姚麗芳(韓國)身在韓國看房價
金先生是韓國一名普通的公務員,妻子是大學教授,這一家的生活水準在韓國屬中等偏上的水平。他於2004年10月花費一億九千萬韓幣在韓國中部的一個中等城市買了住房,首付兩千萬,先後七次付清,其中五千萬是從銀行以5點3的利息貸款而來的,2005年5月搬進新居。現在他的住房市值兩億六千萬左右,漲了 7千萬韓幣,差不多相當於他們夫妻一年的工資總和。朴女士一家的情況和他們差不多,2003年花一億五千萬買的房子,現在可以賣兩億,漲了五千萬。隨着經濟的一點點復甦,儘管韓國這兩年經濟不景氣,但房價總還是慢慢漲的。當然並不是所有的房子都以同樣的幅度上升,一般說來,地點好,五年以內的新房價格會高一些,大城市的漲幅明顯高於中小城市。聽說首爾的房價近兩三年內價格翻了一番,貴得驚人。“在首爾買房子好比上天摘星星”,這是韓國人自己的感慨。首爾江南區的房子八億左右的是一般的房子,20億左右的房子比比皆是。想想假設真的兩三年之後以翻一番的價格賣出,會有人發多大的財啊!但韓國的大多數百姓是拿不出這麼多的錢也承擔不了這麼高的住房消費的,對於住在首爾的人也是如此。面對不斷攀升的房價,百姓極為憤慨,專家表示擔憂,恐為泡沫。政府出面調控和干預的主要辦法是規定:沒有特殊情況,不能同時擁有兩處住房;購買住房三年之內不准轉手再買房。這的確限制了一些想通過炒房而快速發財的人。但韓國百姓還是不滿,由於這個政策還不徹底,一次買房的金額沒有限制。應該說,韓國政府為了調控房地產市場,做了很大的努力,尤其是工作做得很細。例如說:最近金先生家有一件事,他的妻子所在的大學由於搬遷到另一座城市,因此他也準備隨妻子到另一個城市去住,這就必須再買一所住房。這豈不是金先生要發財了嗎?事實也不全是我們想的那樣。對於手裡的兩套住房,假設金先生將前一所賣掉的話,要交重稅;假設他不賣而是留給兒子的話,政府就只收一點點稅金,因此金先生正在猶豫。前幾天,金先生問我:“聽說有人在上海擁有30處房子?”我說我的朋友中沒有這麼有錢的人,因此不知道。其實像金先生這樣對中國房產市場感興趣的韓國人挺多的,我就知道有兩位韓國教授在北京和上海分別買了住房,也不知道我們對外國人在中國買房怎麼規定的?但對房地產市場規範和調控真的迫在眉睫了,希望我們的政府有不俗的表現。
龍泉山人(加拿大)買房容易養房難
進入2006年,越來越多的華人移民加入到買房的行列里,成為購房市場的主力軍。今年加拿大經濟形勢強勁,許多朋友找到心儀的專業工作後,收入猛增,購房熱情高漲。在加拿大買房子並不難,銀行有良好的房貸業務。首期你可以付35%或25%,也可以一分不付或只付10%,當然這要看你的收入和信用情況。通常來講貸款額是你家庭年收入的4倍。假設你的首付不到25%,你就要支付購房保險金。假設你付25%首付,基本上不用支付購房保險金,但銀行貸你多少,要看你的家庭收入;假設你能付到35%首付,那銀行通常什麼也不為難你。假設你的錢充裕,把首付的錢付得高點,可以省下好多利息,但是一定也要給自己留下一段時間內比較充足的資金。由於買房後要付的錢太多了。養房不容易。我買的是Townhouse(聯排別墅),算是不起眼的一個,但是支出卻不少。我貸了19 萬,每個月支付1200元貸款。物業費每月300元,電費、煤氣費每月要200元,上網、電話、有線電視快150元,地稅每月也要快200元。這樣算來,每月養房就要花掉快2000元左右。隨着國際能源的緊張,以上費用每年都會增加。假設是House(單體別墅)的話,儘管可能不用付物業費,但是自掏水費和房屋保險,而且地稅通常要每月300多元,房屋維護要自己做。假設買的房子質量好,當然承擔少些,假設不幸買個房子房頂壞了,可能修個房頂都要上萬元。但House升值的潛力很大。買房後每個月都會收到大量的賬單,看上去電費才幾分錢一度,煤氣幾角錢一立方米,但是仔細算一下不是這樣的。在加拿大什麼都收費,例如煤氣要收爐子租用費、服務費、運送費再加上稅以後就貴了很多,其他費用也是這樣。買房後不僅銀行存款急劇下降,而且除了衣食住行外,所剩存款少之又少。因此買房一定要量力而行,考慮到買房前後可能發生的很多變故,做出正確的選擇。
黃秀珍(美國)得州買房記
今年3月以前,我們在美國得州奧斯汀市一直是租着房子居住的。眼看着租金一天比一天高,租房又不能免稅,買房還可以減稅,因此我們決定自己購買一處房子。說起那次買房,還真是一段驚險的歷程。美國的一幢房子建築面積大多在200~300平方米,總價在三十萬美元左右,我和妻子在美國的年收入大約六萬美金。房價是我們家庭平均稅後年收入的4~5倍,而且銀行和其他金融機構可以提供30年期的固定利率貸款。注意是固定的,也就是說無論國家上調多少利率,我們的貸款利率是不變的。我們開始留意信箱裡的中介商和房產商的廣告,問了早已買房的朋友,他說這些廣告基本上是可信的,一般他們不敢出虛假廣告。在美國買房你必須去找經紀人,私自是不允許成交的,經紀人會把你所看中的房子或者你所需要的房子提供一套詳細的說明材料。成交後,經紀人可以獲得成交額3%的佣金,若買賣不成,經紀人分文不取。朋友推薦我們一位華人經紀,英文名字叫托衛,朋友的房子也是他幫着買的。沒過幾天,托衛就打來電話,說是看中了一處房產。那是一棟白色的二層小洋樓,建了已經六年了,外觀、結構我們都比較滿意,使用面積大約有兩百多平方米。托衛讓我們先交2000美元押金,然後幫我找了一個修理工去檢查房子,就是這次檢查讓我吃了一驚。修理工下到地下室檢查後,告訴我們,這處房產的地下室沒有預留通風設施,奧斯汀市地下潮濕,沼氣有一點點超標,但房主無論如何也不肯讓步。我本來是想把地下室改建成停車場和儲存室的,現在只好堅決放棄,不過2000美元的押金是無法要回的了。第二次去看房,是我和妻子看見廣告後自己找上門的。房子在一個新建設的小區里,一幢一幢很有氣派,價格也不是很貴。我們給托衛打了個電話,繼續讓他做我們的經紀人。托衛說回去再仔細研究一下,結果找出了毛病。這房子的學區不好,屬於貧民區,學校教學條件、設施和管理都跟不上,經常發生鬥毆事件,這次只好再放棄。一直到了3月底,托衛才再次聯繫我們,這次他給我們選擇了離奧斯汀市中心湖大橋不遠一處二手房,那裡景色優美,只需要五分鐘就可以到達中心湖公園。簽合同、交款、搬家,我們前後只用了兩天時間就一切搞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