亮剑:薄熙来首谈李庄案
蔡金安
一桩小小的北京律师李庄涉嫌造假案闹得满城风雨,其轰动效应开共和国审判史先河。人们有理由纳闷:这究竟是为什么?笔者有幸观察和探讨了该案从立案到二审结束的全过程,看到了主角李庄从不可一世的张狂到低声下气地认罪最后到自打嘴巴地翻供的拙劣表演,展示了一个活生生的无耻无赖无诚信的小丑形象,也看到了多方围绕李庄案而发生的或明或暗剑拔弩张的猛烈博弈,其中的奥妙耐人寻味。在此过程中,重庆官方从没提及过李庄案,显出不干预公检法独立办案的原则得到执行。在李庄案早已落下帷幕的今天,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谈了打黑,并亮剑首谈李庄案。
据中新社北京3月6日电 在十一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重庆团开放日上,全国人大代表、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员、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接受媒体集体采访,谈及重庆“打黑”时称,“打黑”还需继续努力。
薄熙来说,2009年重庆市政法系统仅命案就破获了500多起,这些命案必须依法审理,都得件件落实,很不容易。
薄熙来同时表示,“打黑”是不是满意,主要看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他表示,“打黑”不干不行。“打黑”之初,“我本人觉得大吃一惊,原来有这么多问题,比想象中严重”。
他谈及“李庄”案,强调该案庭审程序合理,符合法律程序,愿意倾听全国各界对此案的评价。
薄熙来说,该案审理对媒体和各界代表开放,公开、公正,一审、二审都非常清楚。
他表示,“李庄”案是重庆打黑除恶斗争中的一个插曲,我们已经把全部事实经过公之于众了。但他注意到网上报道、评论很多。“按中国的法律来处理一个律师,怎么就引起这么多人大惊小怪呢?我们也感觉到很纳闷。”薄熙来觉得社会各界应静下心来好好思考。
我们看到,薄熙来在谈及“打黑”还需继续努力后,认为李庄案“庭审程序合理,符合法律程序”,“该案审理对媒体和各界代表开放,公开、公正,一审、二审都非常清楚”,质疑“按中国的法律来处理一个律师,怎么就引起这么多人大惊小怪呢?我们也感觉到很纳闷。”
连处在风口浪尖上的重庆市委书记薄熙来都对李庄案能引起这么多人大惊小怪感到很纳闷,说明李庄案确实非同寻常。
回首李庄被抓之初,北京律协迅即组织人马赴渝调查,律师高子程、陈有西立马充当李庄辩护人,陈有西更是连篇累牍地撰文力挺李庄,攻击《中国青年报》等媒体和重庆打黑警方、检方,法律精英何兵出席央视《新闻1+1》一味替李庄开脱,张凯、张培鸿、海阑、于建嵘、戴福、王建勋、徐平、林晓东、徐石、刘仁文、朱明勇等律师、教授发文挺李,张凯还组织律师签名支持李庄。可王建勋以《律师不是政客 无需顾大局》和徐石以《律师的正义就是让自己的代理人胜诉》,让自己走进死胡同。徐石称“ 律师追求的就是胜诉,无论这种胜诉是否符合自然正义。”“诉讼中,律师也许在依法捍卫正义,也许在依法充当邪恶帮凶。对律师谈正义意义不大。”这种宣称律师只追求胜诉而可以不追求正义的混账观点,恰恰让我们看清了死硬挺李派都是些什么品质的人。
在李庄被审判前夕的2009年12月29日,以何兵为首的所谓“专家”在北京上演了一场企图影响该案审判结果的所谓“学术研讨会”,并煞有介事地发布了《“李庄案与刑事辩护制度”学术研讨会纪要》,认为李庄无罪。这次由中国政法大学公共决策研究中心组织,由中国政法大学法学院何兵教授主持的研讨会,参会的著名学者还有:北京大学教授贺卫方、北京师范大学教授赵秉志、中国政法大学教授阮齐林和王进喜、清华大学副教授易延友、著名刑辩律师张思之,共有来自高校及律师界代表10余人。
如果说“黑律师”李庄“一手捞人,一手捞钱”只是他个人罪恶的行为,是可恨和可恶的,而在该案尚未开庭而举行的“学术研讨会”,企图通过“专家言论”来对该案施加舆论压力的“专家审判团”则显得更加可耻、可怕。
当湖北邓玉娇案、云南“躲猫猫”事件发生时,为什么这些专家不组织学术研讨会?
