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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的分析 (2)
送交者: Wangqiu 2005年12月14日11:49:07 於 [跨國婚姻] 發送悄悄話

婚姻的分析 (2)
望秋


當今社會實行的是嚴格的一夫一妻制,它與自然狀態下的一夫一妻制有很大的差別。嚴格的一夫一妻制的實施是與歷史的發展分不開的。首先從大的環境上講,嚴格的一夫一妻制的推廣與封建的農業社會有關。農業社會將人們綁在了土地之上,所以財產的代代傳接變得十分重要。這就需要夫妻不能離婚,也不能在外面亂來,因為必須保證子女是自已的。其次,從具體的歷史上說,嚴格的一夫一妻制的盛行也與宗教的發展有關。當今社會的主流文化,可以說是猶太--基督教文化。這不僅在西方社會是這樣,在大多數東方社會也是這樣。比如說在中國,五四運動之後,西方的文化進入了中國社會,從此大大左右了中國的主流思想。一夫一妻制在猶太--基督教文化中流行有很特殊的歷史。在猶太教的早期,並沒有一夫一妻制。大衛王曾有九百個妻子,他手下的將軍也是妻妾成群。到了羅馬時期,一夫一妻製得到羅馬社會的公認。也許這是因為羅馬社會是一個民主的社會,它要求羅馬公民之間,有平等的權利,而一夫一妻制,滿足了這種平等的心態。當基督教成為羅馬的國教之後,特別是在中世紀,一夫一妻制被加上了另一層的含義。在基督教會看來,性是一種不乾淨、罪惡的東西。但另外一方面,為了傳宗接代,性愛又不得不有。所以婚姻成為把性愛限制在一定範圍內的工具。這樣一夫一妻制便成了一種對性愛的制約,婚姻與性愛被劃上了等號。同時,教會認為:婚姻賦有神權的意義,也就是說,是上帝指定了一男一女的結合。在這種解釋之下,離婚就是違背了上帝的旨意,因而是不容許的。在許多天主教國家,直到二三十年之前,離婚一直被認為是違法的。而新教(protestant)與天主教(catholic)最大的爭議之一,就在於新教允許離婚,而天主教卻不允許。但另一方面,在性愛這一點上,新教與天主教持同樣的觀點,也就是說,性愛只能存在於婚姻之中,而婚外或者婚前的性行為,都是不道德的。

所以當前的嚴格的一夫一妻制是封建農業社會和基督教文化的綜合產物。在幾經掙扎與宗教改革之後,離婚終於變得可能。在當今社會裡,離婚不再受到道義上的譴責。但與此同時,自然婚姻中的另一大特徵:偷情,仍然被社會認為是不道德的。那麼猶太--基督教的婚姻制度是怎樣解決人的不忠行為(偷情)與忌妒心理這一對矛盾的呢?在自然的婚姻狀態中,這一對矛盾是在互相抗爭中達到一種平衡。在現行的婚姻制度下面,為了完全地阻止婚外的性行為,我們一方面把它們說成是罪惡的、不道德的,從而使其受到譴責和壓制,另一方面,我們又充分發揮了人的忌妒本性,將它作為婚姻的看護神。於是我們將這兩種人性之間原本自然的平衡推向了一端。可是這種一邊倒的極端狀態給我們帶來了很多問題。首先,人性並不這麼容易就能被壓抑,尤其是涉及到性行為的這種最根本的人性。所以即使在高壓下面,人們也還會不斷地有出軌的行為。當人由於不能控制自己的本性,而作出一些違反社會道德觀念的事情之後,他(她)總會感到慚愧和罪惡。人的這種罪惡感,很可能就是猶太--基督教對於人的“原罪”說法的根原。被我們充分發揮了的忌妒心理是一種很負面的情緒。它本身並不是一種自發的欲望,而是對其他人行為的一種反應。忌妒本身並不能讓我們感到快樂,它只會象火一樣燃燒着我們的心靈,使我們產生憤怒與仇恨。可以說忌妒與仇恨是聯繫在一起的,而仇恨又與暴力聯繫在一起。所有這些帶負面情緒的第二類人性,越來越不符合我們現代社會中人與人之間互相合作的文明原則。由此看來,現代社會中用來維持婚姻的方法,給我們人生帶來了很大的負面作用。一方面它阻止了人們從本性出發,去尋找感觀上的快樂和刺激,從而得到幸福和歡樂。另一方面,它宣揚了一種互相忌妒的仇恨心理,不利於人們互相的合作和友愛。這是一種高壓的維持婚姻的方式,它只適合於一種黑暗壓抑的社會(比如封建農業社會),而不適合於我們當代的開放型社會。對偷情行為的極度限制,使婚姻本身變得枯燥無味,不可忍受。這反過來導致了人們將離婚作為滿足交偶多元化的唯一途徑,從而導致了很多本不必要的離婚案件。這正是當代婚姻的矛盾所在。

