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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化简后,子:女:母 = 9:7:4,并不符合
送交者: gugeren 2020月01月20日20:50:17 于 [灵机一动] 发送悄悄话
回  答: 它们的和是1zhf 于 2020-01-20 17:19:54

原遗嘱的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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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子:母=3:1=9:3.女:母=7:5.平均就是9:7:4  /无内容 - zhf 01/21/20 (205)
        如果以母亲为基础建立比例呢?15:5:7?  /无内容 - gugeren 01/21/20 (195)
          这样,子女比例不符合遗嘱。遗嘱说是9:7,不是15:7  /无内容 - zhf 01/21/20 (178)
            子:女:母,遗嘱提供两种比例,9:7:3和9:7:5。应该求 - zhf 01/21/20 (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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