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理想和现实:乌托邦、社会主义和挑战人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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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谈论这个问题已经远远超出了文革的范畴。
建立没有剥削,没有压迫,没有眼泪的理想社会几乎是人类永恒的理想,这种冲动导致许多次建立乌托邦理想国的实验,太平天国是一次,毛泽东从1957年到1976年的实验无疑是最后一次,也是最荒诞最悲惨的一次。也从根本上宣告了人类乌托邦实验的完全破产。
1973年,在乌托邦的实验仍如火如荼时,顾准写道:“革命家本身都曾经是民主主义者,可是,如果革命家树立了一个终极目的,而且内心坚信这个终极目的,那么,他就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不惜牺牲民主,实行专政。斯大林之残暴,也许并不完全为了个人权力,而是有相信这个最终价值,是为了善而作恶,这是可悲的……,我的结论是,地上绝不可能建立天国,天国是彻底的幻想;矛盾是永恒存在的,所以没有什么终极目的,有的,只是进步。” 人类社会没有了建立理想社会的冲动,也就失去了前进的基本动力,但充满激情的理想主义冲动是一回事,历史运动的客观规律又是另一回事。历史的实践已经证明:没有什么理想完美的社会,只有不断改进的社会。理想社会只是一个可以不断追求的漫长过程,而不可能一蹴而就人为建造出一个地上的天国。乌托邦冲动能为批判现存制度缺陷提供有力武器,但却不能创造出理想社会的蓝图。凡是要给人们建立地上天国的,却往往是给人们建立了悲惨的人间地狱。试图“一天等于二十年,”“毕其功于一役”的空想主义可以休矣!
人类很早就有建立理想社会的构思,古希腊思想界柏拉图写过由哲学王统治的《理想国》,是西方世界较早对理想社会的设想。东晋诗人陶渊明所写《桃花源记》无疑更符合东方人的价值观。儒家思想对大同世界也颇多描述,例如康有为的《大同书》,毛泽东对康有为描述的消灭家庭,私有制的大同景象十分向往,指出:“《大同书》所写就是我们共产主义者要建立的理想社会”,并把《大同书》发给中央委员们阅读(给高级干部开书目也是毛一个爱好。)。他多次提到《三国志》东汉农民起义领袖张鲁设“义舍,置义米义肉”,并在中共中央八届八中全会上,亲自为《三国志•张鲁传》作注,发给与会者。1958年12月7日,毛泽东写道,“张鲁的道路上饭铺吃饭不要钱,是开了人民公社食堂的先河”,毛泽东在1958年9月视察一个公社的谈话可作进一步印证,他说:“吃饭不要钱,既然在一个公社可以办到,其他有条件的社也可以办到。既然吃饭不要钱,将来穿衣服也就可以不要钱了”。一个社会主义党和国家的最高领袖,想到理想社会时,自然而然地从封建时代农民绝对平均主义中寻找依据,不能不说已经偏离了马克思主义的基本轨道。因此,他后来在文革中挑战人性,改造灵魂世界,以唯意志论改造人性的逆行手段来改造世界,追求大同境界的实验,也颇符合这样的历史发展逻辑:自以为反传统其实传统就在自身,自以为继承传统,也许是对传统的误读。
(二)
可以说,建立共产主义社会的马克思主义学说也延续这一充满激情的乌托邦传统。如前文所述,马克思恩格斯对理想社会的描述也颇多空想成分。马克思主义之所以把空想社会主义转变为科学社会主义,用恩格斯的话说“因为发现了剩余价值的秘密”,所以发现了资本主义社会不可克服的矛盾,所以资本主义灭亡,社会主义建立就成立“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规律。”实现这一伟大社会的途径就是阶级斗争。怎么理解阶级斗争?阶级斗争从来就不单指暴力斗争,但从恩格斯到列宁,特别是列宁,把阶级斗争的途径简化为通过暴力革命的唯一手段,强调社会主义和资本主义的不共戴天,势同水火(参看列宁《国家与革命》,这一思想对后来的社会主义运动影响十分巨大。