當代婚姻的另一個危機來自於我們的文化宣傳。我們將愛情抬到了過高的位置,並且認為婚姻中非要有愛情不可,甚至認為婚姻就是為了鞏固愛情,如果愛情沒有了,婚姻就應該結束。在這種錯誤的觀念之下,婚姻往往不負重荷,紛紛解體。對愛情的神話,最近的可以追述到維多利亞時代。在
維多利亞時代,婚姻與愛情被結合起來,形成愛情-婚姻一條人生主線。而這條主線被各種文藝形式宣染到了盡善盡美的地步。愛情與婚姻的結合,當然就是自由戀愛的開始,也是現代羅曼蒂克思潮的開始。從歷史上看,愛情與婚姻,很少是一回事情。在中世紀,你所愛的人往往不是你要結婚的人,宮廷里的淑女,往往與遠在天邊的騎士有暗中的愛慕關係。在中國,婚姻從來是父母之命,而取決婚姻的條件大多是財產與家庭地位,與男女雙方的愛慕、感情無關。如果想要與所愛的人結婚,往往需要私奔。這在當時被認為是一件很丟臉、不道德的事情。將愛情與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結合起來,這當然是一大進步。但同時,這恐怕也容易將事情過分美化。在美麗的愛情故事中,我們的男女主人公總是衝破重重的阻撓,最後終於結合在一起。在故事的結尾,我們總是被告知:從此他們永遠幸福地生活在一起。但對於我們這裡的討論來說,也許故事才剛剛開始,因為他們其實很難永遠幸福地生活在一起。雖然戀愛是互相自願的,雖然在結婚的時候,他們對對方都有一百分的熱情,但這並不能保證他們今後就會永遠地幸福。我們前面講過,熱戀只能維持幾個月到一兩年,而婚姻帶來的保障更加速了熱戀的結束。所以婚姻是愛情的墳墓一點不假。如果說我們把愛情看成是婚姻中必不可少的佐料,婚姻就會變得不勝重負,危危可及。當然如果要我們放棄婚姻中的愛情,又限制婚外的感情行為,那麼婚姻又變得枯燥無味,不堪忍受。這又回到了現代婚姻所面臨的矛盾。


從上面的討論看到,現代的婚姻困難重重,並不是因為現代人的道德敗壞,而是因為嚴格的一夫一妻制有違人性。這種婚姻制度只有在高度壓力和宗教嚴厲的封建農業社會才行得通。也只有在那樣的社會才有它存在的必要。而當今的社會是一個高度流動化的開放式社會。家庭也以核心家庭為主,而不是幾世同堂的封建式大家庭。人們的收入來源己不是以遺產為主,而是以自己的工資收入為主。而在大多數家庭中,夫妻雙方都有收入,有一定的經濟獨立性。所有這些都與封建農業社會的情況相去甚遠。現代社會的生活與經濟狀況更接近於游牧社會。而在大多數土族游牧社會中,他們的婚姻狀況更接近於我們上面談到的人類自然婚姻狀況,也就是以一夫一妻為主,也有離婚,也容許婚外情。另一方面,科技的發展,避孕方法的採用使人們可以將性與生育分開來。這促使了人們在性的問題上擁有更開放的態度。這也是與嚴格的一夫一妻制下的道德觀念相違背的。所以問題的關健在於,社會環境改變了,但我們的婚姻觀念還停留在舊的制度上。所以要拯救婚姻,我們不能只是簡單地回到重前,回到嚴格的一夫一妻制上面,重彈愛情—婚姻的美麗童話。我們必須改變婚姻的觀念,樹立一套更適合當代社會情況,更能讓我們滿足人性獲得幸福的婚姻觀。由於當今社會的現實,這也使我們不能簡單地回到原始的自然婚姻的狀況中去。這些現實包括:人口飽合(所以我們需要節制生育);文明原則(所以我們不應該再用打打鬧鬧互相欺騙的方法來解決外遇的問題);科技的發展(所以我們可以將性與生育分開,我們也可以做親子鑑定)。所有這些完全改變了婚姻的環境。

