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福論》,亦叫《腐敗學》。3-24-2018.txt
三、定理
定理一:增加同樣總量的“福”,集中增加一人的“福”獲得的“威”比分散增加多人的“福”獲得的“威”更大。
證明:令A+B=C,A≥0,B≥0
C^2=(A+B)^2=A^2+B^2+2AB≥A^2+B^2
例:在“亞伯拉罕·艾達方法”里,將“對兩位候選人都不滿意”的人群視作一個集團 P 。集團成員隨機胡亂投票,則兩位候選人多少都會得到一些票,不如集中將票投給其中一人而使集團得到的“威”更大。
推理一:不平均增加多人的“福”獲得的“威”比平均增加多人的“福”獲得的“威”更大。
證明:(略)
例1:公司發年終獎金,分成一二三等獎,與將獎金平均分給每個職工相比,總經理獲得的“威”更大。
例2:“精準扶貧”比“每個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各發一千元”,中共貪官獲得的“威”更大。
by 姚妖妖 on ( 9:52:27 AM 3-24-2018 )
1。亞伯拉罕·艾達方法
http://bbs.creaders.net/tea/bbsviewer.php?trd_id=1309073
2。鵓鴿方法
http://bbs.creaders.net/tea/bbsviewer.php?btrd_id=4888828&btrd_trd_id=1301593
3。看《威福論》上一集點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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