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星辰的“内战”一文解说美国内战的几个问题
很久没来史地了,也有一年多基本上没在这里写过字。近来有时在摄友论坛贴些图片,偶尔到史地转转。碰巧看到星辰的“一个民族内战后才显露出文明还是野蛮”一文,尤其是看了某些网友的跟帖,感觉很多人对美国内战非常不了解,甚至有很多误解(如果不是故意曲解的话)。这些天一直很忙,直到周末才有点空闲,写几个字说说我所知道的美国内战。
(一) 内战的起因
美国内战的起因有多种,涉及地区差异、文化、经济差异等多个方面。但多数历史学者以及美国社会普遍认为,奴隶制度是美国内战的根本原因。我个人认为,南北战争的主要原因一是奴隶制度,另一个是州权和联邦权力(States’ rights vs. Federal Power)之争。这两个因素互相联系,互相影响。其它的因素都是次要的,都是围绕着上面两大因素,尤其是奴隶制度转动。
奴隶制自独立战争后就一直困扰着美国。在制宪会议时期(1787),北方代表要求禁止奴隶贸易,南方代表则以退出制宪会议作要挟,反对北方的提议。制宪会议因此几乎流产,一个完整的美国国家政权也就无法形成。最后双方达成妥协:国会在1808年之前不得干预南方海外奴隶贸易。美国宪法主要起草人詹姆斯.麦迪生在私人笔记里承认,奴隶制及其后果是制宪会议中各州代表之间的真正分歧,是一道(南方和北方的)分界线。
转眼1808年就要到了。1806年底,杰佛逊总统在国会演讲中呼吁议员们起草废止奴隶贸易的立法,激起一场新的辩论。南方个别议员软硬兼施,扬言只要允许各州自行管理内部奴隶制事务,就“不会有内战,暴乱,起义,和对联邦政府的对抗。”不过这次国会没有完全被南方的内战威胁吓唬住,于1807年通过了禁止奴隶贸易法令。鉴于当时的政治状况,这个法案起到的作用有限。南方各州依然我行我素,海外黑奴走私活动从未停止。倒是由于英国政府在同一年也宣布奴隶贸易为非法,其海军在非洲海岸拦截了不少贩运黑奴的走私船,并声言是代美国政府执法,搞得南方没脾气。尽管如此,在1808 - 1860年之间,仍然有25万非洲黑奴被非法贩运到美国。
19世纪20、30年代,西进运动渐渐形成声势,南北双方在奴隶制问题上的分歧于是围绕着新开发地区的归属展开。北方要求新设立的州或领地成为自由州,南方则坚持扩大奴隶州的地盘,这个矛盾成为未来几十年里南北双方在奴隶制问题上争论的焦点。1820年,经过长达三年的争论,国会达成一项妥协法案:允许位于中西部,密西西比河畔的密苏里州作为奴隶州加入美国,同时接纳东北部的缅因州作为新的自由州加入联邦(缅因州曾经一直是马萨诸塞州的一部分)。这就是著名的“密苏里妥协案”(The Missouri Compromise)。已近暮年的托马斯.杰佛逊忧心忡忡地写道,密苏里冲突是“夜间火警的警铃”,对联邦的和平与前途流露出深深的忧虑。
1840年代中期以后,随着德克萨斯这样的大州加入联邦,以及加利福尼亚地区淘金热和移民潮,奴隶制引起的地区间矛盾进一步尖锐化。1850年,国会达成一系列新妥协案,统称为“1850年妥协案”(The Compromise of 1850)。其中包括保留哥伦比亚特区奴隶现状,但禁止该区从事任何新的奴隶贸易。加利福尼亚作为自由州加入美国是一个让废奴主义者振奋的消息,但妥协案中规定其它新开辟地区自行决定是否允许奴隶制度,特别是追捕逃亡奴隶的严厉条款又让废奴主义者极度失望。帮助黑奴逃往自由州的“地下铁道”网络更加活跃起来,这期间出现了一部名著“汤姆大伯的小屋”,是公认的唤起人们痛恨并废除奴隶制的一件最有效的利器。