要重新思考婚姻制度,我們首先應當意識到,當今社會的嚴格的一夫一妻制並非是唯一可行的婚姻形式。如果不是以人數,而是以文化數量的多少來衡量,那麼嚴格的一夫一妻制遠非是世界上最盛行的婚姻制度。調查世界上兩百多個社會文化,我們會發現,只有百分之十七左右的社會文化有一夫一妻的婚姻制度(即只容許一夫一妻的婚姻家庭),其他百分之八十多的社會存在着各種紛繁不同的婚姻形式(比如容許一夫多妻等等)。而在這僅有的百分之十七的一夫一妻制的社會文化中,只有少於三分之一的社會象猶太--基督教社會一樣對婚外的性行為採取嚴格限制的態度(嚴格的一夫一妻制)。在其他的社會中,既使有一夫一妻的制度,但對於婚外性的行為,也往往持非常容忍的態度,甚至認為這是對婚姻的補充。在中國的少數民族中,存在着各種不同的婚姻習俗。比如雲南的某個少數民族,雖然他們擁有一夫一妻的家庭,但丈夫在外邊有女朋友,而妻子也在外邊也有男朋友,晚上妻子的男朋友可以到家中來將妻子接走,而丈夫又到女朋友家中把女朋友接來。像這樣的的婚姻制度,之所以沒有在我們當今的社會占主導地位,並非因為其婚姻方式本身低級落後,無法運行,而是由於猶太--基督教在現代的社會占了上風。猶太--基督教文化帶來的科技的發展使他們在世界上處於強權領先的地位,從而也使他們將自已的文化推向了世界的每一個角落。但從社會學的角度來講,我們應該記住,有很多其他的婚姻制度同樣能夠運行,同樣的完美,也許更符合人性。我們不能說現行的制度總是最好的制度。

那麼我們應該採取怎樣的婚姻制度呢?前面說到,當前的婚姻道德觀念終於使離婚變得可能。確實有很多人將一夫一妻的婚姻關係變成了一個接一個的連續一夫一妻制,並用它來作為實現交偶多元化人性需要的手段。這也是為什麼當今社會離婚率居高不下的原因。那麼是否可以將這種連續一夫一妻製作為未來婚姻發展的模式呢?筆者認為這並非是一個很好的模式。首先它使家庭非常不穩定。與原始社會不同,當今社會的子女教育需要非常長的時間,要等到小孩上大學之後才能放手。如果在這之前離婚勢必對小孩造成很大影響。但如要等到十幾二十年後再離婚,這一生也離不了幾次,這也不能滿足人性中多元交配的需要。總的來說,長久穩定的家庭是有必要的,這主要表現在以下幾個方面。

第一方面,婚姻家庭對於撫養子女所起的作用。這也是為什麼在動物世界也有婚姻家庭的原因。正如我們前面所說,人與鳥一樣,必須通過父母共同的努力才可以將子女撫養成人,如果只靠母親個人,恐怕沒有足夠的力量來支撐這個家庭。雖然社會有所進步,我們也看到越來越多的單身母親的家庭,並且很多現代婦女擁有獨立的經濟能力,不需要男人的幫助,但最適合孩子成長的環境還是父母雙全的家庭。在七十年代,當美國離婚盛行的時候,大家都想知道離婚對小孩的影響如何。那個時候的一種看法是:只要離婚是在友好的環境下進行的,父母雙方在離婚之後對共同撫養子女達成一定的協議,只要社會對於離婚家庭的孩子沒有任何歧視,那麼離婚本身對於孩子成長並不會有太大的影響。這種看法認為,與其讓孩子在父母的爭吵中長大,還不如離婚,讓孩子有一個安寧的環境。但最近的一些研究者指出,離婚對小孩有非常負面的作用。在破碎家庭里長大的孩子,成人之後自已會有更大的離婚傾向,對於婚姻和人生幸福抱有消極懷疑的態度。這些孩子在生長過程中都有過痛苦的經歷,感到非常的孤獨。所以最近的研究者強調為孩子着想,應該儘量保持家庭的穩定。其實小孩並不那麼在乎父母是否吵架,他們更在乎家庭是否完整。親生子女是我們自身的延續。我們關心自己的子女,就象關心自已一樣,這是人性所然。撫養自己的親生子女是最自然的生存方式,也是整個社會運行最有效,最默契的方式。所以對於撫養子女來說,家庭是最好、最自然的環境,這也是家庭存在的最重要的原因。子女是我們自身的延續,也是社會的未來。所以單就這一點來講,穩定的婚姻家庭就有存在的必要。

