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限價房“專供”公務員是權力“自肥”
送交者: 阿九 2009年12月21日22:37:20 於 [焦點房談] 發送悄悄話
  作者:盛大林

咸陽市正在建設的“渭濱苑小區”共有2600多套房房,但這麼多房子只賣給咸陽市公務員,而不對外銷售。目前該地段的商品房價在3100元左右,而“渭濱苑小區”的房價只有2800元。市民認為這是照顧公務員的“專供”房,而政府解釋是為解決公務員住房而統一“團購”的。咸陽市政府辦負責人解釋,這些只賣給公務員的房子是由政府出面與開發商商談的。該負責人介紹,住房難的公務員大多數為復轉軍人和剛參加工作的高校畢業生以及交流來的幹部職工,這些人還沒有住房,有強烈的住房願望,但這些同志都不符合經濟適用住房或廉租住房的條件,又有住房實際困難。(據12月20日《華商報》)

房價瘋漲,怨聲載道,無數住房困難的家庭因為買不起房子而哀嘆,而咸陽市的公務員們卻可以免遭房價畸高之苦,這怎能不讓人非議呢?

咸陽市政府辦解釋說一些公務員“有住房實際困難”、“有強烈的住房願望”,難道普通老百姓就沒有住房實際困難、就沒有強烈的住房願望?很多工作多年甚至有兒有女的家庭都還沒有住房,政府憑什麼為“剛參加工作”的公務員買房?

房改之後,公務員的工資中有“住房補貼”這一項,也就是說政府已經為公務員的住房問題盡了責任,沒有義務再為公務員的住房問題作出具體的行政行為,因此,政府出面為自己的職工(公務員)買房本身就是不合適的。但如果僅僅幫公務員“聯繫”一下,而沒有付出其他代價,倒也無可厚非。可咸陽市為公務員“團購”住房真的是像社會上的團購組織一樣僅僅是組織消費者聯繫經營者嗎?

咸陽市政府此次“團購”的性質與渭濱苑小區及其住房的性質直接相關。那麼這個小區及其房子究竟是什麼性質?媒體稱其為“低價商品房”,其實是很不貼切的。報道中提到,針對“渭濱苑小區”,咸陽市發改委於今年3月下發過一份名為《關於金鼎房地產開發公司灃河新區市直機關限價房小區項目備案的通知》,從這個《通知》的標題中就可以清清楚楚地看到,“渭濱苑小區”是一個“限價房小區”。

何謂“限價房”?它又名“雙限房”,即“限地價,限房價”,而“限房價”是以“限地價”為前提的。政府在為限價房小區出讓土地時要限定價格,而這個價格當然要明顯低於招拍掛的市場價。也就是說,咸陽市以低價“團購”渭濱苑小區是以犧牲國有土地出讓金為代價的——這哪裡是什麼“團購”,分明是拿公共的利益與開發商作“交易”嘛!

限價房本來是一項面向公眾的惠民政策,近年各地推出的限價房也都是向社會公眾發售的,而咸陽市卻把這項福利當成了公務員的專利——這顯然不是執政為“民”或權為“民”所用,而是執政為“己”和權為“己”所用,說到底就是一種權力的“自肥”。而這樣一種違背基本執政道德的事情竟然能夠堂而皇之地進行,不能不讓人悲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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