说到根上,文化大革命的实验和这一理论偏差有内在渊源。其实,马克思主义不是不可修正的教条,恩格斯晚年集中力量批判试图“修正”马克思主义的伯恩斯坦,列宁批判第二国际,指出他们走和平道路,议会道路,选举道路追求社会主义是背叛马克思主义,是倒向了资产阶级立场。但在20世纪初的欧美工人运动中和工人政党中,修正主义的影响占据上风,这些议会斗争,选举斗争的手段推动欧美资本主义国家被迫采取普选制度,福利制度等,甚至借鉴社会主义某些做法采取对国民经济的干预调整。过去我们一直讽刺这些举措是垄断资产阶级收买腐化工人阶级的小恩小惠,但今天看来,可不可以说是社会主义因素在旧社会制度中的一种滋生呢?过去我们一味强调阶级斗争就是要和资本主义不共戴天,阶级斗争就是要建立暴力革命道路,今天看来,议会道路,选举斗争不妨也是阶级斗争,追求社会主义的手段。
传统马克思主义设想的社会主义社会必须是推翻旧政权国家机器,然后才能建立新社会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因为资产阶级是不会容忍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和政治因素在资本主义社会母体中成长的,但纵观人类历史,任何新社会的发育都孕育于旧社会的母体中,直到壮大一定程度才破旧立新上升为新的社会制度。封建社会取代奴隶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取代封建社会,无不如此,而且在这种新旧交替的过渡中,真正完全由暴力推翻的占少数,统治者和平过渡,主动转型的占多数(例子太多,如俄国,日本,英国),为什么社会主义取代资本主义就非得只有一条暴力革命的途径呢?现在看来,劳动保护,福利制度,全民普选,股权社会化,公有企业,国家调节,高额累进税不正是社会主义因素在资本主义母体中日益发展么?暴力革命确实粉碎了旧制度,而且也人为构建了新制度,但人为构建的新制度却并没有如设计所设计的那样“极大的推动社会的发展”。最终花费极大成本建立的新制度崩溃,不得不退回到旧制度中(前苏联,东欧和我国的经济改革)。新制度的构建还是从旧社会的母体中自然生长出来为好,这种发展模式和制度变迁的成本较小,这已经是无可争议的事实。
马克思在参观伦敦世界博览会后感言:“不列颠创造的生产力达到了神话般的规模,资本主义在一百年内创造的生产力比过去所有世纪加起来的总和还要大”。如果一百多年后马克思仍然在世,看到资本主义仍生机盎然,社会主义和自己构思大相径庭,不知作何感想,不知会不会重新对资本主义对社会主义有新的思考。马克思设想的社会主义社会是建立资本主义高度发达的国度,途径是世界性的资本主义经济危机总爆发,世界性的工人阶级总暴动,结果社会主义建立了。马克思的这个构想基本上属于空想,所以,列宁的一国革命论事实上也是对马克思传统理论的突破。因此,重新看马克思主义,西方和东方究竟是谁继承了马克思主义的真精神还需要研究。究竟什么才是高举马克思主义?马克思主义要不要批判的继承?马克思某些当初的构思是否符合不断发展变化的历史实践?马克思主义是不是永远适用的真理?——这些问题本来在西方不成问题,可是到了我们这里就成了紧箍咒,成了思想禁区。判断马克思主义的标准是实践——这在1978年关于真理标准讨论中就已经明确了,但今天却仍有人要用一百多年前的理论裁剪丰富的现实。从中国的历史看,毛泽东,邓小平的成功与其说是执行了马克思主义,不如说是突破了马克思主义。只有用不断发展丰富“主义”而不是用静止不变的主义才能适应历史发展的需要。这应该成为新的历史条件下人们的一个共识。
今天看来,历史上演着怪圈,列宁的理论突破了马克思的设想,却成为毛泽东的桎梏(中共民主革命早期主要挫折实际来自于对列宁主义照搬。),毛泽东思想突破了列宁主义,取得了革命成功,晚年的思想又成了邓小平要冲破的教条。于是,思想解放的结晶却成为后来人思想的枷锁。呜呼,真理具有时代性,真理具有局限性,放之四海,推之万代的真理何曾存在过!
