傳統文化故事(八)因果(3):欠命償命
唐德宗貞元年間(公元785─805),有一位李生,家住河北。他少年時代,氣力過人,常與輕薄少年交遊,多有不義之舉。年滿二十歲以後,痛改前非,刻苦讀書,進步很快。所作詩文,頗得時人讚賞。初任河北官職,後升為深州錄事參軍。風度優雅,儀表堂堂。善於談笑,精於吏務,廉明精幹。擊球飲酒,也很在行。因而得到深州太守的賞識。
當時有個王士真,被派往各州巡視。其人威風凜凜,手握重權。各州太守,都很懼怕。王士真來到深州,深州太守大擺酒宴,備好伎樂,盡情招待。這天,酒喝到半夜,王士真講:“多蒙使君厚待,我想今夕盡歡。若有嘉賓交談,更好!”太守道:“深州偏僻,沒有名士雅人,畏懼大人虎威,故未敢邀客人陪宴。現只有錄事參軍李生,還可侍奉大人談笑。”王士真說:“那就請他來吧。”
於是,李生被召來了。王士真一見到李生,陡然臉色大變。李生一見王士真,也猛的嚇了一跳,差點兒叫出聲來。太守見李生汗出滿面,神情惶恐,連酒杯也拿不住,砰的一聲,把酒杯掉到地上。滿座的人都很愕然。
王士真當即命令左右:把李生捆綁起來,關到獄中。然後,王士真又象沒發生什麼事一樣,歡飲如初,直到天亮方才罷宴。
第二天,深州太守派人到獄中問李生:“你的行為很恭順,也沒說錯什麼話。為什麼你那麼害怕王大人;王大人又為什麼把你下獄?這裡面有什麼緣故嗎?”
李生悲泣了很久,才說:“從前,佛教中有現世報之說,我不相信。現在,我終於相信了!我年輕時很窮,無以為生,常和一些不三不四的人相混,還掠奪他人財物。有一天,我遇見一個少年,他騎着騾子,帶着兩個大行囊。我貪圖他的財物,乘天黑,把他殺害,推下懸崖,奪取了他的財物。從此家中稍微富裕起來,於是棄惡讀書,得有今日,出仕為官,已有二十七年。昨晚,我一見王士真大人,正與我當年殺死的那個少年,長得一模一樣。所以我很驚恐慚愧,自知必死在旦夕之間!”
第二天,王士真睡醒後,急令左右:“取下李生首級!”左右到獄中斬下李生的腦袋進上,王士真熟視而笑。太守向他請示道:“下官斗膽問一句:李生犯了什麼大罪?望您予以明示,以作為我今後的教訓。”王士真說:“李生沒有犯什麼罪。只是我一見到他,心中即生憤慨,必欲殺之而後快。如今已殺了他,我也不知所以然。請您以後不要再提此事。”
太守後來又問王士真的年齡,正是二十七歲。太守驚嘆良久,感慨萬端。
(資料來源:《宣室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