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加拿大移民:温哥华租房注意事项 |
| 送交者: 阿九 2010年01月07日22:23:25 于 [焦点房谈] 发送悄悄话 |
|
吃穿住行是每个人生存最基本的事情,新移民登陆后首先要做的事情就是找一个住所。一些选择暂住在亲戚家,还有一些人选择住在家庭旅馆,不过对于想要安心住在温哥华的人,还是选择先租一个地方安顿下来,然后再考虑下一步的计划。
很多新移民发现,虽然在温哥华租房并不难,但要找到一个满意的房子则不容易,地理位置、周围环境、交通是否便利等都是考虑的因素,而在租房过程中与房东的交往也尤为重要。其实不论是房东还是房客,都应该保护自己的权益不受侵犯。 如何解决纠纷 在房东与租客发生纠纷时,可以申请租赁办公室的仲裁听证,用法例解决问题。不论是房东或是房客,都可以要求仲裁官根据住宅租赁法做出最后解释。申请人需要填写仲裁申请表,连同申请费50元一同交给租赁办公室,工作人员会为申请人安排听证时间。大部分的仲裁听证是在住宅租赁办事处举行。在听证时,应该向仲裁官提供证据及证人,仲裁官将根据法例及相关证据进行判决。 一般来说,若双方沟通无结果,应立即与仲裁办公室联系,因为有些情况需要在指定的时间内申请仲裁。例如,房东对租客发出逐客令,房东会在发出的通知书上写下申请仲裁的时间限制。如果申请人不清楚有多少时间可以申请仲裁,可以携带通知书到住宅租赁办公处查询。 在申请仲裁时,住宅租赁处所给的文件中会有听证的时间以及关于递交文件的资料,同时给房东或租客的复印件。申请人应该将通知书递给另一方。一般递交通知书的方法可以是亲自上门,在递交通知书时,要有证人陪同,并事先阅读通知书,该通知书必须在三天之内递交给另一方。另外还可以选择寄挂号信,保留邮局的寄信收据及证明。 按法例规定,仲裁员做出的裁决双方都要执行,但有时一方可能会无视法例,不执行裁决。例如,仲裁判决房东应退钱作为租客的赔偿,但房东却拒付。这时,租客应该写信给房东,并附加一份仲裁官的判决令,要求房东赔偿。如果房东还是不肯赔偿,租客可以到省级法院的小型钱债法院申报,法院的工作人员会受理。 保护自身权益 其实不论是房东还是房客,都希望尽力维护自己的利益,有时,房东遇到恶房客的例子也不少。作为房东的黄太太表示,她家以前曾经将其中的一间房屋出租给一位带小孩子的妈妈,由于大家共用一个洗手间,每次这位租客洗完澡后,浴盆里满是头发不说,洗手间的地上也都是水,好几次黄太太都差点滑倒。几次提醒该租客没有效果后,黄太太对这名租客发出了通知,表示不再出租。 还有的房东发现租客在家中吸大麻,邀请朋友开通宵派对,不仅影响了正常的家庭休息,还可能会发生一些不必要的麻烦。因此无论是房东还是房客,其实都是可以互相选择的。 租客的基本责任包括:按时支付租金和其他费用、保持住所的整洁、若房屋有损坏应尽快修理,或通知房东。不打扰住在大楼或邻近物业里的其他人,并阻止所邀客人的类似行为、不令住在大楼里的其他人处于危险,并阻止所邀客人的类似行为。 房东的责任则包括:确保出租单位的基本安全,并适于健康居住、准备租赁协议,验屋报告并为用现金支付房租的租客提供收据、 维修并保持住宅处于良好状态、确保住宅有妥善的供热管道、电力等,对租约上包括的所有物件,比如冰箱、炉具,洗衣设备、车库和储物间等进行维护。房东可以终止不是必需的基本服务,但要给予租客30天的书面通知并按所取消服务的价值降低租金。 房东还不得因某种原因而歧视租客。 作者: Kachina |
|
|
![]() |
![]() |
| 实用资讯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