(三)
对于毛泽东来说,“一万年太久 ,只争朝夕。” 要他按部就班,遵循客观规律建设社会主义,从来不符合他创造世界创造历史的浪漫主义性格。 1957年,反右“阳谋”大获全胜,接着他赴苏联参加十月革命40周年庆典,各国共产党领袖群贤毕至,赫鲁晓夫提出苏联经济指标要在15年内“超美”,一时人心振奋。毛泽东当即表态:老大哥要“超美”,我们中国也不能落后,要“赶英”。归得国来,一个“大干快上,一天等于二十年”的“大跃进”呼之而出。毛说发明“跃进”一词的人“其功不在禹下”。创造一个理想的天国已经不能等到“物质极大丰富” 的遥远时候了,在谈到康有为《大同书》时他说“康有为没有办法实现的理想,我们今天已经找到了实现的办法”。1958年,他高瞻远瞩:“现在看来,共产主义也不是什么遥远的事情了”,现在开始,必须创造性地探索 “过渡到共产主义的有效形式和途径” 。他的这个办法和途径就是一方面通过改造生产关系来发展生产力,另一方面通过轰轰烈烈的群众运动迸发出惊人的力量,即通过强调改造主观世界来改造客观世界。当改造生产关系的大跃进失败后,他进一步发现失败的根源不在于生产关系不合理,而在于人的自私天性阻碍了这一生产关系积极性的发扬,于是,顺理成章,下一步就是要改造人的自私天性,通过思想领域内的阶级斗争,向人类自私的天性挑战,改造人们的灵魂世界,“狠斗私字一闪念,灵魂深处闹革命”,创造出一种大公无私的社会主义“新人”,有了这样的新人,“一大二公”生产关系就能极大推动生产力的发展,“什么样的人间奇迹都可以创造出来!” (然而,他忽视了一个最基本的常识:从来的生产关系变革,从来的社会制度更替,从来的人类历史进步,不但不是挑战人性的结果,反而是尊重人性的结果。)因此,他要一往直前,一意孤行,不择手段向一切阻碍他进行这一伟大实验的制度、传统、文化和人性挑战!破四旧,斗批改,文攻武卫,大鸣,大放,大批判,大串连,干部下干校,知青下农村,知识分子接受劳动改造,接受贫下中农再教育,都只是他伟大实验的具体手段而已。为此,不能害怕牺牲,“死人的事情是经常发生的……,要革命,就会有人牺牲,”,不管是多年出生入死的老战友,还是身边朝夕与共的小秘书,无论是历史上前人铁一般的历史教训,还是现实中天下苍生的疾苦,都不能阻止他实现这一宏大战略的坚定步伐。
“我们的目标一定要实现,我们的目标也一定会实现!”是,他确实有能力推行这一反人性的伟大试验,他有四个伟大的封号,拥有古往今来最高程度的专制权力——既掌握着世界最大政党和官僚机器的组织资源,又有誓死捍卫毛泽东思想的人民军队的暴力机器,还有匍匐在地高呼毛主席万岁的亿万群众。就能够集中政治专制力,经济调度力,思想控制力的广度,深度来说,他可谓前无古人,后无来者——集宗教的神,救世的圣人,党国的领袖,人民的导师于一身,是权力的化身,是真理的源泉,是是非的标准。他的形象,语录通过现代宣传手段和传统巫术手段相结合,既左右国家民族的命运,又规范着每一个人的身心存在方式。胆敢冒犯天威者,质疑天条者,不管是国家主席刘少奇,还是一般干部张志新,还是青年学生李九莲,都遭到肉体和灵魂令人发指的摧残。也许他会后退,但那只是迂回包抄,也许他会妥协,但那只是诱敌深入,如果说民主革命时期,他是时势造的英雄,那1957年后的毛泽东,要做的就是英雄造时势了,无论如何,这位拥有钢铁意志的巨人有足够的资源、天才和打手来推行他史无前例挑战人性的大实验。
结果又如何呢? “有些地方有些乱,但乱了敌人,锻炼了我们自己”,实际上躲在台湾小岛上的国民党,包围我们的苏修美帝不但没乱,没有 “一天天烂下去”,反而是我们自己乱了自己,也没有“一天天好起来”。 “要算经济账,更要算政治帐”,实际是只算政治帐,不算经济账。只要“群众得到了锻炼,思想得到了改造”,为了实现天下大同,这一点牺牲是值得的。尽管现在看来“天下大乱”,但总有一天会达到“天下大治”的理想境界,也许他曾经以为“天下大治”的大同局面会在有生之年看到,但在他最后十年,直到他忧心忡忡地去世,这个既定目标不是越来越近,反而是越来越远,天下大治遥不可期,天下大乱货真价实。最终,人之将死,其言也善,其言也哀:“文革,赞成的人不多,反对的人不少,这笔遗产交给中央,交得不好就是血雨腥风。”,他临终仍高估了支持文革的力量,仍没有完全勇气否认自己一手发动的文革,但这对于一生只要别人自我批评,从来不自我检讨的毛泽东来说,其实也是委婉表达了承认错误的态度。