树欲静而风不止。为了调和南方和北方的矛盾,国会于1854年又通过了“堪萨斯-内不拉斯加法案”(The Kansas-Nebraska Act)。这又是一个和稀泥似的、两面讨好的妥协方案。法案设立了堪萨斯和内不拉斯加领地,并允许奴隶制度在领地内合法存在。法案规定当以上领地申请成为“州”的时候,由当地居民投票决定该州奴隶制命运。后来堪萨斯居民投票反对成为奴隶州,立刻引发暴力事件,甚至国会内部的斗殴,一名南方议员把一名北方议员打昏过去。其后发生的若干事件,包括高院裁决黑人没有美国公民权,没有权力(甚至在自由州)通过法庭申述获取自由,国会无权在新地区禁止奴隶制等,以及废奴主义者布朗攻击联邦政府军火库,都进一步激化了南北双方的矛盾。当矛盾到了无法调和、妥协的时候,战争便无可避免了。
“堪萨斯-内不拉斯加法案”还催生了共和党。一部分不满法案中允许在西部地区认可奴隶制度的辉格党人(包括林肯)和民主党人于同年组建了共和党,反对奴隶制及其在西部的扩张。1860年当林肯总统代表北方共和党竞选总统时,南方顽固分子已经商讨一旦林肯胜出,就宣布退出联邦。当年12月份,即总统大选后仅一个月,南卡罗来纳州率先“退出”联邦。在1861年3月林肯宣布就职前,南方另有六个州退出联邦,并成立了“The Confederacy of the United States”,自立首都和国家总统。4月12日南方打响了内战的第一枪,很快又有四个州加入南方阵营。内战全面爆发。
内战之前南北分歧的另一个焦点是州权(States’ Rights)和联邦权力(Federal Power)之争。美国是一个联邦制国家,每一个州都有相当大的独立性。州权和联邦权力之争自美国成立之时就存在(现在也有)。19世纪上半期极端州权主义者认为,州权大于联邦权力。其依据是美国宪法是由建国时十三个州批准的。如果看着不顺眼,州有权利废除,或者宣布联邦政府法令无效。美国联邦是由独立的州自愿组成的联盟,各个州有权利退出联邦。这是一种极端膨胀的州权至上、州权即主权(States’ Sovereign Power)理论,这也是南方十一个州退出联邦时振振有词的理论依据。
州权理论曾经是南方维护奴隶制最重要的理论依据。奴隶制是(我们)南方各州内部事务,联邦政府没有权力干涉。奴隶制在道德上是无可辩护的,南方奴隶制支持者自己也难于启齿“奴隶”(slaves)一词。在制宪会议上,南方代表尽力避免使用“奴隶”(slaves)这一字眼。在美国宪法中,“奴隶”一词也由“他人”,“那些人”(“other persons”,“such persons” ),以及“persons held to Service or Labour”等模糊词汇所代替。“州权”于是成为南方奴隶制支持者经常使用的保护伞。维护奴隶制有些说不出口,捍卫“州权”马上可以振振有词。这样“州权”“联邦权力”之争,实质上仍然是当年奴隶制冲突的另一种表现形式。
(二)内战和关税问题及其它争议
“关税”(Tarriff)主要指“保护性贸易关税”(protective tarriffs)。顾名思义,是保护国内工业发展,对进口商品征收的一种税收。1816年以前,关税主要作用在于提供联邦政府收入来源(1913年以前,美国没有现在的收入税等。联邦政府财政收入主要来自关税、土地销售等)。其后,关税对新生的工业企业的保护性作用增强。南方是以生产和出口棉花为主的农业地区,依靠从北方和欧洲地区进口工业产品。较高的关税增加了南方的经济负担,同时南方也担心欧洲实行报复性贸易措施,其经济利益(棉花出口)会受到伤害。可以理解,南方极力反对高额关税的贸易保护政策。
有网友认为美国内战(南北分裂)的主要原因是“税收问题”/“税收政策”,“废奴只是副产品。” 从网友的上下文看,这个“税收”当指“关税”,因为文中提到这一税收政策“属于贸易保护政策”,而且我在上面已经指出,当时美国联邦政府基本上没有其他税收。把美国内战的主要原因归结于“税收问题,”无疑是大错特错。
