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观察:房价的博弈——稳定应是常态 |
| 送交者: 阿九 2010年09月06日00:43:35 于 [焦点房谈] 发送悄悄话 |
|
最近,媒体上关注的最多的是房价,老百姓议论得最多的也是房价。房价会不会降?未来怎么走?成了人们心中的一个谜。 房价是多方博弈的结果。在这些博弈方中,有谁?政府、房地产商、需要买房的人、需要卖房的人、也包括建筑及原材料商业的商家。而在中国,真正的定价权在政府,因为政府的政策可以直接决定房价的走向。 房价难讲就难讲在,房价的变动影响十分复杂,对于这么复杂的重要因素,必须要拿稳了之后才能动手,否则宁愿稳住不动。在目前来看,房价的快速上涨和快速下跌都可能引发灾难性的后果。 如果房价延续4月份的快速上涨: -房地产开发商当然高兴了,建材商、建筑商当然高兴了; -需要卖房的人很高兴,天天看着房价上涨,继续买房卖房; -需要买房的人很不高兴,房子一天比一天贵,买不起啊,想造反啊; -政府呢?房地产买卖火爆,交易税不少啊。房地产带动多行业的需求,一片繁荣。 后果: -泡沫吹大之后,供求关系发生变化,房子多了,需求没有那么多,空置房增多,房租下降,租售比不合理。泡沫破裂的风险越来越大。泡沫破裂的后果已经有目共睹,可以参考90年代的日本,2005年后的美国。我们几乎能够听到经济危机的脚步声步步逼近。 -房地产业的迅速发展,挤占农业用地,而农产品的价格又不能大幅度变动,资本市场价格杠杆失灵造成农业供不应求的同时低利润,只能看着农田一天天越来越少,粮食安全问题逐步凸显出来。 -房价过高,还可能引发资本外逃,有房的人卖了房逃到国外去,对国家很不利。 在这样的背景下,国家出台了国10条,这些规定目的在于抑制投机性需求,遏制房价过快上涨,并没想让房价大幅度下降。因为房价下降的危害也是很大的。 如果房价大幅度下降: -首先受打击的是房地产商,房子需要降价出售,还卖不出去; -其次受打击的是银行,因为很多以前的贷款可能成为坏账; -最最倒霉的是在高房价的时候买了房子的人,新房子刚买下就贬值了,卖也卖不出去了,还要还大笔的贷款,这辈子真的成了房奴了,不造反才怪! -买房子的人不着急出手买了,房地产交易冷清。 -房地产业开始了萧条,产业链上的行业跟着萧条,失业增加了,人们不敢消费了,开始社会各个行业的普遍萧条,经济危机到来了。 房价既不能快速上涨,也不能大幅下降,最好在一个价格上长期稳定,在近期可以稳中有降,长期看要稳中有升,在稳定中求发展。 那么,中国的政府还有没有能力控制局面呢?有!因为国10条的出台还不算太晚。政府仍然是进可攻、退可守。 国10条的基本政策是,控制第二套和第三套房的贷款比例,适当提高利率,严格认定二套房,限制外地人购房。这些政策严厉打击了投机性的需求。在此时房地产的供求情况还没有变到严重的供过于求,热点地区仍然是供不应求的,局部地区出现空置房多。多数家庭已经有了住房,但还有部分家庭需要买房,部分家庭有了2套、3套房。极少数炒房的人拥有多套住房。 在国10条出台的同时,发出的另一个信号是可能开征房产税。房产税就像一柄悬着的剑,如果房价继续不理性上涨,这支剑随时会落下。 如果出现上述两种情况(房价快速上涨和房价大幅下降)怎么办? -如果房价大幅下降,可以向放松的方向调整政策的松紧度,例如,对外地人购房限制的松紧度,贷款的比例,利率的高低都是可以调节的。 -如果房价继续快速上涨,恐怕房产税政策就要出台了,房产税出台是一件十分重大的事情。房产税如果开征,国家的税收可能要翻番,对经济的影响用“巨大”形容一点都不过分。这么大幅度的税收一定要经过谨慎求证才能开始实施。而且,其影响应该是连续性的,不能是跳跃性的。如果房产税开征,国10条的几条规定应取消或放松。 从长远来看,房产税还是要开征的,因为我国的耕地已经接近红线,土地供应有限。政府靠卖地取得收入的模式不可能长期持续下去。这部分收入还是需要房产税来补足的。这不过是从财政方面算的。从长远看,房产税能够增加房产保有的成本,抑制投机行为,从而抑制对农业用地的侵占,更为重要。 如果深入考虑一步,我们会看到,房产税的征收与土地所有制是有很大的关联的。现有的房产,在购买的时候有两个证:一个是土地使用权证,一个是房屋所有权证。 86年的房产税暂行条例仅仅是说对经营性房产征税,而不能对自住房产征税。如何界定自住型房产和经营性房产难度不小。多数情况下,人们当时买房的时候,没有考虑房产税,如果国家对已经出售的非经营性房产强行开征房产税,显然有失公允,因为在交易前没有此项约定。就像是卖出去的东西还要收租金一样于理不合。 如果像西方一样,对土地的保有环节收税,那么就要搞清土地的所有性质。到底是国有还是私有? 现有的存量房产,因为我们已经交过了70年或50年的土地使用费,也就是说土地仍然归国家所有,房屋所有人只是拥有房屋地上建筑的所有权,而对于土地仅仅享有一段时间内的使用权。房产税是在此基础上增加的费用,在房主购买之前完全不知情,也没有协议。 如果对这部分房屋强行征收房产税肯定会引发很大的社会问题。 难道不交房产税就要收回土地和房产?那么当时为什么还收了我们那么多年的土地使用费呢?如果我们交回房产和土地,那剩余的土地使用费应该退还给我们啊!这样一来,民与官之间的矛盾就深化了。收房产税的初衷也会被违背的。 而且,如果马上开征房产税肯定会造成以前的房产价格大跌,如果存量房产价格大跌,就像推倒了多米诺骨牌,连锁效应十分严重,经济危机必然降临。 另外一种思路是,仅对还未出售的房产征收房产税。就是仅对以后的一手房增加房产税的收取。就是国家与开发商协议,开发商与购房人协议,政府与购房人协议。在购房前说明这个房子要交房产税。这样的话,这部分一手房价格可能会跌下去,但是对购房人有利,因为房价便宜了,能够买得起。就是说“较少的期初成本+较多的保有成本=较多的期初成本+较少的保有成本”这样比较公平。这样同样能够减少社会矛盾,让中国的房产市场保持基本稳定,经济基本稳定,在稳定中求发展。 |
|
|
![]() |
![]() |
| 实用资讯 | |
|
|
| 一周点击热帖 | 更多>> |
| 一周回复热帖 |
| 历史上的今天:回复热帖 |
| 2009: | 专家:房价上涨源自丈母娘需求 楼市还要 | |
| 2008: | zt 美国房地产贷款的机制 (by 高云堂) | |
| 2008: | zt 迪士尼乐园成为上海房市救市主 (经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