呜呼,挑战人性者,灵魂革命者,可以休矣。人性有善恶,只能以法律约束,以道德教化,以文化熏陶,权力之手深入人性,其实就是摧残人性,通过大规模的政治运动改造人性,结果是人性恶的大爆发,历史的经验确实惨痛!为实现乌托邦建立人间天国,不惜代价向人性开展,摧毁了几乎一切优秀文化和道德遗产,建立了人类历史空前荒诞的人间地狱。乌托邦,正如其名,可以休矣。
七、总结及其他:还是要固守一些底线
这场轰轰烈烈的文化大革命,以空前的深度和广度摧残了文化,蹂躏了道德,践踏了信仰,留下的是政治的名利场,经济的烂摊子,思想的垃圾桶,道德的真空,法律的荒野,一片肆意滋生丑陋的废墟。
进步无疑是压倒一切的,革命无疑是义正词严的,理想无疑是纯洁美好的,人民无疑是天然正义的,英雄无疑是英明伟大的,然而,这一切竟然都走向了他们的反面。它以追求解放全人类,实现理想社会的美好目标开始,以建立世界最大集中营,人类历史空前悲剧告终。历史嘲弄了自以为是的人类。痛定思痛,文革的悲剧绝不能重演,社会的进步固然是人人所欲,但不管为了追求多么正义宏大高尚的目标,还是要固守一些起码的底线,讲价值正义,更要讲程序正义。否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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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突破底线,不择手段,不讲程序,只会是背离正义和目标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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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革命是目的还是手段?革命,是人类社会最理直气壮的话语之一,特别是对于近代以来饱受民族欺辱的中国人来说,更是如此。雨果说:“只要为了面包,逼迫男人冒险,女人卖身,儿童乞讨,那革命永远不会过时。”革命是为了反抗压迫,推翻不平等的特权制度,建立人人平等,自由的理想国。但,迄今为止,所有的革命只是更换了一副新的枷锁,共产主义革命之所以宣布和以往所有革命都不同,就是宣称要彻底实现人类解放,消除人的异化,再不会以枷锁更替枷锁,现在看来,这一实践不能说成功。革命只是手段,把手段当成目的,为革命而革命已经走向了革命的反面,法国大革命的第三个阶段,即雅各宾派专政时期,以前多被我们高度评价的大革命高潮,但就是这个高潮,也走入了为革命而革命的误区。罗伯斯皮尔颁布的《惩治嫌疑犯条例》背离了革命的本意,该条例中一条划定反革命嫌疑分子的一项标准是:“不能持续表现出对革命的热情”。该款可谓开了政治表态的先河,不积极拥护革命,不主动投身革命,就有反革命的嫌疑!这种逻辑在文革期间更被推倒登峰造极程度——你敢声称自己对革命是旁观者么?要么是投身所谓革命大洪流,要么是被洪流所淹没——革命面前,没有旁观的权利,没有沉默的自由!所以,去世不久的思想家柏林区别了消极自由和积极自由,革命固然是积极自由,但积极自由不能侵犯消极自由,我可以有不做什么的积极自由——例如或者革命或者反革命的自由,但我更有不作什么的消极自由——例如不革命或不反革命的自由。消极自由是保护自身权利不被侵犯的根本所在。反革命是罪,不革命也是罪!
