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在加拿大遇到難纏的日本租客(三) |
| 送交者: 阿九 2012年11月12日23:52:01 於 [焦點房談]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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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氣勢洶洶的趕到房子那裡,找那個日本租客論理,不知道是有意還是無意,他竟然不在。我問他老婆(一個白人),你老公在哪?我要找他談談!日本租客的老婆說,他在附近他們原來住的房子裡,正在收拾東西。我馬不停蹄,立馬殺過去。 既然大家撕破臉皮了,就愛誰誰吧。 一見日本租客的面, 我把打印好E-MAIL朝他面前一扔,高聲說到,這是我打印的APPOINTMENT的E-MAIL, 如果你還看不懂,拿回去找人看看!這件事情一開始,我儘量想NICE一點,但現在發現我單方面的NICE沒有用,那我們就把話說開,首先,你自己沒有搞明白之前,不要以那種口氣對我說話!還有,我給你約10點,是出於NICE,按照法律規定,我並不需要告訴你幾點幾分到,我們只要提前24小時告訴你,然後再給你一個時間範圍就可以了,我們可以在這個時間範圍內的任何時間到。日本租客很不服氣地說,你不告訴我具體的時間,我是不會給你開門的。我把房子的鑰匙一亮,說到,我們不需要你給我們開門,我們自己有鑰匙。日本租客可能預料到我會說這話,馬上回應道,我們不知道誰還有房子的鑰匙,所以已經把房子的鎖換了。本來換鎖不是什麼大事情,但既然大家都翻臉了,這就不是小事了。我說,你爸爸是做經紀的,他應該知道,也應該告訴你,沒有房東的許可,租客無權更換房子的鎖和鑰匙。那小子耍無賴,說我們已經換了,那你現在准許吧。我想既然到這份上了,大家就死磕到底吧,我說我沒有義務教你,但有權利提醒你,你沒有經過房東的准許換鎖是違法的,如果你已經換了,最好儘快再換回去,我們有空會檢查的(他後來真的把鎖又換回去了)。 另外,關於電線的問題,我們現在已經找人做了,如果你還想告我們原來無證作業,那我就告訴你,我的客人作為屋主,有權在自己的房子裡進行電力作業,這是法律規定的,退一步說,即使我客人無權進行電力作業,他也僅僅是梳理了一下電線,加固了一下插座,這種工作絕對不是電力作業,別說你想告,就是ESA 的人要告,我們也不CARE,但如果你不死心,還想繼續告, GO AHEAD! 關於你不想交房租並要我們賠償的問題,火警及ESA的單子上寫的很清楚,是有些地方需要整改,但並不影響居住, 而且你也一直在朝這搬家,並且住在這裡,所以對你沒有造成任何實質性的損失,如果你想告,我們隨時奉陪! 感覺日本租客有點租客方面的法律常識,但其他法律知識很少,說話感情用事的成分多,有法律依據的少,如果真的打官司,律師的幫助是避免不了的。他可能權衡了一下,也可能是不想再惹事,所以,這次大吵之後,就安靜多了。 大的衝突就這樣結束了,後來小的磕磕絆絆可能避免不了,但都不算什麼了。 總算把事情寫完了,算是給前面關心這件事的朋友一個交代。 (王子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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