南方和北方的关税之争,在1828年和1832年时即达到高潮,离内战爆发还有几十年时间。1828年的高额保护性进口关税激怒了南方,在未来数年里引发了一场宪法和政治危机,即“The Nullification Crisis”。美国副总统、南卡罗来纳人约翰.卡弘(John C. Calhoun)放弃了曾经支持过的国家主义和“美国体系”(American System),把州权理论发挥到极致,宣称每一个州都有废除联邦政府法令的权利,即“Nullification”。到1832年,南方的怨气终于爆发,南卡罗来纳州议会宣布废除(Nullify)联邦政府制定的1828年和1832年关税。国会迅速授权杰克逊总统动用军队的权利。杰克逊总统是美国战争英雄,在1812年对英战争中击退英军并收复南方重镇新奥尔良。他本人是南方人,但“联邦”(The Union),“保存联邦[完整]”(“Our Union: It must be preserved.”),在其心目中,显然超越南方个别州和地区的狭隘利益。其人性如烈火,很多人都怕他。国会也很快通过了新的1833年关税法案,答应在今后逐年降低关税。南卡罗来纳州议会知趣地撤销了“Nullification”法令,一场危机到此结束。
从1833年至1861年间,美国的进口关税呈下降趋势。尤其是1846年和1857年两度大幅度降低关税,南方在控制关税增长,降低税率方面基本上是成功的。南方和北方在关税问题上依然有摩擦,但已不再是危机状态。把内战的主因归于税收政策,显然是极度错误的。
(事实上,内战以后,南北之间/共和党民主党之间的关税争论依然存在,甚至比过去更加激烈。在19世纪晚期和20世纪初的历次总统大选中,关税问题始终是主要议题之一。由于共和党多数时候在政治上处于上风,关税通常定的较高,但从未引起宪法危机,更未威胁国家完整。1913年威尔逊总统签署了新的关税法案,全面取消了高额关税。不过此时美国工业已经处于世界领先地位,不再需要政府保护。关税之争告一段落。)
内战之前,南方和北方的分歧还有很多。比如说北方要修建横跨美国的铁路,无偿分配土地给愿意耕种的农民(后来的“宅地法”前身),兴建农业和工业学院等等,南方逐一加以反对。不过这些都是枝节。南方担心联邦政府集中更多的权利,从而最终干涉南方的社会制度和生活方式,於是处处打出“州权”保护伞。奴隶制度使得南方疑神疑鬼,防联邦政府胜于防敌人,无视国家发展的大局。这才是美国内战的根本原因。
(三)谢尔曼“March to the Sea”和对美国内战结局的影响
谢尔曼将军(General William T. Sherman),北军著名将领。1864年5月,谢尔曼领十万大军从田纳西的Chattanooga出发,向西南边乔治亚州首府亚特兰大挺进。9月份南军被迫撤离亚特兰大,谢尔曼大军占领了这一南方交通枢纽。两个月后谢尔曼离开该城,临行前放火烧毁了几乎已是空城的大半个亚特兰大。随后向东部海边挺进,史称“march to the sea”,有中文译为“谢尔曼长征”。沿途破坏财产,摧毁工农业设施,焚烧田野和部分房屋,给南方经济和人民生活造成极大破坏。次年谢尔曼军转战南卡罗来纳,对当地实施同样的破坏政策。1865年4月,南军主将罗伯特.李将军向北军统帅格兰特将军投降。同月底,南军另一主将向谢尔曼将军投降。南北战事基本结束。
有网友认为“北方的胜利的关键因素属于上不了台面的,胜在心理因素。火烧亚特兰大,开创了美国历史上军队对平民的屠杀,使得南军将士开始忧虑后方家园,失去了继续战争的勇气。‘舍曼(即谢尔曼)长征’奠定了北方的胜利”。这个观点,尤其是“心理因素”一说,真有点匪夷所思,就好像是说二战时期日本的失败是原子弹的功劳一样。而事实上到1945年,轴心国(包括日本)的实力早就大势已去,日本失败投降只是个迟早的问题。同样,美国内战时期南方军队的实力在1863年达到顶峰,随后开始走下坡路。特别是在Gettysburg战役(宾西法尼亚州境内,1863年7月)和Vicksburg战役(密西西比州境内,1863年7月)之后,南军受到重创,不再具有大规模攻入北方的实力,在战略上逐渐转为被动防守状态。
