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黃皮膚判例:當糊塗律師碰到膽小法官 |
| 送交者: Charls叔叔 2012年04月02日19:20:33 於 [焦點房談]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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紐約堂叔 最近,美國輿論的熱點是,對一個幾乎是橫空出世的華裔NBA優秀球員林書豪的瘋狂,以及美國華人對美國某媒體涉嫌種族歧視言論的群起而攻,一時間黑雲壓城,似乎要在美國引發一場大規模的反種族歧視運動。這令堂叔想起一個曾經發生在紐約法拉盛的故事。 數年前,一個美國警察在紐約法拉盛大街上給一個違規停車人開罰單時,車主不服,上來搶警察手中的罰單,此時警察把車主制服,戴上手銬。事後,當事人倍感冤屈;同時當地的華文報紙也唯恐天下不亂,跟着起鬨,搖旗吶喊什麼的,於是當事人決定要告警察的種族歧視。 當事人是華人,當然是找了一個名叫張三的華人律師。這個律師本來只做離婚案子的,一個case不過收費區區200刀。律師張三接下案子,心想,這次總算抓了個大魚了。 當事人對膝蓋上的淤青拍了照片,又找了一個證人。張三律師的訴狀是這樣的:被告美國警察某某執法過度,犯有對原告中國人某某嚴重的種族歧視罪行。 狀子送到法院,正好接狀子的是一個新出爐的,名叫John Smith的年輕法官。他的運氣看來不大好,出道的第一個案子就涉及種族問題。誰都知道種族歧視歷來都是個燙手的山芋。法官找來兩邊的檔案一看,原來原告被告都是中國出生的美國公民,族裔背景完全一樣 , 也就是說,他們既是美國人又是中國人。這時的法官開始犯糊塗了。判吧,紐約警察每天面對紐約市200多個民族,華人號稱有70萬,以後叫人家怎麼的幹活,;不判吧,要是當事人把他也告上去,他可就吃不了兜着走。思前想後,法官還是選擇了前者,先保護自己要緊,因為他可不想剛一出道就惹上什麼麻煩。如是,他似乎只有以下幾個選擇: 1, 美國人歧視美國人; 2, 中國人歧視中國人。這兩個判據明顯不合邏輯。 3, 美國人歧視中國人; 4, 中國人歧視美國人。這兩個判據也明顯地不公平。 這時,年輕的法官想起了一個很久以前的故事。當年的功夫明星李小龍去拜望他的白人丈母娘的時候,對丈母娘說,我是美國人,因為我是美國出生的。這時,丈母娘回答說: Son , you are actualy not an American , but you are an American citizen. ( 孩子,你其實不能算是美國人,但你是美國公民)。 於是 ,不乏聰明的Smith法官一下子就從中找到了靈感,就像當年滑頭又天才的基辛格博士草擬的折中產物《中美聯合公告》一樣:海峽兩岸的中國人都說他們代表中國云云,於是擬定了一個他自認為不能再好的判據:A Chinese who is an American citizen made a racial dicrimination to an American citizen who born in China by excuting the law excessively.(美國公民身份的中國人對中國出生的美國公民實行種族歧視 ,執法過度)。 從此,美國法律有了一個新的涉及種族問題的判例:黃皮膚判例 。譬如,倘若有一個伊朗出生的美國公民狀告另一個伊朗出生的美國公民的種族歧視罪行,這個判例就可以直接套用啦。 堂叔點評:這個荒誕的故事至少揭示了以下幾個事實: 1,美國是世界上對種族歧視懲罰最為嚴厲的國家,一告一個準,連法官都對它走避三舍; 2,只要你不能有效地改變你中國人的生理基因,你就永遠只是個中國人; 3,有差別就有歧視。不同族裔之間和同一民族內部相互歧視的事情每天都在發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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