而当“一手捞人,一手捞钱”的害群之马“黑律师”李庄被捕了,这些所谓社会“精英”,身披教授、学者、名师等光环的专家为什么就激动了、沸腾了?他们自发组织“专家审判团”召开什么“学术研讨会”,发布什么“会议纪要”,只有一个目的,就是不择手段“捞”李庄。
此次“专家审判团”的参与者,与当事人李庄有着千丝万缕的某种特定利害关系。他们研讨的不是如何倡导社会的公平正义,而是为了如何钻法律的漏洞,为特定对象李庄进行狡辩;他们不是为了如何维护司法的公正进行讨论,而是为了如何从监狱“捞”出李庄而叫嚣。
10余位专家,在信息不完整的情况之下专门针对“李庄涉嫌为辩护人伪造证据、妨害作证案”而召开的学术研讨会,用“臆断”的办法草率地作出的所谓的《会议纪要》,简直就是颠倒黑白、一文不值。其捞人大戏的上演,让人更进一步看清了李庄之流丑恶的嘴脸。
1月7日,陈有西在陈有西学术网转载了贺卫方1月5日的网易博文《律师被难日,国民遭殃时》。该文提出:“在一个法治社会里,把法院、检察院和公安局统统动员起来进行所谓‘打黑’,这本身就是一种不可思议的行为,也可以说就是践踏法治的行为。”还带着恐吓的口吻宣称:“律师被难日,国民遭殃时。1957年律师几乎全军覆没,但是随之而来的就是砸烂公检法,就是举国上下的人人自危。法庭之上的法官与检察官们,可不警乎?”
李庄一审宣判后,何兵撰文《“李庄判决”传递的法律信号》,质疑重庆法院乃至司法系统对“李庄造假案”的处置和判决,仍在以一个“著名专家、教授“的身份力挺李庄。
1月8日,贺卫方在其网易博客转载李大苗的奇文《李庄案,历史何其相似》,该文叫骂连篇,居然把李庄比着刘少奇,把重庆打黑比着文革,把重庆的公检法比着文革时的造反派,还咒骂薄熙来和公诉员么宁。
李庄案二审前夕,挺李干将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刑法学教授刘仁文加入二审辩护律师团,赴渝一起研究辩护思路和材料准备。二审庭审中,面对李庄的认罪,律师高子程、陈有西不为所动,继续极力为李庄作无罪辩护。李庄案二审的当天,江汉大学的法学教授余元洲公开发表“为挺李庄而承担责任的个人声明”。他表示如果李庄终审有罪,他向江汉大学提出辞职,无论批准与否,均从2010年9月16日起离职,并且拒绝任何其他高等院校或者类似单位(科研院所)就同一教职可能给予的聘请恩惠;如果李庄被依法平反时他尚未到法定的退休年龄,方可考虑寻求或接受合适单位给予上述职务的聘任。
二审庭审结束后,陈有西表示李庄不是一个坏人,他认为李庄用自己的牺牲,更响地敲着警钟。
李庄二审宣判后,陈有西于2月11日在“陈有西学术网”上转载威斯康星大学社会学系、法学院助理教授刘思达的文章《历史是谁来写的?》等。这篇《历史是谁来写的?——四评李庄案》写道,“经过了这几个月来“打黑”的血雨腥风,尤其是李庄案的跌宕起伏,如果今天再去的话,真不知道还有哪位重庆律师敢像去年那样说话。”“从一头雾水到恍然大悟,从哀其不幸到怒其不争,在重庆方面的精心策划之下,一部轰轰烈烈的悲剧竟然变成了无比尴尬的闹剧,一位性格刚烈的律师竟然变成了信口雌黄的神经病。”死硬挺李派刘思达为李庄说话并不奇怪,而事实终究是事实,是不能被谎言掩盖的。刘思达也不得不承认,“不可否认,李庄案的二审在程序方面实现了几个重大突破,首先开庭审理本身就十分难得”,“总算是开庭了,而且给了控辩双方充分的调查和辩论机会。其次,六位证人出庭作证,这在我国刑事诉讼的历史上是非常罕见的,虽然证人自始至终坚持说辩护律师听不懂的重庆话,但毕竟实现了当庭质证,就算对最终的判决没有产生实质性的影响,和一审比起来,还是一个很大的进步。最后,庭审全过程对部分媒体和高校师生公开,庭审后审判长和重庆高院的领导也都主动接受了媒体采访,不管判决结果是否公正,整个过程是相对公开、透明、令人满意的。”挺李派刘思达这段话恰好应证了薄熙来“该案审理对媒体和各界代表开放,公开、公正,一审、二审都非常清楚”的说法。
和挺李派精英的卖力“捞人”相反,广大人民群众对李庄的被抓和被判刑一直拍手称快,大力支持,人民网、新华网、腾讯网等大部分网站上“倒李”的呼声更是占绝对压倒性优势。
挺李派精英的卖力表演,说穿了就是站在自己的立场,并无“程序正义”之实而偏要打着维护“程序正义”的幌子,通过挺李“捞人”达到保护律师界潜规则的目的。其行为毕竟不得人心,注定是要失败的。
薄熙来书记这次公开亮剑首谈李庄案,不过是一次实话实说,只是他的特殊身份令人瞩目而已。
2010.3.7
(博客:caijinan.blo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