内战前,北方共有2200百万以上人口,其中参军适龄人口高达400万。南方总人口为900万(其中400万为黑人奴隶),参军适龄人口仅为100万左右。内战期间,北方共有210万人参加战斗。南方参战人员为80余万,几乎占南方参军适龄人口的80%。一直打下去,南方的男人都要打光了。在战争最后一年(1864年4月 – 1865年4月),北方军队始终维持在百万人以上,南军人员不足20万。谢尔曼大军于1864年5月开始向亚特兰大进发,南军已经是强弩之末。李将军投降时,其5、6万人的军队被格兰特12万大军团团围住。另一支南军向谢尔曼投降时,南北军队人数的比例也在1:2以上。谢尔曼大军给了南方军队致命的打击,对北方的胜利起了极其重要的作用。但北方的胜利并不是一个“舍曼长征”奠定的,更不是火烧亚特兰大的“心理因素”,甚至“军队对平民的屠杀”换来的。
这里再来说一下“军队对平民的屠杀”。谢尔曼军队进入亚特兰大,南军已经主动撤离该城,城市居民大部分也都逃光了。火烧亚特兰大,基本上烧的是一座空城。这里并不是要为谢尔曼破坏南方人家园的暴行作辩护,只是没有事实证明北军“屠杀平民”。内战期间,南北双方死亡将士高达62万人,其中北方36万,南方26万。50%以上人员死于疾病(包括伤后得不到及时治疗),南方阵亡将士中,1/3战死沙场,其余伤病而亡。除了一些难以避免的平民伤亡外,没有任何南军,或北军屠杀平民的纪录。“谢尔曼长征”(“march to the sea”)沿途焚烧破坏,主要是破坏财产,焚毁当地经济资源,目的是惩罚叛乱地区,瓦解南军继续抵抗的意志。毋庸置疑,谢尔曼军队的行为给乔治亚、南卡罗来纳人民生活带来极大的灾难,应该受到谴责。但“屠杀平民”的指控是没有根据的。后来,民主党和共和党曾多次请谢尔曼作为总统竞选候选人,均被他拒绝。如果谢尔曼是一个“屠夫”,请他出任总统是不可能的事情。
另外北军是否是“流氓统率下的流氓军队”?内战前,美国是一个农业和商业社会。北方城市化程度虽然高于南方,但仍以农业为主。1860年,新英格兰地区,纽约、宾夕法尼亚等北方地区城市人口平均水平达到当地人口总数31%-32%。俄亥俄河流域,密西西比河中上游地区,五大湖周围中西部地区,城市人口约为12.2%。除马萨诸塞州和罗德岛州外,北方绝大部分地区仍以农业人口居多。战前,美国联邦军队仅16000人,大部分为北方事业而战。北军在战时共有200多万人入伍,绝大多数士兵都是农民出身,还有一部分工人和其它城市人员。新移民占北军人员的24%。所以,有网友说“而北军当时实际上是流氓军队,新移民和城市流民组成的军队缺乏军纪。等到了统帅也成了流氓,自然没人能阻挡。”同样没有什么根据。
顺便说一下,我到美国读书时的第一个教授恰好是美国史学界研究谢尔曼的著名学者。他的关于谢尔曼的著作曾经被改编为戏剧剧本,这是我当年在学校校报上看到的。我做的第一份RA工作就是为这位老师利用微缩胶卷,在内战时期的“纽约时报”上查找、整理所有有关谢尔曼将军的信息。可以说,100年前报上报道的谢尔曼的一举一动都在我眼里。我自己对谢尔曼/军事人物没多大兴趣,内战史也不是我的专业,当年的RA就是混个奖学金。我最后一次见到这位教授还是几年前在电视CSPAN频道,他和几位专家讨论内战和林肯的话题。
(四)内战和欧洲的关系
这个问题我说简短一点。
