好多年前,纽约的地铁是单程 $1.5,不管远近.也可买月票,只要进站时刷一下,出站不用刷.为防止一张卡同时进好多人,两次刷卡间隔不得少于 18 分钟.为什么 18 分? 这事我也想了一阵子,没有头绪只得作罢.
有一次看<世界日报>,说是有人利用月票可无限制使用的特点(实际上有18分的限制),拿着月票在地铁站门前兜售,花不到$1.5的钱就可坐地铁.捷运警察局警告大家不要贪小便宜,不但卖的人犯法,买的人也是犯法的.这时太太插了一句,他们这么干一天又能赚多少钱.这话使我眼睛一亮,是啊,又能赚多少钱.于是我就算起来了,赚钱受到三个因素的影响.
(1) 每张票能卖多少钱?当然得低于$1.5,但低多少,就很讲不清了,完全取决于双方的贪心程度.现在假定买方是傻瓜,或者就当捐款了,居然肯付$1.5,再贵自然不可能.
(2) 成本扣除.每张月票好象是$67,单位时间成本取决于"生意"情况.还有一种情况是他周日用月票上班,周末或下班后来赚外快,这种情况成本就为零.为计算最佳赚钱状况,就假设成本确实为零.
(3) 售票频率.当然至少18分才能卖一张.现在假定该同志运气就是如此之好,过了18分就正好有一位大傻瓜或大善人来买他一张$1.5的票.
简单算术可以知道,他在极限情况下一小时只可赚$5.还低于美国的法定最低工资$5.25.如果间隔定为17分且条件(1)(2)不变,每小时可赚$5.29.尽管实际上没人会为了这4分前,陪笑脸,受白眼,而放弃快餐店端汉堡的工作,但理论上还是有可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