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溫哥華房經-被惡租客纏住怎辦? |
| 送交者: 老猿 2013年08月20日21:09:47 於 [焦點房談] 發送悄悄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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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六月初, 一個高大威猛,但談吐友好的中年西人男子找到我,自稱服過兵役,患有心理創傷綜合症,離了婚,享有政府的殘障租房補貼,需要找更大的房間,有子在溫尼辟市當警官。經過與其房東及其他保人核實,因說他有責任感,手巧(又會電工,有是個體流動修車技),‘人人都喜歡他’, 老猿我便與他按月簽了租約,將投資房的主人套間以每月750元租給了他。自此,我平生以及全家共同的最大磨難或噩夢之一開始了。
先是拖欠六月的房租430元。按規定給了他一張‘10日停租通知,’6天後他交了300元。因所欠僅剩130便取消了通知。
到了7月初,先後有3個房客突然提出要在月底搬走, 其中一個是百里挑一的好西人租客,經了解才知道,新房客斯某又髒又亂,談吐粗魯,面目兇狠,一天到晚,訪客不斷,音樂放的震天響,說話大聲大氣,從不顧及他人感受。7月中旬,有房客正式向我抗議,說他曾口頭,或用肢體語言威脅他人。我便在7月21日給他了書面警告,但他拒不認賬。尤其是他有一個乾兒子似的18歲修車助理阿某,竟然來自溫哥華最富的家庭之一,不時進出,整天大開前門後門,常常搗亂。為避免太大的敵意衝突,我於7月27按租屋法給了斯某‘2月停租通知‘。’不料,7月31日晚,斯某或其訪客阿某將(我們後來才知是)驅熊的噴霧大量灑在3處牆壁,因怕是毒氣我叫了警察,但到場的警官說缺乏實證控告,沒法抓人,給了個案件號碼了事。我便按規定當場給了斯某‘1月停租通知’。
進入八月,斯某威脅要反訴我的兩個通知。為趕他走, 我於8月13到租屋辦公室申請 ‘收屋令’(order of possession),當晚給他出庭通知文件,他先是卻躲着我,後通知我聲稱他的小兄弟因我後院草坪有個小(與地面持平的)樹樁而絆倒摔傷腳踝,並又救護車送往醫院急救。然後威脅要上法庭。其間,尤其是近幾日,他們開始在屋裡搞破壞,又抓不住現場。幾乎每天都出幺蛾子。昨天阿某通知我,約我今晚7∶30協商解決爭端,提出要我賠償13,000加元,否則法庭上見。經向數位律師諮詢,雖應由我的保險公司理賠,但因我買的保險不對,一旦正式調查,保險公司有理向我拒賠。我自己請律師打官司的贏面很大,但律師費可觀,且怕他們因我上堂會大肆報復。
今晚我該怎辦? 如庭外和解(私了),他們會得寸進尺,反覆按此法敲詐勒索; 如上法庭,曠日持久,他們會想出各種惡毒招法報復我,甚至我的家小。實在是進退兩難!
老猿我因成功趕走過上10個壞房客,一直自信有能力有辦法對付他們,可這次碰上的是殺手級的坑害敲詐房東的專業團隊。加上我心肌因先天畸形而缺血症狀越來越嚴重,驚悸,怔忡,心理素質十分差,過於自信犯下的錯誤如今使我痛不欲生,寫此文,算是警示同胞,也算是求計求助於網友!
電話∶778/371-0952;電郵∶yuans@shaw.ca 溫哥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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