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谈“识众寡之用”兼论中国如何建立自己的信息产业 |
送交者: 思良将 2013年06月15日13:33:33 于 [灵机一动] 发送悄悄话 |
再谈“识众寡之用”兼论中国如何建立自己的信息产业 中国要建立自己的信息产业,必须过法律这关。中国得有自己智慧产权的法律,即中国人自己写的法律而非抄袭山寨美国或英国的《版权法》。 美国人钱多,因为他们有先发优势。你中国人想搞信息产业,人家就与你打官司,无论有理无理,先用律师费难住你。 中国要避开这个不利中国自己的法律漏洞。中国应当规定,凡打知识产权官司,无论有理无理,先在屁股上抽二十藤条。如果屁股已经有鞭痕者为职业讼棍,打五倍,即100藤。 不怕你美国人钱多,我们中国人多。比如美国出三億人与华为打产权官司。开始前三億人都是打二十藤。三億之后,中国还有十亿打二十藤的,美国重复用那打过的三億人,每人得打100藤。 哈哈。怎么样。《孙子兵法》不是只能用在战场,在法庭上也用得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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