第二方面,婚姻作為長遠計劃財產積累的基礎。從歷史上講,婚姻往往被作為將財產繼承下來的一個方式。所以在大家族的社會裡面,決定婚姻是否匹配的不是感情,而是雙方家庭的門當戶對。在帝王皇族之間,婚姻往往成為政治的手段。在中國有王昭君的故事,在奧地利有馬利亞.夢璐沙的名言:為了你的祖國出嫁吧!當然對於現代的社會來說,財產的繼承已經不再是積累財富的最重要方式。與此相應的,現代的家庭往往是核心家庭,而不是幾世同堂的大家族。儘管如此,在財產這一點上,婚姻仍然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在當今社會,對於大多數人來講,我們需要綜合男女共同的收入,經過長期的計劃,才能達到一些物質方面的目標,比如說購房,買汽車,供養子女上大學等等。另一方面,如果說結婚是財產的聚合, 那麼離婚則意味着財產的散失。在美國有一個現實的說法:窮人離不起婚。因為每離一次,都是財產上的一大損失。對於男方來說,離婚往往意味着要交付子女的撫養費。而以前婚姻中共同擁有的物質財產必須被平分,這往往打破了多年的夢想和計劃。所以在很多情況下面,不是人們不想離婚,而是經不起這樣的折騰。相反對於富有的人,比如好來塢的名星,他們可以一次一次的結婚,再離婚,因為他們經得起這個經濟上的損失。

第三方面,婚姻是男女之間的一種長期的感情依靠和保障。婚姻帶來的安全感,不僅來自於財產上,也來自於感情上。我們說,人的幸福有四大要素。婚姻在其中的兩大要素:安全感、親情之上都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長久穩定的婚姻,也許不再那麼讓人刺激,讓人永遠處於熱戀的激情之中,可是婚姻使我們有一個忠實的伴侶可以傾訴。當我們遇到困難挫折的時候,總有一個人可以依靠。這給我們的生活帶來一種穩定感、安全感。而婚姻中的子女及配偶,也正是我們親情的重要來源。所以婚姻是我們個人幸福必不可少的條件。

第四方面,婚姻是構成整個社會的一個單元。當然,這只是在現行的婚姻制度下才是這樣的。但畢竟,在現行的制度下,它作為整個社會的一個細胞,對社會的運行和穩定起到良好的作用。如果這個細胞不再存在,我們不知道整個社會是否還能夠運行。現代的社會結構是建立在婚姻家庭之上的,比如福利,稅收制度,法律保障等等。如果婚姻家庭起了根本的變化,那麼整個社會的結構也會隨之有着根本的變化。這勢必造成社會的不穩定。所以即使婚姻制度需要改變,也只能做小範圍的改良,而不能完全將其拋棄。

既然穩定的婚姻家庭是必要的,我們應該儘可能地減少離婚,但嚴格的一夫一妻制又不能滿足我們人性的要求,那麼我們剩下的選擇就只有一個,那就是允許婚外情的存在,發揮人類自然婚姻中這第二大特性的作用。其實無論是允許還是不允許,婚外情總是存在的,它是人性的表現。只是在一個對婚外情群起而攻之的社會裡,婚外情的發生有一種暴發性的力量,使它往往成為婚姻家庭的殺手,而不能成為它的一個溫和的補充。即使在原始自然的婚姻狀態之下,婚外情與忌妒也總是處在矛盾的暴力對抗之中。這種爭爭吵吵的暴力對抗、你瞞我我瞞你的互相欺騙已經不適用於現代社會的運行方式。所以我們需要的是將這種婚外的行為變得合理化,被社會道德所接愛,從而使大家可以心平氣合地,互不隱瞞地來對待婚外情的關係,並且使這種婚外情的關係作為婚姻的補充,而不是一種破壞的力量。但要使這種新的機制能夠工作,我們必須改變整個社會對於婚姻的觀念。接下來,讓我們在上面對婚姻分析的基礎和結論之上更全面地談一談為什麼需要改變婚姻的觀念,怎樣去改變婚姻的觀念,怎樣去改變婚姻本身,以及為什麼讓婚外情變得合理是可行的。

(摘自:人生新思維,全書請見: http://www.clibrary.com/column/wangqi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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