欧洲在战争开始并没有支持南方。欧洲的态度从开始到结束,基本上就是观望和模棱两可。因为棉花出口贸易,南方和欧洲的联系更密切一些。战争开始时,南方试图施展“棉花外交”,希望赢得英、法两国支持。经过了拿破仑战争的欧洲国家都是些玩均势、平衡的老手。英、法一方面允许南方在其港口建造炮舰,另一方面始终不肯承认南方的“The Confederacy”为独立国家,也没有给与南方实质性帮助。1850年代以来,欧洲开始从印度、埃及等地进口棉花作为工业原料,美国南方不再是欧州国家唯一的原棉产地。同时,欧洲连续出现农产品歉收,需要进口美国北方的谷物产品。何必在这个时候得罪美国联邦政府呢?1863年初,林肯总统签署了“解放[黑奴]宣言”,欧洲人对北方的道德勇气敬佩有加,刮目相看。更重要的是,北方的工业、人口优势和实力摆在那里,欧洲国家看不到南方取得最终胜利的可能,英、法等列强也就不愿轻举妄动,趟这趟浑水。
另外,有人说的“只要南方同意政府的税收政策(属于贸易保护主义,逼得南方只能买北方劣质农具,而无法从欧洲进口优质低价农具)就行了…”,这也是信口开河。北方农业在40、50年代已经相当发达,尤其是在农业工具和机械方面,其发展程度远远超过南方。新式耕犁、小麦收割机,播种机、打谷机等马力拉动的最初的农业机械应有尽有,北方妇女、儿童、老人在战争年代生产出的谷物不仅可以供给前方将士,还有剩余出口到欧洲。这是南方农业远远不能比的。美国北方农业和欧洲农业也不可比。欧洲人多地少,讲究精耕细作,在农具方面并不比美国强。美国地旷人稀,北方农业需要以机械代人力,农业机械、工具方面的发明创造因而层出不穷。在1850年代的伦敦博览会上,美国制造的手枪,以及小麦收割机最抢眼。南方奴隶制经济,奴隶和奴隶主都没有动力发明、使用新式农具。在奴隶主眼里,奴隶就是最廉价、最有效的劳动工具。“从欧洲进口优质低价农具”,几乎是没有的事。
(五)“重建”和内战结果对美国的影响
“重建”即南方的“重建时期”(The Reconstruction Era, 1865-1877)。联邦政府重建南方的计划在战时就已经开始酝酿,即1863年林肯总统颁布的大赦和重建令,又称“10%计划”。有人认为南方重建始于1865年宪法第13修正案。也有人认为1867年国会通过第一个重建法案,南方重建才正式开始。1877年重建结束,南方政权又重新落入南方白人手中。
“重建”是个很复杂的话题。在不同的时期,人们对“重建”有着截然不同的看法。在较早的时期,人们对“重建”几乎是全面否定的。传统观点认为,“重建”就是一小撮北方投机者,南方白人混混无赖(许多是加入了共和党的投机者),和黑人煽动分子胡来,把南方政坛搞得乌烟瘴气。黑人精英蛊惑、要求不切实际的“平权”,例如种族通婚等等。白人明里斗不过联邦政府就来暗的,3K党就是在这一时期出现的。有一部黑白电影“Birth of a Nation”(1915年)非常生动地表现了当年大多数人对“重建”的负面印象:一个黑人的南方要压在白人的南方之上。影片中有黑人打着种族通婚的旗帜游行,黑人“暴民”占据南卡洛莱纳州议会,白人女子逃避黑人追求者羞愤自杀,3K党“英雄救美”等等。现在看来,这是一部地地道道宣扬种族主义的影片,当时也有一些州禁演该片。
传统看法中有许多夸大、歪曲,甚至是种族主义的观点。到1950-1960年代,民权运动活跃,人们开始对“重建”重新评价,渐渐由“全盘否定”到“有所肯定”。修正学派(修正传统观点)的历史学者更多地看到“重建时期”正面,积极、和理想主义的一面,原来的北方“投机者”,黑人“煽动分子”,也成了“激进共和党人”或平权英雄。1970-1980年代,后修正学派的学者进一步肯定“重建”的平权努力,他们把“重建时期”的平权措施和现在的平权标准一比较,发现那时还不够激进,“激进的重建”并不激进。现在的主流看法认为“重建”是一项高尚但失败了的平权努力。我个人认为平权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传统观点太夸张了,后来的修正派观点也不能要求当时的人脱离那时的社会现实。我对“重建时期”了解非常少,只说这么一点点。
