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美不滿三年,可搬了四次家了,今天我又面臨:搬還是不搬?
最初踏上美國,租住在紐約一戶老美家裡。房子很大,兩個衛生間,而且房東基本都處於外出旅遊狀態,雖衛生間、廚房共享,但住得很舒適,後因工作關係不得不搬到紐約市。
初到紐約市,先是住旅館,看到報紙上一家房子比較合適,就搬過去了,白天倒也敞亮,可晚上就有問題了,四個喇叭小燈鑲嵌在房頂,等了很久還是很昏暗。幸虧有一地燈照明。客廳的燈也湊熱鬧,正亮着就暗了,忽地就滅了。換了一個,依然如此!衛生間獨用,客廳公用,去衛生間得經過客廳,很不方便,於是想換房子。房東還不錯,儘管不樂意,但他租房信息還生效,我們也沒把房間搞亂,就沒為難我們。
下一次租住的仍是共享廚房、衛生間,但因為只有女房東一人,而且房東說一周她只兩天住在家裡,水電氣暖全包價位也不高,“什麼時間開暖氣?”我問。“樓上我侄女才四歲,冷了自然會開。”
共享廚房、衛生間,自然有不便之處,大人能擔待,輪到孩子時,麻煩來了。那天我睡意矇矓中,被嘈雜聲吵醒,愛人說兒子尿褲了。
兒子上小學四年級,怎麼會有這事?原來是早晨兒子上衛生間,房東占着洗澡,兒子等得太久,最終憋不住了。房東早晨趕時間上班,一上衛生間就是一系列地刷牙、洗臉,可能她不知道孩子尿急,於是我教導孩子,“以後尿急就敲門告訴阿姨,人怎麼能讓尿憋死?”“我敲了。”兒子委屈地說。“再不,跑到樓上;或者走出門外,對着花池子解決,不文明,也不能讓尿憋死不是?”我趕緊去買了個垃圾桶放到孩子房間,對兒子說,“以後憋不住就在這解決吧!”
冬天來了,房東的侄女穿着厚厚的毛衣在屋子跑來跑去,也沒開暖氣。我就問房東,結果房東說,“樓上樓下開的話很浪費,你買暖爐吧!”我只好去買了個暖爐。後來房東還是受不了暖爐的電費,主動幫我們找房子,既然人家不想讓住了而且房子沒暖氣,只好再次搬家。
考慮到孩子上學問題,還是選擇這個小鎮,二樓是房東,我們住一樓,也是兩臥,廚房、衛生間是自己的。房租高了點,畢竟不用擔心孩子尿褲子了。
然而,從我在這所小鎮開了一個新的銀行賬戶,麻煩就開始了。銀行給了我一張臨時卡,說一周后我會收到一張長期銀行卡,但我一直沒收到。接着發現銀行卡被盜用,銀行說再郵寄,還是沒收到。我的頭都大了,我真的還得搬家嗎?以後會不會還會有類似的事? 我不想當候鳥,暫且還是不搬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