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談“識眾寡之用”兼論中國如何建立自己的信息產業 |
送交者: 思良將 2013年06月15日13:33:33 於 [靈機一動] 發送悄悄話 |
再談“識眾寡之用”兼論中國如何建立自己的信息產業 中國要建立自己的信息產業,必須過法律這關。中國得有自己智慧產權的法律,即中國人自己寫的法律而非抄襲山寨美國或英國的《版權法》。 美國人錢多,因為他們有先發優勢。你中國人想搞信息產業,人家就與你打官司,無論有理無理,先用律師費難住你。 中國要避開這個不利中國自己的法律漏洞。中國應當規定,凡打知識產權官司,無論有理無理,先在屁股上抽二十藤條。如果屁股已經有鞭痕者為職業訟棍,打五倍,即100藤。 不怕你美國人錢多,我們中國人多。比如美國出三億人與華為打產權官司。開始前三億人都是打二十藤。三億之後,中國還有十億打二十藤的,美國重複用那打過的三億人,每人得打100藤。 哈哈。怎麼樣。《孫子兵法》不是只能用在戰場,在法庭上也用得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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