犯者”,絕跡雖不可能,但至少不敢袒胸露背,招搖過市了。
文身是一種複雜的技藝,需要有一定的醫學知識和藝術造詣。於是,就有專門為人文身的工匠。《水滸》交代九紋龍史進時說道:其父“史太公又請高手匠人與他刺了這身花繡”,交代燕青時也說:“盧俊義叫一個高手匠人,與他刺了這一身遍體花繡”。宋時稱這種高手匠人為文筆匠、針筆匠或文墨匠人,有需求,就有市場,他們往往“設肆為業”,開出了文身的專業店。宋元之際,馬可波羅到泉州,居然發現印度旅客特多,原來他們“特為刺青而來,蓋此處有人精於文身之術”,其手藝居然名揚海外。
撇開文身在人類學上的意義不談,宋代的刺青似乎更多體現出當時人對男性形體美的一種審美觀。不妨先舉《夷堅志》為例:
永康軍有倡女,謁靈顯王廟,見門外馬卒頎然而長,容狀偉碩,兩股文繡飛動,諦觀慕之,眷戀不能去。
《夷堅志》雖是小說家語,但洪邁反映的無疑是當時的審美取向。而《水滸傳》以燕青為典型,對此多有着筆。第七十四回寫到泰安州燕青智撲擎天雕時,說他“把布衫脫將下來,吐個架子,則見廟裡的看官如攪海翻江相似,迭頭價喝采,眾人都呆了”,反映的是一般市民對這種健美的肯定。第八十一回有一段李師師觀看燕青文身的描寫,以女性的視角對這種男性健美表示欣賞:
數杯之後,李師師笑道:“聞知哥哥有一身好紋繡,願求一觀如何?”燕青笑道:“小人賤體,雖有些花繡,怎敢在娘子跟前揎衣裸體?”李師師說道:“錦體社家子弟,那裡去問揎衣裸體!”三回五次,定要討看。燕青只的脫膊下來,李師師看了,十分大喜,把尖尖玉手,便摸他身上。
而《大宋宣和遺事》則記載了宋徽宗對佞臣文身的肉麻舉止:
人呼李邦彥做浪子宰相。一日侍宴,先將生綃畫成龍文貼體,將呈伎藝,則裸其衣,宣示文身,時出狎語。上舉杖欲笞之,則緣木而避之。
李邦彥的文身有點類似現在的貼紙。但此事不見史料記載,而《宣和遺事》畢竟是話本小說,遽難信以為真。然而,據《揮麈錄》說,睿思殿應制李質因梁師成引見而大受徽宗的寵幸,他雖是太宗時參知政事李昌齡的後代,卻“少不檢,文其身”,徽宗賜其號為“錦體謫仙”。也許,李邦彥事是附會李質而來的。“錦體謫仙”的賜號雖有調侃的味道,卻也隱含憐愛的傾向,這位風流皇帝是否也像《水滸》中李師師那樣,對刺青有一種特別的癖好呢?
刺青,雖在底層民眾中漸被接納,卻依然為士大夫與正人君子所不齒。據《陶朱新錄》,武人王恩已官至三衙,他正要與夫人為他新買的美妾親熱,卻被她發現了“髀間雕青”,驚恐地問:“這是何物?”王恩馬上嗒然若失,知道這女子必定出身良家,遂訪得其實,為其聘嫁。從王恩的失態,可以知道,他之所以不願以士宦之家的女子為妾,就是惟恐她在心裡因其“髀間雕青”而引發輕視。而據《夢粱錄》,士子參加殿試入東華門時,必定要“搜檢身內有無繡體私”,方能放行。與此相印證,《珊瑚網詩話》有一則記載:陳大雅為人剛烈,文風一如其人,屢試不第,一怒之下,“裂冠文身,示不復踐場屋”。在這個故事中,陳大雅恰恰以刺青這種絕對的做法決心不屑於廁身殿試士人之列,他與上述王恩的失態正是對文身同一觀念的不同表現。
也是基於士人這種對文身的普遍看法,有人便在某些場合對刺青的隱私遮遮掩掩,以免受到不必要的誤解。據《宋季三朝政要》,有個名叫李鈁孫的舉子,少年時喜歡在大腿間雕一種摩睺羅的圖案,在科考複試時擔心檢查挾帶舞弊行為,便在兩腿間“蒙紙其上”,但還是被發現,引得搜身者驚叫:“此文身者!”摩睺羅是當時一種土木做的嬰孩玩偶,人見人愛,類似後來的福娃。此君少年時無非像現今的卡通迷一樣,頭腦一熱就把喜歡的玩偶形象搞到了兩腿之間,也完全出於童心,結果“事聞被黜”,快到手的功名泡了湯,你說冤不冤?
五、扈三娘身上的一丈青
既然文身的動機是希望公開展示人體美,對於儒家文化影響下的漢族女性,女子刺青基本上是絕少可能的。唯在《青樓集》裡有一條記載,說元代有個藝名叫平陽奴的女戲子,“四體文繡,精於綠林雜劇”。四體文繡,即在雙臂與雙腿上雕青,目的也許正是為了更好塑造那些綠林好漢的彪悍形象,招徠觀眾。從梁山泊的故事裡,確也不難發現刺青與綠林有着這種瓜葛。
那麼,《水滸傳》中那些綠林女性呢?顧大嫂與孫二娘儘管冠以母大蟲與母夜叉的外號,卻絕無有關雕青的描寫。而對扈三娘的最初介紹只說:“莊上別的不打緊,只有一個女將,喚做一丈青扈三娘,使兩口日月刀,好生了得。”敘其出場也僅詩云“天然美貌海棠花,一丈青當先出馬”,對其諢名“一丈青”卻一無交代。但就是這個綽號留下了刺青的蛛絲馬跡。
《宣和遺事》裡提到的好漢中有“一丈青張橫”,而在《水滸傳》裡,張橫的綽號成了“船火兒”。晚宋筆記《癸辛雜識》有一篇《宋江三十六贊》,其中對燕青的贊語為“平康巷陌,豈知汝名?太行春色,有一丈青”。《水滸傳》中對燕青文身的描寫重彩濃墨,令人覺得贊語中的“一丈青”就是指他那一身“鋪着軟翠”的刺青。准此而論,張橫原來也應該渾身刺青。有學者也許由此得到啟發,認為扈三娘原來應是身高一丈、遍體刺青的超大女子。但一丈是否就是身高,男的還勉強說得過去,扈三娘倘若如此,小說怎麼還能以“海棠花”來做譬喻?
佐竹靖彥從唐代找到了一條材料,《酉陽雜俎》記崔承寵自少從軍,“遍身刺一蛇”,自右手指尖開始,沿手臂過脖頸,蜿蜒下至腹部,再沿着大腿至尾骶骨而止。據估算,這條刺青蛇的長度大約在一丈左右,佐竹因而推斷“一丈青”應該是指一丈長的青龍或青蛇的文身;而扈三娘身上刺的則應是青龍,與矮腳虎王英恰成青龍白虎之配。而據余嘉錫先生的考證,南宋初游寇馬皋之妻能“帶甲上馬,敵千人,自號一丈青”,她在馬皋被誅殺後改嫁給另一個游寇頭目張用,這位馬夫人就是《水滸傳》裡扈三娘的原型。在充分考證後,佐竹有理由在其大著《梁山泊》裡懸想道:
如果此刻她脫去衣衫後,露出白臂膀,且上有青龍的話,會怎麼樣呢?不也能顯現出一種具有強烈震撼力的妖冶魅力嗎?斗膽而言,這或許就是本來的場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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