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生氣的八個原因 | ||||||||||||||||||||||||
送交者: 恩上加恩 2014年07月22日11:11:21 於 [跨國婚姻] 發送悄悄話 | ||||||||||||||||||||||||
怒氣是一種情緒,常常是回應受到傷害,或得不到想要的東西,或者失去某些曾經視如珍寶的東西。怒氣很多時候是一種更深層次的因需求和欲望未得滿足而引起的。 無論怎樣,怒氣必須加以處理,否則它就會不斷滋長。怒氣可以以許多不同的方式表現,可以是激動的身體上帶復仇報復性的方式,也可以是形成冷漠、孤立的生活方式。不管以何種方式表現怒氣,着手處理要從理解何為憤怒,以及成因入手。 聖經說:“生氣卻不要犯罪,不可含怒到日落”。 發怒或生氣是一個選擇。當你發怒時,是因為你選擇發怒。有人說怒氣有犯罪的怒氣和合理的怒氣之分,有合適和不合適的怒氣之分,有幫助人和傷害人的怒氣之別。發怒不是一定是錯的,發怒也不總是壞事。關鍵在予我為什麼發怒和我怎麼處理憤怒的情緒。 怒氣是一種症狀,表現於行為,而不是問題本身。雖然有時我們可能甚至都不知道為何生氣,但是找出生命中的失落或傷害是處理怒氣的關鍵。當你花時間剝開表層,進入問題的核心,你可能會發現讓怒氣發作的真正癥結。 我們要認識的很重要的一點是怒氣從來不是根本的問題所在。總是有深層的原因。簡單地說,怒氣是人對感受的情緒反應。如果我要認識我的怒氣,我一定要了解是哪一種或哪幾種感受使我生氣。只有認識到根本的原因,才能幫助我們處理怒氣。 當我生氣時,可能有以下原因: 1. 受傷害或不公平對待(hurt)(肉體或情感,或兩者都有,常是相互依賴的)。被別人傷害,或失去親人或心愛寶貴的東西帶來的情感上的受傷害和疼痛。 2. 事情受挫失望(frustrated)。事情不是按我的意願和方式發生了。 3. 害怕恐懼不安(fear)。我覺得被威脅和不安全。只有神可以帶來我們內心的坦然無懼。 4. 過分忙碌,身心疲倦與工作生活或情感壓力帶來的內心煩躁(tired) 5. 對別人不滿,特別對配偶或孩子的不滿,以及我們對別人的期待沒有達到滿足而忿怒(dissatisfied) 6. 在生活或工作當中失敗,失去面子,受羞辱,可能導致我們惱羞成怒(shame) 7. 對自己的生命光景和處境的不滿意,因人生不得志而發脾氣(discontent)。如特別是移民生活帶來的人生落差和生活光景的不滿意,或自己陷入罪惡或各種癮中不能自拔而對自己的憤怒。 8. 感覺自己無用無能而委屈(useless)。比如因年老或突然身體殘廢而覺得自己無用或拖累家人而憤怒。 當我們能專注在真正的原因上時,就容易來控制我們的怒氣。事實上我們很難從我們的生活中排除被傷害,受挫和懼怕。它們是必然會有的。但是我們確實能學習如何能不發怒也可以處理這些感受。 可能很多時候我是情不自禁,不能控制自己地發怒,我也不知道是為何。其實,神能幫助我們認識怒氣,改變我們的心來對待憤怒的原因,並且賜能力給我們來處理和控制我們的怒氣。 其實怒氣只是我們裡面情緒的反應。情緒是我們身體對處境的反應,是我們發出言語和行為的前兆。情緒可以作為我們屬靈生命狀況的指標,幫助我們的自我醒覺(self awareness)和自我認識。 情緒可作為我們生命的溫度計。比如不滿的情緒,忿忿不平的情緒,負面的情緒,過度敏感的情緒 ,沮喪的情緒,煩躁的情緒等。各種情緒都是相互交錯的,結果擾亂內心,心中沒有平安而帶來的很煩,很累,坐立不安,想哭,懼怕,無名的煩躁的情緒。 情緒由心控制指揮,改變情緒要先改變心中的欲望、心中的信念。心(控制中心)是人的統治中心, 心沒有被對付,情緒無法改變。 但情緒可以幫助我們認識自己內心世界的問題和屬靈生命的光景,促使在神面前省察自己,認罪悔改,從神那裡領受赦罪的恩典和聖靈的更新;也提醒我們與神的關係和屬靈生命的成長成熟比我們所作的事更為重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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