革命已经完全走到了反面,革命的目的是人的解放,不是抽象意义的人民解放,而是每一个具体个人政治权利,经济权利,思想自由等权利的解放,如果打着革命的旗号,肆意剥夺具体个人的上述权利(包括不革命的权利。),那就和革命的实质背道而驰。衡量真革命和假革命的界限应该是个人权利是否得到了改善——不仅是口头上的,更要看实际上的。所以,文革是否是革命就不难判断了。革命在道义上是高尚的,但要是革命要你出卖正义呢?革命要你出卖感情呢?革命要你出卖良心呢?文革期间,出卖正义,感情,良心的何止万千!革命由实现进步的手段变为践踏善良的重锤。“革命”面前,亲情被疏远,子女和父母划清界限者多也!刘少奇女儿刘涛书写《看刘少奇的丑恶灵魂》的大字报给父亲惨痛一击,如此人伦悲剧何止一例!“革命”面前,爱情被出卖,李九莲写的情书也成为情人揭发立功的筹码!“革命”面前,友情被利用,自胡风冤案中,知识分子们纷纷落井下石,最终一起落井。雨果晚年所写的《九三年》就以尖锐的声音发出了质疑:当革命和人道主义对峙,怎么办?雨果让良心战胜了革命。
(二)
人是目的还是手段?中国社会没有经过真正启蒙运动的洗礼,所以也缺乏真正个人主体意识的觉醒。有些耳熟能详的主流话语,乍一听理直气壮,深究一下却十分荒诞。比如文革时期“宁要社会主义的草,不要资本主义的苗”,看起来义正词严,实际却本末倒置,在这里,形式大于内容,外在标签高于内在本质。比如,个人利益无条件服从集体利益,个人的事再大也是小事,集体的事再小也是大事。这种说法笼统看来,似乎十分高尚美好,但实际是简单粗暴的形而上学,集体并不天然高于个人,个人对集体的牺牲与其说是无条件,毋宁是有条件的——条件就是集体必须是保障个人成员的合法利益,而不是打着集体利益的口号掠夺个人成员的利益。应该合理划分集体和个人利益的范畴,该是个人的合法利益就要保护,该是集体的利益就依法维护。如果人们组成集体不是为了无条件牺牲个人利益人的价值、尊严、自由,恰恰相反,是为了最大限度维护个人的价值、尊严和自由。个人价值不可化约,人不是历史发展的手段,而是历史发展的目的。那种凭借所谓公共意志,集体利益,全局发展等字眼,无原则、无条件、无代价要个人牺牲一切,包括情感,生命,灵魂,良心,值得警惕。如果牺牲是一种个人选择,值得尊重,如果是自上而下的发动,值得怀疑。高尔基在十月革命后,看到苏联普遍存在的侵犯个人自由和尊严的现象,十分压抑和怀疑,他凭借着作家的良心人道主义立场写道:“不能总是要讲政治,还应当保留少许良心,人性和感情。”甚至索性说:“政治永远是令人厌恶的,不管是谁搞的政治。”归根结底,不把人当人,把人当作一种随时可以牺牲,可以抛弃,可以践踏的,可以利用的手段,即时许诺的宏大目标实现了,这样靠无数代人牺牲和奴役而实现的宏大目标真能带来人的全面解放?这个宏大目标还有什么意义呢?因为要解放你,所以要先奴役你!呜呼,如此的被“解放”,不要也罢。
(三)
国家的强大和发展是否无条件高于一切?由上述个人和集体的关系再探讨开来,就是个人和国家的关系。长久以来,统治我们主流意识形态和主流价值观的就是国家至上论,在这里我们暂且不谈国家、政府、政党、领袖的关系(这四者是有本质区别,但却往往被主流宣传有意无意等同起来,所以在文革时期,才会出现质疑领袖者,就是反党,因此也就是反革命,因此也就是叛国。),国家的强大和发展是时代最强大的逻辑,因此国民必须无条件牺牲一切,随时准备奉献自己的一切,让渡自己的一切,否则就有一顶“不爱国”“汉奸”的大帽子横空飞来。国家执掌的公共权力是公民通过社会契约赋予的,在洛克的社会契约论里,公民通过契约赋予国家的权力仅仅是公共权力,即洛克所认为的行政权和外交权,后来孟德斯鸠发展为行政权。公民的私权,包括财产,自由,反抗压迫的权力神圣不可侵犯。