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求救,買投資房受騙,求各位專家指點!
送交者: 滄海行雲 2010年12月21日23:14:16 於 [焦點房談] 發送悄悄話

  上個月在市中心看上了一套老式公寓,兩室一衛的,1954年建立,1995年由商業用房改成民用。地點不錯,應該容易出租的。正常租價是330每周。政府估價19萬。我們講價到175K買下來了。準備用來出租投資。

  銀行貸款也批了,全額貸款的。本來這周五就交接房子了,今天去律師那裡,他跟我們說,剛發現市政府的一個文件,說這個房子(整棟大樓,共21 戶)2009 年時候,已經被列入需要維護的老建築名單。要求業主們必須要重新對房子進行做加固處理。如果不做,將於2019年被拆除。

  我們問律師,這個文件有什麼影響?他說這將直接導致銀行不貸款給我們。

  我們問律師:銀行貸款已經批准了,還可以取消嗎?他說只要錢沒到位,隨時都可以取消的。

  我們的合同已經簽了,而且還是unconditional; 如果貸款沒有批給我們,賣家還要強行要求我們購買嗎? 即使貸款下來,我們接到這麼個燙手的山芋,將來也是很難出手啊!

  律師說,這個情況,賣家應該在我們簽合同之前就說明的。如果沒說明,是屬於故意隱瞞,可以打官司告他們的。

  我們如果不能取消合同,又沒有貸款,買不了這個房子,就要支付罰款,每年2萬多,如果一直罰下去,那豈不是很重的負擔?而且不知道罰多少年.

  打官司的律師費也很多,可能還要一兩萬,而且如果輸了,還要支付對方的律師費。

  我們還是很想儘快取消這個合同,不想要這個有問題的房子。

  請各位朋友給些意見建議!

  小弟在此不勝感激!!

  (16日更新)今天去中介公司說了,他們公司的負責人說,他們不能解除已經簽訂的合約,只能由雙方律師交涉了。她們也做不了什麼,無能為力。

  律師已經給對方律師說了,對方律師態度很強硬,即不肯解除合約,也不肯賠償我們的經濟損失。我們的律師拿出相應的條款,反擊回去。他們沒有再做回復。

  我估計賣家的律師在跟他商談吧!

  明天就是合同規定的交房日期,我們律師已經提出爭議,延遲五個工作日,到22號交房。銀行也在重新審批我的貸款,我們希望銀行能給我們這筆貸款。萬一不能解除合同,非買不可的話,也有資金周轉。

  律師說現在的工作已經超出正常買房的內容。所以要額外收費了。每個小時200元!我們請他記錄下時間,昨天見我們,面談一次,之後打了幾個電話,寫了幾個EMAIL,總計算一個小時的工作。

  當律師很賺錢啊... ...正如樓下某位朋友說的,為了沒有巨大的損失,出點律師費也是應該的。

  現在擔心的是到了22號,還沒有處理好這件事,我們會被總房價14%的利息罰款的。怕賣家不積極應對,一直拖着耗着我們就慘了。。。

  。。。。。。。。。。。。。。。。再附加一句,賣家貌似印度阿三。。。。。。。。。


(水石清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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