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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了房子,我們離婚吧
送交者: 滄海行雲 2014年02月19日22:08:48 於 [焦點房談] 發送悄悄話

肖棟和妻子都沒有北京戶口,他們有一所小房子,即將到來的孩子讓他們需要一套大房子,為了以首套房的首付和利率買大房子,他們選擇了假離婚。

朱莉和老公都變成了北京人,但因為丈夫在老家貸款為父母買了套房,而只能以二套房的首付在北京買房,首付六成的壓力實在太大,他們也選擇了假離婚。

連遙遠的《愛爾蘭時報》都注意到了中國大城市離婚率的大增,在北京,2013年前三季度離婚率暴增41%。愛爾蘭的觀察家們也認為,這是戶籍與購房資格捆綁後的產物之 一。


肖棟的故事

戀愛十年、結婚兩年後,肖棟與老婆回到老家悄悄地辦了離婚手續。

2007年時,肖棟貸款在北京買了一套小一居,如今為了要孩子,需要換個大點的房子時,卻遭遇了購房政策設置的門檻。肖棟和老婆均非京籍,因為曾經買過一套房子,不 能直接購買第二套房子;即使賣掉首套房,因為有過購房貸款記錄,再買時的首付仍要按二套房算。

反覆權衡後,夫妻倆選擇了離婚,讓名下無房的老婆先買房,等安置妥當,再復婚。

肖棟夫妻倆來自同一個北方城市,兩人都是80後,高中 同校讀書時就認識了,肖棟大一歲,高一屆。後來肖棟考到北京,女生則去了東北一所大學,往返學校坐火車必經北 京,肖棟幫忙買火車票、陪着去學校,忙前忙後,最終贏得了女生的愛情。熬過了大學四年的兩地戀,2006年女友畢業來京,兩人終於在一起了。

為將來結婚做準備,肖棟在2007年以自己的名義在東五環外買了一套64平方米的房子。那會兒房價還沒暴漲,買房子也不限戶口。

肖棟2005年才畢業,沒什麼積蓄,他買的那套房子單 價8000多元,50多萬,父母替他出了十多萬的三成首付,按揭30年由他來還。那套房子說是64平,套內也就不到50平, 但總算在北京安了家。2009年房子交付使用後,在雙方父母的催促下,兩人結束了十年長跑,於2010年10月回到老家領證、辦酒席,步入婚姻的殿堂。

2012年夫妻倆打算要孩子,但現有房子畢竟小了些,生孩子老人少不了來探望,肯定住不開。兩人考慮換套大的,於是籌劃着懷上孩子之前,要把房子置換好。

2011年2月,北京出台“京十五條”,規定符合條件的非京籍家庭限購1套房。肖棟當時並沒有注意到這條新聞,不成想,這一政策給他們現在的生活添了一段插曲。

肖棟畢業當年,工作已經不好找,第一份工作沒能解決戶口。妻子是外地高校畢業的,同樣沒有戶口。按照現行政策,除非他們賣掉現有房子,才有資格再買。

賣掉現有房子,首先得把30萬的貸款清了;其次還得出 去租房子住,在北京生活這幾年也置辦了不少家當,搬家很麻煩。關鍵是賣掉房子,再買新房仍要按二套房標準支付 首付。首套房首付只用三成,二套房首付則需六成以上,面積稍大點,這期間差距就需要多籌措出現金上百萬。夫妻倆一合計,不如離婚來得方便快捷。

2012年9月,夫妻倆終於看好了一套房子,140 平,單價2.4萬。夫妻二人手頭有30萬,找朋友借了20萬,從父母那裡要了50萬,只能湊三成的首付。看好了房子,也湊好了 錢,兩人找了一個周末急匆匆地趕回了老家。第二天是周一,兩人各向單位請了一天假,上午就去了民政局。

那天是個好天氣,肖棟和妻子沒有其他心思,只求速戰速決,好趕緊下午返回北京,第二天還得上班。

在民政局的電腦上,肖棟填寫了離婚協議。

這是一份極其簡潔的離婚協議。

離婚名義:感情破裂;

財產分割:無;

子女歸屬:無。

民政局工作人員問:是否需要調解?答:不需要。

於是夫妻雙方簽字,工作人員蓋章,收回結婚證,頒發紅 皮銀字的離婚證。眼看着好好的結婚證被人收回,啪給剪去了一角。肖棟內心還是掙扎了一下。他突然對民政局的 工作人員說:“(結婚證)你能不能給我保留啊?萬一有一天我後悔了,我要是回來復婚,我拿這個(離婚證)再換回來好不好?”工作人員一怔,“回來復婚啊, 回來復 再給你發一個。”

回到北京家裡,肖棟趁着新鮮勁,拿手機把離婚證拍了下來。此舉遭到了老婆的訓斥,“你拍它幹嘛,又不是什麼好事兒,千萬別出去宣揚啊。”

妻子不僅不讓肖棟對外說,從此還把離婚證藏了起來。“首先她覺得這件事兒不好,其次,也不想讓別人來問她你就不擔心你老公怎樣怎樣之類的問題。”