洛克明确划分了公共权力和私有权力等范畴,指出,公共权力正是为了保护私有权力而存在,私有权力在逻辑上优于公共权力,在法律上两者处于平等的交易地位。人们与其是无条件拥护国家,不如说是提高警惕提防和限制国家,时刻防止公共权力对私人权力的侵犯,文革时期公共权力肆意侵入私人思想领域,现在公共权力强制拆迁,强制进行所谓企业改制等实际也是公共权力对私人权力的侵犯。这正是长期以来,我国公私权力的范畴没有得到合理划分,主流宣传片面强调所谓国家利益,忽视私人权力的依法保护。实际很多情况表面宣称是国家利益,实际是部门利益,甚至是个别特权人物和集团的私人利益,例如最近的湖南嘉禾强制拆迁,打着所谓发展国家定点商业网点的假旗号,使和政府关系密切的房地产公司以30元一亩征到了原本880元一亩的土地,而失去原有合法财产的市民反而因所谓影响嘉禾发展大局,或失去工作,或强迫调动。这种局面正是公权和私权划分不清造成的,现实的法律体系多公法,少私法,私法多协调法,少权利法,正是这种政治体制的外在表现。
(四)
公共意志是谁的意志?革命,国家,发展,强大等宏大叙事能够无条件凌驾于一切个人权利之上,很多情况下都是打着人民意志公共意志的旗号——它们代表了人民的全局和长远利益,因此需要部分成员或者大多成员暂时牺牲局部利益,这种牺牲将来会加倍返还给你,所以需要你们奉献一点,看长远一点,要有觉悟,吃眼前小亏,占将来大便宜。然而公共意志是谁的意志?所谓长远的根本全局利益又如何具体体现呢?公共意志其实是一个很抽象的词汇,始作俑者是卢梭。著名学者王元化在谈到卢梭的公共意志时是这样说的:“我们都能够明白,公意是被宣布为更充分更全面地代表全体社会成员的根本利益与要求的。它被解释作比每个社会成员本身更准确无误地体现了他们应有却并未认识到的权利,公意需要化身,需要权威,需要造就出一个在政治道德上完满无缺的奇里斯玛式的人物。不幸的事实是,这种比人民更懂得人民自己需求的公意,只是一个假象,一场虚幻。其实质只不过是悍然剥夺了个体性与特殊性的抽象普遍性。以公意这一堂皇名义出现的国家机器,可以肆意扩大自己的职权范围,对每个社会成员进行无孔不入的干预。一旦泯灭了个体性,抽象了有血有肉的社会,每个社会成员就得为它付出自己的全部自由作为代价。民间社会没有了独立的空间,一切生命活力也就被窒息了。”我们可以对照1957年到1977年的历史,可以发现王元化这段话是惊人的深刻。为了这个所谓的公共意志和利益,每一个活生生具体个人人的情感,尊严,价值都被粗暴地践踏,廉价地牺牲,当这一代人都为这个宏大价值牺牲了自身价值后,作为公共意志抽象代言的国家却面临着经济崩溃,道德沦丧的乱象,距离那个许诺的美好未来越来越远。今天看来,所谓的公共意志已经完全沦为个人专制的玩物而已。
(五)
自由思想、言论是否属于犯罪?病从口入是大自然的基本规律,祸从口出是人类社会的普遍现象。人类五千年文明史,因为说真话而招致惨祸者也是一个天文数字。殷纣之比干,汉武之司马,布鲁诺烧死于鲜花广场,伏尔泰流亡于祖国之外,皆以言获罪者。较为开明者赵宋统治者,太祖立“言者无罪,不杀文人”遗训,但也并非完全做到,如苏轼“乌台诗案”者。以言定罪,以文字构陷,于清为盛,所谓“康雍乾盛”恰恰是思想自由的末世。但要比之于文革,可谓小巫见大巫,伟大领袖发明了以思想定阶级定反革命的做法,十年期间,以言论获罪,锒铛入狱不计其数,惨遭割喉者又岂止张志新一人!(据披露,仅辽宁一地枪毙前被割喉着九多达数十人。)言论自由,包括错误的言论都不是犯罪,消灭了所谓错误言论,“正确”言论又从何而来呢?自以为是消灭了谬误,其实是毁灭了真理。没有思想自由,没有言论自由,其他一切自由都将是空谈。综观中国历史,凡是大一统时期,舆论定于一尊,不允许异端存在,结果往往是思想的荒野,相反,思想解放,大师迭出的却是群雄逐鹿的春秋战国,军阀割据的民国初年。