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文化故事(八)因果(3):欠命偿命
唐德宗贞元年间(公元785─805),有一位李生,家住河北。他少年时代,气力过人,常与轻薄少年交游,多有不义之举。年满二十岁以后,痛改前非,刻苦读书,进步很快。所作诗文,颇得时人赞赏。初任河北官职,后升为深州录事参军。风度优雅,仪表堂堂。善于谈笑,精于吏务,廉明精干。击球饮酒,也很在行。因而得到深州太守的赏识。
当时有个王士真,被派往各州巡视。其人威风凛凛,手握重权。各州太守,都很惧怕。王士真来到深州,深州太守大摆酒宴,备好伎乐,尽情招待。这天,酒喝到半夜,王士真讲:“多蒙使君厚待,我想今夕尽欢。若有嘉宾交谈,更好!”太守道:“深州偏僻,没有名士雅人,畏惧大人虎威,故未敢邀客人陪宴。现只有录事参军李生,还可侍奉大人谈笑。”王士真说:“那就请他来吧。”
于是,李生被召来了。王士真一见到李生,陡然脸色大变。李生一见王士真,也猛的吓了一跳,差点儿叫出声来。太守见李生汗出满面,神情惶恐,连酒杯也拿不住,砰的一声,把酒杯掉到地上。满座的人都很愕然。
王士真当即命令左右:把李生捆绑起来,关到狱中。然后,王士真又象没发生什么事一样,欢饮如初,直到天亮方才罢宴。
第二天,深州太守派人到狱中问李生:“你的行为很恭顺,也没说错什么话。为什么你那么害怕王大人;王大人又为什么把你下狱?这里面有什么缘故吗?”
李生悲泣了很久,才说:“从前,佛教中有现世报之说,我不相信。现在,我终于相信了!我年轻时很穷,无以为生,常和一些不三不四的人相混,还掠夺他人财物。有一天,我遇见一个少年,他骑着骡子,带着两个大行囊。我贪图他的财物,乘天黑,把他杀害,推下悬崖,夺取了他的财物。从此家中稍微富裕起来,于是弃恶读书,得有今日,出仕为官,已有二十七年。昨晚,我一见王士真大人,正与我当年杀死的那个少年,长得一模一样。所以我很惊恐惭愧,自知必死在旦夕之间!”
第二天,王士真睡醒后,急令左右:“取下李生首级!”左右到狱中斩下李生的脑袋进上,王士真熟视而笑。太守向他请示道:“下官斗胆问一句:李生犯了什么大罪?望您予以明示,以作为我今后的教训。”王士真说:“李生没有犯什么罪。只是我一见到他,心中即生愤慨,必欲杀之而后快。如今已杀了他,我也不知所以然。请您以后不要再提此事。”
太守后来又问王士真的年龄,正是二十七岁。太守惊叹良久,感慨万端。
(资料来源:《宣室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