这篇文字写得有点太长了,远远超出了我想要写的篇幅。关于内战结果对美国的影响,我就来个1,2,3算了。
1.内战彻底瓦解了南方的奴隶制度。1865年,国会通过了宪法第13修正案,宣布废除奴隶制度,为1863年的“解放[黑奴]宣言”划下了一个完整的句号。1868年,宪法第14修正案通过,推翻了内战前高院的裁决,给与黑人以及其他在美国出生者公民权。1869年,国会又通过了宪法第15修正案,禁止任何地方政府否认美国公民(包括黑人)的选举权。“重建”结束后,虽然白人依旧把持着南方政权,白人至上主义者使用种种手段(文化考试、财产资格等)逐渐剥夺了黑人刚刚获得的选举权,并实行严格的种族隔离制度,但黑奴制度是永久的一去不复返了。用历史的眼光看,废除近两百年的奴隶制度不是一朝一夕的事情,实现“平权”同样是一个漫长的过程。内战是一个转折点。如此看来,又怎能如有些网友所说,南方是“输了战争,但赢了社会重建……北方有了废奴的面子……但南方赢了保持自己生活的里子”呢?
2.内战的结果保障了美国国家的统一和完整,这个自不待言。美国有一句座右铭:E Pluribus Unum,这是个拉丁词汇,英文意思为:Out of many, one。中文大意为“合多为一”。这个词汇到很适合美国的民主制度,既由大众(多,many)选举产生一个代表政府(一,one)。这是我的想法,并不代表词汇原意。这个座右铭的原意为,或来源于:美国是由13个殖民地/州 (many)组成一个联邦政府,一个国家(one)。但在建国以后几十年里,美国人一直拿不定主意,他们是想要成为一个松散的“多”(many),还是完整的“一”(one)。内战中联邦政府的胜利结束了膨胀的“州权即主权”的极端州权主义思想。在联邦体制下,各州依然享有相对的独立性,“州权”依然存在,但没有任何一个州可以任意退出联邦,解散联邦。联邦是一个整体。
3. 内战前,美国基本上还是一个农业和商业社会。还在战时,联邦政府便颁布了“宅地法”,兴建横跨美国的铁路线路,在各州设立农业和机械学院(今日众多州立大学的前身)等有利于国家整体经济发展的法案。内战后,美国国内工业化全面展开,全国工、农、商业的整体市场和全国交通网络到19世纪晚期也进一步形成。美国在20世纪初成为世界第一工业大国不是没有原因的。内战结束以后,南方经济也逐渐改变过去单一、过度依赖棉花生产的状态,逐渐过渡到制造业、多种农业经济的轨道。所以说,北方的胜利决不是一个面子问题,而是关系到后来美国整体发展的大局。
最后就星辰的文章说几句话。我只谈美国方面,文中中国方面的我不谈。星辰的文章思路是对的,但对美国历史知识掌握有限。所以有人提出一些似是而非的观点,就有点懵了。其实这些大部分都是基本常识。(这不怪作者,据我观察,华人接受过系统历史训练,具有系统美国历史知识的人很少。)
星辰在文中使用的格兰特、李的例子也是内战中的经典。要说明星辰的观点,这样的例子还有不少。我印象最深的是一位北军将领在受降时把军刀扔掉(或插入刀鞘?记不清了),说道(大意):还打个什么打?都是美国人。不打了。林肯遇刺后,很多人想要报复南方。当时北方仍有数十万大军在南方,要报复很容易。不过林肯临终前留下一句话:malice towards none …… charity for all(不以恶意/怨恨对待任何人,慈善为怀)。北军按兵未动。
在19世纪中期,战争规则基本上还处于丛林时代。南方退出联邦导致国家分裂和内战,为什么胜利的北方没有严惩叛军将士和领导人?还是由读者自己做结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