然而,最号召思想解放和人类解放的社会主义国家,却出现人类历史上空前的言论不自由,思想不自由,这更让人深思,除了封建主义的影响外,一个认识的根源是真理一元论恶性膨胀的后果。人类社会总是要有一个普遍适应的历史规律,因此相应地人类社会也必然有一套普遍适用的最高真理,这种典型的真理一元论,尤其是社会科学领域的真理一元论是导致人类几乎所有重大悲剧的认识根源,中世纪的宗教裁判所,希特勒德国的种族灭绝,甚至苏联的大清洗和文革的大悲剧之思想源头无不是源于此。绝对真理导致绝对悲剧,导致绝对荒谬,既然毛泽东思想已经是人类最高的真理,所以用毛泽送思想武装人民头脑就是最大的思想解放!其他任何和毛泽东思想(其实更多情况下不是完整的毛泽东思想,而是支离破碎,断章取义的毛泽东语录和指示。),不管是性胡风的胡,还是姓相胡适的胡,不管是姓封,姓资,还是姓社,不管是姓王道,霸道,天道还是人道,一律是需要批倒,批臭的毒草!结果八亿人民八个样板戏,两个小说家一本红宝书,就几乎是我们全部的精神食粮。到底是文化的大革命还是大革文化的命,不难得出结论。文革的悲剧,说到底在思想认识上就是要贯彻真理一元论,要舆论一律,不允许异端的存在。从这个意义上看,文革的悲剧和中世纪宗教裁判所,法西斯的种族灭绝有一脉相承的关系。其实,伟大导师本人倒是高举思想多元的旗帜的,马克思说“大自然的花朵是五颜六色的,普鲁士的检察官却要思想保持同一个颜色”,马克思绝对没想到后来的所谓马克思主义者们把自己自由思考得结晶变作了自由思考的桎梏。绝对真理,终极目标可以休矣,多元价值,思想宽容才能最大程度保持思想自由,言论自由,从而才能最大程度接近真理,才能最大程度上保持进步。
(六)
只有法律才有定罪的权力。1215年英国贵族们为了限制国王对领主权利的无原则侵犯,通过武力迫使国王同意遵守《大宪章》,奠定了后代宪政政治的源头。其中一款是:“未经合法裁决和法律审判,不得将任何自由人(当时不包括农奴,后来逐渐扩展至社会全体成员)逮捕囚禁,不得剥夺其财产,不得宣布其不受法律保护,不得处死,不得施加任何折磨,也不得令我等对其群起攻之,肆行讨伐。”已法律治国,以法律约束政治权力的宪政传统由此发韧。文革期间,法纪荡然无存,未经法律审判而长期失去人身自由,惨遭非人之折磨者何止万千!以专案组形式的专政工具,绕过法律肆意剥夺公民财产权,人身权和生命权者,又何止千万!1954年新中国通过第一部宪法,刘少奇在做关于宪法报告时说:“制订宪法是我国社会主义伟大胜利……,但这并不是说,宪法公布以后,宪法所规定的任何条文就都会自然而然地实现起来,不是的,在宪法颁布以后,违反宪法规定的现象并不会自动消灭,但是宪法给了我们一个有力的武器,使我们能够有效地为消灭这些现象而斗争。”历史不幸言中,当刘少奇后来果然被非法剥夺宪法所规定的言论、人身自由时,他果然拿出了宪法为自己辩护,结果却被红宝书敲打的鼻青脸肿,宪法条文怎能抵挡大字报和红语录的威力!以法治国,任重道远,法治战胜人治,路漫漫其修远兮。欲以法治国,先以法治党,问题之根本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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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后 记:引几句名人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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毛泽东善于以阶级斗争观点来阐释世界,改造世界,“马克思主义千头万绪,一言蔽之,曰造反有理。”