對於妻子是否有這方面的擔心,肖棟還是有信心的,倆人有時也會開玩笑,說肖棟若真犯了錯,他就淨身出戶。

兩人也沒有太刻意地一直隱瞞父母。2013年春節回家過年,一天晚上吃完晚飯與父母聊起了時下的高離婚率,肖棟就隨口說:“我們也離了。”父母還不信,直到肖棟解釋 說是為了買房,他們才相信了。為了房子離婚,老人倒也勉強能接受,但也告誡他們趕快把事兒了結了去復婚。

沒想到,復婚還真出了波折。

離完婚,他們很快以妻子的名義購買了大房子,這套房子離妻子的公司也非常近。

結果2013年初,她公司搬家,那套房子反而又變得距離遙遠而不方便了,於是他們又倉促地把那套還沒來得及裝修的房子轉手了。但這套房子,房本還沒下來,所以尾款還 未結清。

2013年底,妻子懷孕了,預產期2014年7月,但房子還沒買好,肖棟決定等買好房子,再復婚辦准生證。不僅時間很緊迫,他們還失去了享受首套房首付的資格。

離婚的價值,就這麼下跌了一半。


朱莉的故事

朱莉夫妻是2012年年底登記結的婚,2013年6月就選擇了離婚。雖然兩人都來自外地,但找工作時雙雙解決了戶口,之前在北京也沒有任何房產,本來他們可以順順利利地 買套房子的。

只因為她老公之前為了盡孝心,在老家以自己的名義貸款給他父母買了一套房子,結果現在他們兩口要在北京買首套房時,卻只能以二套房的首付買了。他們又想一步到位 ,直接買套大點的,但拿不出二套房六七成的首付,最終選擇了離婚。

朱莉與老公兩人也都是80後。

最開始兩人還有僥倖心理,認為剛登記結婚不久,系統裡婚姻狀況估計還沒來得及變更。2013年6月決定買房時,到房管局一查,他們的婚姻狀況已經變成已婚。

這就意味着,必須查清雙方名下的貸款記錄,結果就查到了她丈夫做過貸款。“我們不知道原來在外地貸款買了房,在北京也不能算首套了。”

國家政策支持首套房,不僅可以享受基準利率的八五折優 惠,而且首付三成即可。“當時他買老家那套房子時,可能也糊裡糊塗的,沒想到現在這個情況。如果我還跟他綁 在一起,以家庭的名義買房子的話,我們不僅喪失了應享有的權利,而且首付差別很大。只能辦離婚,以我個人的名義買房。”朱莉夫婦也是考慮到以後父母可能都 要來北 京跟他們一起生活、養老,就決定一步到位,一次性買了一個三居,免得將來還要折騰。

他們看中的房子,單價在三萬五到三萬六之間,總價四百多萬。首付三成的話,是一百三十萬。

朱莉兩口雙方父母都是普通工薪階層,為了這套房子,她 媽媽把養老金都搭上了。朱莉的老公出了五十萬,她自己出了十幾萬,剩下六七十萬都是朱莉媽媽出的,這其中包 括她媽媽向親戚借了二三十萬。“我媽出這些錢,就是我跟她要的了,我也還不了。那二三十萬的債,只能靠我媽平時工資,加上我給她一點,慢慢還親戚了。”

為了孩子出錢沒關係,但離婚這件事兒卻着實讓朱莉的媽媽難受了一陣子。“老人有時也迷信,她會說,哎呀,這兆頭很不好。她會擔心,以後怎麼辦啊?準備什麼時候把 事情給辦回來啊?我說只能等貸款放下來了。”

但朱莉也面臨着同樣的問題—比較着急生孩子這事兒了。父母會變着法地向他們表示:“你們這年齡也挺大了,也得趕緊了。”

雖然已經拿到了購房合同,但2013年七八月份辦的貸 款,至今還沒有下來。朱莉設想房子開始還貸以後,就去辦理復婚手續。“反正都辦了(離婚)了,早點晚點(復婚) 沒什麼。”朱莉的老公對此事非常低調,他不想別人知道這件事。朱莉自認為比較神經大條,但也僅僅是告訴了一兩個閨中密友而已。因為買房貸款時需要單位出工 作證明 和離婚證明,朱莉才迫不得已讓個別領導知道了。

儘管兩人都很謹慎,但也會偶爾開玩笑說“哦,你現在已經是我的前夫了。”朱莉對老公有信心,認為他還是比較老實和沉穩那種人。

在民政局辦手續時,倒是很順利。朱莉還期待會像在電視上看到的那樣,做個調解啊,不要輕易地分手啊之類的。結果什麼都沒有。準備好離婚協議等材料,工作人員就問 有沒有其他糾紛?沒有。沒有就給辦了。

那天他們還碰上了一對老夫妻,連結婚證都找不到了,工作人員只好建議他們去開證明,然後再來辦離婚。

朱莉記得,老夫妻特別一條心,高高興興地去辦手續了,“很顯然,一看就是為了賣房。”如果是滿五年唯一住房,賣房時就免收那20%的稅。這樣房子就好出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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