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可以離婚嗎?
許多基督徒在婚姻掙扎之中,也有在想離婚的。他們會來問牧者:我這樣的情況可以離婚嗎?許多人一方不信主,已兩地分居多年,或居住在一起,但卻是分居狀態多年,或者有家暴,忍耐了多年,或者有婚外情,或者就是夫妻打鬧多年,也努力過,沒有效果,或者是為了孩子,仍然維持在一起,現在孩子大了,到時間想分開了。
不幸福的家庭每家有每家的故事。作為牧者,有時也覺得很難回答別人這個問題。但我的信念是,無論多麼困難的婚姻,在基督里都是有希望得拯救,得修復,得新生的。耶穌基督是我們婚姻的救主,除祂以外,別無拯救。
對於基督徒,離婚的決定最後變成是我們與神的關係,與神摔跤的結果,我們在神面前是否可以說得過去,神這一關我們過得了嗎,我們在神面前心裡坦然嗎?
對於想離婚的基督徒,我們可以這樣思想:
如果你清楚神的旨意和帶領,無論作什麼決定,跟從神的旨意一定沒有錯。如果不是神的旨意,你一定要背離,按自己喜歡的去行,將來一定會是痛苦的。
你在神面前有虧欠嗎?是否在神面前沒有無虧的良心,這樣你的心裡才有平安,安穩。你已經靠神作了你能作的努力了嗎?你已經靠神盡了最大的努力改變自己,去愛對方了嗎?否則,即使我們作了決定,我們的心在神裡面沒有安穩,永不安寧,總有懼怕,只會更加痛苦。
約翰一書3:19-22 從此,就知道我們是屬真理的,並且我們的心在 神面前可以安穩。我們的心若責備我們,神比我們的心大,一切事沒有不知道的。親愛的弟兄啊,我們的心若不責備我們,就可以向 神坦然無懼了。並且我們一切所求的,就從他得著,因為我們遵守他的命令,行他所喜悅的事。
你所作的決定是否虧欠神的名,是否使基督的名蒙羞受辱?是你提出要離婚,還是非基督徒的一方?你的決定會使基督的名受誹謗嗎?
彼得前書3:16-17 存著無虧的良心,叫你們在何事上被毀謗,就在何事上可以叫那誣賴你們在基督里有好品行的人自覺羞愧。神的旨意若是叫你們因行善受苦,總強如因行惡受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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