“马克思主义千言万语,一句话,阶级斗争。”因此,革命成功以后要继续革命,将党内建设社会主义的路线之争按阶级斗争处理,进行“无产阶级专政下的继续革命”,也就不十分奇怪了。阶级斗争,无处不在,网上更不例外,“凡有人群地方,必有左中右派,”今天,仍然按照阶级斗争的话语来图解世界者,仍大有人在。君不见,网上“左派”“右派”“真假左派”“真假右派”“新老左派”“新老右派”之帽子满天飞,双方口水四溢,板砖横飞,如无意外,本文同样将招致相当数量板砖和口水。以本文大量引用自由主义理论看来,一顶“右派”帽子也许会飞来。凡是说本国月亮不不如外国圆者,小心了,“汉奸”大帽子也是要给戴上的。曾经不少人骂鲁迅是“汉奸”,以我看,除了真真假假的材料外,鲁迅有一句话是很给某些人口实的,在论某些人所谓的爱国时,鲁迅说这些人的“爱国”主张大抵说来说去还是这么一句话:“做自己人的奴隶比作外人的奴隶好。”因此,鲁迅主张国人做外人的奴隶——也即汉奸,终于是铁证如山了。
鲁迅先生说面子是中国人的精神纲领,是也,老百姓说是“家丑不可外扬”,孔子云,“君子隐恶扬善”,主流宣传说是要“维护团结稳定大局”,因此,别人家的家丑可以大力揭露,唯独自家是一团和气,别人的光荣隐去不提,自己的成绩则大加宣扬。因此,自家历史是光荣伟大走向伟大光荣,别人家的历史是虚伪欺骗走向欺骗虚伪;所以,雷锋,焦裕禄,孔繁森,如雷贯耳,而林昭、张志新、遇罗克默默无闻;结果,历史只见欢歌、笑语、庆典、盛世、英雄、正剧和喜剧,历史不见眼泪、哀伤、灾难、乱世、叛徒、闹剧和悲剧。所以,国人的健忘就奇怪了,鲁迅先生说“中国人没记性,因为没记性,所以昨天听过的话,今天忘记了,明天再听到,还是觉得很新鲜。做事也是如此,昨天做坏了的事,今天忘记了,明天做起来,也还不觉是老调子”。有一部分国人为文革唱赞歌大约是出于健忘,但也不一定,或许是真怀念,对于这些怀念的人,鲁迅先生也早有说明:“什么革命?曾经阔气的要复古,未曾阔气的要革命,正在阔气的要保持现状,于是革命、反革命,反反革命……”。本文作者过去,现在,未来都和“阔气”无缘,但似乎还曾经有过一点理想,现在谁提理想和谁急!对于以天下为己任的所谓理想家们,鲁迅是这样说的“看一切理想家,不是怀念『过去』,就是『希望将来』,而对于『现在』这一个题目,都缴了白卷,因为谁也开不出药方。”药方何在?看来还是一个空头的“希望将来”。
又是鲁迅先生的话,国人的历史不外乎“一、想做奴隶不得的时代;二、暂时做稳了奴隶的时代。”“若做了奴隶也还罢了,还要从奴隶生活中寻出些美来,就是万劫不复的奴才了。”,文革者,历史的大溃疡,今天竟仍有人称“红肿之处,艳若桃花;溃烂之时,美如乳酪”,大约是做奴才久了,从中寻找出来的 “美”吧。
最后引一句鲁迅的话:“墨写的谎言,总掩不住血写的事实。”
本文参考文献:
1、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编《建国以来毛泽东文稿》,中央文献出版社
2、中共中央文献研究室《建国以来重要文献选编》,同上
3、《1957年的夏季-从百家争鸣到两家争鸣》,朱正,河南人民出版社,1998年
4、牛汉,邓九平主编《原上草,记忆中的反右派运动》,经济日报出版社,1998年
5、金冲主编《周恩来传》中央文献出版社,1997年
6、黄峥主编《刘少奇冤案始末〉中央文献出版社,1998年
7、席宣,金春明,《文化大革命简史》,中共党史出版社
8、王年一,《大动乱的年代》,河南人民出版社,1988年
9、鲁迅,《鲁迅文集》,黑龙江人民出版社,1996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